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历史演变与未来走向

2020-10-20 06:32高畅乔金杰
北方经贸 2020年9期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

高畅 乔金杰

摘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为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的制度创新。通过对2004-2018年黑龙江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数据进行量化分析,梳理农机购置补贴历史演变过程,审视黑龙江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效果,并从提高农机购置补贴对象的精准性与指向性;动态调整农机购置补贴标准;细化责任加强科学管控这三点,完善黑龙江省农机购置补贴的实现路径,为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及新型城镇化进程贡献政策力量。

关键词:农机购置补贴;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

中图分类号:F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20)09-0001-03

Historical evolution, implementation effect and future trend of rural purchase subsidy policy: a case study of Heilongjiang Province

Gao Chang,Qiao Jinjie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Qiqihar University,Qiqihar Heilongjiang 161006)

Abstract:ThAgricultural machinery purchase subsidy policy is an institutional innovation to promote the process of agricultural and rural modernization.Through quantitative analysis of 2004-2018 Heilongjiang province agricultural machinery purchase subsidy policy data, combing the historical evolution of agricultural machinery purchase subsidy, reviewing the implementation effect of Heilongjiang province agricultural machinery purchase subsidy policy, it was found that the subsidy policy gradually entered the stage of stock optimization from incremental reform. And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new urbanization analysis of the realization path of agricultural machinery purchase subsidy policy. The study found that in the implementation of agricultural machinery purchase subsidies in Heilongjiang Province, there are problems such as the lack of accuracy of subsidy subsidies, the lack of targeted subsidies and the insufficient scientific supervision of subsidy funds. Dynamically adjust the subsidy standards for agricultural machinery purchases and refine responsibilities to strengthen scientific management and control. Contribute to the policy force to help the modernization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areas and the process of new urbanization.

Key words:  Agricultural machinery purchase subsidy;Rural revitalization;New urbanization;Heilongjiang Province

一、引言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在推动乡村振兴的基础上,要不断完善农业的支持保护制度。我国连续多年关注农业补贴效能,聚焦“三农问题”。建国以来,农业补贴政策一直是国家支持和保护农业、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农业补贴政策在强农惠民、农业增产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等方面至关重要。农机购置补贴是我国农业补贴中国家补贴力度较大、补贴效应发挥较强的补贴之一。近年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为农业农村稳中向好发展、乡村振兴实现良好开局提供了有力的机械化支撑,更是助推黑龙江省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于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发挥了积极作用。

有关农业补贴的理论研究与探索,研究成果较为丰富。由于研究背景及目标的不同,国内外学界对这个问题的认识有一定差别。一方面,诸多学者肯定了农业财政补贴政策的实施存在积极效果。农业的弱质性和农业补贴对我国农业发展的重要性直接决定了我国实施农业补贴政策的必要性。[1]而且随着我国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开展,农业财政补贴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更加凸显。农业补贴政策的实施不仅显著提高农业生产者的种粮积极性,保证了粮食产量,提高了粮食质量,还提升了我国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水平。[2]其中,最为明显的便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彭超以全国县级面板数据为样本研究发现,提高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补贴力度,会积极促进县级层面的农机总动力的。[3]以農机购置补贴为主的各类农业补贴政策的“推力”能够有效加剧农业机械化的提升速度,学者们在这一研究结论上基本可以达成共识。

但是,學界和社会对农业财政补贴的政策效果一直存在诸多批评。如农业财政补贴政策占用过多的财政资金,补贴效率低下的现象屡禁不绝。由于在补贴政策的执行与实施过程中,会诱发“不公平、不公正”等问题的出现,而补贴标准相对于发达国家而言偏低,补贴的审核与发放手续较为烦琐,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补贴效果被削弱。因而国内诸多学者认为,我国的农业补贴政策在实施的规模与力度方面仍有待提高,否则会影响政策的实施效果。[4]从生产要素的投入与产出视角考量,在宏观上我国农业补贴政策的实施效果较好,而在微观层面由于补贴对象庞大致结果并不理想,政策效应呈逐年递减趋势。[5]

二、历史演变过程

(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初建起(2004-2009年)

黑龙江省财政在2004年实施农机购置补贴达794万元,中央财政每年拨款2 000万元,农机服务组织等投入57 586.29万元,使得24个县、1 212户农户受益。2005年中央财政共补贴24 650万元。此后,为提升农机购置补贴的补贴效能,中央财政的补贴金额逐年递增。2009年,中央财政安排130亿用于农机具推广,较前一年多投入90亿元,同比增长超过200%。在此期间,黑龙江省农机购置补贴的投入力度也随之加大,从2005年的1 500万元增加到2009年的8亿元,增长433.33%

(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调整期(2010-2015年)

随着“工业反哺农业”进程的不断推进,黑龙江省为国家提高主要作物的机械化水平及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号召,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不断进行完善。2010年,黑龙江省共接受中央财政补贴9.5亿元,省财政安排农机购置补贴资约5亿元。2011年后,黑龙江省农机购置补贴额呈波动下降趋势。省财政安排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从2011年的65 000万元下降至2014年的50 202(上年结余资金202万元),在此期间,黑龙江省的农机购置补贴的范围逐步调整。逐渐向玉米和水稻等粮食主产区倾斜,自此,我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从增量改革进入存量优化的阶段。

(三)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创新期(2016年至今)

该阶段更加强调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提高农民保护环境的意识。黑龙江省为提高农机购补贴的精准性与可持续性,将低端过剩产品剔除补贴范围,对于市场饱和产品降低补贴标准,而针对绿色高效的农机产品实施较高额度的补贴。近几年,黑龙江省贯彻新发展理念以绿色为导向,广泛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导向作用,积极引导广大农机需求者购置清洁绿色的生产机具,如秸秆还田机等,并逐渐对这一类型的农机具加大补贴力度。

三、效果审视

(一)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积极效果

农业是黑龙江省的重点产业之一,黑龙江省作为粮食主产区,为不断完善其农机购置补贴的种类,近几年中央加大了对黑龙江省农机购置的补贴力度。从2017的7大类12个小类26个品目,增加到2019年15大类42个小类137个品目。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业生产者的生产积极性,推动粮食产量不断提高,也提升了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化水平。2015年年末,黑龙江省耕地面积为2 892 305公顷,2018年增长为2 917 370公顷。2015年黑龙江省粮食产量达2 161.1万吨,2018年粮食产量达2 279.6万吨,增长率5.4%。在此期间,农业机械总动力也从2015年的980.4万千瓦时增长到2018年的1 137.5千瓦时,农业机械化率从2015年98.8%提高到2018年的99.7%。随着农业现代化的推进,农机购置补贴为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提供政策支持。黑龙江省农业人口数从2015年的1 570万人减少到2018年的1 505万人,城镇人口数从2015年的2 241万人增加到2018年的2 268万人。

(二)存在的问题

1.农机购置补贴的补贴对象缺乏针对性。尽管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已经趋于完善,但随着农业的快速发展,财政补贴投入力度的加大,这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出农机购置补贴是实施中存在的问题。首当其冲就是补贴对象的问题。黑龙江省农机购置补贴的对象主要针对的是玉米和水稻主产区的农业种植大户和农业合作社等。而平原旱田区、山区或是半山区等农机户所需农机具却不在补贴名单上。此外,在申请补贴人数较多而补贴资金指标不足时,存在不公平不透明现象,导致其他购机需求者无法得到补贴,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户对农业补贴政策的信任度,不利于发挥农机购置补贴的效应。

2.农机购置补贴额缺乏针对性。我国对农机购置补贴施行定额补贴制。定额补贴是对同一档次或是同一种类农机产品的补贴施行统一的标准。这就造成一些农机购买者为节省资金去购置低端的农机具,抑制高性能农机具的普及与推广。而且同类型农机产品不仅在地区之间价格差异明显,而且同款农机具补贴价普遍高于市价,一方面,导致一些农机户对获得补贴的机具进行差价倒卖,另一方面,致使农机购置补贴被差价部分稀释,削弱了补贴效应。

3.补贴资金监管不够科学。黑龙江省农机购置补贴的资金监管模式不到位。首先,由于农机购置补贴从申请到资金发放其运作时间、流程较长,在这一过程中所涉及的部门较多。但各部门责任不够明确,使得监管部门管理缺位。黑龙江省偏远县区在资金监管上的缺失和乡村基数大的基础上,导致各部门补贴资金应用的随意性较高,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信息公开不够透明公正,补贴资金实施情况发布不够及时等导致政府的监督成本较大。

四、实现路径

(一)提高农机购置补贴对象的精准性与指向性

为优化黑龙江省农机购置补贴的实施政策,首先,根据农机购置补贴的指标来确定补贴的对象。如果所申请的补贴指标没超过本地区补贴计划所确定补贴规模时,主管部门可以根据申请指标确定补贴的对象。申请的补贴指标如果超过补贴计划所确定的补贴规模时,主管部门可根据农机产品的类型进行分段摇号以此确定补贴对象。同时确保此过程的公平公正。谨防合作社及大户种植者侵占补贴资金,在维护公平的基础上让更多小农户享受到补贴效应,可以买得起农机。其次,要动态管理补贴对象。农机购置补贴是一项促进产业发展的农业补贴政策。各地区要正确分析把握政策的取向,充分发挥补贴政策的导向作用。通过建立健全补贴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和成熟的农机服务市场,为动态管理补贴对象提供有力保障。最后,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调控作用,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有力机械化支撑,为促进农业劳动力转移提供强大动力,更为新型城镇化注入活力。

(二)动态调整农机购置补贴标准

由于财政经费有限,提高农机购置补贴额的建议不够现实。为提高补贴政策的规模效率,可以从动态调整补贴效率着手。首先,相关的主管部门应该根据农机具的销量与价格、农机户的需求、收入情况及所在地区的发展现状等实际情况,同时参考黑龙江省相同品目补贴额,对本省份农机购置补贴所需的资金进行认真的研究测算,建立补贴资金的动态调整机制。其次,推进实施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启动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发挥补贴对农业绿色发展的支撑作用,以推动农业农村绿色发展。

(三)细化责任加强科学管控

农机购置补贴监管体系的完善直接影响补贴政策的执行效力。由于农机购置补贴的运作过程中会涉及多个部门,因此在补贴的监管体系上更应重视对相关执行单位的规范与监督。首先,在构建农机购置补贴监管体系的过程中,应细化各部门责任,规范流程,制定严格的执行制度。其次,加强补贴资金流向的透明度。一方面,紧盯干部队伍能力、作风建设,将干部打造成助力乡村振兴的“机械化部队”。另一方面,更加注重网络宣传,设置信息公开专栏对相关政策和实施情况进行及时发布。

五、结论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的一项基本国策,也为乡村振兴实现良好开局提供了有力支撑。本研究以黑龙江省为例,分三个时段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进行梳理,并且从新型城镇化视角审视黑龙江省农机购置补贴的实施效果和未来实现路径。地方政府要正视此项补贴政策在落实上存在的问题,应从提高农机购置补贴对象的精准性与指向性,动态调整农机购置补贴标准及细化责任,加强科学管控上理顺补贴的实施之路。真正解决农户“用机难”的问题,提高农机购置补贴的政策效应。

参考文献:

[1] 穆月英.关于农业补贴政策的作用和局限性的思考[J].理论探讨,2010(1):87-91.

[2] 何 雯.我国农业补贴政策效果的审视与思考[J].农业经济,2019(9):107-109.

[3] 彭 超,张 琛,李 南.农业机械化、购置補贴扩展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基于全国县级层面时空变化的实证分析[J].江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4):49-57.

[4] 胡继连,李平英,李 敏.财政支农政策的农民评价:以山东省为例[J].农业经济问题,2014(9):47-54+111.

[5] 吴雨豪.小农经济的存在逻辑与发展方略[J].农业经济,2019(12):48-49.

[责任编辑:王功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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