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宇飞
摘 要:棚户区改造工程是辽宁省委、省政府为解决弱势群体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的一项民生工程、德政工程。自2005 年棚户区改造启动以来,阜新市委、市政府抓住民生之本,实施民生工程,确保改革开放和经济转型成果惠及广大棚户区居民。在棚户区拆迁改造的同时,腾空了大量的土地,而对腾空土地的管理和利用工作应逐步跟进。
关键词:棚户区改造;腾空土地;管理与利用
2018年,我们根据我市棚户区腾空土地现状及市政府重点工作安排,对全市棚改腾空土地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旨在摸清全市棚改腾空土地的真实情况,为市政府下一步对棚改腾空土地的管理利用做出统一安排,严格查处违法占用棚改腾空土地案件,进一步规范全市依法使用腾空土地行为,为按期偿还棚改贷款提供有力保障。经调查,全市棚户区改造共划定51个棚户区,划定总面积2398.47公顷。其中拆迁完成面积为1513.49公顷(已用面积为908.63公顷、剩余腾空面积604.86公顷),暂未完成拆迁的有884.98公顷。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土地管理法》、《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关于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的通知》及《关于盘活棚改形成资产加强棚改债务指导意见》,着力推行“统一规划、统一实施、统一利用”为模式,将棚改腾空土地进一步统一管理利用,努力实现棚改腾空土地合理开发利用、依法依规使用,实现土地收益最大化,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促进城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棚改腾空土地专项清查整治活动,全面掌握我市棚改形成资产等情况,摸清家底。坚持规范整治违法用地行为,认真解决发现的问题,建立腾空土地巡查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用地行为,棚改腾空土地纳入土地储备库,根据土地市场需求状况逐步供应。
三、主要原则
(一)坚持因地制宜,科学统筹规划。
棚改腾空土地利用要坚持因地制宜、节约集约、统筹规划、功能鲜明的原则;应在符合《阜新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阜新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制定具有地方特色、功能各异、多元化发展方向的《棚改腾空区域规划》,按规划方向确定项目实施。
(二)坚持政府主导,推进市场化运作。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谁投资、谁受益”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阳光操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坚持依法行政,稳步推进;加大宣传力度,扎实做好细致工作,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规范操作,扎实稳妥推进。
(三)优先利用棚改土地,尽快收回棚改资金。
各级政府及各部门要引导企业和招商引资项目优先选择棚改腾空土地,尽量减少农用地转用和缓解城镇居民动迁压力,避免棚改土地闲置及违法占地发生,使棚改成本支出得以尽快回收。
四、存在问题
(一)未批先占问题:此类问题发生较多,包括各区政府招商引资企业、安置楼、办公楼、公园等占地,均未办理用地手续。
(二)违法占地问题:企业和个人擅自在腾空土地上建砖厂、建设村委会办公楼、建厂房、套大院、建煤场等行为及破坏腾空土地的现象比较严重。
(三)净地不净问题:全市棚改腾空土地上尚有应搬迁而未搬走企业、住宅。
五、重点任务
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各区政府配合,在前期棚改腾空土地调查基础上,对每宗腾空土地进行认真细致的核查,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已腾空为净地的土地,具备接收条件的由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组织勘测、登记、评估,统一纳入土地储备库。
(二)对于未批先建问题(包括各区政府招商引资企业占地、回迁安置占地、办公楼占地、公园绿化占地等),限期办理用地手续。属于历史遗留问题的,报市土地储备及价格审定委员会集体决策后,予以履行土地供应程序。
(三)对于违法占地问题(包括企业和个人擅自在棚改腾空土地上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加大执法力度,逐一清查,依法进行查处。符合用地条件的限期办理供应手续;不符合条件的限期搬迁或拆除。
(四)对于未完成拆迁的棚改项目,各区政府要加快征收搬迁速度,按棚改项目管理要求管理,尽快将腾空土地上剩余的企业、住宅进行清理,并腾空为净地,移交市自然资源局,纳入土地储备库,避免影响项目落地及棚改资金回笼,拆迁所需支出列入项目棚改成本。
六、棚改腾空土地管理利用方案
(一)棚改腾空土地管理利用总体方案
1、根据腾空土地位置确定及地质灾害评估结果,适合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土地,优先安排房地产开发项目。
2、适合用于工业项目的土地,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引导投资人尽量将工业项目安排到棚改土地;较为偏远又集中连片的棚改土地可做为工业园区建设用地。
3、暂不具备建设用地供应条件的土地,建议市政府委托市生态环境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管护和临时使用,可用于绿化、种植业、观光林业等,但不宜建设建筑物(或构筑物),避免造成二次拆迁补偿,待具备开发建设条件后规划新的使用功能。
4、棚改腾空土地位置较偏远的,可做为工业园区、物流园区或建设娱乐场、滑雪场、训练场、赛马场等具有地区特色的项目,用以带动周边经济发展。
5、棚改腾空土地的处置必须采取招拍挂方式,土地出让收入首先用于偿还棚改形成的政府债务。
(二)棚改腾空土地管理利用初步方案
1、海州区剩余棚改腾空土地面积145.8公顷,主要分布在海州区五龙、平安、东梁、韩家店等街道,可作为工业用地项目选址,海州区政府根据宗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考虑稳沉因素,可将工业用地项目摆放在上述棚户区范围内。
2、細河区剩余棚改腾空土地面积153.22公顷,主要分布在九营子村、河西村、巩家洼子村、新地村、黄家沟等村镇。其中九营子村、河西村、巩家洼子村多作为房地产开发用地选址,尽量减少工业用地项目;新地村可做为工业用地项目选址;黄家沟村可依托旅游经济作为娱乐、观光等特色旅游用地。
3、太平区剩余棚改腾空土地面积75.11公顷,主要分布在孙家湾、城南街道。孙家湾棚改腾空土地建议作为城市公园绿地建设,城南街道棚改腾空地可将城市周边建筑、物流等配套服务行业引入。
4、新邱区剩余棚改腾空土地面积136.29公顷,主要分布在马二虎、汇丰、中部、西部、南部街道,其中可依托百年赛道小镇、东北煤炭物流园区、大唐煤制气项目,将配套项目安排在腾空地内。
5、清河门剩余棚户区腾空土地面积88.73公顷,主要位于一井、二井、六台街道、东堡子村、南街村,结合稳沉因素,东堡子、南街村可作为农业观光养殖配套项目。一井、二井可建设现代化养殖项目。
6、高新开发区剩余棚户区腾空土地面积5.35公顷,主要位于碱巴拉荒街道,可作为开发区工业企业预留用地。
七、结语
加强棚改腾空土地管理,规范用地行为,有效控制违法用地发生,本着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切实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准确掌握棚改形成土地资产,实现土地收益。
参考文献:
[1]井渌,马静.徐州矿区棚户区的改造模式[J].中国煤炭,2010,36(07):44-47.
[2]彭石.我国棚户区改造面临的问题与对策建议[J].江西建材,2017(09):283+288.
[3]王立东.城市棚户区改造土地管理问题再思考[J].吉林农业,2011(08):43-44. [4]张子健.徐州矿务集团棚户区改造的启示[J].煤炭科技,2015(01):8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