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媛
在今年初的市人代会期间,林荫茂等代表提出《關于加强地方性法规配套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建议》,提及市十四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或修改的地方性法规中,共有8件法规、10个条款授权的配套文件未完成制定工作,其中有1件法规的配套文件因情势变化不需要再单独制定(市政府已来函说明),还有7件法规、9个条款要求制定的配套文件尚未完成。按照相关工作方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莫负春督办相关建议,常委会法工委会同市司法局、市政府办公厅认真开展了相关办理工作。
领导重视、协调推动。莫负春副主任高度重视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多次听取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工作汇报,关心办理进程。7月1日,莫负春副主任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有关市人大代表的意见,要求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市政府相关委办局认真落实代表建议,进一步改进相关工作。
多次沟通、督促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作为主办单位,对代表建议提出的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并与市政府办公厅、市司法局等多次沟通。针对尚未完成配套文件制定的各类情形,4月16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专门召开了有关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会议,市政府办公厅、市司法局、相关市政府职能部门参加会议,对相关配套文件逐一进行分析研判。7月1日专题座谈会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与尚未完成配套文件制定的市政府职能部门保持沟通联系。7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再次召开会议,督促相关委办局反馈工作落实情况。经过督办,市十四届人大期间尚未完成的地方性法规配套文件中,已经完成的有4件、正在研究制定的有3件、研究论证不再制定的有1件、仍需研究论证的有1件。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拟加强对法规配套文件制定工作的监督,建议进一步提升本市地方立法的精细化水平,配套文件与法规同步起草、同步提交审议、同步实施,督促执行配套文件制定的期限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