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卓庆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本次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5件法规,初审3件法规,听取1项执法检查报告,作出1项重大事项决定,通过了人事任免案,顺利完成了各项议程。
本次会议作出了《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经事先协调,浙江省、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已经分别通过决定,共同赋予示范区执委会行使跨区域管辖权。这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两省一市人大打破行政壁垒,提高行政效率,实现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根本目的、协力保障和促进示范区加快建设的一项重要法治举措,也是地方立法协同的又一成功案例。本次会议通过的《上海市外商投资条例》全面落实外商投资法,服务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新格局,明确构建外商投资全过程的“服务链”,创设“扩大开放”专章,对外资自由进出、知识产权保护等作出具体规定。条例的颁布实施,在当前形势下,將有力宣示上海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不断优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的决心。
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检查本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了今年首次专题询问。这是市人大常委会坚决贯彻中央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大部署,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检查为契机,新增年度监督项目,深入调研检查,推动本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土壤污染防治具有复杂性、艰巨性、长期性,这项执法监督需要一步一个脚印,持续深化、夯实基础。本次专题询问,问答直奔主题、紧扣突出矛盾,体现了人大监督应有的权威和力度。审议指出,本市土壤污染防治的形势不容乐观,市政府要全面贯彻土壤污染防治法,压实土壤污染防治的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和个人责任,构建社会参与机制,强化预防在先,严控新增污染,发挥法治强制力,用法律武器打好净土保卫战。
本次会议还初审了两项民生法规:一是审议了《上海市公共卫生应急条例(草案)》。这项法规是今年4月立项的,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为适应本市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构建强大的保障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体系的需要,按照市委要求开展的一项总结经验、构建框架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立法工作。我们有责任高质量制定好这个条例,完善监测预警体系,有效做好应急处置,在全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二是审议了《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草案)》。这是今年预转正项目。制定该法规是市人大常委会应对上海人口深度老龄化趋势,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养老服务为立法切入点,统筹政府各部门、市和区、政府和社会、居家社区和机构,凝心聚力建设“老有颐养”城市的一个创新探索。希望市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相关委员会继续深化研究,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强化责任主体,为建设更幸福、更美好的人民城市提供法治保障。
9月17日,市委召开了五年一次的上海市人大工作会议,市委李强书记作了重要讲话,会议印发了《中共上海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充分发挥人大在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中的作用的意见》。我们要深刻领会李强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文件核心要义,以上海市人大工作会议为契机,推动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落到实处,让上海人大工作展现新气象、做出新作为、迈上新台阶。
一、贯彻落实上海市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在“三个性”上取得新成效。在这次会议上,李强书记对人大工作明确提出了“三个性”的要求,即“进一步增强彰显制度优势的坚定性,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增强推动和保障人民城市建设的自觉性,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更好发挥作用;进一步增强实现全过程民主的探索性,推动人大工作守正创新迈出新步伐。”这是市委对本市人大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是新时代全市人大砥砺奋进的目标方向。我们要按照“三个性”的要求,在市委领导下切实发挥好人大职能作用。特别是李强书记指出:越是形势复杂严峻,越要发挥制度优势、运用制度威力,来应对风险挑战的冲击,努力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只要是改革发展需要、人民群众期盼、属于人大职权范围内的事项,都应积极参与推进、强化依法监督,以强监督推动强落实。这是市委对本市人大工作的有力支持,也是极大鞭策,我们要深刻领会、全力贯彻。
二、把文件确定的工作项目列出清单,逐项落实到位。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将讨论确定项目清单。项目清单在推进实施中,要坚持提高站位,紧密结合中央和市委要求,立足坚持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充分发挥法治对城市治理的引领保障作用,紧紧围绕“三项新的重大任务”实施、“四大功能”提升和“五个中心”建设,提出有力有效落实措施。要坚持整体推进,着眼市人大常委会全局工作部署,各委员会重点工作安排,形成合力、相互配合、综合施策,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努力取得创新性成果。要坚持高标准,对已经开展的工作要研究如何深化推进、拓展功能;对文件提出的新要求要加强谋划、提出方案。在工作中要加强调查研究,拓宽思路,对标对表,与时俱进。
三、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这次文件在加强本市人大自身建设、支持人大依法履职方面有很多新部署新要求。落实这些要求,我们要把提高履职能力放在首要,重点加强组织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要建立健全学习机制,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人大工作的强大精神动力。要进一步加强专门委员会建设。本次会议通过的《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是上海市人大工作会议的实际成果,是加强专委会能力建设的重要法规,也是本市人大工作的基础性法规,对专委会参与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和代表工作的职责都作出了明确规范,对专委会的议事规则和工作流程作出了操作性规定。各专委会要对照条例,抓好落实,切实增强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加强对区人大的工作指导和联系,加强区人大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建设,配齐配强乡镇、街道人大工作力量,夯实基层人大根基,为明年区、乡镇人大换届工作创造条件、打好基础。加强市、区人大工作联动,形成整体合力,通过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共同努力,不断推动本市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