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帅
摘要:区块链技术作为互联网新兴技术的一种,正在越来越多的被应用在各种产业场景之中,俨然成为了信息时代之下国家发展互联网经济的“重要法宝”。本文立足于近年来在全球范围内尤其是中国的区块链技术专利申请数量不断飙升、区块链技术专利布局急需优化调整的背景之下,从“国家政策——技术本身”的二元层面着手,探讨区块链技术专利化的必要性以及区块链技术专利化的可行性,并对我国区块链技术专利布局提出优化建议。
关键词:区块链技术;专利保护;专利法;专利审查指南
中图分类号:TP393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5168(2020)06-0146-05
1 研究背景
自2008年中本聪①发布比特币白皮书之后,区块链技术也随之应运而生,并在数十年间迅速得到发展壮大。在当下的世界潮流中,区块链技术已经自数字金融领域延伸到了物联网、智能合同、供应链管理、医疗健康和共享经济等多个领域中[1]。据工信部发布的《2018中国区块链白皮书》②中的描述,区块链技术以其分布式去中心化、防篡改、透明公开、溯源性的特点几乎可以落地于所有的产业场景,原因是几乎所有的产业场景都涉及交易,都有降成本、提效率、优化产业诚信环境的需求,而这正是区块链技术落地应用后能迅速发挥的作用[2]。区块链技术也因此隐约成为了全球新一轮科技风暴的“风眼”,影响着全球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据新华社报道,2019年10月24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区块链技术发展现状和趋势进行第十八次集体学习。习近平主席强调,要强化基础研究,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努力让我国在区块链这个新兴领域走在理论最前沿、占据创新制高点、取得产业新优势。要推动协同攻关,加快推进核心技术突破,为区块链应用发展提供安全可控的技术支撑。要加强对区块链技术的引导和规范,加强对区块链安全风险的研究和分析,密切跟踪发展动态,积极探索发展规律。要探索建立适应区块链技术机制的安全保障体系。专利权(Patent Right)是知识产权的一种,将区块链技术以专利的方式保护起来,是建立区块链技术安全保障体系的重要一环[3]。如何评价区块链技术能否专利化、如何将区块链技术专利化,是当前亟待研究一个课题。
2 区块链技术专利化保护现状
在吉江專利数据检索引擎(iprabc.com)③中以“Blockchain”为关键词进行检索[4],全球范围内的区块链技术相关的专利申请量在2013年度仅有两件,但至2015年始,区块链技术的相关专利申请量开始出现井喷式的增长,并在2017年实现了首次年度破千件的记录。至今全球范围内(除中国境内)的区块链技术相关专利申请量已达4 849件。其中以美国的2 426件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1 124件分列一二位(图1)。
在吉江专利数据检索引擎(iprabc.com)中以“区块链”为关键词进行检索,至今2019年11月2日为止,全国范围内的区块链相关专利申请量共计7 163项。其中2017年度共计申请专利996项,2018年度申请专利数量更是达到了3 867项,比较上一年度增长了380%(图2)。由此可见近年来我国的区块链技术专利的申请量今后将一定时间内继续持增长的趋势,对于区块链技术专利化问题的解决刻不容缓。
3 区块链技术专利化的必要性
在国家政策层面上,区块链技术的效率性使得它在大数据时代之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我国的区块链技术的政策扶持力度之强、发展速度之快、应用场景之广、投资规模之大等都昭示着区块链技术必将成为我国在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中的重要发力点。采用法律手段使区块链领域的创新主体免于遭受第三方发起的专利侵权讼诉,打造有利于区块链技术健康繁荣发展的科技创新与营商环境也是贯彻党和国家坚持以创新引领发展建设科技强国的应有之意[5]。
从技术层面上来说,当我们在谈起区块链技术的时候,有必要再引入一个概念,即开源性。技术的开源本质实际上是一种共享,通俗地来说开源就是由一群有着共同理想或目标的人组成的一个群体,他们依照一套公认的协议来共同维护某种技术。这个群体当中的每一个人都可以参与到该技术的开发和修改,他们当中的每一个人也都可以成为该项技术的运营者[6]。具体到区块链技术来说,区块链技术由于其透明、公开的特性,导致了它与开源形成了密不可分的关系。毫无疑问,开源以其集思广益的特性必然会成为思想和技术迸发的有力推动者[7]。但事无两全,开源也往往还存在侵犯非受许可证限制的第三方专利的风险④。为了保护区块链技术创新主体免受“专利流氓”的侵扰,区块链技术创新主体势必需要运用专利制度来保护自己和合法权益和规避风险[8]。
4 区块链技术专利化的可行性
“专利”一词是根据拉丁语Litterae patentes翻译的舶来品,本意是指公开的信件或文献,在中世纪的欧洲曾代指某种特权证明,后来演变为由英国君王颁布的独占权利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专利是指一项由发明创造者所拥有的受保护的独享权利,而发明创造又被限定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这三种类型。
4.1 将区块链技术归属于商业方法
商业方法也被称作商业模式。目前我国专利法及相关法律条文尚未对商业方法给出准确的解释。根据字面意思理解,商业方法可以是指为处理或解决商业经济活动的一种方法或者规则,也可以简单的理解为是商业主体赚取利益和途径或方式。哈佛商学院将商业方法定义为“企业盈利所需采用的核心业务决策与平衡”。在互联网时代的大背景下,商业方法的内涵也有了新的扩充,商业方法的模式也不再仅限于两者之间单纯的“出售—购买”,而是涌现出了很多如B2B(Business-to-Business)、B2C(Business-to-Customer)或C2C(Customer-to-Customer)等现代电子商务形式⑤。此类电子类商业方法涉及的领域之广阔,为商业方法的内涵与外延带来了相当大的改变。
如果认为区块链技术的本质是由密码学、数据库技术等原有的技术堆砌而成的聚合技术,是区块链技术创新主体赚取利益的一种手段,那么则可能导致区块链技术被归属于一种商业方法。如果认为区块链技术单纯属于一种特殊的电子类商业方法,那么根据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于智力活动的规则的方法不授予专利权,而区块链技术的聚合性很能导致其在进行专利审查时被认定成为是一种智力活动规则而丧失可专利性。但是根据我国的专利法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并未完全将“计算机程序”排除在专利法保护的范围之外。这也可以理解为专利保护为以计算机技术等自动化手段实现电子技术问题处理的商业方法保留了一席之地[9]。
4.2 将区块链技术归属于计算机程序
当然,区块链技术还可以被视为是一种新的计算机程序应用模式⑥。根据《专利审查指南》2019版第九章⑦的描述,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是指为解决发明提出的问题,全部或部分以计算机程序处理流程为基础,通过计算机执行按上述流程编制的计算机程序,对计算机外部对象或者内部对象进行控制或处理的解决方案。如果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的解决方案执行计算机程序的目的是解决技术问题,在计算机上运行计算机程序从而对外部或内部对象进行控制或处理所反映的是遵循自然规律的技术手段,并且由此获得符合自然规律的技术效果,则这种解决方案属于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所说的技术方案,属于专利保护的客体。也就是说如果区块链相关技术想要成为专利保护的客体,就需要满足构成技术方案这个条件。根据《专利审查指南》,技术方案指的是对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所采用的利用了自然规律的技术手段的集合。那么如果一项区块链技术是一种通过执行计算机程序实现技术问题处理的解决方案,那它就属于技术方案,属于专利保护的客体。举例来说,A和B进行一场对赌协议,由C担任公证并负责保管赌资。当对赌完成后,A和B的任意一方胜出,此时本来该由公证方C向其中一方支付对价,但是由于C的不可控性,可能导致该次对赌协议因为C的原因无法届期履行。针对这种问题,我们可以采用区块链技术在A与B之间设定一种“智能合约”,这个智能合约只受合约的代码控制。当A与B之间任意一方胜出时,该智能合约只会根据A和B之前的协议自动运行并向其中一方支付对价。在这种情形下,用区块链技术充当一种“无人信托”机构,就能实际解决因为第三方存在的不稳定性的问题,从而满足专利法中解决技术问题构成技术方案的要求。具体到现实中的案例来说,2018年10月4日,美国专利及商标局通过了阿里巴巴集团关于“基于区块交易处理方法和装置”的区块链技术专利申请[10]。该项技术是在区块链技术去中心化的基础上,为区块链中加入行政干预,即区块链系统中的某些指定账户可以对其他账户进行操作。例如当区块链中的用户进行非法活动时,可以由享有行政执法权力的单位操纵指定账户去查封非法用户的账号。这项技术为本来极具开放性的区块链系统中加入了监管者的存在,帮助区块链技术解决了区块链系统中监管难的技术问题,因此获得了专利批准。这就意味着如果一项区块链技术能够为既存的技术问题提供解决方案,那么它就具有可专利性。
5 区块链技术专利布局的优化建议
5.1 明确界定区块链技术的属性
区块链技术毕竟是新兴事物,我国不仅是在法律层面还是在整个社会群众的意识层面都对区块链技术都没有准确的属性定位。从法律层面上来说,区块链的技术特征使得它在商业方法范围内左右摇摆[11]。而由于我國知识产权相关部门对于商业方法的可专利性秉持的保守态度,是极其不利于区块链技术的专利化保护。从社会群众的意识层面来说,整个社会的大部分群众对于区块链技术仍处于一种陌生的状态,更遑论对于区块链技术的版权意识和专利保护意识。因此,我国需要加快制定相关的专利法律或者及时更新专利审查指南中对于区块链技术的准确定位,将区块链技术明确纳入专利法保护的范围之内[12]。其次,要在全社会范围内加强对于区块链概念的普及教育,增强社会群众对于区块链技术的认识,使社会范围内自发形成自主创新区块链技术和保护区块链技术专利化的风气[13]。
5.2 明确区块链技术的专利审查标准
将区块链技术纳入专利法保护之后,确定什么样的区块链技术能够被专利法保护和以什么样的标准来衡量区块链技术的可专利性成为了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14]。目前我国的专利审查标准除了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之外,在审核计算机程序类商业方法的时候还要求具备技术特征和技术方案两个特征。笔者认为美国作为区块链技术专利授予的先行者,联邦上诉法院曾经对于美国专利法第101条“Whoever invents or discovers any new and useful process, machine, manufacture, or composition of matter, or any new and useful improvement thereof, may obtain a patent therefor, subject to the conditions and requirements of this title。”作出了宽泛的解释⑧,认为一切对实际应用领域产生了实际、有用的结果时都可以被授予专利权[15]。笔者认为我国的法律制定首先要适用社会经济的发展。从前文中笔者列举的数据来看,近年来我国的区块链技术专利申请已占全球总数量的九成以上,面对这种发展势头,我国应当适量放宽对区块链技术专利审查的标准。只要一项区块链技术具备技术特征,构成技术方案并能够对现有的实际应用领域解决技术问题、产生积极作用,那么就可以为该项技术授予专利权保护[16]。
5.3 缩短对区块链技术专利的审查周期
这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但在这里提出并不为过。因为区块链技术是依附于互联网技术的一种,而互联网技术的价值周期和生命周期较为短暂是众所周知的事情。根据我国目前的专利审查流程,从申请到被授权一般最少要2~3年的时间,根据吉江专利数据库显示,目前我国的区块链技术专利申请有九成仍处于审查阶段。这对于如今蓬勃发展的区块链技术创新是不合时宜的。因此我国可以建立针对区块链技术的短期审查制度,在保证实质审查的同时,也要大幅度下调审查周期,以期在最快的时间内给予区块链技术进行专利保护。
5.4 提高创新主体专利申请撰写质量
专利申请文件不单单是技术性文件,而且也是一种法律文件,申请文件的撰写水平直接影响到申请专利保护的技术能否得到授权及授权后的稳定性,同时一份高质量的申请文件是缩短专利审判时间的重要法宝,从而使得专利申请能够尽早得到授权⑨。具体到区块链技术来说,专利申请者首先要在尽量避免过多泄露专利技术的同时,尽可能的在撰写发明名称和摘要时体现自己的技术特征,在撰写权利要求书时,除了要在权利要求书中重点着墨于专利的“三性”,还要在申请书中突出该项专利区别于现有技术的技术特征和技术方案的要素,最重要的是不能遗漏记载该技术在实际应用场景如何落地实施的方案。以腾讯公司的“区块链中账户的处理办法和装置”(CN107067255A)为例,该项技术在发明名称和摘要中突出了本技术的本质是提供了一种区块链中账户的处理方法和装置,以至少解决由于账户私钥发生泄露造成的账户不安全的技术问题,并在申请文件中标明了本技术具有冻结指定账户的技术特征以如何通过接受用户发出的冻结指令对账户进行冻结的技术方案,并通过说明书附图阐述了冻结指令如何在现实场景中实现冻结目标账户的账户地址、冻结锁公钥和私钥签名,这些内容就能组成一份优秀的专利申请文件[17]。此外,申请人在撰写申请文件前,务必要做好充足的准备工作,要进行充分的检索并与现有的技术相结合对照,突出本技术的发明点,切忌要避免被审查员认定为公知常识或抽象方法的可能性[18]。
6 结语
区块链技术在全球范围内的火热发展,使得我国在不得不在国际化视野下重视它的发展。就当下的态势来看,区块链技术正与越来越多的行业开始紧密结合,而我国如果想要在新一轮科技浪潮之下开辟并占据自己的一席之地,就必须要对区块链技术予以重点关注,而对于区块链技术进行专利化保护就成了势在必行的趋势与潮流。本文一方面介绍了区块链技术的重要性及区块链技术专利化的必要性,一方面为区块链技术的专利布局提出了优化建议。总体而言,本文旨在希望我国的区块链产业、技术在政策和法律上能与社会发展相适应,让区块链技术成为增强我国国力的重要基石。
注释:
①自称日裔美国人,日本媒体常译为中本哲史,此人是比特币协议及其相关软件Bitcoin-Qt的创造者,但真实身份未知.
②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总工程师童晓民、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工业经济研究所所长于佳宁、起风财经创始人罗智勇发布的关于区块链的正式官方文书.
③一家知识产权数据服务商.
④吴广平.区块链技术的专利保护策略[N].中国知识产权报,2017-08-09(011).
⑤涂洪文,卫志远.商业方法专利概论及中国商业方法专利现状[J].腾讯公司知识产权部内部,518064.
⑥胡光.区块链技术知识产权保护策略研究[J].重庆理工大学学报,2019:33(4).
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指南2019[M].北京,2019.
⑧王茜.浅谈美国专利法第101条[EB/OL],(2018-05-31).https://www.jiemian.com/article/2188861.html.
⑨李宁馨,张艳,蒋碧珠.从提高专利质量的角度看如何撰写专利申请文件[J].中国发明与专利,2013(03):61.
参考文献:
[1] 丁晓蔚.对区块链融入版权保险的思考[J].南京社会科学,2018(09):120-125.
[2] 楊登辉.基于区块链的软件知识产权认证系统的设计与实现[D].南京大学,2019.
[3] 胡光.区块链技术知识产权保护策略研究[J].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2019,33(04):97-104.
[4] 刘少芳.基于专利权人视角的全球区块链技术专利发展态势分析[J].科技和产业,2019,19(08):120-124.
[5] 石超,余晓春.区块链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与战略布局研究[J].科技与法律,2019(04):41-47.
[6] 和秀文,黄倩倩,吕梦颖.通过专利分析揭开区块链“面纱”[J].科技与金融,2018(03):57-62.
[7] 邓栖霞.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专利申请现状及发展趋势[J].互联网天地,2018(10):43-47.
[8] 郭志强.区块链技术在专利申请与保护业务中的应用研究[D].河南大学,2019.
[9] 王亭,王莹莹,孔旗.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专利申请分析[J].数字通信世界,2019(01):102-103.
[10] 吴广平.区块链技术的专利保护策略[N].中国知识产权报,2017-08-09(011).
[11] 涂洪文,卫志远.商业方法专利概论及中国商业方法专利现状[J].产业创新研究,2019(06):114-116.
[12] 朱博.计算机程序相关发明可专利性研究[D].烟台大学,2018.
[13] 刘友华,魏远山.人工智能生成技术方案的可专利性及权利归属[J].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43(04):84-90.
[14] 葛亮,张亚东.全球区块链技术专利分析[J].中国发明与专利,2019,16(01):39-46.
[15] 张团委.商业模式专利的审查研究[D].华南理工大学,2018.
[16] 张昊.商业模式的可专利性研究[D].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8.
[17] 于群.提高发明专利申请撰写质量的杀手锏[A].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建设知识产权强国——2015年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年会第六届知识产权论坛优秀论文集[C].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2015:9.
[18] 李宁馨,张艳,蒋碧珠.从提高专利质量的角度看如何撰写专利申请文件[J].中国发明与专利,2013(03):61-63.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018中国区块链产业白皮[EB/OL].(2018-05-21).
[20]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区块链白皮书(2018年)[R].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