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自由思想

2020-10-09 11:07陈靖
理论与创新 2020年15期
关键词:德意志意识形态自由马克思

【摘  要】自由是马克思一贯理论的主题和毕生的价值追求。《德意志意识形态》是马克思的一本重要著作,其中蕴涵着丰富的自由思想。与前人、前时期的自由观不同的是,在这本书中,马克思运用唯物史观,系统、理论化的阐明了自己的自由观,科学地提出了实现自由的路径。研究《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自由观有助于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建设,促进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关键词】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自由

引言

自古以来,人类关于自由的探讨和探索一直没有停止过,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唯心还是唯物的政治家、哲学家、思想家都在不断的提出自己关于自由的思考。同样,自由也是马克思一贯的理论主题和终生的价值追求,自由的理想蕴含在马克思一生的著作中。自由是人类一直追寻的社会状态。但在马克思主义诞生之前,在历史观上,人们长期饱受唯心主义的思想束缚,一直都没能形成科学的自由观。马克思在批判继承前人成果的基础之上,通过大量对社会现实问题的研究和思考,最终运用唯物史观对自由进行了科学、系统、理论化的阐释。《德意志意识形态》作为马克思系统论述唯物史观的成熟著作,其中蕴涵了马克思对自由思想的深入思考。

1.《德意志意识形态》是马克思自由思想形成发展的重要节点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之前,马克思对自由进行的一系列探索和研究,还是比较模糊的。中学时期的到的自由观和博士论文时期的意志自由观,是马克思受到启蒙思想家和黑格尔唯心主義的影响后从人的道德、意志的角度去分析、思考的,是属于意识范畴的,是理想的、抽象的。在《莱茵报》时期,马克思关注到了现实,从批判专制势力出发,形成了自由民主思想,但这一阶段,马克思的自由思想还是比较浅显的、初步的,没有系统、理论化的研究,更没有探索如何科学的实现自由。

经过前期的一些初步思考和研究,在《莱茵报》后期及以后一段时间里,马克思认识到只从理论出发研究自由问题是不可能的,要从具体的分析中发现和解决自由问题,对国家与社会诉诸现实的改造。从而,马克思将研究的重点从理论研究转向了政治自由和经济学中的自由研究。这是马克思最终走向社会主义的开端。

于1845-1846年写成的《德意志意识形态》是马克思系统论述唯物史观的一本成熟著作。在书中,马克思运用唯物史观对自由进行了科学的阐述。这是对以往哲学家运用唯心主义或者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对自由进行思考的伟大突破。这也是马克思自由观区别于以往自由观的最明显特征。同时,《德意志意识形态》继续了《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的实践的观点,对科学的实践观进行了更加系统的论述,其自由思想也是处处立足于实践的。在唯物史观和实践观的指导下,马克思形成了一套科学、系统、理论化的的自由观,探索出了实现自由的科学道路。

2.《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的自由思想的基本内容

2.1自由主、客体的确认

(1)自由的内涵。由于自由一直被人所探讨,因此其内涵十分丰富。但总体而言,对于自由的定义大多是从政治和哲学两个角度切入的。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认为自由不是单纯指人精神世界的自由和一般意义上的实践活动的自由,而是“个人自主活动”。具体而言,“这种自主活动就是对生产力总和的占有以及由此而来的才能总和的发挥”。这种自主活动是针对过往社会里“强制劳动”所提出的,是人的自觉、自为、自主的活动。同时,这种自由不仅指人主观上的自由,能按照自己意愿从事各种活动,还意味着客观上的自由, 即能自由地支配从事自由活动所需要的各种外部社会条件 ,将各种外部社会条件置于自己的控制和支配下。

(2)自由的主体。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指出实现自由的过程是一种历史活动、社会现实活动。现实的人是自由的主体。这里的人区别于黑格尔认为的绝对精神现象活动的抽象的主体,是具体的,现实中的每一个人、一切人,是从事社会具体生产实践活动的个人。这个人不分阶级,是全人类。马克思追求的是如何让每一个人实现从不自由到自由的转变。

(3)自由的客体。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指出,自由的客体是“个人生活于其中的各种环境和关系”,即人所处的环境。这种环境包含两种,一是自然环境,“自然界起初是一种完全异己的、有无限威力的和不可驯服的力量与人们对立,人们同它的关系完全像动物同它的关系一样,人们就像牲畜一样服从它的权力。”随着实践水平的提高,人能够在更大程度上对自然环境进行改造,人和自然环境的对立有所缓和。但从我们今天仍然面临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问题这点上可以看出,这种对立还没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二是社会环境,它包括当时的政治环境、经济环境、人在社会交往中形成的各种关系等。不同的社会环境会对人产生不同的制约。马克思着重论述了资本主义社会中社会环境对人自由的制约,即物对人的支配。

2.2导致不自由的原因

马克思指出,不自由就是个人意识活动和行为活动受到外在的干扰和束缚,不能按照自身意愿进行活动。而追求自由的过程就是在消除不自由的过程。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制约、虚假观念和非自愿分工是导致人们不自由的主要原因。

(1)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制约导致的不自由。历史由生产力的发展推动,而发展生产力的过程正是人追求自身自由状态的过程。马克思指出,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限制,导致现有的生产力水平不能满足社会全体成员的需要,所以必然会有一部分人来主导社会的发展,而另一部分人只能在为自己最基本的生活条件而忙碌,且后者的数量明显多于前者。这种发展方式在阶级社会中一直存在。

(2)虚假观念导致的不自由。在《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卷中,马克思深刻批判了以费尔巴哈、布·鲍威尔和施蒂纳为代表的现代德国哲学。马克思要批判的是一种幻想、观念、教条的迷狂,是“人们为自己造出的关于自己本身、关于自己是何物或者应当成为何物的虚假观念……他们头脑的产物不受他们支配。”马克思认为人们束缚于自身创造的各种虚假观念之中,无法获得自由。这种虚假的观念颠倒了现实世界和思想世界的关系。对此,马克思批判道,人们是自己的观念、思想的生产者。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要解决自由问题,必须拿到现实中来。

(3)非自愿分工导致的不自由。马克思认为,由于性别、技能、天赋、体力等方面的差别,在生产活动中自然而然产生了分工。分工出现后,就为人的生产、生活活动划清了界限。人们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只能在这个界限或者说范围内活动。这个范围不是人们自主选择的,人在从事这项生产活动时不会愉快,这不利于人的全面发展。因为,人的生产活动就被禁锢了,人没有从事其他活动的经验和技能,久而久之,造成了单个人的片面发展。人就是不自由的。不过,在马克思看来分工并不是导致人不自由的原因,导致人不自由的是隐藏在分工背后的资本主义私有制,是少数人对于多数人劳动产品的占有。分工不能完全消灭,即使到了共产主义社会也还是存在分工,要消灭的是非自愿分工、私有制和阶级。

2.3《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自由观的主要思想

(1) 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决定着自由的程度。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批判施蒂纳时深刻指出 :“实际上,事情是这样的:人们每次都不是在他们关于人的理想所决定和所容许的范围内,而是在现有的生产力所决定和所容许的范围之内取得自由的。”由此可见,自由实现的限度不能超过当时生产力发展水平。当生产力水平较为低下时,人自由地实现相对较少,当生产力水平高度发达时,人的自由范围就大。

在原始社会中,生产力水平低下,人只能屈服于自然界,这时人的自由度就很小,并且是全体社会成员的自由度都很小。从原始社会进入阶级对立社会后,生产力发展水平有所提高,但仍然不能满足全体社会成员的需求,使得一部分人的发展不得不依靠另一部分人来实现,进而就形成了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统治阶级的自由建立在被统治阶级的不自由基础之上。阶级对立的社会只有一少部分人是相对自由的。

总之,自由的实现程度取决于生产力水平发展程度,要想获得更大限度的自由和更广泛人群的自由必须大力发展生产力。

(2)实践活动是人实现自由的根本途径。“自由”和“解放”的意思相仿, 二者是“两个极为相近 ,并可相互阐释的概念,也可以是对同一种境况的两种表达, 自由意味着从限制和束缚中解放出来”。①那么,将人从限制和束缚中解放出来的途径是什么呢?马克思认为,人类获取自由并不是黑格尔所说的那样,只是凭空想象和纯粹的“理性”反思,而是要依靠现实的实践活动。只有在现实世界里采取现实性的手段才能实行真正的解放。人要想获得解放或者说自由,首先得先通过实践活动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来获得能满足自身生存的基本物质资料。在这种实践过程中,人能够对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有更新的认识,从而进一步指导实践活动。自由的实现不是一蹴而就的,是一个动态过程。第一次工业革命让人类进入蒸汽时代,第二次工业革命让人类进入电气时代,第三次科技革命推动了信息技术和新能源技术等的蓬勃发展。这些现实的,具体的工业革命、科技革命在不同程度上将人类从各种限制和束缚中解放出来,实现了部分的自由。

(3)共同体是实现自由的标志。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认为: “只有在共同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②马克思所说的共同体就是共产主义社会。在这种社会里,人类是一种联合体,能够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共同劳动,共同分享成果。当然,实现共产主义社会是需要条件的。一方面,它要求所有工人阶级联合起来,通过革命的方式推翻资本主义社会,消灭私有制,消除阶级对立。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不存在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压迫、剥削,进而实现全人类的自由。另一方面,它要求生产力水平的高度发展,消除非自愿分工。共产主义的实现需要以高度发达的生产力水平作为前提,只有这样才能使每一个人自由的发展,自由地从事自己想从事的工作、活动,不需要被繁杂的生产所束缚。

3.《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自由观的现实意义

3.1为正确认识西方新自由主义提供科学方法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快速发展,人类交往活动空前密切。在这种交往活动中,思想的碰撞越来越激烈。西方社会思潮不断地涌入我国,尤其是新自由主义如雨后春笋,席卷全球。它对包括我国在内的众多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带来了较大的冲击。新自由主义主张全面私化,反对公有,抨击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批判集体主义,鼓吹个人主义。这与《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馬克思自由观思想相违背。

在马克思看来,真正的自由是区别于代表西方资产阶级利益的新自由主义思潮所主张的那种虚假、抽象的自由,而是真实、平等的自由。坚持马克思自由观有助于揭露新自由主义思潮的真实面目,从而更好地抵制这种错误思潮对我国产生的不利影响。

3.2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理论指导

理论最终要回归到实践。《形态》中马克思的自由思想为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正确处理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提供了正确的理论源头和实践指导。一方面,马克思的自由观指导我们要正确的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近年来,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核心就在于没有处理好经济发展与保护环境之间的关系。自然界作为人类实践活动的基础,只有协调好二者的关系,社会才能和谐发展。另一方面,马克思的自由观指导我们要处理好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人作为社会中的人,不能离开社会谈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因此,人的发展与社会的发展是统一的。处理好这二者的关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最重要的方面。

3.3为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提供正确道路

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阐述的自由观,与以往的自由观相比,最优越之处就是提出了实现人自由全面发展的在科学道路。马克思从现实的人出发,强调人在改造客观世界的活动中不断摆脱各种束缚,最终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这种自由而全面地发展是包括人的个性、创造性和独立性在内的不受约束的发展。目前,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不足以满足实现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团结起来,大力发展生产力,扫清实现人自由全面发展道路上的障碍。

注释

①孟翔宇. 《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的自由观研究.天津师范学,2016.

②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1 卷.人民出版社,1995.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1 卷[M].人民出版社,1995.

[2]张志斌.《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自由思想及其当代意义研究[D].云南师范大学,2017.

[3]孟翔宇.《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的自由观研究[D].天津师范学,2016.

[4]叶焕勤,孙宜晓.《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的自由观及其现实意义[J].新余学院学报,2018,23(01):55-58.

[5]解民.马克思和恩格斯论个人自由——读《德意志意识形态》[J].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1(04):38-43.

作者简介:陈靖(1995.7-),女,陕西汉中人,上海交通大学,2018级硕士,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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