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晓敏
摘要:新疆职教集团形成了示范、骨干职业院校牵头组建的区域型职教集团;也是行业部门、中央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职业院校牵头组建行业型职教集团;形成地方之间、行业之间合作组建的复合型职教集团新局面。但与内地省份相比,新疆职教集团化办学在政策环境、企业参与、运行机制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 需要政行企校、职教集团共同努力,创新机制,加强内涵建设,提升集团化办学水平。
关键词:职教集团;现状;分析
职教集团是职业院校、行业企业等组织为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发展而组成的重要职业教育组织,集团化办学是职业教育“十三五”时期的重要改革措施,是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从1992年我国出现第一家职教集团算起,集团化办学已历经28年,创新了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构建了产教融合的办学机制,促进了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进了中高职教育的有效衔接,推动了职前教育、职后培训一体化,提升了职业院校的办学实力,吸纳了大批社会资源参与职业教育,推进了“双师型”师资团队建设;推动了城乡和区域教育统筹协调发展。长期以来,制约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瓶颈之一就是办学资源分散、办学效益率较低,而集团化办学有利于促进分散的资源集中有效利用,这既能提高职业教育的办学效益,更能有效带动贫困薄弱地区职业学校的发展。
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现状
近年来,在政府的高位推动下,职教集团数量增速较快,《中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发展报告(2017)》显示,截至2016年底,全国职业教育集团数量由2014年底的1048个增加到1406个,增加了358个,增幅为34%,覆盖了除西藏自治区之外的所有省 ( 自治区、直辖市 ) 。在1406个集团中,有1095个属于行业性职教集团,其中有98个集团主要服务第一产业,有530个集团服务第二产业,有467个集团服务第三产业。集团化办学已成为我国职业教育多元主体办学的重要实现形式。
新疆职业教育集团开办学自2006年7月自治区第一家职教集团——一产职教园区成立以来,先后成立16个各种类型的职教集团(如表),呈现出前期数量增加明显,之后保持稳步发展的趋势。
职教集团主要由职业院校牵头组建,其中乌鲁木齐、昌吉地区占75%,北疆其它地区占12.5%,南疆地区占12.5%,呈现乌昌地区为主、南北疆为辅的区域分布特点。(图1)
随着职教集团数量快速增加,集团化办学由职业院校为主,开始向政校行企等多元化转变,行业覆盖逐步从一产、二产、三产等大类向细分行业拓展,产业覆盖、区域分布和行业企业参与比例不断扩大,对口援疆省份为对口地区的职教集团化办学提供了很大的支持和帮助。基本形成各类职教集团共同发展的局面,如示范性职业院校根据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需求,牵头组建支撑区域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的区域型职教集团;行业组织、规模以上企业及龙头企业围绕企业技术技能型人才需求,牵头组建行业型职教集团;区域和行业之间共同组建跨区域、跨行业的复合型职教集团(图2)。
集团化办学的区域分布与地方、产业、行业经济发展和政府政策引导存在密切的联系。经济社会发展与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呈正相关关系,经济发展较快地区因技术技能人才需求旺盛,职业教育发展相对较快,集团化办学水平和活跃度总体较高。一产、二产、三产职教园区辐射范围较大,园区成员单位遍及南北疆各地区。近年来,伴随着产业、行业和区域经济发展,集团办学不断深入,如轨道交通职教集团、医药卫生职教联盟、昌吉州职业教育联盟所属现代农业、先进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职教集团均是顺应产业、行业快速发展需求而组建;奇台职教集团围绕准噶尔东部地区的煤化工和电力产业开展校企合作;沪—喀(上海、喀什)职教联盟、湖北—博州职教园理事会、浙—阿(浙江、阿克苏)职业教育联盟是内地援疆省份组团式帮扶职业教育的典型代表。
运行机制 各职教集团在实践中渐次推进组织体系与管理制度建设,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治理模式,集团办学治理结构正逐步完善。从一、二、三产大类职教园区,不断成立行业细分联盟或区域集团,从理事会决策,向理事会决策、秘书处协调、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具体实施,政府相关部门、园区管委会监督等较为完整的组织体系转变。
多元参与特征 职教集团的成员单位基本涵盖了政府部门、行业协会、职业院校、企业、科研机构及其他社会组织,各成员单位依托职教集团平台,固化交流合作机制,资源共享,多元主体参与集团化办学的局面初步显现。全区职教集团累计共有成员单位727家,平均每家集团拥有成员单位45家以上。参与办学的普通本科学校有9个,高职学校58个,中职学校132个,企业351个,政府部门99个,事业单位27个,行业协会24个,科研和培训机构27个(图3)。
集团化办学问题分析
政府参与集团化办学机制不健全,作用发挥和办学效益不高 教育部和自治区就职教集团化办学都专门印发文件,政府相关部门履行政策指导、统筹规划、服务协调等重要职能,但以目前开展集团办学现状看,政策环境不够完善,参与机制尚不健全,相关部门的统筹、协调和引导功能定位不明晰,职责履行不到位,对职教集团的参与主体不能有效引导,同时放管服改革也不到位,导致集团化办学存在管理主体缺失、服务功能缺失,办学效益不高,各成员单位之间对宏观规划、资源整合和评价考核体系难以达成共识,共谋发展的一体化办学格局不易形成。
运行机制不够完善,治理结构多数呈松散状態 多数集团是在原有合作关系基础上,经牵头单位发起而成立,基本是由单独设置的学校或企业通过协议或约定的方式结成的松散性组织,集团本身没有法人资格,各成员单位之间基本没有实质产权关系,且缺乏行业龙头企业或区域规模企业,职教园区、集团或联盟的日常工作机构,通常是由牵头单位内设机构兼管,缺乏独立运行机制和配套管理,功能作用还未能充分发挥,集团组织内部比较松散,因此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集团化办学的运行问题,也未能真正建立起有利于政行校企协同育人的运行机制。
行业、企业及学校之间利益共享机制尚不健全,集团化办学吸引力不高,深度合作有待进一步突破 从区各职教集团成员单位构成看,集团多由职业院校牵头,各参与主体的态度“冷热不均”。一些地方政府部门或行业部门名义上是职教集团的成员单位,但实际上除了职教集团成立大会以外,几乎没有参加其他集团活动,也没有真正履行统筹协调功能。企业大多都有参与职教集团的愿望,这从集团成员单位数量中可以得到验证,但从办学实践来看,企业的积极性并不高,随着集团办学收益获得不明显、合作成效递减,逐步呈现被动参与状态。牵头单位对行业企业需求调研不足,技术研发能力有限,集团其它成员院校间缺乏利益纽带和进入退出机制,使得组建的职教集团名实不符,也使得国家希望通过集团化办学破解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困境,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目标效果欠佳。
发展与对策
完善集团化办学发展政策环境 政府要充分發挥指导、引导作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职教集团化办学准入、退出和过程评价制度,建设一批示范性职教集团,加大对集团的监管、引导和财政投入,调动牵头单位及成员单位积极性,联合行业企业实现互利共赢;支持行业龙头企业牵头成立职教集团,允许企业通过服务职业院校获得合理回报,破除企业参与办学的政策困境,对加入职教集团并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企业予以激励性的税收减免和贷款优惠政策;为职教集团的发展提供良好环境,加大成果宣传,搭建办学信息交流平台,吸引领军企业和优秀单位参与集团化办学,壮大力量,保障集团化办学快速发展,实现校企人才培养零距离对接。
推进职教集团的体制创新 建立校企命运共同体、责权利共担的职教集团运行模式,充分发挥行业、企业的作用,借鉴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探索创新职教集团治理和运营模式,如由政府推动组建区域法人型职教集团模式,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董事长 (总经理)负责制;建立职业院校、企业、商会和行业协会共同参与的多元治理模式,完善内部运行机制,提高集团运行效率和办学效益;积极推进区域行业性职教集团发展,形成服务区域产业发展、满足行业需求的网格状校企合作关系。通过体制创新,不断增强集团办学的主动权和吸引力。
加强职教集团自身建设,提升服务区域经济发展能力 职教集团要围绕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来重构专业和教学计划,为当地产业发展提供高水平技术技能型人才,整体提升区域职业教育水平。一是加强职教集团组织建设,落实理事会负责制;二是加强制度建设,明确各自的责、权、利;三是加强内涵建设,提升集团知名度和竞争力;四是牵头单位应配备专职人员,定期举办活动,形成长期持续的推进机制,推动职教集团功能上台阶。
【本文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综合改革重点试点项目《新疆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实践研究》(编号 :XJJG201703)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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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教育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