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娜
【摘 要】目的:探讨超声于中孕期行规范化III级产前超声检出胎儿结构常的重要性。方法:回顾性分析2018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我院定期产前检查孕18周至孕24周的单胎妊娠孕妇1242例,分别采用III级超声筛查及II级超声筛查。对两种检查方法采用分析对比。采用规范化的III级产前超声筛查胎儿畸形,诊断胎儿结构异常的发生率,畸形的分布特点。结果:调查研究显示:1242例孕妇中,经引产或出生后证实的结构异常54例,III级产前超声诊断51例,占94.4%,漏诊3例,漏诊率5.6%,漏诊病例主要表现为肢体畸形2例,面部畸形1例,中孕期检出的胎儿结构异常中枢神经系统畸形位居前列。II级产前超声筛查结构异常胎儿43例,占79.6%,漏诊11例,漏诊率20.4%,两种方法的检出率及漏诊率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本组运用规范化III级超声检出胎儿结构异常检出率为94.4%,最常见的类型为中枢神经系统畸形。规范超声标准切面对提高产前畸形筛查效果显著,为减少出生缺陷、提高人口素质发挥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规范化,III级产前超声,中孕期,胎儿结构异常,规范化切面,回顾性研究
【中图分类号】R445.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783(2020)11-33--01
胎儿畸形是指孩子出生前,在妈妈肚子里就已经发生的形态结构、生理功能异常或代谢缺陷所致的异常。形态结构异常表现为先天畸形[1],最常见的胎儿畸形包括:21-三体综合征、先天性心脏病、神经管缺陷、唇腭裂、多指/趾、脑积水等[2]。出生缺陷是导致婴幼儿死亡的主要原因,因此中孕期行规范化产前超声筛查胎儿畸形,意义重大。我院实行产前胎儿筛查的规范化分级检查制度,并将接受规范化III级产前筛查的孕妇资料与同时期采用II级产前超声检出畸形的资料做对比分析,以此探讨在中孕期行规范化III级超声筛查诊断胎儿结构异常的价值,并分析产前规范化操作对减少漏诊、误诊的作用。
1 资料与方法
研究对象2018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在我院定期产前检查的孕18至24周的妊娠孕妇1242例,孕妇年龄22-45岁,共检查胎儿结构异常51例。并将下列人群定为高危人群:
1)孕妇年龄>35周岁;2)孕妇早期及中期血清筛查为高风险;3)曾经妊娠、生育过畸形胎儿的孕妇;4)夫妇一方为先天性畸形者;5)发现有不明原因的自然流产史、死胎史的孕妇;6)夫妇一方有放射线接触史者;7)羊水过多或过少者;8)有严重的基因遗传高风险的孕妇。对所有的接受产前筛查的孕妇均随访至产后。
2 仪器与方法
2.1 仪器
采用GE-Voluson730、迈瑞昆仑-8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二维凸阵探头频率2.0-5.5MHz,三维容积探头频率为4.0-8.0MHz。
2.2 检查方法
按照规范化标准切面,按照胎儿头颈、唇部、面部、脊柱、胸部、腹部、四肢的顺序逐一检查,18-24周规范化产前筛查切面如下
丘脑水平横切面、侧脑室水平横切面、小脑水平横切面、鼻唇冠状切面、双眼球水平横切面、颜面部正中矢状切面、四腔心切面、左心室流出道切面、右心室流出道切面、三血管切面、三血管-气管切面、主动脉弓切面、动脉导管弓切面、上下腔静脉切面、测量胎儿心率图、膈肌冠状位切面或膈肌的矢状位切面、上腹部横切面、臍带腹壁入口腹部横切面、脐动脉水平膀胱横切面、双肾横切及冠状肾动脉切面、脊柱的矢状位切面、左侧及、右侧尺桡骨短轴切面、双手冠状位切面、左侧及、右侧股骨长轴切面、左侧及、右侧胫腓骨长轴切面、左侧及、右侧胫腓骨短轴切面、左侧及、右侧足矢状位切面及足底平面、孕妇宫颈内口矢状位切面切面测量最大羊水池深度。基本简写在超声工作站报告单上,看到一个删除一个的方法。采用节段分析方法[1]对胎儿心脏进行规范化的筛查,运用连续顺序追踪法[2]显示规范化四肢切面。
3 结果
1)本组资料1242例,经引产或出生后证实的结构异常54例,III级产前超声诊断51例,占94.4%,漏诊3例,漏诊率5.6%,漏诊病例主要表现为肢体畸形2例,面部畸形1例,中孕期检出的胎儿结构异常中枢神经系统畸形位居前列。II级产前超声筛查结构异常胎儿43例,占79.6%,漏诊11例,漏诊率20.4%,两种方法的检出率及漏诊率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2)胎儿畸形的部位排列:排在首位的是中枢神经系统畸形18例,占33.3%,排在第二位的是四肢骨骼畸形12例,占22.2%,排在第三位的是循环系统畸形9例,占16.6%,排在第四位的是颜面部畸形8例,占14.8%,排在第五位的是泌尿系统畸形7例,占12.9%。
4 讨论
出生缺陷也称为先天异常,指胚胎发育紊乱引起的形态、结构、功能、代谢、精神、行为等方面的异常。多中心调查研究发现,导致胎儿致死性畸形及重大结构功能障碍的畸形是在孕24周前发现的。所以国际妇产科超声协会于2011年颁布了妊娠中期超声筛查规范,明确指出应在孕18-24周对胎儿进行规范化的系统产前III级超声筛查。
随着超声实时三维技术的发展及时间-空间相关成像技术(STIC)[4]的运用,规范化的III级产前超声筛查在国内分级诊疗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能有效的降低出生缺陷儿的出生,降低围产儿及新生儿的死亡率,为明确诊断的畸形胎儿进行宫内干预介入治疗提供了依据,对优生优育,提高人口健康素质有着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李胜利,顾莉莉,文华轩,等,胎儿肢体产前规范化检查[J].中华超声影像学杂志(电子版),2015,(2)::88-93.
李胜利,胎儿先天性心脏病产前超声诊断现状与方法,中华医学超声杂志(电子版),2009,6(6):984-988.
邓凤莲,郭燕丽,段灵敏等.产前超声检查对前脑无裂畸形的诊断价值[J].中国临床医学影像杂志,2014,25(4):256-259.
苏晓婷,王志斌,陈涛涛,等.二维超声结合时空关联成像诊断胎儿先天性血管环[J].中国医学影像技术,2015,31(7):1071-1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