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文化语境下“中国声乐”及其国际话语权的实现路径

2020-11-18 08:03
中国音乐 2020年6期
关键词:话语权跨文化声乐

当前,国际间文化互动日益频繁。作为我国文化艺术根脉中的重要一支,“中国声乐”多次亮相国际舞台并随国际间交往形成了跨国界、跨民族、跨文化的传播与辐射态势,其中,跨文化为跨越不同的文化形态,其传播是指两种不同文化形态间所进行的传播。①参见武晋原:《全媒体语境下我国跨文化传播策略解析》,《传媒》,2017年,第16期。由于跨文化传播情境中的双方来自不同语境,故在多元文化形态及其场域中对本国文化进行的跨文化传播实际上是一种文化符号的表达,一种“软实力”的彰显,更是一种国际话语权的建构。

福柯说:“话语即权力。”②福柯:《话语的秩序》,肖涛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年,第21页。“话语权是指通过话语(discourse)所包含的概念内涵、理论逻辑、核心价值、意识形态、规则规范等因素所产生的影响力。”③赵庆寺:《中华传统文化与中国国际话语权的建构路径》,《探索》,2017年,第6期,第114页。国际话语权则作为国家利益的一种博弈形式,以国家利益为核心,通过反映主观意识的话语来表达和运用的权力,被学者比喻为“用天鹅绒包裹的铁拳”。④江涌:《关于提升中国国际话语权的思考》,《红旗文稿》,2010年,第5期。

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的讲话中指出:“面对世界范围内各种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的新形势,如何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增强文化软实力、提高我国在国际上的话语权,迫切需要哲学社会科学更好发挥作用。”⑤习近平:《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6年5月19日。可见,提升我国文化软实力及其国际话语权是新时代的使命和要求。

作为一种有声文化符号,其国际话语权的实现是“自身文化的文化主权及其在国际上所拥有的文化地位和权力”⑥彭飞:《文化话语权研究述评》,《天水行政学院学报》,2019年,第3期,第14页。的显现,这种有声文化符号的直观表达、创造、传播和发展,实质上是“国际文化话语权”的构建,也是中国声乐学术体系进行有效跨文化传播亟须突破的重要问题。

一、“中国声乐”的内涵与定位

(一)“中国声乐”的内涵及其符号释义

1.“中国声乐”的历史发展

声乐,即人声演唱的音乐。东汉时期赵晔的《吴越春秋》中记载“相传为黄帝时作的《弹歌》反映了当时狩猎生活”,⑦转引自孙继楠、周柱铨:《中国音乐通史简编》,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2017年,第7页。战国时期《荀子·乐论》中载“夫声乐之入人也深,其化人也速”,⑧[清]王先谦撰:《荀子集解》,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380页。《墨子·公孟》《荀子·王霸》中亦有“声乐”之叙述。可见,我国声乐源远流长,贯古通今。

纵向脉络上看,中国声乐体系伴随我国历史时代变迁而发展。将声乐体系放置于上世纪至今的百余年发展历程之中,共可分为西洋唱法传入、“土”“洋”之争、“唱法”及命名之争三个重要阶段。

20世纪前二十年,中国声乐有其明确的声乐体系论阈,即以民间歌曲、歌舞、戏曲、曲艺四大类为核心的中国传统声乐体系。1919年五四运动爆发,反封建思想凸显,新文化运动得以推动,学习西方文化思潮日渐兴起,西洋唱法即在此背景下传入中国。

西洋唱法传入中国后,不仅极大地推动了中国的声乐艺术发展,还促成了后来歌唱家周小燕等人开始运用西洋发声方法结合中国的民族语言、民族风格和行腔韵味来演唱中国民歌,其独特高致的审美效果也引发了中国音乐人的思考。⑨参见鲜于越歌:《中国唱法的相关研究及理论阐释》,《音乐研究》,2015年,第5期。从20世纪40年代到60年代,还引发了有关西洋美声唱法和中国民间唱法的比较与讨论,几度形成浩大声势的所谓“洋嗓子”与“土嗓子”广泛争鸣。⑩参见冯长春:《“土嗓子”与“洋嗓子”的对唱——20世纪中叶中西唱法争论》,《黄钟》,2010年,第3期。正是因为“土洋之争”涉及声乐的中西、古今、技术、审美等关系论争,对中国声乐艺术的发展亦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学界不同声乐观点、各类声乐理念不断萌发生成,产生了诸如“民族唱法”“中国唱法”“民族声乐”“中国声乐”“中国民族声乐”等学科术语。1983年,国内首次冠以美声、民族和通俗三类唱法,并于上海人民广播电台举办青年演员独唱比赛,虽然周小燕先生多次否定此“三分法”的不科学性,⑪参见郭克俭:《新中国声乐学术热点问题的追溯与反思》,《音乐研究》,2010年,第3期。但仍未改变其应用推广的热度,且由此增并了原生态唱法,使得中国声乐的唱法分类长期呈“四足鼎立”之势,除此之外,并不断伴有不同学科术语的萌生。

当今,全球经济一体化形势下,呼唤中国声乐体系的国际认可与传播,“中国声乐”之呼声愈发集中而强烈。而国内表达声乐体系符号的百花齐放之态,直接导致学界在中国声乐术语、内涵及学术体系等方面长期处于混淆与分歧中。其实,所有声乐术语符号皆为客观存在,其共同之处在于其限定词是“中国”,即内在地决定了“中国声乐”的标识凝练与学科内容,“包括三大资源:中国传统声乐艺术、西方声乐艺术和中国特色的当代民族声乐艺术”。⑫蔡远鸿:《当代中国声乐学派的研究视域》,《人民音乐》,2007年,第8期,第36-38页。

2.“中国声乐”的符号释义

在皮尔斯的三元符号学基础理论中,根据其引向意义的“理据性”(motivatedness)将其所作符号分为像似符号(icon)、指示符号(index)和规约符号(symbol)三类。其中,指示符号是最基本、最原始的,它是能够指称它对象的一种符号,使接收者具有“间接反应”(mediated reaction),引导接收者注意力导向对象,并因其动势卷入接收者的身体反应。⑬参见赵毅衡:《哲学符号学:意义世界的形成》,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2017年。

“中国声乐”作为我国声乐体系的代表,亦可视之为中国声乐体系的一种指示符号。它是一种内含指示性的有声文化符号,承载着中国声乐文化内涵和区域意义的时代生成与意义生发。它符合新时代文化标识凝练,适合中国音乐文化的国际传播,是“中国声乐”在国际间跨文化语境中文化传播话语体系的构建和表达符号的呈现。

因此,无论是“原生态”“民族唱法”“通俗唱法”“中国唱法”还是“民族声乐”“中国民族声乐”“中国声乐”,皆可以其客观性视之为对“中国声乐”存在于不同历史发展阶段的符号指代及其释义。“中国声乐”各时期话语体系表达方式虽不同,但本质上殊途同归,都是中国声乐发展历程中学界先辈们对中国声乐话语体系的标识凝练和核心提取的不断求索过程,也是在国际声乐文化视野和场域中对中国声乐国际传播“准心”的打磨校正。因此,它们的学术方向是同一的,同时饱含着中国学者对实现“中国声乐”国际地位和话语权的历史使命感与文化危机感。

(二)“中国声乐”的国际定位

2013年,习近平首次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倡议并产生国际效应。全球视阈下人类同存在于一种历史、生成的大语境之中,这种特定的语境亦可谓为“文化命运共同体”。文化是平等和开放的,国际文化话语权具有开放性但并不具有平等性,它作为国家和民族“软实力”,“通过文化媒体、信息资源、教育机构、非政府组织以及跨国公司等载体展现出来,具有运作成本低、政府参与面小、社会公益性强、超越时空限制等特点,在跨国性、民间性、社会性活动中发挥重要作用”,⑭张云:《华人华侨在中国国家软权力建构中的角色研究》,《史学集刊》,2015年,第3期,第62页。其地位须建立在“硬实力”的基础之上。长期以来,国际声乐学术领域的主流话语权被欧美大国所主导,如德国、意大利、法国、奥地利、俄罗斯等国因其“硬实力”使“美声唱法”成为世界声乐体系中最具代表性和影响力的西方声乐学术话语体系,导致国际间(尤其是非发达国家)具有地域代表性的声乐学派和唱法难以进入国际视野并产生影响。

中国“硬实力”已然崛起,但在国际文化话语场中“软实力”微弱。“中国声乐”作为国家和民族文化符号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升其国际文化话语权,首先须“自证其名”。从宏观的角度正视世界各国风格各异的声乐艺术,承认每一种声音艺术的客观存在,承认每一种“唱法”和“学派”都是世界声乐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文化命运共同体”中不可或缺的一员。另一方面,需葆有文化自觉与自信。我国歌唱艺术源远流长,民族性、语言性、音乐性突出,聚合了中国传统音乐文化中的精华与人民智慧,是“中国声乐”立足“文化命运共同体”中自信的内在源泉。

二、“中国声乐”的国际认知及话语权影响要素

当前,以“中国声乐”为研究对象的外文文献多为中国学者的“学术输出”,国外学者的调查与研究少。从既有研究文献看,“中国声乐”的国际印象呈现出一定程度上的“模糊性”与“碎片化”。

首先,“中国声乐”的英文学术术语及概念存在模糊性。中国学者常用“Chinese Vocal Music”“Chinese National Vocal Music”“Vocal Music of China”“Chinese Traditional Vocal Music”等词翻译“中国声乐”,外国学者则多用“Vocal Music of Chinese”“Chinese Vocal Art”等,不能说这些学者的翻译有出入,实则客观反应了在术语的统一性上存在矛盾,国内外学者皆可能在字面意义上即对“中国声乐”产生歧义,导致对此声乐形式与学术体系的概念和内容产生模糊。这种现象是因我国声乐理论界的争议与定位引起的,也是“中国声乐”在国际传播中的“准心偏离”。

其次,“中国声乐”在国外学者印象中呈“局部性”和“碎片化”。相关文献分别源于美国、加拿大、俄罗斯、澳大利亚等国,主题涉及中西方声乐比较教育、中国歌者的海外表现、对华语歌唱比赛及其获奖歌手的调查、中国城市歌手的生存状态调查、由歌曲及歌手透析中国当前意识形态、书评与推介,依次向国际文化视阈传递了中国的美声唱法教学、⑮Graham F.Welch, David M.Howard, John Nix.Vocal Music and Pedagogy of Chinese, African, and Indian Genres.The Oxford Handbook of Singing.2015.11,p.1-28.京剧演员张火丁在美文化传播⑯Barboza.David.A Chinese Opera Star Takes a Turn in the U.S..New York Times,2015.8,C1-C5.及部分流行歌手的海外表现、漫瀚调歌手齐富林的获奖经历与后续演绎发展、⑰Levi S.Gibbs.Chinese Singing Contests as Sites of Negotiation Among Individuals and Traditions.Journal of Folklore Research.2018.4,p.49-75.武汉街头歌手的礼物经济、⑱Samuel Horlor.Street Singers and the Gift Economy.Asian Music.2019.2,p.3-32.海外歌手演绎中国歌曲背后的意识形态等,⑲Lauren Gorfinkel.Ideology and the Performance of Chineseness: Hong Kong singers on the CCTV stage.Perfect Beat.2011.12,p.107-128.可见,“中国声乐”在海外并未形成历史、形式和内容层次的整体体系,仅为“碎片化”的局部存在,缺乏对“中国声乐”整体形象的展示与认知。

基于此,本文从内部构建要素与外部传播要素两个部分对“中国声乐”及其国际话语权的构建进行推演,并以“中国标准”和“中国品牌”两个层面的权力体现分而述之。

其一,内部构建要素分为歌唱表演和学术话语。这两者是“中国声乐”客观存在的本质特征,是立于国际话语体系之林的“中国标准”。

其二,外部传播要素包括传媒平台与文化影响。外部传播要素是对内部构建要素进行本体国际输送的实现路径,一是要把握传媒主动性与主导性;二是要输送文化意志,实现文化渗透,要求“中国声乐”以精品打造为首任,以文化产品输出为载体,打造“中国品牌”,实现“中国声乐”国际话语权的表达亲和力、学术引领力、时代感召力和文化影响力。

图1 “中国声乐”国际话语权路径实现结构图

三、“中国声乐”及其国际话语权的实现路径

(一)构建“中国标准”的内部学术体系

1.筛整“中国声乐”表演呈现体系

第一,筛选、整合“中国声乐”表演呈现体系是其内部学术体系内容构建的第一要务,是确认在跨文化场域中“说什么”的问题。“中国声乐”以多元的民族性、个体性为基础,“融通中西”的表演技术为支撑,其文化宝库来源于中国传统音乐。整理古曲、民间歌曲、戏曲、曲艺、中国歌剧、创作歌曲六大声乐作品门类之精品,作为“中国声乐”表演呈现体系资源库,能充分显现“中国声乐”的发源、现况与将来,以其历时性、科学性、多样性和时代性增强国际话语力度。

第二,培养和推选一批能实现“中国声乐”国际话语的传播主体是表演呈现体系以“中国标准”进行文化产品转化的必要条件,是确认“谁来说”的问题。跨文化语境下“中国声乐”传播者须具备两类人才:专业技能与外语功底兼具的复合型专业人才和普通民众。复合性专业人才首先要能代表“中国声乐”最高水平,符合艺术素养的“中国标准”,同时要在跨文化对话中熟用英语、打破语言障碍,能深入解读并辅助专业技能的表达。另外,要将熟知、熟唱各类中国声乐作品的五十六族人民群众扩大为“中国声乐”的民间传播主体,打破国际间跨文化传播的“官化现象”和“政治意味”,让普通群众富有亲和力的表达成为“平民化”“生活化”的艺术代言人,以谋求更广泛的跨文化受众与认同。

“中国声乐”是动态艺术,其国际话语权的实现须建立在“行为+行动”的模式上,通过“唱”和“演”的不断反复,实现声音和视觉多重融合景观,推动“中国声乐”的国际传播与对话。

2.凝练“中国声乐”学术话语

话语,可分为学术话语与日常生活话语,两套话语互相影响、互相渗透。日常生活话语通常表现为学术话语的生活化、大众化;学术话语转化为生活话语,可以极大地提升学术的生命力,增强学术的穿透力,发挥学术对现实的塑造力。⑳参见陈曙光:《理论与对话》,《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18年,第3期。随着全媒体时代的到来,国际间跨文化语境下“人”和“事”的传播与转播不再依靠官方渠道,民间机构和组织、个人自媒体都可成为传播载体,倒逼“规范化专业官方通道”与“通识化民间转播通道”的双向模式构建。因而,为实现学术引领力,重点解决学科理论建设和学术话语转化迫在眉睫。

学科理论建设上,一是要确认学科术语的规范性,“瞄准靶心”,以“中国声乐”这般简洁明了、符合新时代、跨文化的“标识性”术语精准推广;二是要梳理“中国声乐”历史发展脉络,知其本来,观其未来;三是系统整理我国声乐理论体系,含声乐基础常识、声乐史学、声乐教育学、声乐生理学、声乐语言学、声乐语音学、声乐美学、声乐心理学、声乐表演学、声乐文化学、教材创编、作品创作等领域,构建多元系统的中国声乐理论话语体系。

学术话语转化上,首先要扭转“专业为王”“技术为王”的学术观念,在“中国声乐”的传播问题上,只要是中国人都有传播中国声乐的责任和资格,一地一人(群)一首歌,就是“中国声乐”的一种烙印;其次,要尊重、鼓励民间音乐的自发性自然发声与“在地”演绎,以不同场域和视觉的冲击传递丰富多样、风格各异的“中国声乐”形象。

(二)打造“中国品牌”的外部传播平台

1.借鉴孔子学院文化输出经验

孔子学院已然成为世界各国人民学习中文和了解中华文化的园地,其学员群体有学习中国语言和文化的共同需求。㉑参见李宝贵、庄瑶瑶:《孔子学院建设15年:价值旨归与逻辑变迁》,《中国社会科学报》,2019年12月10日。然而,孔子学院在对外文化输出中也受到西方国家的非议,当前,孔子学院应秉承“平等合作、共商共有”的理念将语言和文化传播思路逐渐由主导转向互动交流,“去官化”“去政治色彩”地与各国学子对话。这种平等互动式的主体间性教学策略,为文化间的传递和渗透提供了纽带,打造了一种以中文教育为核心、多层次融合的综合性跨文化交流平台,为“中国声乐”传播提供平台优势。

2.重视跨文化交往中的“人-人”转播模式

文化交往是话语软实力形成的前提条件和发展动力,强调以主体间性取代主体性,涉及个人、团体、媒体和国家各个层面跨文化的交往行为,并在交往中实现文化的互相理解与传播。㉒参见张安东:《交往理论视阈下文化自信与中国国际话语权提升》,《天津市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9年,第2期。

中国国际声乐比赛即为“国家-团体-个人”之主体间性文化交往的例证。2000年11月,由文化部主办的“中国国际声乐比赛”在广州星海音乐厅举办,每三年一届,是一场具备国际A类大赛水准的国际赛事,要求世界各地参赛者必须演唱中国歌曲。各国参赛者以“亲身演绎”+“他者代入”方式感受了“中国声乐”的技术、情感和审美要求,对其历史文化背景也有了进一步理解。另外,加强国际间声乐活动互访、名声乐团体艺术交流、高校与学界学术会议、国际声乐研讨会等都是多维度的跨文化学术交往,亦是“人-人”对话的好平台。

同时,中国对外交流日益频繁,所有跨境人员都是中国传统文化和国家形象的“文化名片”。加强跨境人员的文化传播意识,可为实现中国文化“口口相传”提供机会,亦可扩大以“中国声乐”为代表的中国声乐学术体系国际知名度,㉓参见丁卫华:《中国生态文明的国际话语权建构》,《江苏社会科学》,2019年,第5期。这些“人-人”互动交往的传播模式都是实现国际话语权的重要路径。

3.构建“中国声乐”及其学术体系的开放型国际性慕课

慕课(Massive Open Online Course),是“互联网+”时代与教育共同生成的时代产物。近年来,慕课在全球范围内的兴起为各国塑造国际话语权提供了一个新的隐形场域。㉔参见赵紫玉:《利用国际性慕课提升中国国际话语权问题探析》,《教学与研究》,2019年,第3期。慕课一般可分为国际性慕课(International MOOC)和本土慕课(Regional MOOC),国际性慕课是指登录在国际化的慕课平台(主要包括Coursera、edX、Udacity、FutureLearn等慕课网站)、面向全球用户、采用英语这一全球通用语授课的慕课,它的跨国界运作使得各国利用相关课程塑造本国国际话语权成为可能。据赵紫玉统计,截止到2018年12月止,中国高校所提供的国际性慕课仅有200余门,其中专门介绍、教授中国传统艺术的课程只有香港中文大学开设的《昆曲之美(The Beauty of Kunqu Opera)》,可见,从国际教育教学的传播来看“中国声乐”及其相关传统艺术的国际视角还相对薄弱,还有巨大的可展播和可研究空间。“中国声乐”相关技术及理论体系国际性慕课的构建,有助于“中国声乐”走进国际视野,促进“中国声乐”的海外传播,推动其在海外与当地教育进行国际间文化艺术的对接与交流、扩大国际影响。

2017年9月,由中国音乐学院院长王黎光发起的“全球音乐教育联盟”在北京成立,“这一国际交流合作平台将对推动世界范围内不同音乐文化、音乐学派的建立与传承发展,加强国际音乐教育机构的交流与协作,发展全球音乐教育,打造世界级音乐教学、科研、创作、表演的学术共同体发挥重大作用”,㉕王黎光:《开创新时代我国高等艺术教育对外开放新局面——以“全球音乐教育联盟”为例》,《学习月刊》,2019年,第1期,第25-27页。而此联盟则可为国际间开放型“中国声乐”系列慕课打造、传播和渗透,发挥精准而积极的作用,是极为有效的推广平台。

4.推动跨文化社交媒体传播平台建设

全媒体语境下,跨越国度、跨越种族、跨越文化的“中国声乐”同样可通过在线社交媒体平台打造一种“去地域化”、共情互通的有声文化符号。近来,“李子柒”已成为跨文化交往与传播领域讨论、研究的热点。有学者认为短视频和社交媒体是她快速积聚跨文化传播力和影响力的内容形式和传输渠道,㉖参见姬德强:《李子柒的回声室?——社交媒体时代跨文化传播的破界与勘界》,《新闻与写作》,2020年,第3期。本文认为李子柒“东方田园牧歌”式文化传播的成功主要在于其符合新媒体传播“内容为王”和“审美新奇”的传播特性。同样,社交媒体的跨文化传播有效性表现为:内容主体的同质性、内在情感的同理性;外显形式的新奇性及审美体验的满足感。“中国声乐”的传播共鸣点可从两个方面进行解构,即外显表达中旋律的美感和肢体表现;内在理路中情感的触碰和内容共鸣。因此,“中国声乐”国际话语权的实现不妨尝试打造“流量王”和“网红”的社交传媒模式,充分发挥音乐“国际共通性”特点,谋求新媒体流量“浮现权”和“权重比”,以强烈的时代感召力促进国际间“有声符号”的零距离、无阻碍传播。

充分运用多种网络传播路径丰富“中国声乐”的国际推广形式,还需以海外华文电台为主要传播媒介,同步建设一批承载量大、品味高的“中国声乐”资源库、在线共享网站和手机App应用软件,弥补时空阻隔,全面展示“中国声乐”的演唱特色与呈现形式,以可视、可感的“影像化”视觉文化建设让“中国声乐”和背后的中国传统文化产生国际影响力,实现“中国声乐”的国际文化话语权。

结 语

中国歌唱艺术源远流长,“中国声乐”是我国声乐发展的历史与时代产物,是中华民族审美的共同追求与话语表达,也是世界声乐体系中一个不可分割的重要部分。随着中西方各国政治、经济、文化交流日益频繁,学科国际话语权的提升显得尤为重要,也是国家综合软实力的重要体现。通过“中国标准”的内部构建与“中国品牌”的外部传播两条脉络,探析影响“中国声乐”国际话语权的四大要素:歌唱表演、学术话语、传媒平台、文化影响,并基于此,推演“中国声乐”与国际话语权实现路径研究,从四个维度对其实现路径提出具体策略。“中国声乐”及其国际话语权的构建与提升是一个长期积累、不断发展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本文旨在为后续的研究提供些许思路。总之,国际话语权的实现与提升,任重而道远,在变化的国际环境中,只能以“中国特色”“弘扬中华文化”为己任,顺势而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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