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小萌
摘 要:近年来,我国城镇化进程在不断加快,各种基础设施建立的越来越多,更加完善,与全面实现城镇化的目标距离也在逐渐缩短。城镇化推动了社会经济的增长,但是也带来了一些问题,用地紧张就是其中比较严峻的一个问题。城市化的范围加大,使得可利用的土地资源越来越少,很多土地的开发利用不合理,需要有关部门加大对土地管理工作的重视,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率,实现可持续发展。本文对城镇化进程中土地管理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有效对策。
关键词:城镇化;土地资源;管理问题与方案
近年,国家开展深化改革,各个领域都在进行改革发展,城镇化进程在不断推进,向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前进。然而在城镇化取得突破进展的过程中,土地问题逐渐暴露出来,土地利用与城镇化建设之间矛盾越来越大,为土地管理增加了很大的难度,同时也阻碍了城镇化的脚步。现阶段,采取合理措施,解决土地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率是土地管理部门重点工作内容,对此,本文分析了城镇化进程中土地管理的有关问题,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对策,为土地管理工作提供帮助。
1 城镇化进程中土地管理问题分析
1.1 土地浪费严重
土地资源是我国资源结构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人们生存发展的基础,对社会经济具有十分重要的保障作用。然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导致土地资源浪费愈发严重,利用率低,土地资源管理不协调,很大一部分土地资源没有发挥出本身的实际优势和潜力。尤其是在区域经济发展建设中,政府将规划的重点放在了新区建设上,然而用地的管理方式仍然沿用传统模式,再加上资金紧张的问题,导致大面积的土地都没有得到有效利用,长期被搁置一旁,浪费土地资源。
1.2 占用耕地不当
很多地区在大力推进城镇化建设的过程中,忽视了对耕地的管理,为了建设城市项目,未经审批就占用耕地,破坏耕地,违法用地情况频频发生,城镇建设与耕地之间的冲突日益加深。耕地是国家农业的基础,对耕地的使用应该遵循占补平衡,而不是一味的盲目占用,然而實际中,耕地周边的工厂陆续建立,虽然对经济发展有所帮助,但是对耕地也带来了更大的污染和破坏,农产品以及耕地的质量安全得不到保障,制约了当地农业经济的发展进程。
1.3 农民权益受损
城镇化建设的速度加快,对当地经济能够有很大的提高帮助,但是某些地区政府在利益的诱惑之下,暗中对土地的流转利用进行违规操作,损害到农民的根本利益。比如强制征收农民土地,低价征收后,再高价转让,从中赚取高额利润。或者是对于某些没有耕地的农民,以政府资金紧张的理由,不予安置和解决。政府在征收土地之后,补偿款也没有按时发放,严重威胁到农民的利益,对农民的生活造成很大的困难。
2 城镇化进程土地管理影响因素
2.1 集体土地权不明确
现阶段国家对农村的集体土地产权划分不清晰,农民对集体土地没有处置的权利,不能对该部分土地转让、出售,农民的利益也会受到一定的限制。在城镇化建设进程中,这种情况无疑是将农民对土地的自主使用权等权利全部剥夺,让农民感受不到城镇化为自己带来的好处,再加上政府征收土地,无法按照规定对农民进行经济补偿,都会导致农民的生活失去基本的保障,无法跟上城镇化发展的脚步。很多乡镇的架构中,并没有集体经济组织,这就使得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归谁所有成为一个无法确定的问题,村民小组在其中的作用不明显,也不具备法律地位,遇到土地有关问题只能推选村民代表进行处理,在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村民的利益需求。农民虽然对集体土地并没有所有权,但是政府或者其它经济组织对集体土地进行管理,很容易出现以权谋私的问题,土地被违规征用也会损害到农民的自身利益。
2.2 土地流转机制不完善
土地流转机制不完善,主要体现在内容不规范,主体不明确等方面,不能保证土地流转的规范性。流转程序不规范,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未确认情况下,私自转包、租赁土地,或者是未经过村民大会讨论将集体机动地以及"四荒地"转让出去。流转主体不规范,很多地区业主并不是与农村土地经营者、使用权拥有者签订协议,而是直接与乡镇政府甚至某部门签订协议,无法保证土地开发利用效率,并且很容易损害到农民集体利益。另外,现在所执行的土地流转机制并未对双方权利、义务进行明确规定,对于利于补偿的协调方式,以及土地转包、转让价格没有统一标准,缺乏相关法律法规限制,导致在流转过程中很容易产生矛盾和纠纷,处理时因为没有法律依据难度更高,严重影响了土地利用合理性和高效性。
3 城镇化进程土地管理优化措施
3.1 明确土地所有权
在针对城镇化进程土地管理工作分析时,为避免土地征收开发对农民权益的损害,首先需要明确土地所有权。基于乡镇发展现状,对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进行重构,建立相应制度确定农民集体,落实其对基土土地的所有权,可以完整体现集体成员意志和利益,尤其是要保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与国家土地所有权地位上的平等性。其次,还需要落实农民的土地产权,将农民作为土地产权重构研究对象,确定土地所有权范围,在明确主体前提下,确定集体和成员之间的关系,然后在基础上对成员使用权进行强化,并对所有权与承包权、承包权与经营权进行分离,确定农民为集体土地所有人的地位,这样才能够保证其在集体土地征收、转让、出卖等过程中具有话语权和决定权。
3.2 征收补偿优化
根据土地征收后紧急补偿进行优化研究,需要确定公共利益目标,避免政府部门越权行为,严禁出现强制征地情况。并且还要努力实现透明征地,在全国内推行征地预公告,保证农民知情权和参与权不会受到损害。同时,还要对原来征收补偿制度进行完善,与市场机制挂钩,不同探索优化,制定完善的配套补偿费用标准,对征收后经济补偿行为进行约束,保证可以维持农民社会稳定性。
3.3 流转机制完善
对现存土地流转机制进行完善,提高其与实际情况的相符性。一方面,建立土地使用权转让机制,使得农村土地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流转,结合市场机制来确定转让价格。另一方面,还需建立调节机制,避免出现土地使用权集中情况,从根本上来杜绝土地流转阶段存在的垄断问题。还可以发展培育各类型中介组织,为土地流转来提供咨询和操作等相关服务,避免出现为私人利益损害大众利益的情况。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土地用地与城镇化发展之间的矛盾非常严峻,做好土地管理工作对推动城镇化进程具有很重要的意义,然而从目前的土地管理中可以看出,我国的土地管理仍然存在诸多问题,急需解决和改善。促进城市土地用地集约化转变,制定合理的城市用地规划,明确土地的实际用途,优化土地用地结构等等,都是土地管理应该做到的工作。只有做到这几点,才能提高土地的利用率以及用地质量,减小土地与城镇化发展之间的矛盾,为城镇化的建设提供用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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