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互联网 金融平台 监管 法律问题 应对策略
基金项目:本文为黑龙江财经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9年课题“新发展理念下互联网金融风险与监管法律问题探究”的研究成果,课题编号:SK201903。
作者简介:陈松,黑龙江财经学院人文科学系主任助理,副教授,主要从事民商法、经济法研究。
中图分类号:D922.28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20.10.018
以支付宝、现金贷为首的互联网金融平台首先出现在公众视野当中,这些正规金融平台的出现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诸多便利,但是,随着互联网金融平台数量的日渐增多,互联网金融市场鱼龙混杂的局面已然形成,在这种局面之前,国务院办公厅于2016年10月13日发布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旨在规范和净化互联网金融市场的运营环境,降低和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借贷风险,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互联网金融模式概述
互联网金融是实体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计算机技术、大数据技术、信息通信技术在互联网平台实现资金融通、线上支付、金融投资理财以及信息中介服务的种新型的金融业务模式。目前,在我国,互联网金融主要包括市场体系、服务体系、组织体系、产品体系以及监管体系,相比于传统的金融模式,互联网金融具有碎片化、平台化、信息化特征,也是便民、利民的一个新型金融服务渠道。但是,纵观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其平台运营的掌控者依然是线下一些金融机构、基金公司、证券公司等实体金融机构的掌权者,互联网金融所依托的资源依然来自于线下的实体金融机构。因此,也可以将互联网金融判定为第三方金融服务机构。
(二)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趋势
由于金融服务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人们在日常生活当中发生的支付行为、收款行为、贷款行为都属于金融服务范畴,因此,为了给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金融服务渠道,以互联网技术为载体的金融平台应运而生,并且一夜之间席卷全国。比如阿里巴巴推出的支付宝服务平台,不仅解决了人们日常生活中的资金支付难题,而且也相继推出了一些理财产品,一时间,支付宝的多元化业务功能受到业内人士与社会公众的广泛认可[1]。正是看到了互联网金融的市场发展潜力和巨大商机,各个金融投资商纷纷将关注焦点转移到网络金融平台的建设方面,各种规模的借贷平台、移动支付平台迅速占领了互联网这块高地,在行业内部发展形势出现良好迹象的同时,该行业所暴露出的运营风险也逐步浮出水面,尤其是互联网金融监管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法律问题,给监管工作一次次敲响了警钟。
(一)监管对象混淆,执法环节薄弱
目前,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主要形成了以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为主的“一行三会”监管机制,各个机构实行分业监管。而对互联网企业来说,从业态形式上划分,分化出诸多行业类型,比如物流业、电商平台、P2P借贷公司等,这些行業均涉及金融业务,而在对监管对接层面,一行三会监管并没有明确的管理目标,导致一些互联网金融平台经常出现监管效力缺失现象,以至于一些非正规经营的小型借贷平台浑水摸鱼,利用互联网平台牟取暴利。于是,在这种严峻形势之下,监管部门出台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在《意见》当中,对互联网基销售等金融交易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但是,仅仅明确了证监会的监管职责,而其它监管机构的监管效力却逐步弱化,监管执法环节的缺陷也逐步暴露出来。由此可以看出,互联网这种分业经营的态势是直接影响监管成效的一个重要因素,在这一局面下,监管人员常常出现相互推诿的情况,无法切实履行自身的监管职责,对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发展也产生诸多不利影响。
(二)法律条款更新缓慢,风险防范意识薄弱
就当前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平台来说,发展速度惊人,虽然国家相关部门已经出台了相关法律,对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监督、制约和管理,但是,法律法规中的涉及到监管条款与金融平台的发展速度不相匹配,一些条款内容已经不适合当下的互联网金融运营模式,这就导致在执法过程中出现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的情况,监管人员只能参照于《证券法》《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等一些宏观的法律条款,采取执法行为,这对一些非法经营者来说,无疑埋下了逃脱法律制裁的隐患。
另一方面,虽然互联网金融所发生的资金交易行为属于线上虚拟货币交易,但是,与线下真实货币交易的性质却有着异曲同工之处,也存在重大的交易风险,尤其是互联网金融平台所依托的大数据以及云计算等高科技技术,一旦出现技术漏洞,将给广大互联网金融用户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而现行的互联网金融监管法规,在技术风险防范方面并未做出明确规定,当出现金融风险时,再采取执法行为已经难以弥补风险所造成的损失[2]。
(三)过度依赖政府监管,欠缺行业自律意识
当互联网金融平台形成一定规模以后,平台负责人就会想尽一切办法脱离法律监管,并始终追求利益最大化,当平台脱离法律监管视线后,一些平台运营管理者便将获取利益的筹码强加于广大用户的头上,当用户还在为一时的投资盈利沾沾自喜之时,网络金融平台却早已设下了骗局,一旦利益最大化的阴谋得逞后,便卷铺盖走人,一夜之间消失在人们的视野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