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寿敬
潍坊市坊子区人大常委会着重从制度创新上入手,积极探索建立区级人大代表履职评价制度,制定出台了《潍坊市坊子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评价办法》,对代表履职划出“硬杠杠”,有效激发人大代表的履职活力。
坚持问题导向,理清代表履职管理监督新思路。人大代表来自人民、代表人民,应依法履行职责。人大代表履职成效的高低,直接关系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履职质量和水平。“少数人大代表存在履职不积极现象,人代会期间举举手、鼓鼓掌,审议时‘只唱好、没意见’,甚至不发言;闭会期间常委会或街道人大工委组织活动参与不积极,民情反映不到位。”坊子区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人说,“由于对人大代表履职工作缺乏科学有力的评价制度,容易出现干好干坏一个样的不良现象。”
为找准突破口,进一步增强人大代表的主体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坊子区人大常委会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思路举措,部署工作任务。同时,组织学习考察组分赴杭州、德州等市,以实地观摩、深入交流的方式学习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并因地制宜,初步形成了坊子区人大常委会建立人大代表履职评价制度的思路框架,以期激发代表履职新活力,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
坚持试点先行,开准代表履职管理监督新“药方”。区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委室负责同志反复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深刻领会把握精神要义,经多次研究讨论,制定了代表履职管理监督工作的初步方案。2018年3月,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区人大常委会选择在工业发展区试点代表履职评价制度。2018年10月29日,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主任会议通过了《潍坊市坊子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评价办法》,决定在全区推开实施。常委会通过建立代表履职记录簿,设立代表履职展示栏,对代表在人代会期间审议报告、提出议案建议的情况以及闭会期间联系选民、参加视察调研、参加履职培训、立足本职岗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进行述职评议等工作实行量化打分,按季度张榜公示,年终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评优和推荐连任的重要依据。
坚持统筹推进,不断激发代表履职新活力。2019年伊始,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区人大代表履职评价办法在全区各街道(发展区)全面推开实施。各街道(发展区)人大工委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安排,迅速行动,认真组织实施,正式拉开了全区人大代表履职评价工作的大幕。各街道(发展区)人大工委及时组织住辖区人大代表认真学习代表法、监督法和区人大代表履职评价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详细解读代表履职评价办法条文规定、计分细则以及履职情况记录表填写要求等,使代表们进一步明确了自身职责,充分调动起了他们的履职积极性。经过一年多的运行实施,代表履职评价办法有效激发了人大代表的履职活力,坊子区人大代表不用扬鞭自奋蹄,深入践行“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铮铮誓言,并形成了“履职尽责、积极作为,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的浓厚氛围。“自从实施了履职评价办法,为每位代表建立一份‘履职档案’,每季度晾晒‘成绩单’,杜绝了‘会上议一议,会后无声息’‘重当选、轻履职’现象,激发了人大代表良好的干事状态和敢于负责的担当,代表履职能力明显提升。”九龙街道人大工委主任陶金泉说。
“建立看得见、摸得着、可操作的人大代表履职评价制度,符合当前人大代表工作实践的现实要求, 也增强了代表履职的紧迫感和危机感,有力激发了代表履职的内动力,有助于提升人大工作的整体质量和水平。”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