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与脱贫攻坚任务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壓实工作责任,切实将各项举措落细落实落到位。目前,全省129个县(市、区)全部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评估,全域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
加强政策统筹规划。2011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先后印发《关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2013—2015年)》等文件,对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行统筹规划和全面部署。实施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标准化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学生关爱、质量提高和学校现代管理“五大工程”,制定时间表和线路图,明确到2020年全面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的目标任务。印发《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和“两免一补”政策城乡全覆盖等举措,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2020年,出台《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坚决落实免试入学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