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现性评价在数学“综合与实践”课的应用

2020-10-09 10:51常占锋
关键词:表现性评价综合与实践小学数学

常占锋

摘   要:表现性评价是一种基于教学现场的常态性评价。表现性评价应用于小学数学“综合与实践”课教学要坚持人本性、激励性、访谈性、相对性、教育性及多元化等原则;要围绕表现展示做好五项工作:聚焦教学核心目标、科學设计表现性学习任务、以任务准则促进学生学习、突出学生的评价主体地位、提升教师的评价能力。

关键词:小学数学;综合与实践;表现性评价

中图分类号:G62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0X(2020)19/22-0053-05

一、前言

在学校教育范围内,表现性评价是指通过学生的学习表现对其学业成就、认知心理等进行主观判断的一种评价方式。表现性评价是基于教学现场的常态性评价。它具有以下特点:

1.促进学生核心素养发展。表现性评价指向学生的深度学习,包括学生的认知思维、创造性思维、批判性思维以及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等,而不是浅层次的知识和简单的技能。

2.评价范围全覆盖。表现性评价的对象是学生正在发生的学习行为,而学习的发生是一个包括情感、动机、认知、能力等多种因素在内的主、客体互动的过程。因此,表现性评价覆盖教学目标的整个范围和维度。

3.评价与认知密不可分。一方面,学生在对事物意义的建构中,元认知始终在发挥着监控与调节作用,这种监控即学生的自我评价;另一方面,师生对被评价的学生学习行为的识别与反馈几乎是同步进行的,它能够帮助被评价的学生迅速改进自己的学习行为。

4.理论与实践无缝对接。日常教学交往与互动是表现性评价的主要途径。针对正在发生的学习行为,教师需要从现代认知理论的角度进行剖析。这也促使学生能够很好地掌握学习策略与方法,对于改进学生的学习具有非常明显的效果。

作为学生有效学习的一种重要工具,表现性评价从学生正在发生的学习行为入手,不仅注重学生认知层面的发展,而且强调对学生学习能力、学习动机、情感态度价值观等因素的促进作用。因此,将表现性评价与课程教学相统整,充分发挥表现性评价促进学生有效学习的功能,是新课程改革具有重要意义的课题。本文着重论述表现性评价应用于小学数学“综合与实践”课教学的基本原则和教学策略,以期引起大家的讨论。

二、小学数学“综合与实践”课表现性评价的基本原则

评价原则既是表现性评价在小学数学“综合与实践”课教学中顺利进行的制度性设计,也是客观、具体地反映学生学习表现的有效保证。在小学数学“综合与实践”课教学中,正确理解和坚持表现性评价的基本原则,有助于提高表现性评价的科学性及实效性。

(一)人本性原则

在人本理念下,学生是一个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个性存在体。人本性原则要求教师在对学生的学习表现进行评价时践行以人为本理念,把学生数学素养的提高与发展作为根本出发点,既要有利于学生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诸方面的协调发展,又要有利于学生个性特长的发挥。首先,教师的评价是生命的激活。每一名学生都是埋藏在土壤中的一粒种子,身上潜藏着无穷的能量。教师的评价如春风化雨,滋润着幼小的生命破土而出。其次,教师的评价是美的欣赏。每一名学生在数学学习中表现出来的积极向上的态势都是人类本质力量的展示。教师要善于发现学生这种独特的美,为学生的进步而欢欣鼓舞,学生也由此获得莫大的愉悦和满足。最后,教师的评价是人性的解放。学生的生命得以自由地展示,个性得以充分张扬,自身的价值在积极的创造中得以实现。

(二)激励性原则

保持学生学习动机,促进学生积极学习是表现性评价最基本的功能。表现性评价的核心价值就体现在对学生的激励和学习行为的改进上。同时,表现性评价功能的发挥也离不开学生主体的能动作用,学生主体参与评价活动的积极性以及对评价结果的认同程度,是决定表现性评价顺利进行和功能发挥的根本力量。坚持激励性,首先要帮助学生确立正确的价值取向,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学生的学习活动。其次,要让学生能够从评价中汲取前进的力量,获取信心与不竭的动力。最后,激励性还表现在要引导学生正确对待自己的缺点与不足。只要评价活动存在,对学习行为的诊断就必然会发生。教师要引导学生认识到自己的不足,然后予以修正与改进,也是激励性原则对表现性评价的必然要求。

(三)访谈性原则

在师生整体互动基础上,采用访谈方式有利于教师对学生的学习状况进行深度了解。另外,访谈还是促进学生进行自我反思极其重要的手段。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个别交流,会引发学生对自己活动过程与方法的高度重视,自我评价意识会明显提高。可以这样说,访谈真正促成了学生自我反思的发生。由此,教师必须重视访谈手段在表现性评价中的运用,除了深度挖掘学生的思考过程以外,还要利用访谈培养学生的自我反思意识和习惯。

(四)相对性原则

表现性评价是一种相对评价。面对同一学习任务,每个学生的背景知识及生活经验是不一样的,甚至有的学生还会存在着生活盲点,从而导致不同学生在同一学习任务中能力表现出差异。这种能力上的差异我们不应把它绝对化。仅根据学生在某一具体学习任务中的表现就做出绝对化的判断是有失客观的。如果希望准确鉴别不同学生个体能力上的差异,还需要进行多次的不同学习任务的重复测试。

(五)教育性原则

教育与自我教育是学生发展的必要手段。小学数学“综合与实践”课表现性评价十分注重在评价活动中培养学生的反思意识与习惯。其评价设计不仅指向学生的学习过程与方法,而且关注学生学习的能动性,尤其是对学习行为的自我反思。对教师来说,评价活动能够获得学生学习的丰富信息,为诊断、改进教学掌握宝贵的第一手资料;对学生而言,评价促进了自我反思的发生,而反思有助于提高自己的学习能力。

(六)多元化原则

在小学数学“综合与实践”课表现性评价活动中,多元化的评价主体、多维度的评价内容以及多样化的评价方式构成了一个多元互动的评价系统,它们共同作用于学生的学习活动。首先,表现性评价的主体是多元的。除了教师的评价以外,表现性评价特别强调学生的自我评价及学生间相互评价的价值。自我评价有助于学生对学习活动进行自我计划、自我监控與自我调节,而学生间的互评又可以帮助学生汲取他人的长处和优点,促进学生对自我形成正确认识。其次,表现性评价的内容是多维度的,不仅包括学生的知识经验储备、认知发展、数学能力,而且包括主体意识、协作互助、言语表达等。最后,表现性评价的方式呈现多样化的特征。表现性评价既重视对学生个体间的差异进行分析,也强调对学生整体水平的评估;既注重对学习结果进行利用,更关注评价促进学生发展的功能。通过评价结果的及时反馈与使用,不仅可以检验学生学习活动的效果,更有价值的是促进了学生数学素养的进一步发展。

三、小学数学“综合与实践”课表现性评价的应用

表现展示是小学数学“综合与实践”课表现性评价的中心环节。围绕表现展示,小学数学“综合与实践”课教学需要做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聚焦教学核心目标

小学数学“综合与实践”版块与数学课程其他三大版块一起,共同承载着促进学生数学素养发展的根本任务。同时,它又具有自身独特的特点,彰显着与众不同的鲜明风格,在促进学生数学素养的发展中发挥着自身独特的魅力。它引领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从数学的角度对现实生活中的事物或现象进行分析,在探索中丰富自身的实践经验,激发问题意识,加深热爱生活的情感,增强社会责任感。在上述目标中,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与丰富学生实践经验、加深热爱生活的情感以及增强社会责任感等其他目标紧密联系构成一个有机整体。其中,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处于教学目标的核心地位,引领着小学数学“综合与实践”课的教学实践。小学数学“综合与实践”课表现性评价要从这一核心目标出发进行评价设计,将学生问题意识的培养和解决问题能力的提高落实到每一次评价活动中去。

(二)科学设计表现性学习任务

所谓表现性学习任务,即教学过程中学生需要完成的具体学习任务。表现性学习任务能够改善学生的学习方式,促使学生独立思考,增强学生的自主意识,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它揭示了学习发生的本质,这同时也是表现性评价存在的意义所在——表现性评价是针对学生真实的学习过程为对象的。

1.表现性学习任务设计的基本指导思想。表现性学习任务的设计要明确表达新课程改革的理念,通过表现性学习任务引领课堂教学。表现性学习任务设计的基本指导思想是:

(1)与学生身心发展现状相适应。表现性学习任务难易要适度,让绝大多数学生通过自己的努力都能够完成,从而使学生获得积极的学习体验,增强学习的信心,激发学习的动力。

(2)强调数学基础知识与技能的理解与运用。表现性学习任务不能盲目追求知识的拔高与扩充,要依据数学课程标准和数学教材的要求,把影响学生后续学习的基础知识与技能落实到位。

(3)倡导能力立意,渗透数学思想方法。表现性学习任务的设计要改变以往“知识立意”的倾向,体现“能力立意”的精神,把评价的重点放在学生学习能力的培养上。

(4)注重数学知识在生活中的应用。将数学知识与学生生活联系起来,使学生通过运用数学知识解决问题,体验数学知识的作用和价值,发展数学应用意识。

2.表现性学习任务的基本特征。与一般的学习任务不同,表现性学习任务必须符合以下特征:

(1)目的性。如上所述,发展学生的问题意识是小学数学“综合与实践”课教学的核心目标,表现性学习任务必须体现这一目标要求,使学生在完成表现性学习任务过程中问题意识得到发展,解决问题的能力得到提高。

(2)情境性。学生习得和应用知识既需要以情境作支撑,又受到情境的制约与影响。表现性学习任务要以问题为中心,充分发挥情境对知识的习得和迁移的促进作用,同时也要避免情境的过度化应用。

(3)建构性。建构主义理论认为,知识不是由教师单向传递给学生,而是学生依托自己原有知识与经验对事物进行建构的结果;建构方式因人而异,具有极强的个性化特征。表现性学习任务不同于简单的识记、操作活动,它要与学生原有知识经验建立联系,体现学生对知识的建构。

除此之外,表现性学习任务还要注重过程设计,完成环节要明确具体;还要关注所在学校的条件,相关条件不具备,表现性学习任务也就无法完成。

(三)以任务准则促进学生学习

任务准则是对学生完成表现性学习任务的基本要求。它在划定学生学习的内容标准基础上,还对学生的学习行为作出了具体描述。内容的规定性保证了学生学习范围的全面性,而行为描述则可以促进不同程度的学生都得到不同的发展。小学数学“综合与实践”课表现性评价特别注重任务准则改进学生学习的价值,要求学生不仅要对学习任务做到心中有数,而且还要熟知完成任务的基本要求。通过将表现性评价建立在任务准则之上,从而为规范评价活动提供了参考框架。

传统教学学生比较注重考试的分数,却很少关注自己平时的学习行为应该达到一个什么标准。教学实践表明,学习的有效性与学生对目标的理解程度、完成愿望有密切的关系。如果学生能够与教师一起共同来确立任务准则,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就会明显提高。因此,小学数学“综合与实践”课表现性评价,任务准则的确立要由师生共同来完成,教师要积极参与学生对任务准则的讨论;任务准则既要面向全体学生作统一要求,又要针对特殊学生作个性化处理,使每一名学生都产生努力追求的动力。

任务准则不仅具有引领学生学习的作用,它还能够有效地改进学生的学习行为。为了表现展示能够取得成功,学生事先需要依据任务准则进行自我尝试表现,或者通过相互切磋来提高表现展示的效果。在基于任务准则的自我尝试表现或者相互切磋中,学生既是一名学习者,更是一名反思者。学生不仅要通过自我审视来获取学习行为的信息,还必须进行自我调节与自我改进以满足表现展示的各种要求。而表现展示环节后的多主体评价,也是在任务准则指引下的学生学习行为的改进。因此,小学数学“综合与实践”课表现性评价,要注重任务准则的教学价值,从而有效提升学生的学习能力。

(四)突出学生的评价主体地位

小学数学“综合与实践”课表现性评价的根本问题是要确立学生的评价主体地位,增强学生主体意识,重视学生内在能动性对促进评价效果的重要作用,同时还必须培养学生自我评价的能力和反思意识,使学生能够通过自主学习达到自我发展。

1.激发学生的评价动机。评价动机是作用于学生评价行为的情感因素之一,它对学生的评价效果有直接影响。学生只有从内心感受到自己是评价的主人时,才会迸发出无穷的力量。表现性评价要注意调动学生评价的内驱力,激发学生的评价热情。

2.注重学生的评价过程。基于建构主义学习理论,表现性评价强调学生对知识意义的主动建构与理解,关注学生真实的学习过程。小学数学“综合与实践”课表现性评价,要重视学生的独立思考,保证学生对问题的理解呈现自己独特的认知风格;要为学生提供各种各样的展示与评价的机会,让学生把自己对问题的真实的观点表达出来;要加强学生间的相互评价与合作,各自悦纳彼此的独到见解。

3.关注学生的自我评价。具有自主学习能力与反思意识,是具有主体精神的学生区别于一般学生的重要特征,也是一名学优生的重要标志。与表现性评价的过程反思性特征直接相连,小学数学“综合与实践”课表现性评价十分注重培养学生的自我评价能力和反思意识。除了对学习内容和学习方法进行评价以外,还强调学生对自身学习行为的反思。通过提高学生自我评价的能力达到促进学生自主学习的目的。

(五)提升教师的评价能力

在表现性评价中,教师的有效评价是以敏锐、深刻的洞察力为基础的,不仅需要对学生的学习行为进行及时捕捉,还要对学生的学习行为进行鉴别判断。教师的评价要恰到好处,要因人而异,要坚持“道而弗牵;强而弗抑;开而弗达。”即指引学生方向,勉励学生进取,启迪学生心智。而这一切,都离不开教师对教育教学理论的学习,尤其是对现代认知心理学理论的学习,这是教师提高评价有效性的关键。

参考文献:

[1]肖龙海.论表现性学习的结构[J].课程·教材·教法,2004,(6):25~29.

[2]丁邦平.从“形成性评价”到“学习性评价”:课堂评价理论与实践的新发展[J].课程·教材·教法,2008,(9):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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