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胡伟 杜永新
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做出了要一体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创新派驻监督体制机制,加强法规制度建设,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决定。这就要求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要成为纪法皆通的“专才”,既要明纪又要懂法,在执纪执法过程中既要做到“纪法有别”“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也要努力推进“纪法衔接”“纪法融合”。
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纪学法,熟练掌握纪法知识。纪委监委合署办公,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纪检监察干部既要执纪又要执法,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双重职责,这就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具备纪法思维,更好地适应监察体制改革的需要。明纪懂法是培养纪法思维的基础。因此,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加强纪法学习,学懂、学透、学深纪法文本,还要熟悉掌握与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学习的基础上掌握相关的程序要求。
纪检监察干部要勇担使命,积极参与纪法体系建设。在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过程中,改革与立法几乎同步进行,纪法贯通、法法衔接首先需要做大量的立法完善工作,这个过程需要集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集体智慧。这就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培养纪法思维,在纪法体系建设实践中不断学习积累纪法知识、提高纪法意识。
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执纪执法,忠实履行职责。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要树牢“四个意识”,做依纪依法执纪执法的表率,做到心中有法纪、脚下有红线。严格遵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切实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要认真贯彻执行依规依纪依法理念要求,在问题线索办理、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证据的收集固定等环节中,严格按照纪法规定操作执行。要敬畏权力、敬畏党纪和法律,养成依法履职、依规办事的习惯,依纪依法正风肃纪、惩治腐败。
纪检监察干部要严守党纪国法,强化自我约束。作为监督者、执纪执法者,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做守规守纪守法的模范。纪检监察干部要从思想上始终保持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清醒认识到自己既是执纪执法者,也是党规党纪、法律法规的守护者,始终做到纪法明镜心中悬,让纪法成为不可逾越的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