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宁宁
临沂市罗庄区法院积极落实区委强化时效管控、推动高效执行的工作要求,全面提高审判质效,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好“规划图”。根据区委强化实效管控、推动高效执行通知要求,罗庄法院结合实际制定了《罗庄区人民法院强化实效管控、推动高效执行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过程步骤、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为整个工作开展提供了明晰的“规划图”。
完善绩效考核办法,用好“指挥棒”。法院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的目标,根据案件类型和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难易程度等合理设定权重系数,实时生成考核结果,做到精准考评,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提拔任用、晋级晋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按季发放绩效奖金,发挥绩效考核“风向标”“指挥棒”作用,引导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
加强流程节点管理,握好“遥控器”。根据工作实际,法院制定了审判流程管理办法,对立案、分案、送达、评估、鉴定、庭审、合议、宣判、执行、结案、归档和案件流转的每个节点设置科学合理的时限和质量要求,完善审限监控,规范审限延长、中止、扣除的审批手续,预防长期未结案件发生。
强化审判态势分析,配好“校正仪”。法院依托信息化手段和数据集中管理平台,未雨绸缪,及时分析审判执行运行态势,建立日提醒、周通报、月分析、季考核、年总结为节点的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制度,通过加强对比分析,对审判质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公示排名,针对薄弱指标进行红灯警示提醒,准确把握审判运行态势,为审判团队工作达标提供科学指引。
增强通报频度力度,添好“催化剂”。在原来的周报表、月报表基础上,法院丰富通报方式,增加逐月质效对比表、趋势表、汇总表等,同时设计办案进度“红黑榜”,让法官随时了解全院案件办理情况及本团队所处位次,营造了互相学习、 互相超越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