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双权”:中国政治学的一个分析框架
——与景跃进教授商榷和对话

2020-11-15 22:43肖滨
社会观察 2020年4期
关键词:政治学一体框架

文/肖滨

景跃进教授在《政治学研究》2019年第2期发表的《中国政治学的转型:分化与定位》一文中,提出“重置中国政治学的逻辑起点”的重大问题,而且以“将政治共同体带进来”的命题对此问题给出回答——政治共同体是中国政治学的逻辑起点并具有优先性,“在价值等级中政治共同体应当占据最高的位置”;由此出发,在揭示“政治共同体的维系与(西式)公民个体自由两种价值之间存在着难以克服的紧张”这一中国政治发展的“天生难题”后,提出“在政治共同体原则优先的前提下,充分发展公民权利”的中国政治发展实践的平衡方案和中国政治学学术研究的国体、政体和政治共同体“三位一体”的分析框架。

景教授提出的问题、所进行的分析和给出的答案不仅具有重要价值,而且富有启发性,但也留下值得进一步讨论的问题:究竟如何理解和定位中国政治学的逻辑起点?基于何种支配逻辑构建中国政治学的分析框架?中国政治学以什么分析框架来解释当代中国政治的基本经验事实并进行理论创新?本文尝试对这些问题进行讨论。

景教授的分析思路是,从对中国政治学知识现状的反思切入,提出推动中国政治学发展的新进路,其内容包括回到起点、揭示逻辑、搭建框架、构建理论四个环节。本文的商榷与对话将围绕这四个环节来展开。

起点:政治共同体的现代定位

景教授提出我们需要回到中国政治学的起始之点、缘起之地,而且主张中国政治学“将政治共同体带进来”,并将其确立为中国政治学的逻辑起点。景教授的分析判断蕴含着一系列复杂问题,即便避开体制或政体等,中国政治学的逻辑起点除回到政治共同体外,是否有其他选择?选择逻辑起点的依据究竟是什么?如果选择政治共同体为起点,如何理解和定位这一起点?

笔者认为,政治学的逻辑起点除政治共同体外,个体也是一个重要选项。以西方政治学而言,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开创了以城邦政治共同体为逻辑起点的经典论述,但近代以来,随着立足个人主义的自由主义成为西方主流意识形态,西方政治学遵循方法论的个体主义,个体已成为其政治学分析的基本出发点。从近代人类政治实践看,选择政治共同体还是个体作为政治运行的立足点,政治制度的安排或设计确实会有完全不同的格局;就方法论而言,牵涉到社会科学方法论的整体主义和个体主义的根本对立。不过,无论选择哪一项作为逻辑起点,都不意味着对另一项的绝对排斥。在实际政治生活中个体无法切断与政治共同体的关联,因而立足个体的政治制度设计也必须充分考虑共同体的根本利益。由此来看,面对中国两千多年政治实践的一个基本历史事实——整体或共同体始终是中国政治运行的立足点,维护大一统的共同体已成为华夏民族一种文化心理情结,把政治共同体作为中国政治学的逻辑起点确有历史理据的支撑。不过,究竟如何确立政治共同体的内涵并对其定位?这一问题本身蕴含着一个根本性的大问题——如何把维护政治共同体的一体统一和保障个体的权利与尊严有机统一起来?

景教授文中的“政治共同体”当然是指“国家”,不过,不仅仅指作为统治组织或统治机器的国家(state),而是指整体意义上的国家共同体,是现代国家共同体。现代国家共同体通常具有四项基本元素:边界精确划分的领土、独立自主的国家主权、居住在主权领土上的国民以及作为统治组织的国家机器(state)。相对传统国家共同体,现代国家共同体不仅具有独特的基本元素,而且处于一种更复杂的内外关系格局中。就外部关系而言,在享有主权的国家共同体组成的国际体系中,国与国之间的关系从来都是竞争与交流并举、博弈与合作共存;从内部关系看,现代国家共同体的统治者可以在其控制的领土范围内进行直接统治,而随着直接统治的日渐深入,在现代国家共同体内部形成了一种在传统国家共同体中从未出现过的新型统治与治理关系——国家统治机器(state)与公民个体的关系。简言之,现代国家共同体所处的内外关系格局表明,国际关系中的竞争与交流、博弈与合作的前提是国家共同体自身的生存与发展、统一与独立,而内政中统治与治理的关键在于理顺国家共同体内部统治机器与大众及公民个体的关系。

这样看来,中国政治学研究的逻辑出发点确实不是传统的城邦、家族王朝或帝国政治共同体,而是现代国家共同体。因此之故,以现代国家共同体为逻辑起点的中国政治学必须正视其现代性的元素结构、内政外交的互动格局及其蕴含的内在逻辑。

逻辑:统一逻辑和共和逻辑

正是基于以政治共同体作为中国政治学的逻辑起点,景教授发现中国政治发展遭遇双重挑战:一方面,中国作为后发国家,在以民族国家为基础形成的国际体系的冲击下,必须避免国家可能面临的解体风险、维护国家共同体的统一;另一方面,又必须把限制公权力和保障公民权利纳入政治发展的议事日程。由此产生一个目标设定与手段选择之间难以兼容的难题:目标是“在政治共同体的维系-稳固与公民政治权利的发展之间实现一种相互促进的双赢关系”,然而,遵循集权逻辑以维持中国大一统(政治共同体)的集权体制与立足于发展公民权利的西式民主政治(多党竞争)存在着相互排斥的结构性的紧张关系。从表层看,这一分析在逻辑上似乎是成立的,但深层看,其实不然。原因在于,景教授过于强调维系中国大一统政治共同体的集权逻辑及其制度安排,一定程度上忽略了现代国家共同体的另外一项逻辑——共和逻辑。

其实,遭遇这种紧张性是世界上超大型国家共同体难以逃避的命运,也是政治学人必然面临的难题。举例来说,美国的建国者在设计美国政治体制时就清醒地意识到这一点,他们在尊重现代国家共同体的统一逻辑和共和逻辑之下,以复合共和的政治理论创新及其相应的制度安排解决了这一巨大难题。这一历史案例启示我们,一方面,超大型国家共同体在现代化过程中可能普遍面临如此巨大难题,并非仅有中国受其困扰;另一方面,正视和尊重现代国家共同体的双元逻辑——统一逻辑和共和逻辑,是化解这一难题不可逃避的选择。

统一逻辑是指,维护和确保国家共同体的主权独立、领土完整、国族一体、内外安全是现代国家共同体的内在要求。在实践上,统一逻辑的展开主要指在国家共同体确定的疆域内,把分散的个人、族群和地区整合、联结成具有一定的内聚力、向心力的政治共同体过程。正视、遵循统一逻辑及其实践过程需要中国政治学人以国家主权独立自主不被干涉、领土完整不可分割、国族多元一体不可分裂作为学术研究的价值目标,以国家共同体的独立、统一、安全为价值关怀,确立相关研究主题。

共和逻辑是现代国家共同体中民之权利(益)与国(state)之权力关系的本质定位,即属于国民的国家权力是公共权力,公共权力的公共性内在地要求其必须维护国家共同体的共同利益、保障全体国民的整体利益和个体公民的合法权利。这意味共和逻辑不仅尊重、保障公民个体的合法权利,而且坚持国家政治共同体的共同利益或者说国民的公共利益至上。遵循这一逻辑展开的中国政治学研究,其学术进路必然包括两个不可或缺的方面:一方面,关注国家共同体整体的共同利益、全体国民的公共利益;另一方面,聚焦个体公民权利和公民义务。

框架:以“一体双权”替代“三位一体”

依据对中国政治学逻辑起点的定位和遵循逻辑的分析,景教授提出一个集国体、政体和政治共同体于一体的“三位一体”的中国政治学分析框架。笔者则基于上述对国家共同体的现代定位以及统一逻辑和共和逻辑的分析,尝试提出“一体双权”的分析框架。

“一体”是指现代国家共同体以主权独立、领土完整、国族一体等为核心内容的一体格局和统一状态,是统一逻辑的具体体现;“双权”包括“民权”和“国权”,处理二者之关系的制度安排事关共和逻辑能否得到实现。对“民权”的分析和定位立足于共和逻辑,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共和国精神保持一致。

“国权”即国家权力。在吸纳迈克尔·曼的国家权力理论上,把孙中山先生将“政治”理解为“政权”与“治权”的观点加以适当调整并进行扩展性阐释;“政权”乃是国家权力中的统治权,要害是其归属于谁以及谁来掌控、如何约束的问题;“治权”属于国家权力中的治理权,它是国家统治权的行使与运用,其评判标准是治理的有效性。

相对于“三位一体”的中国政治学分析框架,“一体双权”最主要的优势体现在以下三点。

第一,理性面对结构难题。在现代国家共同体中,“一体”“民权”与“国权”三者实际上形成一种三角结构关系,其中蕴含着极为复杂的现代性政治难题。如上所述,“国权”包括“政权”和“治权”,二者的运行及其相互关系集中展示了某些结构性难题。从政权运行来看,其建设目标是双重的:一方面,在确定的疆域内建立和巩固统治权,特别是处理好所有国家共同体都必须面对的暴力资源控制问题;另一方面,现代性政权的运行必须以人民的利益为依归、以由人民来掌控为方向。显然,在实现政权建设的双重目标之间蕴含着相当的紧张性。就治权运行而言,其建设的目标是不断优化治权的制度结构和运作机制,提高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水平,把巩固国家政权、确保国家共同体的一体化和保障民权切实统一起来,这无疑是一项战略统筹相当复杂、平衡难度极高的巨大工程。这样来看,无论政权建设,还是治权运作,不仅各有其内在的结构性紧张,而且,面对国家共同体的一体维护和民权的有力保障,政权建设和治权运行之间如何保持一种动态平衡、良性互动的关系,所有这些都是现代国家共同体无法回避,需要长期处理、具体应对的复杂难题。

第二,精准定位价值关系。就“一体”“民权”和“国权”三大基本元素的价值定位而言,一方面,不在价值等级中将政治共同体视为最高的位置,也不简单地在共同体统一价值优先前提下兼顾民权,而是立足国家共同体的现代品质,把统一逻辑和共和逻辑共同作为现代国家共同体不可分割的两大内在要求,在价值上将维护国家共同体的统一格局——“一体”和落实共和逻辑的“民权”有机统一起来。另一方面,不仅把“一体”和“民权”定位为同等重要的价值目标,而且确立“国权”(国家权力)为实现这两大价值目标的手段,给予“国权”工具性的定位,由此,为中国政治学的研究确立一项基本的价值指引:“国权”作为工具性的手段必须服务于价值性的目标(“一体”和“民权”)。

第三,清晰构建问题框架。从“一体”“民权”和“国权”三大基本元素所涉及的主要关系看,梳理其中的三大关系可在一定程度上构建一个中国政治学研究的问题框架。一是“一体”与“国权”。例如,国权结构中政权与治权的制度安排与运作机制如何有利于国家“一体”统一格局的维护?二是“民权”与“国权”。这一关系包括许多极为复杂而重大的理论与实践问题,举例而言,政权建设如何体现民权?如何优化治权或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以保障宪法赋予的公民权利和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三是政权与治权。在国家建设(state-building)中,如何不断展现政权的人民性和提升治权服务民众的有效性以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伟大理念?

总的来看,相对于“三位一体”,“一体双权”分析框架的优势不仅在于逻辑上更为自洽,而且揭示了现代国家共同体中的“三角(‘一体’、民权与国权)”结构关系以及其中蕴含的难题,并在精准定位价值关系的基础上,构建了一个较为清晰的研究问题框架。

理论:从对话、解释到创新

在景教授看来,面对中国政治的实践与经验,中国政治学的理论建构需要在与自由主义对话、超越中西经验两个层次上展开,这涉及的问题不仅繁多,而且也很复杂。本文把关注点聚焦于这一问题:在上述三大环节中,“一体双权”的分析框架在多大意义上有利于中国政治学理论建构的展开?

第一,“一体双权”的分析框架为中国政治学与包括自由主义在内的西方政治学对话提供了开放的交集空间。这种对话的交集点至少有三方面。一是“一体”层面的“国族构建”(nation-building)。围绕这一主题,中国政治学可从概念与理论、历史与现实等维度与西方政治学展开争论和对话。二是“民权”层面的“人民主权和公民身份”。且不论人民主权的理论分析和实践形式一直就是中西方政治学学术争论和对话的重要焦点之一,仅就公民身份而言,这一主题就留下广阔的对话空间。三是“国权”层面的“国家建构”(state-building)。“一体双权”的分析框架没有采用“国体”和“政体”这一对概念,而把“国权”区分为“政权”与“治权”,主要理由在于“政权”与“治权”概念不仅与迈克尔·曼关于国家权力的分类基本一致,而且更贴近当代中国政治的本土实践与经验,有利于在国家建构(state-building)主题下与西方政治学进行对话和讨论。

第二,“一体双权”的分析框架有助我们更理性地看待当代中国政治体制。因为在“一体双权”的分析框架下,我们可以更平实地分析和把握以中国共产党为轴心的党政体制承载的历史与现实功能、面临的现代难题与时代挑战。“一体双权”的分析框架提醒我们,为了客观认知、理性把握这个功能定位多元、体制结构复杂、运作机制独特、优势明显且又面临诸多挑战的党政体制,中国政治学的恰当选择是,不以某种所谓的理想参照系为标准对其进行简单评判,而需要直面它具有的优势、所面临的难题和挑战,客观地描述其事实、科学地解释其经验,如此方能为中国政治学的理论建构和创新奠定坚实基础。

第三,“一体双权”的分析框架有可能促进我们在解释中国经验的基础上进行理论概括和理论创新,以回应来自理论和实践的挑战。以政治合法性为例,诚如景教授所言,政治合法性并非只是政体-国体问题,也是政治共同体的问题,如何发展新的理论阐释是对中国政治学者的最大挑战。就回应这“最大挑战”而言,“一体双权”分析框架的启发意义在于:政治合法性的建构并不能简化为公民个体仅仅以投票方式对选票竞争者表达认可意愿的程序实施,而是体现在执政者与民众(包括公民个体在内)双向互动的持续过程中。这意味着中国的政治学者需要全面揭示中国政治中执政者与民众(包括公民个体)多层次(从中央到基层)、多层面、多维度的互动经验,借助对这些丰富而复杂的实践经验的分析和解释,不仅要建立一套适合中国国情的政治合法性的评价指标体系,而且要建构一个具有包容性和普遍性的政治合法性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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