文/李瑜
创新创业能力是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目标之一,经济法作为市场经济中重要的一部分,更应重点关注该问题,在教育教学中加强对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为社会输送更多优质的人才,进而推动社会发展。在具体教学中,高职经济法课程不论是在教学方法还是内容等方面,都还存在一些问题。因此,需要教师客观应对,采用合适的方法推动教学改革,在其中融入创新创业教育。通过教学改革,提升经济法专业学生的专业能力,强化学生创新创业意识。
党的十八大对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做出了重要部署,国务院对这一方面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全面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2020年,国家提倡构建文化引领、结合实践、课堂教学于一体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人才培养质量得到了很大提升,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也随之迅猛增长,有效缓解了国家压力。但与此同时,高校还需将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积极进行深化,加强监督与指导。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进一步要求,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向全新的高度。在这种背景下,积极进行高校经济法教学改革显得十分重要。
新时代背景下,很多学生毕业之后往往不会选择直接就业,而是自主创业。不过从当前高职院校来看,创业课程类型比较少,往往集中在常识类的课程,为学生普及我国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和具体情况,对于创业者应该具备哪些能力等方面不够重视,很难有效满足学生创新创业需求。在市场经济背景下,创业环境十分复杂,需要大学生具备较强的法律政策掌控力,能够应用法律合理解决各种矛盾、风险等,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创业者在具体创业中不懂法、不会用法以及不能自觉守法,那必定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在高职经济法教学改革中合理渗透创新创业教育,能很好解决这一问题。通过强化学生的法律意识与观念,为其今后的顺利创业提供有力的保障。
就高职经济法教材来说,版本较多,而且内容比较简单,大都是直接照搬法令法条,描述一些空洞、枯燥的法规理论,缺乏结合司法实践的直观案例,这样不仅影响到学生学习兴趣的激发,而且对于学生理解也有很大弊端。此外,教材没能根据创新创业具体流程合理进行教材结构的安排,教学内容没有明确的指向各种工作细节联系、工作过程涉及的知识内容,导致教师难以开展系统性的教学,学生对于知识的理解也很浅显,导致教学效果不理想。
高职缺乏完善的激励机制,职称评定、薪资待遇等都没能将教学改革纳入到激励指标中,使得很多教师在教学实践中大都侧重于科研,对于教学却比较忽视[1]。
除此之外,很多高职经济法教师在教学实践中,依旧应用说教法组织开展教学,缺少对应用微课、案例教学法等教学模式的有效利用,导致课堂氛围十分沉闷,学生主体性也难以体现,很难有效激起学生的学习兴趣,对于教师持续性教学极为不利。
就当前的高职经济法考核环节来看,很多教师依旧应用传统的考勤加期末考试得分这种方式,考试内容往往由选择、填空等题型所组成,这种方式只是简单地考察学生对经济法理论知识的记忆,无法考察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这样便导致学生觉得经济法知识学习就是为了应付考试,在具体学习中大都死记硬背,或是考试前“临时抱佛脚”,严重影响学生综合能力的提升,对学生未来发展也有着很大的阻碍。
为了有效提升学生的实践技能,高职经济法课程教师要积极转变自身传统教学观念,创新教学方法,具体可以引入项目教学法、案例教学法等有助于增强学生实践技能的模式,激起学生的学习兴趣[2]。在具体教学过程中,教师应该始终坚持灌输以法律法规经营企业的理念,合理渗透具体创新创业中需要应用的技能与知识,明确目标,引入真实案例,加深学生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与理解。除此之外,教师可以让学生针对不同法律解决措施进行深入的探讨,由教师进行点评,这样有助于培养学生自主分析思考和应用自身所学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意识也能得到很好的锻炼。在这一过程中,教师可以确定一个主题,由学生模拟法庭现场进行角色扮演,全面训练法律文书书写、法庭辩论技巧等能力,切实增强学生对经济法知识技能的应用能力。
针对当前高职经济法课程教学内容杂乱无章这一问题,要求相关方面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合,围绕着创新创业积极引进,并且通过相关实践内容促使知识内涵的丰富,为社会输送更为优质的综合性人才[3]。在具体教学过程中,教师应该注重学习内容的项目化,结合社会企业具体创业运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教学内容优化,以具体项目为基础贯穿经济法,根据创业流程科学划分经济法内容,具体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在创业初期,可以将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独资企业法等放在一起,详细讲解企业类型和注册成立的相关事宜,使学生能够根据自身情况合理选择;二是经营阶段,可以将知识产权法、物权法等整合在一起,使学生明白怎样有效处理运营中各方面的关系;三是争议阶段,可以将诉讼法、仲裁法等放在一起,使学生明白怎样应用法律武器处理解决纠纷与矛盾。
在高职经济法具体教学中,教师应该加强重视学生创新创业所需能力的培养,合理利用网络等途径,将最新的案例引入课堂,并引导学生对其展开讨论和分析,帮助学生逐渐构建将经济法作为企业成本的经营理念。在这一过程中,高职经济法课程教师必须注重资源的整合,推动考核制度进一步完善,具体可以将学生自评、学生互评等纳入进考核体系中,加强注重学生学习过程的评价。在具体考核中,教师可以先让学生选举出几位学生组成评分组,由评分组与教师共同进行打分,将两方评分综合起来确定总分。
除此之外,在技能培养上,教师可以选用章节间过关式的考核方式,综合试卷成绩等,对于没能达到考核标准的学生,教师对其进行知识技能方面的查缺补漏,帮助其认识到自身不足,针对性的改进,推动学生更加积极地学习经济法知识,加深学生对相关知识的全面性掌握,实践能力也能跟随着共同进步与发展。
在创新创业教育诉求下,高职院校可以在校园内部选择建立创业街,为大学生提供创新创业能力发挥展示的空间。通过定期组织创新创业座谈会,聘请本校毕业或者是未毕业创业优秀学生分享一下自己的成功经验,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形成激励的效果。
除此之外,学生在创新创业中难免会遇见法律纠纷,需要诉求渠道[4]。针对此,高职院校可以设置创新创业法律服务部门,由经济法授课教师轮流负责,设置完善的值班备案制度与绩效考核机制,为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同时详细记录学生遇见的一些典型问题,将其融入课堂教学中,丰富课堂教学内容,促使教学质量更进一步的提升[5]。这样不仅能够帮助大学生解决经济法方面的问题,同时还能为经济法课程教师储备更多实际案例,推动大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够顺利进行。
在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背景下,社会对于人才的要求越来越高,不仅要求人才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同时还要有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基于此,在高职经济法课程教学中,教师应该正确认识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以创新创业为主线采用合适的教学措施推动教学改革,丰富教学内容、转变教学模式以及完善考核制度等,帮助学生更好地掌握经济法知识技能,为其今后职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