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拥军
摘 要:小学是学生思想启蒙的关键时期,所以做好对学生的相关道德与法治教学相当重要。在进行授课过程中,由于其内容特性学生不太容易接受,所以在教学方法上教师要十分注意。在小学道德与法治课堂上运用思维导图教学,能够系统对内容进行合理的分类及延伸,能够使学生更好地对课堂知识进行记忆。下文则对在思维导图下的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进行研究。
关键词:思维导图;小学道德与法治;高效课堂;构建
近些年来,我国教育方面不断进行改革,旨在为社会培养出思想健康且专业能力强的全能型人才。近些年来犯罪事件不断攀升,所以一个人道德思想的正确十分重要,这些事件提示我们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应该从小学抓起。这个时候的学生犹如一张白纸,通过教师的正确引导让学生拥有一个正确的三观,对待事情能够理性分析。思维导图被运用在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中时,主要帮助学生将书本内容行成一个知识网络,加强学生的空间想象能力,开发其思维能力。思维导图在有效启发学生思想创造力的同时,也能提高小学道德与法治课堂的效率,更有助于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思想道德。
一、帮助学生有效记忆知识点内容
小学的教学是比较难进行的,因为孩子刚刚步入小学,之前的幼儿园学习并没有系统地学习知识,学生往往不具备学习的能力,所以在对小学生进行教育时一定要掌握好方法。将思维导图的教学方法应用与道德与法治课堂上,可以帮助教师有效地将课堂内容系统又清晰地呈现在学生的面前。要知道课本上每一章的内容往往具有一定的联系,运用思维导图的教学方式能够快速地将各个板块的内容联系起来,让学生更加容易地记忆课堂内容。老师在进行备课时,可仔细研究每各板块之间的联系,根据学生的思维特点设置课程,这样的话有助于学生新课程内容的学习,也有助于旧课程的复习。例如,人教版道德与法治上册课本,打开目录可发现一共有三个单元,其分别是“我和我的同学”、“我要安全地成长”、“我的成长与家庭”。通过分析可以看出这些大的板块之间其实是有一些联系的,都主要是围绕着成长来展开,分别是学校、家庭以及社会,这些内容主要是通过一步一步的递进教育学生如何健康地成长。
二、帮助学生合理利用课后习题
思维导图不同于传统的教学方法,过去对于道德法治课程只是教师在讲台上照着课本念或者只是干脆让学生自己看课本理解。通过思维导图的方法可以使课堂更加有趣,教师可根据思维导图对课程进行展开,加入一些同学比较感兴趣的元素,丰富课堂内容的同时又提高了学生课堂的学习效率。每节课内容的最后都会有一些课后习题,这些习题往往是跟内容有一些联系,但是却又不完全仅限于课本,教师便可利用思维导图将这些课后习题合理利用起来,让学生潜移默化获得一些知识的同时又能愉快地学习。例如,其课后习题中会有关于中国传统文化的问题,教师可对学生进行分组,给他们一定的时间准备,让他们去搜集自己感兴趣的中国传统节日的相关资料。教师可利用思维导图的方式对这些中国节日进行合理的展示,通过时间轴将这些节日进行排序,并延伸出一些小的节点来写节日当天需要食用的某种食品或者需要准备的某些东西,之后再衍生出這些节日的来源。通过这样的方式不但能够使学生正确地完成课后习题,又能使学生某些方面的知识得到扩充以及延伸。
三、锻炼学生行成自主学习习惯
自主学习的习惯应该从小养成,所以教师一定要把握好自己的授课方法,在学生易于接受的基础上激发他们自主学习的兴趣,培养他们学习的能力。在道德与法治这门课堂开始之前,教师一定要让学生明白学习这门课程的原因。只有一个思想道德高尚、遵纪守法的人才能更好地在这个社会生存下去。所以教师要让学生意识到学习这门课程的重要性以及必要性。在小学中高年级的思想道德学习上,由于课本内容更加贴近于生活,所以更能激起学生的共鸣。这个时期的学生的思想从比较具体形象化向抽象化思维进行转变,通过思维导图的教学方式更能够锻炼学生的各种学习能力。例如,教师可引导学生自行对课本内容进行联系,让他们根据自己对课本的理解,将整本书知识点构建一个知识网络图,将学生小部分分组,小组之间交流自己的知识网,鼓励他们通过讨论对自己的内容进行补充完善。通过这种小组讨论的方式,也能够促进学生之间的交流,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进而也能提高课堂的效率。
四、结束语
小学的道德与法治课程对学生之后的健康成长有着密切的联系,要让学生从小树立正确的道德与法治观念。这些需要小学老师重视这门课程的重要性,转变以往死板的教学方式,通过思维导图丰富课堂教学,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且运用思维导图对课本零散的内容进行系统的联系,让学生明白学习这些内容的原因,有助于提高小学道德与法治课堂的学习效率。
参考文献:
[1]林业仲.思维导图在七年级“道德与法治”教学中的应用[J].新课程(中学),2018(01).
[2]胡婕.探究基于生活化思维的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模式[J].中学课程辅导(教师通讯),2019(02).
[3]孙晓砺.提升小学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有效性的策略[J].基础教育研究,201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