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霞
摘 要:分层教学法在实际的物理教学中有着非常大的作用,同时,也是一种主流的教学方式,它需要教师在多媒体教学的背景下,利用不同的教学方式来对不同层次的学生开展教学工作。初中物理阶段的教学在分层教学法的作用下会得到很好的效果,学生也能更好的学习初中物理知识。分层教学法的优点非常多,利用该教学方式可以帮助学生认识初中物理。本篇文章根据现阶段初中物理教学为出发点,深入分析分层教学法在初中物理教学中的应用。
关键词:分层教学法;初中物理;应用研究
物理是一门难度较大的学科,它结合了数学方面的知识,对于初中生来说难度较大,再加上一些物理知识点较为抽象,使得学生对初中物理有很大的抵触情绪,尽管一些学生是比较喜欢初中物理知识,也能理解教师在课堂上所讲授的内容,但是学习的效果不太理想。再加上初中阶段的学生正在处于关键时期,如果在课堂上学习中遇到困难会直接影响以后的学习。每一个班级内学生的水平不同,教师在开展新课教学的时候可以利用分层教学法,来对不同阶段的学生开展教学工作,保证每一位学生都能掌握所学习的初中物理知识。
一、分层教学在初中物理教学中的作用
尽管是坐在同一个教室的学生,但是在实际学习中还是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为了让每一位学生都能学习和掌握初中物理知识,教师就要采用分层教学法来开展日常教学工作。在传统的教学方式中教师将知识点面对全班所有同学讲授,这样的方式会导致一些学生跟不上老师的思路,进而影响了学习的效果的质量。但是在分层教学法的作用下,可以打破这样的局面,教师根据测试来掌握学生的情况,在讲授新课的时候层层递进的开展教学,这样可以保证每个程度的学生都能掌握一定的初中物理知识,也能激发出学生的学习热情[1]。
二、分层教学在初中物理教学中的实际应用
(一)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分层
在初中物理教学中开展分层教学法,需要了解每一位学生的情况,这样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所以,教师在开展实际教学的时候需要通过摸底考试或者是测验等形式摸清学生的情况,进而开展分层教学法[2]。
比如在学习《透镜及其应用》中的《凸透镜成像的规律》这一节课的时候,教师在课前将测试卷发给每一位学生,通过测试之后教师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分成不同的等级,同时,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相应的教学内容。针对学习能力较差的学生,教师在讲授新课的时候将一些简单的知识制作成图片或者是视频,来引导学生学习这节课的内容,这个时候教师需要放慢速度,在确定学生完全理解之后在继续后面的教学;过度到学习能力一般的学生,他们的基础稍微较好但是能力还有待提升,因此,教师需要加强这部分学生的能力,利用多媒体将一些习题展示出来,让学生进行解答,不断反复这样的练习可以大幅度提升学生能力;针对能力较强的学生,教师可以展示一些难度较大的习题,并且安排物理实验,全方位的提高学生的能力。
(二)激发学生学习初中物理的兴趣
初中物理是一门较为枯燥的课程,学生在学习的时候经常会感觉到很枯燥,长此以往会使得学生对除了或者能够物理产生厌烦的状态。针对这样的情况教师需要利用分层教学法将学生学习物理的兴趣激发出来[3]。在学习《流体压强与流速的关系》这一节课的时候,由于学生不能很好的掌握和理解压强与流速之间的关系,再加上学生之间存在的差异,教师可以通过在一张纸的上方吹风,直观的将所学的知识内容展示出来,根据出现的效果学生对其产生好奇,进而激发出学习的兴趣,在保证学生全部理解之后层层递进的将知识由简入深的传递给学生,确保不同能力水平的学生都可以的掌握初中物理知识点。
(三)通过多媒体开展分层教学
在开展分层教学的时候,教师需要借助多媒体将知识内容展示出来,进而引导学生学习物理知识。在学习《物体的浮沉条件及应用》的时候,学生对于浮力的认识较为模糊,因此,教师可以利用多媒体将关于浮力的视频进行播放,通过视频学生可以直观的了解到浮力的含义,同时,将阿基米德的实验过程进行展示,循序渐进的将知识点进行渗透。在这个过程中就是分层教学法实际应用,针对每一个层次的学生开展教学工作,确保每个阶段的学生都能掌握一定的初中物理知识。
综上所述,在初中物理教学中利用分层教学法可以帮助学生更好的学习物理知识,同时也能提高教学效果和质量,消除学生对初中物理的偏见,与此同时利用分层教学法可以让教师更加的关注学生以及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根据其不同的水平来开展教学工作。分层教学法拉近了学生与教师之间的关系,同时,教师在教学中可以提高教学水平,根据学生在学习初中物理中出现的问题针对性的解决,以此帮助每一位学生都能更好的学习初中物理,為之后的学习打下夯实基础。
参考文献:
[1]林多斌.物理实验教学法在初中物理教学中的应用[J].农家参谋,2020(10):291.
[2]刘永明.物理实验教学法在初中物理教学中的应用价值研究[J].中国校外教育,2019(36):73+150.
[4]苏晓彤,赵岩.参与式教学法在初中物理教学中的应用[J].鞍山师范学院学报,2019,21(04):2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