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与企业社会责任

2020-11-06 07:16曹玉珊马儒慧
会计之友 2020年22期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

曹玉珊 马儒慧

【摘 要】 基于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政策,以2011—2017年中国A股资源型、重污染型上市公司数据为样本,考察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与企业社会责任之间的关系以及公众关注在二者关系中的调节作用。研究发现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可显著促进资源型、重污染型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且这种效应更多地存在于公众对资源环境关注程度较高地区的企业、非国有企业、中小企业以及东部地区上市公司中。以上结论为提高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质量提供了经验证据,拓展了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经济后果研究,对丰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内容具有一定价值。

【关键词】 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公众关注; 企业社会责任

【中图分类号】 F23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20)22-0008-08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随之产生的资源环境问题也日渐凸出。习近平讲话中多次强调“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地方政府也出台了一系列保护资源环境的配套措施,然而却还是处于规制失效状态[ 1 ]。究其原因,可归纳为地方政府和上级政府之间的资源环境信息不对称,环境信息不对称给予了地方官员充足的自由裁量权以及进行机会主义行为的可能性。地方官员因具有掌握当地环境资源信息的优势,在向上级政府汇报本级政府环境资源保护工作时,可能会隐瞒、篡改环境资源数据,从而使得地方环境资源保护与治理始终得不到根本的改善。面对这一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期从制度上改善上下级政府间的环境信息不对称,增加地区保护环境资源的压力。

在我国,地方政府和地方官员作为环境规制的制定者和执行者,是影响企业是否履行环境责任的重要因素[ 2 ]。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所产生的地方官员保护环境资源压力,会促使其有足够的动力将压力转移至辖区企业,特别是资源型、重污染型企业。这些企业作为地区资源环境使用与污染的主体,地方官员会重点加强对此类企业的监管和惩罚,限制其资源环境的污染与浪费。由于企业社会责任信息(包含环境信息)披露报告是政府了解企业环境履行情况的重要渠道,为避免巨额行政处罚,企业将有强烈的意愿去提高社会责任履行水平,完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为检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具体影响,本文以2011—2017年资源型、重污染型上市公司数据为样本,探讨公众关注在二者关系中的调节效应。

本文的预期贡献在于:第一,现有关于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经济后果的研究,主要从企业盈余管理、权益资本成本、环境治理效应以及公司避税行为等方面进行,较少考虑由环保问题引起的其他利益相关者可能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中发挥的作用,本文基于地方官员环境治理压力视角,研究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影响;第二,现有文献主要从企业内部资源、外部舆论环境、政府干预等方面研究企业社会责任的驱动因素,较少关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作为一种外生制度环境如何影响企业社会责任行为,本文从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视角研究其对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影响,丰富了企业社会责任影响因素研究的文献;第三,在实务上,本文所得结论亦可为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的全面推行寻找到更为充分的理论支撑和证据支撑。

二、理论分析与假设提出

(一)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与企业社会责任

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是对现存环境监管制度条例不足的新发展,该审计制度的实施无疑增加了地方官员的环境考核压力。随着大数据技术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中的应用,上级政府可以更清晰地了解与掌握地方政府资源环境的数据采集、数据存储、数据展示、数据交换等[ 3 ],降低了与地方政府之间的环境信息不对称,使地方政府很难再通过操纵地方环境资源数据的方式,隐瞒、谎报地方环境资源保护情况,以从形式上满足上级政府资源环境考核要求,进而不得不采取必要的资源环境保护措施。地区环境信息透明度的增加,给地方官员带来了更多的环境考核压力。地方官员为在激烈的锦标赛竞争中取胜,并实现自身晋升,不得不将环境考核压力转移至辖区企业,特别是资源型、重污染型企业。资源型、重污染型企业作为地方资源消耗和环境破坏的主体,在地方官员环境考核压力增加的情况下,对待资源环境的行为态度决定了自身受到外在制度压力和市场压力的大小[ 4 ]。随着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逐步推进,地方政府和地方官员将大力宣传和鼓舞企业进行绿色生产,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并尝试采用绿色技术减少污染排放,生产绿色产品。若资源型、重污染型企业仍按照传统的生产模式或其他机会主义行为进行污染排放,不仅会受到来自政府的行政处罚,而且会失去资本市场中投资者的信任,面临更加艰难的融资市场环境,以及会被更多生产绿色产品的企业挤压市场生存空间减少产品市场份额等。可见,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下,资源型、重污染型企业若不能较好地满足利益相关者的期望,则很难获取他们手中的关键性战略资源,失去竞争优势,而满足利益相关者期望的重要解决之道就是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5 ]。

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下,资源型、重污染型企业社会责任主要体现为企业更加积极地履行环境责任,提高环境信息披露水平,以更好地迎合政府期望,满足社会合法性要求,减少政府对本企业的过度关注和舆论压力。同时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可以有效降低信息不对称,增加外界对企业环境、运营和发展情况的了解[ 6 ],从而有利于获得投资者的信任和政府更多的绿色技术研发补贴[ 7 ],避免因地区环境治理压力增大而付出更高的政治成本。如此,企业可以拥有更为宽松的融资环境和政策支持,发挥社会责任的资源凝聚作用,进而促进绿色研发,提高绿色生产能力,从根本上转变企业传统生产模式,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和消费理念,促进企业的可持續发展和综合价值的提升[ 8 ]。

基于上述理论分析,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H1: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会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公众关注与企业社会责任

前已述及,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可影响和改善企业社会责任行为,但反过来看,该作用结果又来源于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根基“受托责任观”。受托责任是在自然资源“两权”(自然资源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下产生的[ 9 ],国家作为受托者,代全体社会公众行使所有者职责,其制定的系列生态文明决策部署最终目的是为了改善人民生活质量,故而可以看作社会公众对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客观需求。特别是当资源环境问题给公众造成生活困扰时,社会公众对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需求会更为迫切,关注也会更加密切。此时,公民将会采取一定的阻止措施亦或进行相关的抗议活动,要求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者与破坏者承担相应管理与补偿职责[ 10 ]。一方面要求国家审计机关对地方政府自然资源报告信息进行审计,另一方面要求社会机构对不同企业的自然资源资产保护情况或进一步对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Wheeler等[ 11 ]研究发现,向公众披露企业的环境信息有利于提高企业减排水平,对控制污染起到积极作用。Waddock等[ 12 ]亦指出向公众披露企业的环境绩效,对改进企业环境绩效作用明显,并且即使在缺乏正式公众环境参与渠道的情况下,该作用依然显著。由此,公众对资源环境关注度的提高,可增加自然资源使用者向他们披露自然资源信息的可能性。

制度经济学理论认为,企业是由无数显性契约与隐性契约组成的,前者可称为正式约束机制(如政策、法律、法规),后者可称为非正式约束机制(如行为准则、习惯、社会压力等)。其中,公众对资源环境的关注,给企业带来了巨大的压力,这种源于社会压力的非正式环境规制,可有效促进企业履行环境责任。Kathuria[ 13 ]将关于污染的新闻作为非正式环境规制的衡量指标,指出印度重污染型企业因受到社会压力的影响,对控制当地污染起到了重要作用。因此,公众关注等非正式约束会加强正式制度的影响力,不仅监督政策制定者的监管情况,而且有效约束政策执行者的落实情况。因此,本文有理由预期,当公众对地方资源环境关注程度越高时,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促进作用越强。基于以上理论分析,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H2:相比于公众关注度较低的地区,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促进作用在公众关注度较高的地区更强。

三、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本文以2011—2017年中国资源型、重污染型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之所以选择2017年为研究终点,主要基于两方面考虑:一是满足本文研究样本的2018年企业社会责任数据缺失严重;二是由于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开始试点时间是2014年,且每年试点城市都有所变化,截至2018年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已在我国全面实行,导致2018年全部为实验组而缺乏控制组。基于以上情况,为更准确地反映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经济后果,本文构建广义DID模型进行检验,将2017年作为研究截止时间。同时,在进行DID检验时,为反映数据的对称性,本文将2011年作为研究起点。在行业选取方面,之所以选取资源型、重污染型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主要基于该行业是消耗自然资源、破坏与污染环境的主要根源,不仅直接影响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试点实施效果,而且是地方领导干部在当前制度下所关注的重点行业[ 14 ]。样本筛选过程如下:(1)剔除ST、*ST类数据异常的公司;(2)剔除2011年以后上市的公司;(3)剔除指标数据缺失的公司。最终得到378家资源型、重污染型上市公司7年的非平衡面板数据,共1 743个观测值。

本文研究所需要的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实施情况数据主要通过三个方面获得:一是借助百度搜索引擎,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为关键词进行搜索,通过手工整理得到各省市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情况;二是结合各地区审计厅(局)官网公布的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实施时间进行核对;三是参照刘文军等[ 15 ]的研究,最终确定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地区。企业社会责任数据来源于润灵环球社会责任评级数据库,公众关注指标来源于百度指数。借助Python技术,并以关键词“自然资源”和“环境污染”进行搜索获得分年分地级市的公众资源环境关注数据。其他财务数据来自于CSMAR数据库。为了避免异常极端值的影响,本文对所有连续变量进行了1%及99%分位上的Winsorize缩尾处理,所采用的分析软件为Stata15.0。

(二)模型与变量

本文研究目的在于科学评价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对我国资源型、重污染型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研究的关键在于将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后的政策效果与时间效应相区分。由于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可以看作一次自然实验,采用双重差分方法能够有效解决上述问题。另外,由于各个城市在2014—2017年是分不同时间陆续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的,因此为了更准确测量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逐步放宽对微观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借鉴Thorsten等[ 16 ]的模型设计,构建如下多期DID模型:

其中:CSR表示企业社会责任,用企业社会责任综合得分予以衡量,得分越高,表明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质量越高;DID是本文所感兴趣的虚拟变量,当企业i办公地隶属于试点城市,且时间t属于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实施当年及之后时,令DID为1,否则为0;A和B分别表示时间和个体固定效应,用来消除不可观测因素及时间效应的影响;X为随时间变动的控制变量,参考现有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本文对企业规模(SIZE)、杠杆水平(LEV)、总资产收益率(ROA)、成长性(GROWTH)、董事会规模(BOARD)、董事会独立性(INDEP)、股权集中度(TNESTOCK)、上市年限(AGE)、融资约束(CASH)、两职合一(BOTH)等進行了控制;εi,t为随机扰动项。

为进一步分析公众关注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与企业社会责任之间关系的调节作用,本文构建如下模型:

其中:PUBLIC表示公众关注。由于资源与环境是公众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政策与企业社会责任履行中最为关注的要素,因此构造了公众自然资源关注度指标PUBLIC,并借鉴郑思齐等[ 17 ]的做法,在百度引擎中以“自然资源”和“环境污染”为关键词进行搜索得到分年分地级市的公众关注度指数之和进行衡量,指数越大表明公众对当地资源环境问题关注越密切,维权意识越强。

具体研究变量及其说明详见表1。

四、实证结果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分析

表2列出了主要研究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从中可以看出企业社会责任(CSR)的最大值为75.050,最小值为20.180,均值为39.700,中位数为37.180,说明样本分布左偏,大多數资源型及重污染型企业社会责任低于行业平均水平,而且标准差为11.160,说明各企业之间社会责任履行水平差异较大。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DID)虚拟变量的平均值为0.126,说明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地区的样本公司占比12.6%,与我国目前的现实情况较为吻合。公众关注(PUBLIC)最大值为540.000,最小值为0.000,中位数为70.000,均值为89.660,标准差为87.420,可见我国各地级市公众对资源环境的关注差异较大,且最大值远高于75分位数(129.000),说明多数地级市公众对资源环境问题关注度较低。企业规模(SIZE)的平均值为23.110,中位数为23.030,标准差为1.357,说明大部分资源型、重污染型上市企业规模达到行业平均水平,且公司间差异较小。企业杠杆水平(LEV)的平均值为0.503,中位数为0.530,标准差为0.196,反映出样本企业所持有的杠杆水平均保持在行业平均水平附近,在负债的合理范围之内。企业总资产收益率(ROA)的平均值为0.038,中位数为0.031,标准差为0.050,反映出样本企业盈利水平亦保持在行业平均水平,差距较小,变量基本符合正态分布。企业成长性(GROWTH)的均值为0.993,中位数为-0.055,标准差为4.355,反映出样本企业成长性相差较大,大部分企业营业收入增长率较低,且已处于成熟期阶段,少部分企业处于快速成长阶段,这很可能与我国强调高质量发展背景有关,与现实背景较为吻合。董事会规模(BOARD)的平均值为2.212,中位数为2.197,标准差为0.192,表明大部分样本企业董事会规模相类似。董事会独立性(INDEP)的平均值为0.370,中位数为0.333,表明部分样本公司董事会的独立性较低。股权集中度(TENSTOCK)均值为58.450,中位数是58.720,标准差为15.160,表明样本企业之间股权集中水平相差较大,大部分企业股权集中度普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管理层集权状况严重。企业上市年限(AGE)的平均值为12.260,中位数为13.000,标准差为5.536,表明样本企业上市年限相差较大。融资约束(CASH)的平均值为-0.006,中位数为0.016,表明大部分企业存在融资约束现象,自由现金流不充裕。两职合一(BOTH)平均值为0.179,表明有17.9%的样本企业存在两职合一情况。企业产权性质(NATURE)的平均值为0.610,表明61%的资源型、重污染型上市公司为国有企业。地区分布(DISTRI)的平均值为0.635,表明63.5%的上市企业位于东部地区。

(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与企业社会责任

为检测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企业社会责任影响的敏感性,本文在基准模型(1)中采用逐步加入控制变量的回归策略。表3列(1)报告了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逐步放宽试点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列(2)报告了加入影响企业社会责任控制变量后的参数估计结果,回归结果均显著。以上表明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DID)可有效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CSR),提高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质量,H1得到验证。表3列(3)是将样本集中于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开始当年及之后(即2014年及以后的样本)的回归结果。从中可以看出2014年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回归系数不显著,2015年回归系数开始显著,表明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具有滞后作用,且滞后期为一年。同时,从列(3)的回归结果亦可以发现2015年至2017年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回归系数呈逐渐减小,显著性逐渐减弱,反映出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改善企业社会责任的政策效应是递减的。这可能是因为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是一种迎合政府期望的非自愿投资行为,企业对资源环境的合理利用与保护主要是为了规避处罚,当政府监管力度不足时,企业可能会忽视资源环保政策,不会主动提高企业自身社会责任履行水平[ 18 ]。根据这一逻辑,随着我国自然资源资产离任试点的不断展开,特别是到2018年该试点政策的全面铺开,国家对试点地区自然资源相关政策执行情况的关注度可能有所降低,而地方政府在具体落实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时可能缺乏相应配套措施,使得试点地区企业逐渐降低了保护自然资源和环境的紧迫性及意愿,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政策效应开始下降。

(三)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公众关注与企业社会责任

表3列(4)反映了公众关注(PUBLIC)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DID)与企业社会责任(CSR)关系中的调节作用。从中可以发现公众关注(PUBLIC)与企业社会责任(CSR)显著正相关,表明公众对资源环境的关注程度越高,企业越倾向于提高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质量,以(在公众与消费者等利益相关者中)获得良好声誉,提高自身竞争优势。同时,公众关注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交互项(DID×PUBLIC)与企业社会责任(CSR)呈显著性正相关,说明公众关注资源环境会强化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与企业社会责任之间的关系,即公众对资源环境问题的维权意识越强烈,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所产生的制度效应越明显。换言之,来自于公众压力等非正式制度对正式制度作用的发挥具有补充效果,这与现有研究观点相一致,从而验证了本文H2。

(四)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企业社会责任影响的异质性分析

考虑到不同企业存在的异质性,本文根据企业产权性质、规模大小以及地区分布三个方面的特征进一步考察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DID)与企业社会责任(CSR)之间的关系。根据企业产权是否为国有控股,划分为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根据企业规模是否超过行业平均规模水平,划分为大企业和小企业;根据企业所属省份的地区分布,划分为东部地区和中西部地区。回归结果如表4所示。

1.产权性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与企业社会责任

在企业产权性质方面,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DID)对企业社会责任(CSR)行为的影响在民营企业中表现更明显。这可能是因为国有企业本身与政府部门存在密切关系,帮助政府履行部分社会职能,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 9 ],从而造成了地方政府领导干部对民营企业资源环境使用监管力度的增加;而民營企业为应对外在政策环境变动,会更大概率地通过采用改善社会责任行为来向外界传递良好经营的信号,使得其社会责任行为的改观相比国有企业更为明显。

2.企业规模、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与企业社会责任

在企业规模方面,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DID)主要改变的是中小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这可能是因为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实施之前,规模较大企业为实现自身品牌建设和长远发展,会使企业社会责任行为保持在较高水平,不会因实施自然资产离任审计出现显著的改观;而中小企业由于为谋求生存与发展,早期可能会将更多的资金投资于利润回报率高且快的项目,较少投资于资金回收期较慢的资源环保项目,因此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政策的实施,将会更大程度上约束中小企业不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与破坏环境的行为,对社会责任履行水平的影响更显著。

3.地区分布、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与企业社会责任

在企业地区分布方面,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更有利于促进东部地区企业社会责任水平的提高,而在中西部地区表现不明显。这可能是因为东部地区人口众多,相比中西部地区,东部地区自然资源利用和环境污染情况更为严重,从而更大程度上限定了该地区企业环境破坏行为。唐国平等[ 19 ]发现,相比东部地区,中西部地区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实施之前(2009—2011年)环保投资规模更大,生态环境较好,使得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实施对东部地区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改善更为明显。

五、稳健性检验

(一)反事实检验

借鉴已有文献[ 20 ]的研究设计,本文通过改变政策的试点时间对模型进行反事实检验,即假设不存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这一事实,处理组和控制组之间的差异是否依然会随时间的推移而发生显著变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最早开始于2014年,2018年全面铺开。对此,本文假设各地区自然资源离任审计试点前的第四年为假想的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开始时间,即将样本研究区间限定为2011—2013年,再次进行回归检验,结果如表5列(1)和列(2)所示。从中可看出,样本企业社会责任(CSR)履行水平与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DID)的政策实施不存在显著相关性,即与控制组相比,有无实施自然资源离任审计试点政策,样本企业社会责任行为都没有显著差异,从而拒绝原假设,表明上述结论不是随时间变动而导致的安慰剂效应的结果,具有一定稳健性。

(二)倾向得分匹配检验

为排除遗漏公司特征的影响,本文采用最近邻倾向得分匹配方法,给处理组样本按照1:4比例配对4个控制组样本,使其在公司规模、杠杆水平、净资产收益率、营业收入增长率等公司特征上尽量相似,回归结果如表5列(3)和列(4)所示。从中可以看出,企业社会责任仍与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显著正相关,且无论是否加入控制变量,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均有利于企业社会责任履行,与原结论一致。

六、研究结论与启示

(一)研究结论

本文以我国2011—2017年资源型、重污染型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考察了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与企业社会责任之间的关系以及公众关注在二者关系中的调节作用,研究结果表明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可显著提高资源型、重污染型上市公司企业社会责任行为,并且公众对当地资源环境问题关注度越高、维权意识越强,越有利于发挥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企业社会责任行为影响的制度效应。异质性分析的结果表明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促进作用在非国有企业、中小企业以及东部地区上市公司中更显著。本文研究结论说明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实施对地方官员和企业行为均具有显著的监督效应,提高了地方官员环境责任意识,强化了辖区内企业社会责任意识,从而更好地满足了利益相关者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求。

(二)启示

1.制定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相应配套措施

根据本文研究结论可知,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具有改善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政策效果,但随着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的不断推广,该效果呈逐渐递减趋势,即由于该政策后期监督力度不够,亦或相关配套措施不到位,使得企业出现消极对待现象。因此,地方领导干部在应对上级政府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时,应因地制宜出台地方相应配套措施,完善自然资源管理。

2.完善公众自然资源关注与参与渠道

自然资源作为公共产品,完全依靠政府管制实现合理利用与保护具有不完整性,需要借助公众力量来更好地约束自然资源使用主体行为,实现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资源环境治理体系。本文结果亦显示公众资源环境关注可有效强化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与企业社会责任之间的关系,但回归系数较小,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公众力量的作用还比较弱,需要政府进一步完善公众自然资源管理与环境保护参与渠道,可借助网络等方式提高政府相关工作透明度与公众参与力度,完善资源环境综合管理模式。

【参考文献】

[1] 张琦,郑瑶,孔东民.地区环境治理压力、高管经历与企业环保投资:一项基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2012)》的准自然实验[J].经济研究,2019(6):183-198.

[2] 沈洪涛,周艳坤.环境执法监督与企业环境绩效:来自环保约谈的准自然实验证据[J].南开管理评论,2017(6):73-82.

[3] 潘琰,朱灵子.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大数据审计模式探析[J].审计研究,2019(6):37-43,69.

[4] 冉戎,王丁,谢懿.非政府组织关联、责任战略延续性与融资约束[J].南开管理评论,2016(3):178-192.

[5] 顾雷雷,郭建鸾,王鸿宇.企业社会责任、融资约束与企业金融化[J].金融研究,2020(2):109-127.

[6] HADLOCK  C  J, PIERCE  J  R. New evidence on measuring financial constraints:moving beyond the KZ index[J].Review of Financial Studies,2010,23(5):1909-1940.

[7] UEKI Y, JEENAUNTA C, MACHIKITA T. Does safety-oriented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promote innovation in the Thai trucking industry?[J].Journal of Business Research, 2016,69(11):5371-5376.

[8] 耿云江,常金晓.企业社会责任、媒体关注与企业价值[J].会计之友,2018(20):14-22.

[9] 蔡春,毕铭悦.关于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理论思考[J].审计研究,2014(5):3-9.

[10] 蔡守秋.从环境权到国家环境保护义务和环境公益诉讼[J].现代法学,2013(6):3-21.

[11] WHEELER D, DASGUPTA S. Citizen complaints as environmental indicators:evidence from China[J].Policy Research Working Papers,1997(1):1-26.

[12] WADDOCK S A, GRAVES S B. The corporate social performance-financial performance link[J].Strategic Management Journal,1997,18(4):303-319.

[13] KATHURIA V. Informal regulation of pollution in a developing country:evidence from India[J].Ecological Economics,2007,63(2/3):403-407.

[14] 徐圆.源于社会压力的非正式性环境规制是否约束了中国的工业污染?[J].财贸研究,2014(2):7-15.

[15] 刘文军,谢帮生.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影响公司盈余管理吗?[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8(1):13-23.

[16] THORSTEN B,ROSS L,ALEXEY L. Big bad banks?The winners and losers from bank deregulation in the United States[J].The Journal of Finance,2010,65(5):1637-1667.

[17] 鄭思齐,万广华,孙伟增,等.公众诉求与城市环境治理[J].管理世界,2013(6):78-90.

[18] ALMEIDA H,CAMPELLO M,WEISBANCH M S. The cash flow sensitivity of cash[J]. Journal of Finance,2004,59(4):1777-1804.

[19] 唐国平,李龙会.企业环保投资结构及其分布特征研究:来自A股上市公司2008—2011年的经验证据[J].审计与经济研究,2013(4):94-103.

[20] 钱雪松,唐瑾,唐英伦,等.产业政策、资本配置效率与企业全要素生产率:基于中国2009年十大产业振兴规划自然实验的经验研究[J].中国工业经济,2018(8):44-61.

猜你喜欢
企业社会责任
企业社会责任法治化的重要意义
企业的社会责任分析
基于企业战略的企业社会责任研究
企业技术创新与企业社会责任有机融合研究
企业销售中的社会责任营销研究
企业社会责任进展与研究
企业社会责任进展与研究
浅谈企业社会责任的品牌传播
论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规制
我国制药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