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红敏
(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广东 广州 510150)
传统中国以孝治国。孝道确定了亲属的扶养义务,很好地解决了养老难题,形成了敬老的文化传统。“孝”的观念至今影响着国人的行为与相处模式。如今,我国提前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由于国情、社会经济结构及践行孝道的现实基础等原因,家庭养老仍是主要的养老模式,传统孝道仍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对“孝”的理解不同,导致其标准十分模糊,影响了代际对孝行为的期待和实施,易导致代际冲突。本课题用较科学的方法廓清孔、孟孝道观,在传统观念与现代生活之间寻找新的契合点,无论对老年人身心健康、改善由于亲子关系导致的心理社会问题,还是对建设和谐社会均有重要意义。
孝道是中国家庭文化的核心。但直到20世纪70年代,心理学家才开始对其进行实证研究。就地域来说,到目前为止,较为系统地对儒家孝道进行实证研究的以台湾与海外华人学者为多。如杨国枢、黄坚厚、叶光辉、庄耀嘉等台湾、美国学者就一直致力于包括儒家孝道在内的本土心理学研究,成果颇丰。他们主要针对青少年群体对传统孝道的态度进行考察,被试多为台湾青少年(初、高中生和大学生),鲜有以已婚人士(尤其是与长辈同住的已婚人士或与已婚晚辈同住的老人)为主要研究对象的。而国内研究者的研究多建立在对文献资料的注疏、分析论证及个人的主观理解上。笔者尝试以实证研究来比较不同人群对儒家孝道观的认同情况。
孝道研究,目前主要采用两种范式:
1.1.1 定性研究 用柯尔伯格式的两难故事法,对被试进行个别访谈,了解其对孝道的认知结构及类型。
1.1.2 定量研究 利用标准化的量表或问卷,考察被试的孝道态度及行为。后者多采用实证研究。内容主要涉及:①用问卷和量表调查被试对传统孝道的态度。黄坚厚先生在研究中发现,奉养父母、听从父母意见、悦亲、不惹父母生气、显扬父母被认为是较重要的孝行,这些孝行不因年龄、受教育水平而存在差异。绝对顺从、传宗接代、和父母同住、物质方面的奉养等是孝行中青少年最不赞成的,也是青年认为不符合现代生活或不易实行的。青年们所列的重要孝行仍然保留传统孝道的精髓——尊亲、悦亲及养亲。绝对顺从、传宗接代及随侍在侧等传统孝行则因不符合现代生活理念而不被接受。庄耀嘉等人的研究也再次证明了这种变迁。②探讨孝道理念(孝知)与实践行为(孝行)的一致性问题。研究发现,青年的孝道理念与实际行为间存在一定差异。青少年对自己认为应当做到的孝道,“孝行”不如“孝知”;而对认同程度较低的孝道,“孝行”却略高于“孝知”。③比较孝道态度与行为的代际差异。邓希泉、风笑天等大陆学者对青、中、老三代城市居民的孝道态度与行为进行比较,结果表明,年龄越小,对“顺从父母”越趋于反对;就“悦亲”而言,年龄越轻,越趋向于要求代际平等;而且随着年龄的递减,存在对金钱上资助父母赞同率逐渐增高,对常问候父母和加强精神沟通的赞同率降低的倾向。
1.2.1 从研究方法上看 通过两难故事对个体进行访谈,所获得的个体对孝道问题的认知往往带有直觉性,其内部相关性不高,两难故事的现实存在性也值得质疑。通过问卷法或调查法所获得的数据便于量化,统计方便,但不能穷尽被试对所调查问题真实全面的回答,被试的回答受到问卷或量表的限制。因此,寻找有效的研究方法研究孝道很有必要。
1.2.2 从研究对象看 青少年是未来的孝道践行者,中年人是孝道最重要的践行者。他们既是孝道的现行执行者,(现在和今后)又是孝的受惠者。他们对孝的认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所以,研究儒家孝道观对代际关系的影响,应把老、中、青三个年龄段都括入被试范围。尤应侧重中年人与老年人的认知差异。
1.2.3 专门针对孔孟孝道观对代际关系影响的研究十分罕见,特别是基于孝道对主要践行者与受惠者对孝道的认知差异造成的代际困境尚未有专门的研究 由于许多研究的基础资料来自“儒家”名下的众多文献著作,没能区分清楚真正的“孔孟之道”与出于种种目的的“托古”之言、生硬教条的解释甚至歪曲,对“孝”的概念缺乏科学、清晰、明确的认识,影响了所用量表的信度和效度,最终影响了研究的严密性。
2.1.1 初始项目 量表作为本研究的主要工具,其信度与效度会直接影响研究数据的可靠性。儒家思想形成于先秦,从汉代起,历经改造。“托古改制”是儒家政治思想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其影响,凡事要“托古”几乎成了中国古代多数政治家的习惯。所以尽管在其他书籍中多有“子曰”“孟子曰”之类的记载,但其中很多是后人把自己的观点冠以孔子或孟子的名头以增加权威性和说服力。即使其中有些确是孔孟的言语,为慎重起见,笔者也采取“阙疑”的态度,不予选取。《论语》是孔子的弟子和再传弟子对孔子及其弟子言行的记录,当是研究孔子思想、行为最直观也最可靠的材料。《孟子》七篇则为孟子晚年与弟子万章等人一起撰写的,是其思想的最忠实记载,对后世影响极其深远。为了确保问卷的每个观点均出自孔孟,笔者选用《论语》和《孟子》为基本文献,选出其中所有提及“孝”的语句作为量表的基本资料。为求文句概括的准确性,文句的选取采取先宽泛后概括的做法,参考各家译本,经过比较分析后,将类似的内容合并,再概括成词,形成初始词表。
2.1.2 初始问卷 初始问卷分表A和表B两部分。采用专家评定法选取问卷题目。表A的40道题来自《论语》,表B的60道题来自《孟子》,旨在测查对孔子、孟子孝道观的认同情况。采用7点记分法(1-完全不同意,4-中立,7-完全同意),得分越高,表明对孔孟孝道观认同度越高,得分越低,表明对孔孟孝道观认同度越低。
采用区分度和鉴别指数两项指标对问卷题目进行初步项目分析。
2.2.1 被试 被试来自广州市某护理学院及某集团公司离退休职工管理中心。发放问卷435份,回收有效问卷369份。其中男性48人,女性321人。年龄段分布:30岁以下261人,30~39岁14人,40~55岁48人,56~70岁35人,70岁以上11人。婚姻状况:已婚105人(包括离异1人),未婚261人,其他3人。家庭结构:与子女同住65人,与父母同住235人(其中未婚225人),与公婆同住49人,与岳父母同住11人,其他五种情况共9人。文化程度:高中以下17人,高中/中专42人,大专278人,本科18人,硕士2人,博士1人。
2.2.2 区分度 以每个项目得分与总分之间的积差相关系数作为区分度的指标。相关系数显著说明该项目能够代表所要测量的内容或主题,相关系数不显著说明该项目缺乏鉴别力。经预测验得出Pearson积差相关系数中,与总分没有显著差异题目仅有一个“发自内心”,予以删除。
2.2.3 鉴别指数 ①问卷题目采用正向计分,求出表A、B得分及总分。②将被试按各部分得分分别从高到低排序。③找出高低分组上下27%处的临界分数。④依照临界分数将观察值在量表的得分划分为高低分两组。分别进行独立样本T检验。结果显示,高低分组在题目“娶妻非为孝”“不因孝违法”等5个题目上差异不显著,即题目没有鉴别力,予以删除。
2.3.1 对《论语》(表A)的39个项目进行因素分析 对结果进行分析,因素负荷低于0.3的项目和同时负荷在几个因子上的项目——“兄弟和气”“父母在,不远游”等20个项目予以删除。
2.3.2 对《孟子》(表B)的55个项目进行因素分析 对结果进行分析,因素负荷低于0.3的项目和同时负荷在几个因子上的项目——“葬亲以礼”“顺从兄长”等徒具形式的27个项目予以删除。
2.3.3 采用主成分分析法对问卷剩余题目进行因素分析 经Quartimax旋转后抽取4个因子。因子1:妥善安顿父母、体会亲爱、喜亲长寿等题目主要涉及孝顺父母方面,将其定义为“孝顺双亲”。因子2:显扬亲名、为亲所喜、小过不怨等主要涉及如何使亲人高兴,定义为“顺应悦亲”。因子3:葬亲以礼、祀亲以礼,亲自祭祀、事之以礼等涉及祭祀方面,定义为“敬爱祭念”。因子4:孝重于正直、待之以礼、孝是根本等主要涉及孝的认识,定义为“孝的观念”。4个因子的累积解释率为39.21%。
信度分析结果显示4个因子(四个分量表)的Cronbach's Alpha系数依次为:0.871、0.738、0.800、0.697,整个量表的Cronbach's Alpha系数为0.917,表明此量表——孔孟孝道观认同度问卷在本研究中具有较高的信度。
本研究数据采用SPSS 16.0统计软件进行处理,涉及的统计方法有独立样本T检验、单因素方差分析、事后检验等。
孔孟孝道观认同度问卷各个因子得分及总体孝道观认同度的平均分见表1。所有被试对项目进行从“完全不同意(1)—中立(4)—完全同意(7)”的7点评定,得分越高表示对孔孟孝道观认同度越高,反之越低。将中立条件下的得分(4)作为对照条件(一般条件)。各因子及总体孝道观得分(平均分)与对照条件分别进行独立样本t检验。结果显示,孝顺父母因子得分最高,其他依次是敬爱祭念因子、顺应亲人因子、孝的观念因子,各个因子得分都显著高于对照条件,说明中国家庭对孔孟的孝道观认同度较高。
表1 孔孟孝道观认同度的总体特点(±s)
表1 孔孟孝道观认同度的总体特点(±s)
t孝顺父母因子顺应父母因子敬爱祭念因子孝的观念因子总体的孝道观(平均)各因子平均得分情况5.89±0.60 5.05±1.05 5.53±1.03 4.81±1.01 5.32±0.70对照条件的参照值4.00 4.00 4.00 4.00 4.00 60.45 19.17 28.64 15.43 36.34
将孔子的孝道观和孟子的孝道观进行对比,发现中国家庭对孔子和孟子的孝道观都比较认同,但对孔孟孝道观的认知存在差异,表现为对孟子的孝道观认同度更高(见表2)。
表2 孔子孟子孝道观认同度的差异(±s)
表2 孔子孟子孝道观认同度的差异(±s)
孔子孝道观孟子孝道观孔子—孟子题目平均得分情况4.73±0.52 5.23±0.81-0.50±0.63对照条件的参照值4.00 4.00 0 t 26.87 29.02-15.05
男女在总体孝道观认同度上没有差异(表3)。在因子2、因子3、因子4差异也未达到显著水平,但在因子1差异显著,表现为女性在孝顺双亲这一因子上孝道观认同度显著高于男性,即女性比男性更孝顺双亲,印证了俗话所说的“生儿子好听,生女儿享福”。
表3 男女对孔孟孝道观认同度的差异(±s)
表3 男女对孔孟孝道观认同度的差异(±s)
t因子1因子2因子3因子4总体平均分男性(N=48)5.69±0.80 4.93±1.07 5.43±1.16 4.82±1.09 5.22±0.85女性(N=320)5.92±0.56 5.07±1.05 5.54±1.00 4.81±1.00 5.34±0.67-1.94-0.90-0.71 0.53-1.11
本研究被试样本中婚姻状况处于“其他”情况的共5人,人数过少不予考虑。因此该研究只考虑“已婚”和“未婚”两种情况的对比。独立样本T检验,结果显示(表4),已婚、未婚两种婚姻状况在因子1、因子2、因子3上差异均不显著,在因子4和总体平均分上差异显著,且已婚被试得分均高于未婚被试,说明已婚被试对孝道观的认同度更高,对孝的观念认识更加深刻。
表4 不同婚姻状况下孔孟孝道观认同度的差异(±s)
表4 不同婚姻状况下孔孟孝道观认同度的差异(±s)
t因子1孝顺因子2顺应因子3敬祭因子4观念总体平均分已婚(N=104)5.96±0.56 5.14±1.06 5.56±1.15 5.37±0.93 5.51±0.72未婚(N=260)5.86±0.61 5.02±1.05 5.52±0.97 4.59±0.96 5.25±0.68 1.44 0.97 0.23 7.10 3.22
本研究被试样本中,文化程度为“本科”“硕士”“博士”三种情况人数共21人,“高中以下”文化程度的17人,这四种情况人数太少,不能单独进行分析。因此将“高中以下”“高中/中专”合并为“高中及以下”,将“大专”“本科”“硕士”“博士”合并为“大专及以上”。独立样本T检验,结果显示(表5),“高中及以下”“大专及以上”两种文化程度在因子1、因子2、因子3、总体平均分上差异均不显著,在因子4上差异显著,且“高中及以下”孝道观的认同度要高于“大专及以上”,即前者对于孝观念的认识要比后者更深刻。这一点似乎有悖于常理。通常人们认为文化程度越高对孝道观的认同度会越高。
表5 不同文化程度下孔孟孝道观认同度的差异(±s)
表5 不同文化程度下孔孟孝道观认同度的差异(±s)
t因子1因子2因子3因子4总体平均分高中及以下(N=59)5.87±0.62 4.94±1.18 5.44±1.27 5.48±0.90 5.43±0.79大专及以上(N=299)5.89±0.61 5.07±1.03 5.56±0.98 4.68±0.97 5.30±0.68-0.31-0.83-0.68 5.78 1.32
本研究中各年龄段人数分布情况如下:30岁以下261人,30~39岁14人,40~55岁48人,56~70岁35人,70岁以上11人。和以上情况类似,每个年龄段的人数分布不均匀,且有些年龄段人数过少无法进行分析,故将“30~39岁”“40~55岁”合并为“30~55岁”,将“56~70岁”“70岁以上”合并为“56岁以上”。由此重新分为“30岁以下”“30~55岁”“56岁以上”三个年龄段。经单因素方差分析,结果显示(表6),三个年龄段在因子1、因子2、因子3、总体平均分上均没有差异。在因子4“孝的观念”上,孝道观认同度出现差异,“30岁以下”和“30~55”差异显著,P<0.001,前者得分小于后者,“30岁以下”和“56岁以上”差异显著,P<0.001,前者得分小于后者。“30~55”和“56岁以上”没有显著差异,即30岁之前被试对孝观念的认识不如30岁以后被试那么深刻。30岁之前和之后这种对孝道观认同度的差异可以和结婚与否一并解释:30岁之前未婚的较多,孝道观认同度上对“孝的观念”认识相对较低。这再次证明了上文3.4提过的已婚者比未婚者孝道观认同度更高。
表6 不同年龄段下孔孟孝道观认同度的差异(±s)
表6 不同年龄段下孔孟孝道观认同度的差异(±s)
因子1因子2因子3因子4总体平均分30岁以下(N=261)5.87±0.62 5.04±1.03 5.55±0.96 4.59±0.97 5.26±0.68 30~55(N=57)5.97±0.62 5.21±0.99 5.40±1.17 5.24±0.93 5.45±0.72 56岁以上(N=46)5.94±0.51 4.94±1.24 5.61±1.21 5.54±0.86 5.51±0.76
被试群体中家庭结构的类型:“与子女同住”65人,“与父母同住”235人,“与公婆同住”49人,“与岳父母同住”11人,其他类型均为个位数不予考虑。本研究将四种类型归为三类:“与子女同住”“与父母同住”“与公婆/岳父母同住”,具体得分见表7。单因素方差分析,结果显示,在因子1上“与父母同住”和“与公婆/岳父母同住”差异显著,P<0.05,且“与公婆/岳父母同住”得分高于“与父母同住”,表现为与公婆/岳父母同住者对于孝顺双亲的认同度高于与父母同住者。因子2、因子3上,三种家庭结构间孝道观认同度无显著差异。因子4上,“与子女同住”和“与父母同住”间存在显著差异,P<0.001,且前者得分高于后者,表现为与子女同住者对“孝的观念”认同度高于与父母同住者。在总体平均分上,“与子女同住”和“与父母同住”之间差异显著,P<0.05,且前者得分大于后者,表现为与子女同住者总体的孔孟孝道观认同度要高于与父母同住者。
本研究结果表明,孝顺父母因子得分最高,其他依次是敬爱祭念因子、顺应亲人因子、孝的观念因子,各因子得分均显著高于对照条件,说明中国家庭对孔孟孝道观的认同度较高。其中对孟子孝道观的认同度高于孔子孝道观,这可能与孟子在继承孔子学说的同时,根据社会现实,灵活变通,使儒家孝道观更立足于现实生活,更注重人性与理性的调和的缘故。而国人对孔子与孟子孝道观的认知差异主要体现在孝的观念上。影响这种差异的因素主要与年龄因素、婚姻状况、家庭结构等有关。
表7 不同家庭结构下孔孟孝道观认同度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