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雪玲
摘 要:幼儿教育属于启蒙教育阶段,高质量的幼儿教育可以给幼儿后续的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集体教学是幼儿园教学活动中常见的教学行为,教师在对学生点评时,一旦出现不当言语,极易影响到幼儿自尊心与自信心的培养。本文分析了幼儿园集体教学中教师言语评价行为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应对策略。
关键词:幼儿园;集体教学;教师言语评价;问题;策略
幼儿年龄尚小,各项能力均处于初步培养阶段。在幼儿教学活动中,多数幼儿园给予了集体教學足够的重视。通过观察我们发现:幼儿园集体教学活动过程存在着一定的复杂性,在同一时刻不同的幼儿会表现出不同的行为,即使在同一幼儿在同一时刻也会表现出多种不同的行为。因此,在集体性教学中,教师很难同时观察到所有学生的行为,并影响到教学评价的精准性。
一、幼儿园集体教学中教师的言语评价行为常见问题
(一)轻过程重结果
在集体性教学中,教师在做评价时,往往将重点放在了学习结果上,忽略了学生在课堂上的综合表现,比如学生的情感状态、努力程度以及思维方式等等。目前常见的重结果轻过程的问题如下:
首先,教师往往会将言语评价指向幼儿本身而非行为本身。面对幼儿的错误答案或者错误行为,教师往往以“错了”“不对”等笼统性的评语评价学生,或者对幼儿进行一些言语性批评。尽管幼儿可以通过教师的评语判断自身行为的对错,但是笼统性的评价不易于幼儿发现自身哪里做错了,或者怎么才能做对等。适当的批评有助于幼儿的健康发展,然而因一点小错误就对幼儿进行整体性的否定评价,则会影响到幼儿身心健康。
其次,教师往往针对学习结果进行言语评价。教师在将课堂学习任务布置给幼儿后,教师并未充分关注幼儿的操作过程,也未给予幼儿适时的指导,仅仅针对幼儿最终的操作结果进行评价,这严重违背了幼儿全面发展的理念。
(二)言语评价过于形式化
在集体性教学中,教师经常性地运用“真棒”“好聪明”等笼统性、形式化的言语评价学生。尽管表扬可以激发幼儿的学习积极性,但是过于笼统的表扬,无法帮助幼儿正确认知自己,比如幼儿根本不知道自己什么地方做的好。因此,过于泛泛地评价,在集体性教学中的应用,根本无法更好地提升教学质量。
(三)教师将消极情绪应用于日常教学中
在集体教学活动进行过程中,有些教师的评价过于消极,包含了讽刺或者不耐烦等不良情绪等。当教师对幼儿的行为不满时,教师会训斥或者忽视幼儿。由于教师的情感具有着负面性,幼儿会对教师产生畏惧情感。比如,幼儿的学习进度赶不上其他小朋友时,教师会以“今天就学这点知识,你怎么都没有学会?你看其他小朋友都学会了!”此种不正当的言语评价方式,极易打击幼儿的自信心,慢慢对学习丧失兴趣,并性格胆怯等。
二、幼儿园集体教学中教师的言语评价措施
(一)提升幼师专业素养
首先,幼儿园或者相关管理部门需要定期不定期组织专项技能培训,帮助幼师正确认识到高质量集体性活动评价的重要性,并用正确的言行引导着幼儿获得全方位发展。其次,教师需要保持虚心认真的学习态度。教师可以有目的性的观摩其他优秀教师的教学活动。总结其他教师的成功教学经验,并结合实际教学情况,适度性地引用成功教学经验。
(二)加大教学反思力度
教师在教学活动结束后,通过反思,可以发现教学中存在的不妥之处,并制定出健全的解决方案。在反思过程中,教师可以通过观看教学视频等方式,发现自己教学中忽略的问题,或者集体性教学中言语评价上的不当之处。从反思形式来看,教师可以从教学实践与教学理念两个方面进行反思。所谓的教学实践反思即是结合实际的教学行为,制定出提升方案。所谓的教学理念反思则是结合先进的教学理念来分析自身的言语评价行为是否与教学理念相契合。为了给教学反思提供充足的资料,教师可以全面搜集上课时的影像资料、幼儿活动反馈、幼儿上课反应等。在具体的反思过程中,教师一定要加深反思程度,防止将教学成果作为单一的反思标准。
(三)加大教学研讨力度
幼儿教师是幼儿教学工作的直接组织者。因此,教师需要积极加入教学研讨团队。幼儿园可以与高校专业人员建立起研讨合作关系,由专业人员对幼儿教师的教学行为进行评价与讨论,在讨论结束后将讨论结果反馈给教师,进而给教师改善集体性教学言语评价提供宝贵的建议与意见。
三、结束语
作为启蒙教育阶段,教师的言行举止在一定程度上均会影响到幼儿的身心健康。换而言之,幼儿会因为教师的中肯评价感到开心、快乐,并培养自信心。反之,也会因教师的不当评价而打击自信心,并影响到学习兴趣。因此,幼儿教师需要不断提升综合素养,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给予学生恰当的评价。以上内容分析了幼儿园集体性教学中教师言语评价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策略。希望可以给相关教学工作者带来一定的启示,不断提升幼儿教学质量。
参考文献
[1] 冯东霞.浅谈幼儿园集体教学中教师的言语评价行为[J].课程教育研究,2018(5):18.
[2] 蒲汝玲.幼儿园集体教学中教师教学行为现状及对策研究[D].兰州:西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院,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