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时而动,加快推进“柔性执法”落地生根

2020-11-23 01:32王佳浩
就业与保障 2020年13期
关键词:监察纠纷劳动

文/王佳浩

受中美贸易摩擦、经济结构性调整和新冠肺炎疫情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面临较为复杂的形势,和谐劳动关系创建面临新的挑战。厦门市集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加快推进了执法方式由“刚性督查”向“柔性执法”转变,在确保法律制度刚性和帮扶困难企业之间找到了最佳结合点。

一、加大宣传,送法送案到用人单位

一是扎实开展现场宣传活动。深入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解读宣讲活动,组织辖区所有在建项目的负责人、劳资管理员、农民工代表参加,邀请行业大咖——厦门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进行集中解读培训。同时,抽组人员成立《条例》宣讲小分队,根据辖区用工单位提出的需求订单,应邀走进企业、项目部将《条例》定点精准推送至用工单位。

二是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变“原文宣讲”为“以案释法”,把“高大上”的《条例》原文翻译成结合案例的“普通话”,借助“天下集美”政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等途径推送,辅以图片、对话等直观形式,更加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利于进一步扩大宣传效果。

三是用好用足传统纸质媒体。及时将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分析案例在省级期刊《就业与保障》上刊载,将相关治欠的工作成效以新闻报道形式在《集美报》等传统纸质媒体刊载,进一步扩大受众面。

二、整合资源,构建劳动纠纷化解大平台

一是整合“1+X”资源。充分利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探索“1+X”劳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1”是指人社局劳动纠纷调处力量,包括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区仲裁院等;“X”是指公安、法院、工会等部门劳动纠纷调处力量和建设、农业农村、市政园林等行业主管部门。在开展联合检查、联合调解时,以“1”为牵头部门,“X”均派员参加,形成了以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以及仲裁院力量为主,多部门联动化解劳动纠纷工作格局。

二是融合“一站式”服务。联合区仲裁院、区法律援助中心统一在区政务中心设立一个窗口,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到窗口时,由窗口工作人员统一接待,受理后内部再分类处理。初步实现一窗受理、分类处理、联动处置、一站式化解的功效,方便了服务对象,提高了化解劳动纠纷能力。

三是加强数据化分析预警。充分发挥两网化平台的预警作用,及时将各街镇所掌握的一手信息进行收集汇总,结合区诉调中心受理的投诉举报情况,综合进行研判,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预警。今年3月份,通过两网化平台数据筛查,主动发现了灵玲马戏城可能因拖欠工资引发群体性纠纷的苗头,及时以监察报告的形式向区两办及主管部门进行了报告,区政府迅速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帮扶对策措施,帮助灵玲马戏城渡过难关,避免了群体性纠纷的出现。

三、约谈督导,提前化解劳资纠纷

一是组织针对性行政约谈。与市支队上下联动,成立联合检查小组,重点对劳资纠纷问题相对较为集中的建筑企业和受中美贸易摩擦影响较大的企业进行行政约谈,讲清政策要求和利害关系。

二是开展普遍性上门检查。依托内设的建筑项目管理中队和机动中队,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对在建项目和生产性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采取核验工资发放台账、随机查访员工等形式,重点督导其落实保障工资支付各项制度。

三是提供订单式主动服务。由企业通过区人力资源协会微信工作群等渠道,提出用人管理政策需求订单,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根据订单逐条先行准备相关法规政策、案例解读,再赴企业提供订单式主动上门现场答疑。复工复产以来,共为辖区七个半裁缝、中建三局等企业提供10余次主动服务工作。

四、重拳出击,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

一是强化部门通力协作。加强与建设、公安、市政园林等部门协调,联合打击恶意拖欠工资行为。将“恶意讨薪”带头人员纳入劳动者个人诚信管理档案,把“恶意欠薪”用人单位纳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管理,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

二是实行劳动保障守法等级评价。划分A、B、C三级,每年初对上一年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诚信等级评价。通过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对评为A级的单位推送相关成员单位进行诚信奖励,对因工资纠纷造成社会影响被评为C级的单位,则纳入重点监察对象,定期组织对其进行行政约谈。

三是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提高欠薪的违法成本,发现“恶意欠薪”的违法行为,及时固定相关证据,依法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对其进行有力打击,有效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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