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意志意识形态》文本中“交往”概念的理解与再理解

2020-11-18 20:44侯珍菊广东海洋大学
长江丛刊 2020年16期
关键词:德意志意识形态德意志恩格斯

■侯珍菊/广东海洋大学

对人类来说,交往具有本体论意义,是人类存在的方式,人类的生存活动、生产活动与交往活动密不可分。在《德意志意识形态》这部著作中,“交往”概念占据着重要的地位,是理解马克思恩格斯历史唯物主义的重要基础。如今,随着交通、通讯技术的高度发展和全球化日益深化,世界已经变成了一个紧密联系的地球村,全球治理和人类命运共同体,已经成为当代社会的国际政治必须面对的社会现实。重温马克思的交往理论,有利于深刻理解习近平关于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因此,正确理解和把握马克思恩格斯的“交往”概念和交往思想具有当代意义。

一、学界对“交往”概念的多种诠释

马克思恩格斯在构建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的文本《德意志意识形态》这部著作中,马克思恩格斯并未在文本中对“交往”概念给出确切规定。从宏观上看,由于时代的局限,我国对《德意志意识形态》的文献把握,先后经历了“以苏解马”、“以西解马”、“以马解马”等不同阶段,对“交往”概念的理解也发生了变迁。[1]

近年来,我国学界极为重视对马克思交往理论的研究,知网上可以搜索到的相关学术论文有200多篇。马克思交往思想内涵丰富,学界的探讨也从多角度展开。如何理解“交往”概念,成为准确把握马克思交往思想的起点。

“交往”作为日常生活的常用词语,也广泛应用于各个学科领域的概念,诸如传播学、社会学、心理学、历史学、哲学等。在不同的学科领域,其内涵是有差异的。“交往”作为历史唯物主义的重要著作《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一个重要概念,马克思恩格斯并没有做出明确界定,此后也没有专门的著作来论述。但马克思恩格斯的很多著作都出现了这一概念。所以,研究马克思的交往思想,首先要准确理解和把握“交往”概念的正确内涵。 但截至到目前,尚未达成共识。学界对“交往”概念仍有多种不同的诠释。

第一种,把“交往”和“交往形式”视为不同概念。马克思的“交往”一词指的是生产活动中的交往实践、交往活动。“交往形式”则是“生产关系”的过渡性概念。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版,编者注释中指出,“交往形式”就是后来被发展了的“生产关系”的雏形,这二者在内涵方面是完全一致的。这是学界的一般认识。90 年代以后,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交往范畴的内涵更加广泛,生产关系概念并不能将之替代。“‘交往形式’是一个在《形态》中被独立使用的概念,拥有丰富的内涵,历史唯物主义以它为基础得以确立。”“生产关系”所包含的经济基础的内涵已相当明确。“生产关系”在文本中始终带有狭隘性质,它仅仅指向现实生产中的人们的物质关系。[2]

第二种,把“交往”和“交往形式”视同一个概念,即“交往形式”内在于“交往”,是“交往”内涵的一个方面。范宝舟认为,交往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的现实的个人以及共同体之间互相约束、互相作用活动及相互关系的统一。[3]李虹、项松林认为,交往概念应该从动静两方面理解,静态指各种社会联系;动态指人们所进行的各种沟通交流活动。[4]许斗斗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交往形式”理论新释》一文中指出,马克思的交往概念有着更加丰富的内涵,“包含了人类的物质交往和精神交往、内在交往和外在交往等多方面,是人们在现实生活中所建立起的各种社会关系。”[5]郑莹的硕士论文《< 德意志意识形态>的交往思想研究》也持有同样的观点,并指出,“过去长时间以来,人们主要将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作为阐释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的经典依据,误将“生产关系”理解为了历史唯物主义的核心思想,使得“交往”缺乏它在历史唯物主义体系中应有的地位。”[6]尽管每个研究者的表述不同,但基本观点都把“交往形式”视为“交往”的基本内涵,把两个概念合二为一。

第三种,把“交往”直接理解为“关系”。宫敬才认为,交往是一种主客体之间的关系,主要产生和展现于人类社会内部。[7]把交往视为主客体之间的关系,而不是主体与主体之间的关系,显然强调的是物质关系,或者说物质生产中的关系。

第四种,把“交往”理解为即包括社会内部也包括社会外部的一种连接。滕松梅认为,交往指人们之间物质和精神的交流。生产关系是交往的核心。在外延方面,交往包含的范围很广,包括人与自然之间;人与人之间的物质交往和精神交往。”[8]第五种,从宏观视角理解把握“交往”概念,认为交往是一种特有的存在方式,是人之间产生社会关系的中介,是以物质交往为基础的全部关系的总和。[9]尹树广认为,交往是人的社会性的存在方式,交往活动是人的全面发展的过程。马克思的交往思想,本质上是关于人全面发展的思想。[10]在马克思对交往概念的规定中,交往是以物质交往为基础所构成的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是作为一种人的存在方式意义而存在。[11]第六种,认为“交往”在《德意志意识形态》文本中是“一个变化的概念,在不同的场合侧重不同的含义”,即直接物质生产过程中的交往,如分工、协作等;直接物质生产过程之外的社会交往,如交换、分配、消费,以及受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交往制约的其他的社会交往;共同体之间的交往,如部落、城邦、民族等内部或之间的交往,这种交往又可以分为内部交往和外部交往。[12]学者们对“交往”概念的多角度的分析和探讨,对推动《德意志意识形态》文本研究和马克思交往理论的研究的深入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造成“交往”诠释分歧的原因分析

造成对“交往”概念诠释分歧的原因很多,归纳起来无外乎以下几种:

第一,文本自身的问题。《德意志意识形态》,德文全名为《Die Deutsche Ideologie.Kritik der neuesten deutschen Philosophie in ihren Repräsentanten,Feuerbach, B. Bauer und M.Stirner,und des deutschen Sozialismus in einen verschie denen Propheten》,中文全译为《德意志意识形态。对费尔巴哈、B.鲍威尔和M.施蒂纳所代表的现代德国哲学以及各式各样先知所代表的德国社会主义的批判》。已有的研究资料表明,这本卷帙浩繁的哲学著作,马克思恩格斯生前尚未完成,从《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一版第三卷可以看到,全书共两卷八章,第一卷三章,其中第一章《费尔巴哈》章没有写完。第二卷五章中第二章和第三章缺失。不仅这部哲学著作是残卷,而且在马克思恩格斯生前未能出版发行,手稿流传过程中,有散乱,有遗失,甚至被鼠咬,都造成了对原稿原貌的掌握和理解的困难。此外,《德意志意识形态》作为马克思恩格斯第一次系统阐释了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哲学著作,被学界誉为是一部马克思主义的奇书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圣经”,也是马克思哲学著作中最为晦涩的作品之一,直到今日还有许多待解之谜。

第二,革命话语和政治话语的强势介入以及哲学大众化都扭曲了学理探讨。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过程中,由于民族矛盾的尖锐,和革命斗争的需要,在《德意志意识形态》解读和研究中,过多地强调政治性理解,也导致了种种偏差。“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包括《德意志意识形态》在内的马克思主义经典文本不是被视为学术研究的文本,而是被视为引领无产阶级革命实践的指导思想。”造成了对《德意志意识形态》急功近利地诠释和情绪化理解。正如前文所说的,出现了“以苏解马”到“以西解马”等偏差。

学者的学科背景不同,解读立场和视角不同,也是造成诠释差异的重要原因。《德意志意识形态》在中国传播过程中,很长时间内并没有作为“经典”对待,也没有被给予与其思想分量相匹配的关注和重视。[13]而且解读本身也有一个成熟过程。加上时代因素的影响,致使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与实践呈现出阶段性发展态势。

三、马克思“交往”概念及交往思想的再理解

马克思的交往概念和交往思想是丰富的,正确理解马克思的交往概念及交往思想,首先要回到具体语境中去把握。

不同文本语境中,交往含义不同;同一文本的不同语境中,含义也有差异。理解马克思“交往”概念,还要回到马克思的著作中去把握。在马克思的文本中,“交往”概念有着丰富多彩的内涵,有时主要指交往活动,有时主要指生产关系,或者主要指各种社会关系。有时则属于生产力范畴。

马克思最初谈到的交往,是“人与自然的交往”,属于生产力范畴。马克思把与自然界的交往看作是人类得以生存的基本物质条件,并将这一观点写于《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人与自然的交往是人对自然的一种改造与利用,是人类从自然界那里为了满足生存的需要而获取的物质资料和能力。

“生产本身又是以个人彼此之间的交往为前提”“过去一切历史阶段上受生产力所制约同时也制约生产力的交往形式,就是市民社会”。[14]这里的个人之间的交往,主要是指人们在物质生产过程中围绕物质关系的交往活动。这里的“交往形式”,大致相当于我们所说的生产关系概念。

“为了不致丧失已经取得的成果,为了不致失掉文明的果实,人们在他们的交往方式不再适合于既得的生产力时,就不得不改变他们继承下来的一切社会形式。我在这里使用Commerce一词是就它的最广泛的意义而言,就象在德文中使用Verkehr一词那样。例如:各种特权、行会和公会的制度、中世纪的全部规则,曾是唯一适合于既得的生产力和产生这些制度的先前存在的社会状况的社会关系。”[15]很显然,这里马克思和恩格斯把包括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在内的所有社会关系统统纳入交往方式。

在《致帕·瓦·安年科夫》信中,他这样说道:“……人们在他们的交往(commerce)方式不再适合于既得的生产力时,就不得不改变他们继承下来的一切社会形式。……曾是唯一适合于既得的生产力和产生这些制度的先前存在的社会状况的社会关系。”[16]从上述马克思的描述中可以看出,这里的交往概念涵盖了“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这两个层面的含义。

其次,人类世界的当代发展既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交往思想的当代价值和意义,证明了马克思交往思想的深刻性和正确性,也为理解马克思交往概念及交往思想提供了新的物质基础和实践依据。

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如火如荼,世界各国人民的相互联系与依存日益加深,准确理解和把握马克思所提出的以物质生产为基础的人与人等不同主体的平等交往、世界交往等交往思想,对我们推动全球治理尤其是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马克思交往思想是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重要来源之一,说明了马克思交往思想具有前瞻性和正确性。

所谓人类命运共同体,指的是各国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兼顾他国正当利益,在谋求本国发展中促进国际社会共同发展。作为全球价值观,它包含着丰富的内涵,诸如相互依存的国际权力观、共同利益观、可持续发展观和全球治理观等。人类只有一个地球,各国共处一个世界。积极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推进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是人类社会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既是对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更是对马克思恩格斯交往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显而易见,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世界各国人民交往不断丰富、不断深化的必然结果,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也是马克思恩格斯交往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恩格斯世界历史观的重要阶段。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准确把握全球发展态势,主动顺应时代发展潮流,立足于人类社会的共同价值,创造性地发挥马克思的交往思想,提出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思想宏构,为迎接全球挑战、谋求共赢发展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在世界舞台上,发挥积极引领作用,将合作共赢、权责共担、包容互鉴的理念转化为实实在在的行动,与国际社会携手解决全球性难题。

自从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坚持和平发展道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之后,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不断丰富。2018年3月11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中,明确把“发展同各国的外交关系和经济、文化的交流”修改为“发展同各国的外交关系和经济、文化交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正是对马克思交往思想在当代的正确表述和应用。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也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涵。今天,人类已经形成了一个实实在在的命运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也日益成为国际共识,以“命运共同体”的崭新视角,寻求人类共同利益和共同价值日益成为国际社会的行动指南。

马克思恩格斯的交往思想,也是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的重要指南。马克思认为,人的需要是人类开展其他所有活动的基础,而生产力越发达,人的发展和享受资料所占的比例会越大,进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交往的最高境界是创立生产资料社会共有的联合体,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依据马克思的交往思想,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首先要大力发展生产力,充分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其次,积极促进人们更加广泛、更加深刻的普遍交往,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最后,最终实现生产资料社会共有的联合体,一切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理想社会。马克思指出,“只有在共同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共同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17]这正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最终价值指向和必然结果。

四、结语

在马克思的文本中,交往是一个内涵丰富的概念,由于文本自身的因素和时代话语的影响,出现了多种诠释。虽然本身造成理解的歧义,但对推动对“交往”概念的深入理解和马克思交往理论的准确把握也有积极意义。理解“交往”概念还要回到具体文本的具体语境中。“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中国政府反复强调的关于人类社会的新理念,是寻求人类共同利益和共同价值的新追求。其思想源于马克思的交往思想,同时,马克思的交往思想也是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的思想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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