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米霞
摘要: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不断增长,科技时代的到来扩大了互联网模式的应用,最明显的是体现了“互联网+”在各生活领域的智能创新,为人们的工作和生活带来极大便捷。其中“互联网 + 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研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关键词:互联网+;社区居家;养老模式
一、引言
(一) 选题背景
我国目前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截至 2017 年末 60 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超过 2.4 亿人,约占总人口的 17.3%[1];预计 2050 年 65 岁以上的老年人将达到4.83 亿,约占总人口的 34.1%[2]。老人空巢和独居比例不断增大,当前空巢老人约占老年总人口的一半,专家预计到 2030 年我国空巢老人家庭比例或将达到90%[3],养老问题不断地加重。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1.国内研究现状
学界关于其概念的讨论,田钰燕,包学雄(2017)提出,“互联网+”居家养老体系就是以信息技术为基础,构建一个由政府监管和提供、云家庭服务中心协调、社会力量及其他社会组织生产、老年人消费的并参与部分生产的协作性生产结构[4]。李攀等(2018)指出,在信息网格化与行动智慧化的创新趋势下“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应运而生,是利用互联网技术,极大改善现有养老服务人力资源利用率低下的问题,帮助突破我国社会养老事业的发展瓶颈。
2.国外研究现状
“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的理念是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应运而生的,英国信托基金会是首个提出该概念的组织。Stanford(2002)指出“互联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可以实现远程照护,通过监控系统及互联网诊疗系统,可以为居家老年人进行实时照护,形成突发、重大疾病的预警机制。Thoraas,etal.(2007)指出“互联网+”技术能够直接在线上预约便捷的养老服务,降低老年人因出行带来的风险及开支,充分利用基层分级医疗资源。
二、现状
面对“未富先老”的特点、“银发浪潮”的快速推进、老龄化压力加大的严峻形势,国务院于2016年9月和2016年12月相继印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91号)都指出要推进“互联网+养老”服务创新,推动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与养老服务业结合,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8]。
三、“互联网 +”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存在的问题
1.政府相关政策法规缺失
社区居家养老是近些年来形成的一种新型养老服务方式,还没有建立完善的政策法规体系。虽然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但由于老年法是以传统家庭养老为基础,而居家养老是以社会化思想体系建立起来的,因此对在社区内居家养老的老年人的权益保障法缺乏充分的法律依据,配套法律的缺失就会导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无法顺利展开。
2.养老服务人员素质水平有待提高
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水平在某种程度上会影响互联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居家养老服务想要高效并且优质就必须建立专业化服务队伍,网络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开展需要具有专业技能的网络设备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尽管近年来部分地区社区建立了专业的养老服务队伍,但是从人员素质、服务水平来看,都与真正意义上的专业化存在很大差距。
3.商业模式尚未成熟
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模式若想实现养老服务资源间的相互调配,需要与之相适应的配套基础设施和服务支持,形成与之配套的业务体系,但目前我国“互联网+”计划提出时间不长,配套基础建设并不健全,养老服务中的各种资源衔接程度不高,表现为资源较为分散孤立,有效利用程度低。
四、促进“互联网 +”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发展的对策
1.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完善政策体系,推进部门协作
在宏观层面,在“互联网+”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发展初期,需要政府发挥宏观调控的作用,完成由“主导”向“引领”的蜕变:一方面,在培育养老服务产业发展重点的基础上统筹规划,研究制定符合实际要求的养老服务标准,服务绩效评价指标等内容。另一方面,整合碎片化政策,建立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出台相关的监管办法,规范行业管理,不断提高养老服务水平。
2.提升服务人员数量
面对我国城镇化的深入导致城市新生劳动力的增加,再加上上文对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要求,企业可以和地方人力资源部门联合创立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基地,统一招聘、统一培训,对完成培训且考核合格的人员颁发相关的从业资质证明并且直接进入到相关养老服务企业就业。这样不仅仅解决了城市新生劳动力的就业问题,而且解决了养老服务人员素质较差的问题,促进了养老服务产业的健康发展。
3.突出市场培育,完善商业模式
市场作为社会创新的主要载体,在互联网技术的运用和推广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在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领域,市场主体同样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运用商业化运作方式增加服务项目、优化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同时,注重成熟商业模式的培育。除了需求對接的问题外,完善成熟的商业模式对于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的可持续性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五、结论
长寿时代的来临,养老压力重重,二胎政策的放开,互联网+社区居家养老是顺应时代而生的一种养老模式,不仅是缓解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求不匹配的重要举措,也是“互联网+”在公共服务领域发挥重要作用的有益探索。但是我们也应清楚的认识到,以“互联网+”背景为契机促进养老事业的创新发展,不是仅靠哪一养老主体单方面实现的,这需要在政府的主导和统一规划下,企业积极参与协同创新,社会共同发力,从而为老年人提供更多、更便捷、更优质的养老服务,最终促进我国养老服务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国家统计局:2017 年我国出生人口 1723 万人[EB/OL].人民政协网,http://www.rmzxb.com.cn/c/2018-01-19/1936146.shtml?n2m=1.
[2]《中国城市发展报告(2015)》[EB/OL].中国新闻网,http://www.chinanews.com/sh/2016/07-15/7940986.shtml.
[3]金牌卫浴空巢调查报告,全面了解中国空巢的现在与未来[EB/OL].中国日报网http://travel.cnr.cn/2011lvpd/fangchan/20160113/t20160113_521130444.shtml.
[4]田钰燕,包学雄.“互联网+”时代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从技术嵌入到协作生产[J].社会保障研究,2017(2):3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