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地区犬类动物狂犬病免疫管理现状

2020-10-12 07:34刘增再宁华杰
湖南畜牧兽医 2020年4期
关键词:类动物养犬管理条例

邓 钰,杨 辉,毛 栋,刘增再,宁华杰

(长沙市动植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湖南长沙410007)

狂犬病是由狂犬病病毒侵害中枢神经系统而引起的一种急性致死性人畜共患传染病,病死率高达100%。狂犬病病毒几乎能感染所有温血动物,野生动物是该病主要储存宿主和传播载体,家犬在传播病毒中起重要作用。近年来,长沙市每年零散有犬咬人事件发生,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带来严重威胁。加强犬类动物狂犬病免疫是预防人畜感染狂犬病的有效措施。

长沙市养犬管理制度几经变迁,经过了从1998 年的《长沙市城区犬类动物管理规定》到2006年出台的《长沙市城市养犬管理规定》,再到2018年新修订的《长沙市城市养犬管理规定》。2018 年修订的《长沙市养犬管理条例》对犬只免疫、养犬许可、养犬行为、留检与经营等作了详细规定。长沙市动植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作为犬类动物狂犬病免疫管理部门,一直以提高犬类动物狂犬病的免疫率为己任,犬类动物狂犬病免疫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有力保障了长沙市狂犬病疫情的稳定可控。

1 犬类防疫管理现状

1.1 实行狂犬病强制免疫

长沙市城区实施国产兽用狂犬病疫苗城区免费免疫[1]、农村由乡镇(街道)组织村级防疫员实施犬类动物狂犬病免疫劳务服务。国产兽用狂犬病疫苗由市动植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采购逐级配发至城区各授权免疫点及乡镇动物防疫站。各区县(市)采取“春、秋季集中免疫,平时定点免疫相结合”的模式,加大犬类动物狂犬病免疫力度,切实提高狂犬病免疫率。城区在集中免疫期间组织辖区内授权免疫点进社区进行集中免疫,平时督促授权免疫点常年开展免疫服务,确保做到犬只“应免尽免”。农村地区在集中免疫期间,在行政村设置临时免疫点或组织基层防疫员入村入户进行集中免疫,平时实施申报免疫。2016 年,全市免疫犬只1.13 万只,2019 年,新修订的《长沙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全市免疫犬只3.21 万只,免疫量上升282.48%。2020 年 1 月 ~6 月,全市免疫犬只 1.9 万只,比 2019 年同期上升了 18.75%。2016~2019 年城区犬类动物狂犬病免疫数统计见图1。

1.2 合理设置免疫点

长沙市各区县(市)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强化服务、规范免疫、方便群众”的原则,科学合理设置授权免疫点。2019 年,市、区两级疫控中心对全市宠物授权免疫点进行重新梳理,吸引符合条件、自愿配合免疫工作的宠物医院加入授权免疫点,截止目前,全市设立犬类动物免疫授权点增加到90 家,布局更合理便民,免疫覆盖率逐年上升。各区县(市)按照“统一免疫证章、统一免疫档案和台账、统一免疫防伪标识、统一免疫点牌匾、统一管理制度”的“五统一”管理要求,加强对各授权免疫点监督管理,切实提高免疫服务水平。各授权免疫点实行动态管理,制定相应的考核细则,不定期对授权免疫点进行督查,日常监管实施打分淘汰机制。

1.3 定期开展疫情监测

为科学评估狂犬病免疫抗体效果和监测犬只疫情,在长沙城区设立8 个犬类动物检测检验点,对犬类动物开展犬瘟热、犬细小病毒病等常规动物疫病检测,定期开展狂犬病免疫抗体免疫效果评估。同时,将各授权免疫点作为犬类动物狂犬病疫情定点监测点,每季度抽检犬、猫血清样品,开展狂犬病的抗体检测,以期实时监控城区狂犬病的免疫效果,提供防控指导建议。从监测结果来看,城区狂犬病免疫抗体合格率[2]呈现稳步上升趋势,表明强制免疫工作的开展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免疫工作效果。具体监测结果见表1。

表1 2015-2019 年长沙市各城区犬狂犬病合格率统计(单位:%、份)

1.4 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和教育培训

群防群控是狂犬病防控工作的关键。各区县(市)以最新修订《长沙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实施为契机,通过电视、墙报、宣传横幅、微信等多方式、多渠道大力宣贯《长沙市养犬管理条例》,广泛深入宣传狂犬病的危害、传播途径、预防手段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引导群众文明养犬、规范养犬,提高市民对狂犬病的防治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实现狂犬病群防群控的良好局面,在全市营造规范养犬、文明养犬和自觉免疫的良好氛围。同时,各区县(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年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狂犬病免疫、样品采集、疫情处置等技术指导和培训,提高了执业兽医师和兽医技术人员现场操作技能和自我保护能力。

1.5 探索建立犬类动物免疫服务平台

为贯彻落实最新修订的《长沙市养犬管理条例》有关要求,推动全市动物狂犬病免疫管理信息化建设,市动植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探索建立了“长沙市犬类动物免疫服务平台”。平台由软件系统、中心数据库系统、制证中心系统、查询平台和远程数据备份、维护系统、硬件设备等组成。利用现代化技术,高效便捷的将免疫申报、免疫信息、电子免疫证明、疫苗管理、数据统计查询等一并纳入信息化平台管理。自平台运行以来,市民仅需通过关注公众号或者识别具体业务二维码,即可进入办理流行,验证绑定手机号码后,即可凭借业务二维码前往授权免疫点进行免疫业务办理。

2 存在的问题

2.1 农村犬只免疫率低

农村饲养犬多为看家护院,一般为放养,很少有圈养。近年来,我市犬伤人事件频繁发生,主要是农村流浪犬、无证犬伤人。农村犬只主要集中在春秋防集中免疫,平时实施申报免疫。农村犬主防疫意识淡薄,加之犬只保定困难,导致犬只免疫率不高。因此,农村犬仍然是狂犬病防控的薄弱环节,对社会公共安全存在较大隐患[3]。

2.2 流浪犬猫是狂犬病防控的重大隐患

犬、猫是狂犬病的易感和传播动物,一旦成为无主、流浪动物,其危害相当严重。城区流浪犬伤人已成为人狂犬病感染的主要原因。目前,部分区县市虽然已建立了犬只留检场所,但是场地面积有限,收容犬只数量有限,大量的流浪犬猫得不到有效收容,加大了狂犬病传播的风险,增加了狂犬病和其他人畜共患病的防控难度。

2.3 犬类免疫联防联控机制不畅通

新修订《长沙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公安机关负责养犬许可登记,农业(畜牧)部门负责犬只免疫登记。由于前期《条例》宣传不到位,导致不少养犬民众对养犬许可登记和犬只免疫登记定位不清。部分工作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和责任意识不强,导致各部门配合不协调,造成民众对条例实施不理解,不支持。

3 对策

3.1 加强技术指导,提升犬只免疫质量

各授权免疫点技术人员应严格按照兽医主管部门制定的免疫程序和免疫规范实施免疫,妥善处理免疫注射过程里出现的过敏反应和异常反应导致的纠纷。各区县(市)兽医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各免疫授权点的监管管理,并定期开展技术培训,提升从业者免疫技术水平和能力。

3.2 构建长效机制,提升防控工作水平

新修订《长沙市养犬管理条例》明确了市、区县(市) 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养犬管理协调工作机制,公安、农业(畜牧)、城市管理、卫生、住房和城乡建设、工商、财政、发改(价格)等多部门协同配合,齐抓共管,信息互通。加强各部门工作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和责任意识,切实为民众在强制免疫、诊断监测、应急处置、疫情报告、流通监管、标识管理、宣传培训等联防联控工作中提供优质、便民且快捷的服务。

3.3 加大经费投入,建立信息管理平台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保障本级养犬管理工作经费,并建立集监管、科普和信息交流为一体的信息管理平台,公安、城市管理、农业(畜牧)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的与犬只管理相关的信息及时录入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加大《长沙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宣传,促进犬主、行业协会、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交流,推动我市犬类动物防疫工作及小动物行业的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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