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劳动保护:从立法到施行,不可松懈每一步

2020-11-17 12:50
中国工人 2020年8期
关键词:劳动保护防暑降温津贴

防暑降温工作是一项季节性强的劳动保护工作,事关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除了足额发放高温津贴外,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同样不可或缺。

每年夏季,随着气温的逐步升高,与高温劳动保护相关的话题热度也会持续上升。其中,高温津贴的发放尤其引人注意。

2012年6月29日,《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印发。从那时起,全国各地区根据各自情况,制定了按月、按天和按小时发放三类不同的高温津贴标准,每月约为200到300元不等。

不过,在发放高温津贴时,仍存在一些“偷工减料”的现象。有些单位或用绿豆汤等防暑降温食品替代,或把津贴和福利混为一谈,让劳动者自己也弄不清楚利益是否受到了侵害。在另外一些单位,高温津贴甚至直接沦落为“空头支票”,无处兑现。

高温津贴是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给劳动者,否则属于侵害劳动者的权益,必须受到追责。“清凉权”是保障劳动者生命健康和安全的底线,不应被有意忽视,更不应被无视。

撑起立法“遮阳伞”

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国仅有1960年7月1日卫生部、劳动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公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这一部高温劳动保护法规,并且仅仅适用于“工业、交通运输业及基本建设工地的高温作业和炎热季节的露天作业”以及“田间作业”。

从1960年到2012年,劳动者的劳动范围、劳动内容和工作环境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暂行办法》却一直“雷打不动”。随着高温作业致死事件时有出现,法规滞后的危害日益显现,加快防暑降温立法修订进程渐渐成为社会共识。

经过多年筹备,2012年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正式颁布,堪称一部等了太长时间的立法。它对社会关切问题作出的明确回应,让广大高温环境下的劳动者结束了无法可依的局面。

首先,《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对高温界限作出了明确规定。如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以及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其次,《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对岗位津贴做出明确要求。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针对曾出现过的克扣或变相减少劳动者高温保护和津贴的现象,《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它还扩大了保护范围,囊括了所有从事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的用人单位和新兴职业,为所有的高温作业劳动者撑起了保护伞。

今年6月,全国总工会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工会对用人单位的高温作业、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措施实行监督,及时发现、指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并监督其整改,并协助和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

显然,《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对我国的高温劳动保护制度保障起到积极作用,劳动者作业环境也随之有所改善。但是,政策执行落实不力的情况仍然存在,高温津贴发放不到位,作业休息时间不予调整,依然是劳动者权益受损的症结。

完善防暑降温制度

2018年,中国工人出版社和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联合发布了《2018年户外高温劳动者调查报告2.0》。报告显示,在接受调查的户外工作者中,超过80%的人在夏季出现过中暑症状,21.16%的人每月都会出现中暑症状,其中5.64%的人每周都会出现中暑症状,楼宇高空作业者、园林绿化维护工人、交警和消防人员出现中暑症状的概率居前三位。

毫无疑问,户外劳动者的防暑降温工作仍然需要加强,预防和控制中暑需要用人单位拿出切实可行措施。

今年6月,全国总工会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工会对用人单位的高温作业、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措施实行监督,及时发现、指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并监督其整改,并协助和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制定防暑降温工作方案和高温中暑应急预案等。

《通知》中提到的建立防暑降温工作制度,对预防控制高温中暑有着重要作用。尤其是在建筑施工、冶金等重点行业以及炉前工、环卫工、快递员等特殊岗位,防暑降温措施的实施更具有现实意义。

《中国工人》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在中建二局承建的北京冬奥场馆建设项目中,根据气温状况调整夏季上班时间,改为每天早上6时至11时,下午2时至晚上6时,避开酷热时间段。施工现场设置了茶水处,准备了藿香正气水等防暑药品和绿豆汤,方便工人随时补充水分。工人们的房间配备了空调,创造凉爽的生活条件。相对完善的防暑降温措施,有效预防工人们高温作业出现中暑,保障了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安全。

除了建筑施工行业较为常见外,这类防暑降温举措在环卫工、公路养护工等行业也多有采用。更为完备的防暑降温工作,还体现在改善局部作业温度上。

在沈阳浑南大道快速路隧道段,施工方启用了除尘降温设备给工地降温。每天上下午开工前,除尘雾炮机在工地上喷射自来水,达到除尘降温效果。同时,施工方还启动了设置在道路旁的自动喷淋系统,以保持地面湿度。这样的举措既能降温,又能起到增湿及控制扬尘的作用,大大改善了工人的局部作业环境。

防暑降温工作是一项季节性强的劳动保护工作,事关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除了足额发放高温津贴外,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同样不可或缺。

作为用人单位,应认真落实《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防范措施,对职工负责。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各级工会组织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及时发现指明,并帮助其整改。

此外,各级工会还可充分发挥自身特点和优势,针对一些户外劳动者“吃饭难、喝水难、休息难、如厕难”等现实问题,为户外作业职工避暑休息提供便利。

虽然《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为广大劳动者撑起了立法保护的遮阳伞,但后续配套措施的跟进仍需社会各界的广泛重视。用人单位、各级工会和政府相关部门应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切实维护职工安全健康权益,帮助职工平安度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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