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创新与保障体系研究

2020-11-22 23:21罗元辉
就业与保障 2020年3期
关键词:纪法党的纪律规矩

文/罗元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共产党面临新的执政使命、执政环境,急需全面从严治党。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以纪律建设为着力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重要的进展,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在实践上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重视增强党的纪律意识,将纪律建设纳入到制度体系中[1]。我国的市场经济中国有企业起主导作用,其肩负着履行国家发展战略、推动技术创新、发展生产力的重要责任。在不断深化改革的大环境下,如何促进国有企业进一步发展,充分发挥党建工作在带动基层群众的领导作用,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深化国有企业体制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推动国有企业党建管理体制改革

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创新所涉及的方面较为广泛,其中包括构建新型党政关系、抓好基层党建的组织工作、搭建健全的领导班子等。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落实过程中,体制改革能够推动企业向良好方向发展。党建工作的创新包括改变国企领导干部的工作方式、完善企业职工与党员之间的关系等。在党建工作中及时地发现问题,在实践中总结出新方法,可充分展示党员干部的能力,同时也有利于提升领导班子的综合素质。

二、增强国有企业党员干部的组织纪律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关于党的纪律和法律之间的关系逐渐清晰。一是纪在法前,从以往的案例来看,不少国企党员干部走向腐败的深渊往往从破纪开始。把纪律置于法律的前面,强调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能有效防止党员干部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二是纪严于法,纪严于法的逻辑起源于二者所规范的对象不同。法律规范的对象为所有公民,它的范围更大,要求相对较低。党建工作中纪律规范的对象是中国共产党党员,它的范围更小,要求相对更高[2]。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也是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所以纪律对党员的要求理应比对公民的要求更高;三是纪法分离,因为法律和纪律所规范的对象、严格程度均不一样,适用范围也不相同,要强调纪法分开,不能纪法不分,以纪代法,或者以法代纪。

关于纪律和规矩关系的认识是对党的建设的重大创新,拓展了纪律建设,理清了纪律与规矩的关系。纪律是制度化的规矩,规矩则是党在长期历史过程中总结的成功经验,是不成文的纪律。在地位和重要性方面,纪律和规矩同样重要,都要求国有企业党员干部严格遵守。一方面强调了纪律建设的刚性约束力,另一方面也强调了规矩的重要价值,传承了党的传统。党的纪律包括六大类纪律,其中最重要的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政治纪律关系到方向问题,政治纪律也关系到根本原则问题,因此,在加强纪律建设中,最为重要的是加强政治纪律建设。

三、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监督保障机制

(一)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制度的建立进行监督

为了有效避免部分国有企业单位在党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如不按照党规、党章进行制度建立的情况,采取了公开透明的党风建设工作,制定了《国企职工党建监督反馈制度》,国企内部的领导干部、职工可以通过互评、自评、举报、公示等方式,来规范国有企业党员干部的言行。监督党建工作开展过程中所出现的具有争议的问题,对于党建工作中出现的纰漏,做到早发现早解决,从工作制度的制定方面加强保障体系[3]。

(二)实行民主监督机制

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监督中,重要环节就是民主监督,这一机制的实行为党建工作增添了保障,民主监督可使用二次公示监督,国有企业中的做好党务公开,国企员工会以党的纪律严格要求自己,同时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党支部的监督作用

党的十九大在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基础上,把纪律建设放在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中。既是对党的十八以来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理论与实践发展的肯定,又突出了纪律建设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地位和作用[4]。党支部的监督工作是保持党的先锋带头作用的重要手段,将党建工作做到细致化、标准化、科学化,保证国有企业的党建工作具有真实性和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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