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财政专项资金能够为城市所需要的公共基础建设做出有针对性的贡献,有着自身的重要价值,需要对扶贫开发资金审计工作进行切实有效地反思,找到其中不足,对之前存在的多个问题做到极大程度地改善。新时期下,财政扶贫开发资金审计的独立性缺乏,绩效有待提升,审计的力度不足,审计机关看清未来发展趋势,结合实际情况,通过对审计程序地调整,重视异地的审计和绩效,强化监管的力度,对审计意见进行相应的整改,保证资金的安全,使审计监督呈现出实效性。
关键词:财政扶贫;开发资金;审计监管;探讨
一、 引言
新时期下,财政扶贫的专项资金有着极强的目的性,可以给公共基础项目的实施与后续的养护等带来强有力的支撑,发挥出自身应有的效用,是扶持相应事业的有针对性的专有用途的资金。现阶段,经济正在稳步前行,但部分地区有着不同程度地贫困情况,对经济的整体进步带来一定的障碍,故必须通过多样化的方式来消除贫困,增强我国的综合实力,做到长治久安。我国随之总揽全局,在战略高度上制订了有针对性的“精准扶贫”,设立财政扶贫开发资金,通过对口帮扶的方式,实现当下的共同进步。为了发挥出财政扶贫开发资金的应有效用,我国加大各环节的审计监管力度,为贫困地区带来细致化的服务,彰显工作高质高效。
二、 财政扶贫开发资金审计监管价值
(一)提升咨询服务性
财政扶贫资金在我国所进行的扶贫工作中突显出极强的保障性,能够解决工作不断出现的问题,也使人民的生活情况得到极大程度地改善,逐渐脱离贫困而共同进步,缩短长久以来遗留下来贫富差距。为此,需要通过与实际情况相契合的扶贫审计工作来发挥出专项扶贫开发资金的效用,加强监管的力度,从细化咨询的环节入手,让后续操作带来辅助的效用,也呈现出针对性。一方面,审计的事前咨询可以使立项决策具有科学性,继而保证每一项扶贫的工作能够获得不错的成绩。那么,审计工作需要做到细致化,对事前的咨询环节做到切实有效地监管,结合各地区不同的情况,通过多方的考虑来确定财政扶贫开发资金的使用方向及需要的额度,对相关的制度建设做到极大程度的完善,精准扶贫随之突显出有效性。另一方面,财政扶贫开发资金隶属于我国的公共资源,但却有着一定稀缺性,在进行相应的分配时就应体现公正和透明性,在实际的运作中呈现出公平性,使之尽量地展现出自身对经济前行带来的效用,有着满足社会多样化的需求及保证社会效益的作用。最后,审计监管的独立及科学性可以让决策更为精准,使扶贫工作在新时期下更加高效,确保后续各环节的顺利进行。
(二)保证监督合法
在审计监督财政扶贫资金的过程中,应以资金的使用的合法性为方向,突显出其专用性。正常来讲,审计机关会指派专业的人员参与跟踪性的调查,对财政扶贫开发资金的流向等做到监督,其价值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防止资金被挪用或侵占,让财政扶贫开发资金做到真正的专款专用。第二,在分析财政扶贫项目的进行中了解其绩效现状和执行情况等,继而有针对性地去进行管理,资金的整体使用率提升,做到精准化。第三,通过监管保证扶贫项目能够获得足够且及时的资金,财务资料等更为的完整,正是审计监管的效用体现。
(三)提高绩效评价
财政扶贫开发资金的审计监管环节除了在事前的咨询和事中的监督等方面有着重要性,还在事后的评价中彰显出一定的价值。一方面,从广义角度看,事后的評价可以对扶贫政策的实际效果进行审视与评估,认定扶贫的成效。另一方面,从狭义角度看,事后的评价可以对财政扶贫的多个项目的进程和所突显的结果做到切实有效地的总结,掌握当下的经济绩效,继而肯定工作的成绩,从中找到不足,有方向地改进,兼顾扶贫的效率和资金使用的公平性。
三、 财政扶贫开发资金审计监管现状
(一)审视方法不合理
财政扶贫开发资金审计监管涵盖着多种不同的扶贫项目,涉及的数量庞大,有着变化性,故工作的难度越来越大,对审计人员的经验和专业的知识有着较多的高要求,还需要极强的责任心和先进理念才能应对繁杂的审计监督工作。但实际操作中,部分审计机关沿用着略显落后的工作方法,已与当前资金的使用需求不符合,资金投入后的实质性成效没有得到极大程度地展现。
(二)缺少有效监督
当下审计监管工作重视事后的评价,但对监督的深度与整体的力度有所忽略,财政扶贫开发资金的使用率大打折扣,缺失有效地监督。审计人员没有重视事前的咨询,在后续工作中对突发状况没有及时预防,事中对操作环节的不足无法有针对地纠正,虽对管理成本做到极大程度的减少,但审计的效率也随之下降。
四、 增强财政扶贫开发资金审计监管的措施
(一)熟悉审计咨询,提升扶贫绩效
扶贫政策的执行过程中,审计机关凭借极强的责任感去参与多个不同扶贫项目等工作的审核,重视事前的咨询,在先进理念和专业能力下对审计人员的工作做到有方向地引导,使审计绩效得到极大程度地提升。对于当下工作中的管理制度,审计人员结合实际情况做到相应的优化,保证审计时的裁量权,使各项制度能够在工作环节中落到实处。项目的执行中,多头申报的情况需要被避免,政府需参与其中,对立项进行审计,凸显出真实性,同时借助专家的多方论证,激发出当地政府对扶贫的热情,使财政扶贫开发资金的绩效得到极大程度地提升,尤其需建立起在事前必须进行咨询的机制。实际的立项咨询审计时,先对相关的程序进行较为全面地熟悉,对整体的成本做到切实有效地控制,同时,扩宽所需信息的收集渠道,根据立项时的资料进行审计的监督,保证后续扶贫绩效的提升。审计人员基于相关的政策,结合项目申报时的详细资料和指南等,考虑贫困地区的实际情况,使审计工作凸显出本地的特色,做到养殖业、科技化、旅游等多方扶贫,同时预算出可能需要的实际费用,对资源的使用和效益进行预先的评价,使审计凸显出科学性,提升扶贫的整体绩效。
(二)重视异地审计,强化监管力度
现阶段,财政扶贫开发资金审计监管的工作中多采用“同级审”的方式,依托于政府的监管,故整体工作的独立性缺失,也呈现出人力资源不足的情况。新时期下,应推行异地的审计,通过交叉的监管来提升工作中的独立性,也保证真实性,避免腐败行为的出现,更不需要过多的人力,可以在当前人员数量及结构的基础上进行操作,审计的成本不会因异地交叉而增多,相反有着节约成本的效用,还对监管的力度做到极大程度地强化。异地交叉的监管下,审计中的弊端被及时发现,克服以往工作中的困难,创设出资源共享下的新工作环境,提升审视人员的独立性,也形成当下先进的监管思想,能够打破以往地方保护下的思维禁锢,减少工作所遇到的外部压力,强化监管的范围与整体的力度。审计机关能够更好地排除自身利益和以往存在的部门关系等各方面的顾虑,依法处理财政扶贫开发资金审计监督中的问题,敢于真实的上报,突显新时期下审计工作的权威性和极强震慑力。异地交叉审计的方式下,审计机关要采用轮岗的手段,使审计的结果得到真实的传递与后续的处理,保证报告的精准性,将财政扶贫开发资金得到极大程度地利用,强化监管的整体力度。
(三)巧用绩效审计,凸显建设效用
审计机关在当下的工作模式下应做到切实有效地调整,加快审计工作的建设性效用,巧用绩效审计,将其与财务的收支等环节做到极大程度地结合,在资金的真实性上突显出使用的合法性,满足财政扶贫开发资金审计监管的实效性。具体而言,第一,根据扶贫对象的差异性对审计工作带来不同程度地困难,没有资金的绩效审计做到统一,故审计机关放眼未来,凭借先进理念从经济、生态和社会绩效这三个方面入手,进行综合性的绩效审计。第二,在对扶贫资金进行绩效的评价时,要考虑一些能够被量化的因素,然后再去对比与审视,找到绩效的优劣点,继而有针对性地去审计。与此同时,对审计工作中无法量化的因素,需借鉴国外的优秀案例,通过优先实践的方式来进行绩效审计的衡量,最终完成综合性地判断,突显出审计建设在新时期下的最大效用。第三,在对财政扶贫开发资金进行审计监管时,不仅要做到综合性的评价,还需要对多种情况做到考虑,根据扶贫对象的差异性,审计人员要将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环节做到切实有效地结合,突显出工作的长效性,从多角度进行测度评价。
(四)整改审计意见,保证资金安全
财政扶贫开发资金的审计质量在新时期下是审计工作中的重点,需要对当前的审计意见做到相应的整改,保证资金使用的安全。审计机关根据工作人员所掌握的真实情况和所遇到的实际问题等做到科学且全面地分析,能够在第一时间内发现审计环节中的问题,及时去进行相应的纠正与整改,同时还要注重资金使用的原则,使审计意见更具针对性。首先,以现阶段的政策为审计的导向,揭示出虚假脱贫的一些问题,做到精準的扶贫。其次,对审计的方法进行切实有效地创新,从教育、金融和医疗等多个方面入手,站在贫困对象的角度去进行审计工作,使之得到切实的帮扶。再次,重点关注财政扶贫开发资金的安全性,严查虚假项目,对骗取的行为做到遏制,对挪用和失职等行为绝不姑息,维护专项资金的安全。最后,重视项目的招标,对其进展和绩效做到跟踪,找出质量与效益不高的问题根源,使扶贫资金发挥出其应有的效用。
五、 结语
财政专项资金的审计水平提升可以发挥出扶贫开发资金的最大效用,使之带动全国各贫困地区经济的快速前行,走入现代化建设,跟上时代进步潮流。我国在精准扶贫的基础上对各审计监管的环节做到科学且合理的反思,审视工作中暴露出的诸多问题,寻找到当中根源,继而有针对性地逐一去解决,使审计监管工作有头有序,提升扶贫开发资金的使用效率,突显出扶贫工作的精准度,在相应程度上提高财政扶贫开发资金的绩效。实践中,我国根据实际情况加大扶贫资金的整体投入力度,对审计监管的工作提出较多的高要求,使审计机关凭借极强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增强自身的审计意识并规范行为,遏制工作中的腐败情况,让资金的使用与我国经济前行战略的需求相契合,促进扶贫工作的有效性。
参考文献:
[1]崔俊.我国精准扶贫资金审计监管的缺位与补位[J].审计与理财,2019(2).
[2]林映惠.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工作现状及改进措施[J].纳税,2019(1).
[3]任知.试论扶贫资金安全运行与监管[J].财会学习,2018(35).
[4]王相启.关于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几点建议[J].中国财政,2018(16).
[5]曾纪芬.加强扶贫资金监管 打好广西精准脱贫攻坚战[J].经济研究参考,2018(47).
[6]吕劲松,黄崑.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扶贫审计创新研究[J].审计研究,2018(4).
作者简介: 胡兴旺,湖南省桃源县木塘垸镇财政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