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纪委监督责任的实现途径和工作创新研究

2020-10-21 07:33安怀国
科学导报·学术 2020年23期
关键词:执纪纪检监察责任

安怀国

摘  要: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取得明显成效。各地企业、政府相继制定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细则》,对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总体要求、职责任务、组织保障作出了明确规定,为基层纪委落实好监督责任指明方向。那么,基层纪委和纪检监察干部如何贯彻落实《实施细则》,着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狠抓监督执纪问责,真正把监督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呢?笔者结合工作实际作粗浅探究。

关键词:纪委监督;创新研究;

一、基层纪委履行监督责任面临的困难

纪律检查机关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和执行党的纪律的职能部门。但是,作为基层纪委,由于体制机制、队伍建设等多方面原因,在履行监督责任工作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现实困难。

(一)监督职能的发挥受到限制。由于受编制、经费等外界条件的制约,基层单位党委对同级纪委的影响力往往大于上级纪委的影响力,在执行“两报告”制度的过程中,往往先向同级党委汇报再向上级纪委报告,甚至经同级党委同意后才报上级纪委。另外,基层纪委书记专职不专干,纪委副书记和纪检监察干部兼职现象突出,加之一些职能部门或出于工作惯性,或因为不愿得罪人,对应承担的监管责任过分依赖于纪检部门“牵头”,导致基层纪检监察机构难于集中精力聚焦主业。

(二)监督的难度不断增大。从权力配备上看,一些重要领域和重点部门的权力较大,而且权力运行具有很强的封闭性、业务性,外部监督难以及时覆盖。从权力运行上看,制度约束刚性不强,有的制度不够完善,或者制度执行不严,影响了监督的严密性和有效性。从权力监管上看,存在边界模糊、职责不清的问题,同一事务多头管理、管理有“真空”的现象仍然存在,为纪委开展监督尤其是对履职再监督造成不利影响。

(三)自身建设的滞后制约着监督成效。从目前工作开展情况看,监督方式单一、老套的问题依然存在。如责任制考核是落实监督责任的重要方式,但由于考核方式单一、考核内容和指标设置不够科学等,导致考核中发现不了问题,实现不了监督。从纪检监察干部履行监督职责所需具备的条件来看,不懂监督、不会监督、不敢监督的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再者,基层纪检干部年龄普遍偏大,且大多单位出现断层现象,缺乏新鲜血液注入,履责监督缺乏活力。

二、全面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对策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的困难,我认为基层纪委自身既要坚持边查边整边改,抓紧解决突出问题,又要着眼长远,努力探索完善履行监督责任的长效机制。

(一)找准工作定位。基层纪委必须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下,牢牢把握“两个责任”的内涵和关系,既不能越俎代庖,以纪委的监督责任干扰党委的主体责任,也不能缺失责任,以党委的主体责任推卸纪委的监督责任。一要厘清党委的主体责任和权力。协助党委对主体责任进行细化分解,明晰职权职责,有效解决责任不明、任务不清的问题。二是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坚守责任担当,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改进工作作风,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把该管的管住管好,集中精力履行好监督职责,把主要精力放到作风建设、惩治腐败、执纪监督上来,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以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为工作重点,既不以落实监督责任代替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也不在行使监督责任中干扰党委的领导地位。三是要加强统筹协调。协助党委抓好任务分解,明确相关部门应担的责任,切实把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寓于深化改革全过程。

(二)强化监督质量。基层纪委要认清角色,摆正位置,既不越俎代庖,大包大揽,也不因履职不清,发生监督越位、错位、缺位,弱化监督的效果,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责,协助党委做好各项党内监督,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一是发现问题主动报告。针对监督主体在日常检查、效能监察、业务监督、信访监督和查办案件中发现的涉及落实责任的问题,如领导班子执行“三重一大”中出现的有令不行的问题、党员干部违反八项规定和“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对信访监督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突出问题等,及时向党委报告。二是督促整改问题。纪委就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经党委审阅批示后,通过党政联席会、反腐倡廉联席会等方式,向各相关单位、部门进行通报,督促其落实好主体责任。同时,纪委制定督察整改通知单、监察建议单等工作表单,经党委审批后,送达发生问题的单位、部门,明确整改时限和具体要求。三是跟踪复查巩固成果。严格落实报告制度,问题单位、部门整改完毕后,责令向单位党委、纪委报告整改落实结果,责任主体负责人要签字背书。纪委对被督察单位、部门自查整改的问题,进行再次审核,确保整改到位。

(三)加强队伍建设。面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情况、新任务、新挑战,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直接影响着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成效。一要丰富基层纪检干部学习教育内容。突出政治理论、党性修养、业务素质和执纪能力培训,加大对经济、法律、金融、审计等专业知识的学习力度,不断优化纪检监察干部知识结构,注重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开展教育培训,建立起培训需求动态反馈机制和教育培训情况考核评估机制,提升基层纪检干部监督执纪能力。二要选好配强专兼职纪检干部。既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选拔党性好、作风正、能力强、威信高的干部进入纪检监察部门,又要综合考虑干部的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增强班子整体功能和合力。三要建立后备纪检干部培养机制。重点从政治思想、品行表现、政治面貌、年龄学习等几个方面选拔纪检监察后备干部,将后备干部的培训纳入现职专兼职纪检干部培训计划,同学习、同培训、同教育;同时,要注重工作上的传、帮、带,着力增强后备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四)创新工作方法。纪检监察工作任务越来越重,工作头绪越来越多,所涉及的领域也越来越宽,这对纪委履责监督提出了新、更高的要求和挑战。理念决定行动,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将成为干好纪检监察工作最强有力的驱动力。一是尝试建立纪委对党委决策干预机制。党委作出重要决策或出台重要政策,应事前与纪委通气,纪委认为存在重大纪律或廉政风险时,可按程序提出修正意见建议,党委应认真研究,如有必要,可暂缓表决。同时,将纪委的同级监督贯穿会议决策的全过程,强化执行监督和过程监督。通过这种干预机制,纪委跟踪、参与决策会议前的调研、咨询、论证、听证、评估等程序,强化对掌握审批权、监管权、项目资金分配权等权力高“含金量”职务和岗位的监督制约,在权力运行高风险节点上设防布控,实现有效管控。二是试行“三重一大”事项建档制度。凡是涉及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建设、重要人事任免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管理的,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方案,紀委对会议的讨论和表决过程建立档案,以此杜绝一言堂,确保民主集中制执行。另外,对一些重要决策可以组织专家论证,吸收专家合理建议,对涉及到广大职工群众问题的事项还可以听取业务部门和职工的意见。三是推行重点岗位轮岗交流机制。领导干部或者职工在同一个重点岗位待的时间久了,除了会形成工作上的“惰性”,势必也会将人性的“弱点”暴露出来,会在周围不由自主地形成一些“关系圈”、“人情网”,很容易出问题。因此,推行轮岗交流,既是提高工作效率的需要,更是促进党风建设、强化监督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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