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芷菁,凌晓俊
(吉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吉林四平,136000)
《儿童权利公约》中提到:缔约国应采取一切适当的立法、行政、社会和教育措施,保护儿童在受父母、法定监护人或其他任何负责照管儿童的人的照料时,不致受到任何形式的身心摧残、伤害或凌辱,忽视或照料不周,虐待或剥削,包括性侵犯。我国于1990年9月签署了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1991年9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大力宣传预防虐待、忽视儿童的意义,并将每年的11月19日定为世界防止虐待儿童日[1]。儿童忽视问题正逐渐获得关注,但目前儿童忽视现象严重,有必要进行儿童忽视的预防以及儿童忽视的深度研究,此文章综述了儿童忽视问题的起源与发展、概念与内涵、现状、影响因素、后果和对策,为之后儿童忽视问题的深度研究奠定基础。
在2020年3月1日,以“儿童忽视”为主题关键词在CNKI进行检索,共得到4608条检索结果,其中有4095条外文文献,有513条中文文献。知网可查最早的有关儿童忽视文献是1861年在伦敦统计学杂志上发表的外文文献[2],该文献主要论述了英国政府对于贫困和被忽视儿童的教育帮助,由此可见,英国早在该文章发表前就已有儿童忽视的概念,已经对儿童忽视问题有所关注。知网可查以儿童忽视为主题检索的最早的中文文献为1951年的《少年儿童读物忽视语文健康的一些例子》,与儿童忽视主题无关,1951年至1994年期间共有九篇具有儿童忽视关键词的中文文献,但均与儿童忽视主题无关。第一篇与主题切实相关的中文文献为1994年由孟庆跃等人发表的《父母忽视、训斥和体罚儿童的频度研究》,该研究采用问卷法,问卷回收后运用了SPSS分析,研究结果与讨论建议比较符合我国当前对于儿童忽视问题的主流思想,研究结果认为父母与其他监护人对于儿童忽视的影响最大,研究具有科学性。由此可见,对于儿童忽视问题的研究,中国起步较晚,且研究成果少,儿童忽视的消极影响程度深且延续时间长,我国需重视该问题,有必要进行深度研究。
图1为知网上检索儿童忽视主题得到中文文献年度发表趋势,由于检索所得文献没有进行进一步的筛选,有部分文献与儿童忽视主题无关或不具有科学性,故只观察文献年发表趋势,不强调具体数值。总体而言,近20年来我国对于儿童忽视问题的关注度与重视度有所提升,文献年发表量自1994年起开始螺旋式上升,其中在2016年文献年发表量达到顶峰,但近4年来文献年发表量有回落趋势。
图1 知网可查儿童忽视主题中文文献发表年度趋势
根据以下条件对所得文献进行进一步的筛选:保留与儿童忽视这一主题切实相关的文献;保留与儿童忽视有相关内容的文献,比如儿童虐待,西方有些学者认为儿童忽视是儿童虐待的一种,故有研究价值;舍弃与儿童忽视这一主题无关的文献,比如有的文献把儿童和忽视拆开,实际讲的是乘车安全,不符合主题,予以舍弃;对于有关键词,但研究不具有科学性的文献予以舍弃,有些文献研究方法不明确,所得结论没有依据,不具有科学性。
由于外国与中国国情差异较大,故以中文文献研究为主,外文文献为辅。在中文文献的检索结果中进行分类汇总,运用以上条件进行筛选共剩余273篇文献。在筛选结果中再次进行主题相关热度词的分类汇总,其中,以幼儿忽视为主题,按相关词汇热度由高至低排列,儿童虐待、儿童忽视的影响因素、儿童忽视与其他因素的关系、以某地区为例的儿童忽视现状、儿童忽视的政策和法律文献为已有文献的主要研究内容。
世界卫生组织将儿童忽视定义为“儿童父母或者照顾者、监护人未能在卫生、教育、情绪发展、营养、住房和安全的生活等方面为儿童的发展提供足够的保障”[3]。我国对于儿童忽视问题没有专门的法律,但我国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可在此基础上,加强立法。潘建平教授所提出的概念界定在当前认可度较高,“儿童照管者因疏于其对儿童照料的责任和义务,严重或长期疏忽对儿童基本需要的满足,以致危害或损害儿童的健康发展,或在未来可以避免的情况下使儿童面对极大的威胁”[4]。儿童忽视是指监护人或照顾者持续性地没有满足幼儿在生理以及心理等方面的发展需求并造成一定的消极影响。
以儿童忽视为主题检索,儿童虐待与儿童忽视问题为文献量最多的研究。半数以上文献把忽视和虐待混为一谈,将儿童忽视与儿童虐待划等号[5],文献题目中虽有虐待和忽视的字样,但通篇只谈虐待没有忽视;有些学者认为儿童虐待包含儿童忽视,认为虐待与忽视具有同等的后果,对于预防和干预有同样的措施;还有部分文献将儿童忽视与儿童虐待分开讨论,但都归为儿童伤害的一类。
本研究更倾向于儿童忽视与儿童虐待不等同的理论,儿童忽视是独立于儿童虐待的一种社会现象,应相互区分,找到异同,“对症下药”。儿童虐待包括心理虐待、躯体虐待、情感虐待几大类型,儿童忽视分为情感忽视、身体忽视、医疗忽视、教育忽视、安全忽视、社会忽视。
儿童忽视是监护人或者照顾者在未能察觉的情况下对儿童造成一系列消极后果的行为,而儿童虐待则主体不仅是监护人和照顾者,可以是任何人,儿童虐待是主体主动地,故意地对儿童施加有着消极影响的行为,同时,儿童虐待仅一次就会造成消极后果,所以,儿童忽视与儿童虐待不能等同[6]。
儿童忽视与儿童虐待比较过后总结出以下儿童忽视的特点:第一,儿童忽视具有非主观性。儿童忽视是监护人或者照顾者不懂得儿童的需要,是由于疏忽造成的。第二,儿童忽视具有隐秘性。儿童遭到忽视后表现不明显,基本为隐性特征,在短时间内不容易被察觉。第三,儿童忽视影响深远。儿童忽视发生后会对儿童的发育和社会情感产生深远的消极影响。第四,儿童忽视的过程具有长期性。短期的、个别的忽视事件会在其他幼儿活动中有所治愈,不会造成消极后果,所以单次的、短期的忽视事件不称作幼儿忽视,儿童忽视是长期的忽视。第五,儿童忽视的后果具有不确定性。儿童忽视不一定会造成严重的消极后果,儿童忽视会在儿童其他的活动中有所治愈,儿童在生活中接触到的其他人,可能会为儿童提供儿童被忽视的心理或生理的关怀和帮助,会减少儿童忽视所造成的消极影响。
2002年世界卫生组织出版的《世界暴力与卫生报告》指出[7],2000年全球约有57000名15岁以下儿童死于被虐待。东亚和太平洋地区国家儿童躯体虐待的平均发生率为10.0%~30.3%,心理虐待的平均发生率为31.3%~78.3%,忽视的平均发生率为28.0%~43.6%[1][8]。2019年吴萍萍等人对乌鲁木齐3-6岁儿童忽视现状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总忽视率为51.89%,总忽视度为49±6[9]。杨玉玲等人对于淄博市3-6岁儿童忽视现状进行了研究,研究表明,总忽视率为51.48%,总忽视度为42.05±7.83[10]。潘建平教授在多次调研中发现,城市3~6岁儿童的忽视率和忽视度分别为28.0%和42.2,6~8岁小学生的忽视率和忽视度分别为28.8%和42.8,9~11岁小学生的忽视率和忽视度分别为27.2%和42.1,12~14岁初中生的忽视率和忽视度分别为22.4%和46.4;农村0~35个月儿童的忽视率和忽视度分别为54.9%和45.0,3~6岁儿童的忽视率和忽视度分别为53.7%和44.4,6~8岁小学生的忽视率和忽视度分别为40.2%和46.0,9~11岁小学生的忽视率和忽视度分别为42.5%和44.8,12~14岁初中生的忽视率和忽视度分别为45.1%和48.7[11]。
总体而言,我国儿童忽视已成为非常严峻的问题,需要各方重视起来,由于城乡差距,农村的儿童忽视问题更加严峻,农村17岁以下的儿童忽视率均高于城市同龄的儿童的忽视率,且农村儿童忽视程度更高,这会进一步加剧贫富差距,造成恶性循环。6岁前的幼儿忽视也应是关注重点,农村0-6岁的幼儿遭受忽视的情况最多,且忽视度很高,应当反思为何幼儿忽视率高居榜首,这不仅是经济条件的落后,更是照顾者的无知对幼儿造成了忽视,反观教育,教师对于儿童忽视问题的重视程度存在很大的相关性。
我国为农村人口数量居多的国家,农村儿童忽视值得关注,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的忽视问题。段成荣等学者将留守儿童定义为:父母双方或一方流动到其他地区,孩子留在户籍所在地并因此不能和父母双方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儿童[12]。根据《中国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样本数据推算,全国有农村留守儿童6102.55万,占农村儿童的37.7%,占全国儿童的21.88%。研究显示,我国农村小学6~8岁与9~11岁留守儿童忽视度分别为(47.64±9.44)与(46.61±10.58)分,忽视率分别为48.5%和49.7%,均高于我国城市同龄儿童[13]。农村地区经济水平较城市地区差,成年人以务农为主,非务农家庭大多会进城务工,近年来经济的发展,劳动力的需求增加,进城务工人数大有增加,导致了留守儿童数量的增加,留守儿童的父母不在身边,不能陪伴儿童成长,即使在物质条件不欠缺的情况下,仍旧会出现情感忽视,而留守儿童的照顾者多为隔代老人,对于儿童的各种需求更易忽视,那么留守儿童数量的增加必然是农村儿童的忽视率高于城市儿童忽视率的原因之一。这触目惊心的数字,是令人痛心的,值得我们关注,为之努力,进行改变的,教育是改变的好途径,通过教育使成人意识到儿童忽视的危害,也要通过教育给儿童更多的关注,以弥补留守儿童遭受的忽视。
非独生子女的忽视率要高于独生子女的忽视率。研究者采用分层抽样调查的研究方法,所得结论为,独生子女的忽视率为18%,而非独生子女的忽视率为23%,其中,非独生子女中,女孩的忽视率为57%,男孩的忽视率为43%[14]。由此可见,多子女家庭中会受传统封建思想所影响,存在重男轻女的现象,对于女孩的忽视高于男孩;且多子女家庭会由于孩子多,存在偏爱,有些多子女家庭因为经济原因,也会造成对孩子的忽视[15]。对于独生子女,忽视率为18%,其中安全忽视最为严重,为20.25%,其次是情感忽视。美国统计的同年龄段的儿童忽视最严重的为教育忽视,我国与美国的大数据统计结果正好相反,我国独生子女的教育忽视数值为最低,同样受传统文化影响,我国有“望子成龙,养儿防老”等思想,所以无论农村还是城市,对儿童的教育比较重视,反而会忽视儿童的安全和情感[16]。
美国健康和人类服务部的官方数据表明,年龄较小的儿童比年龄较大的儿童更易受到忽视,其中婴儿是忽视发生的最高风险群体[17]。总体而言,3-6岁幼儿的忽视率和忽视度均高于城市儿童,在3-6岁儿童忽视里仍存在城乡差距,城乡儿童忽视问题不具有年龄段限制,具有普适性。3-6岁儿童更容易被忽视,同时,3-6岁为幼儿自主感与内疚感的矛盾关键期,也是个性品格形成的重要时期,3-6岁的幼儿相比年龄稍大的儿童来讲语言表达能力较弱,很多幼儿不能及时准确的表达出自己的需要和想法,所以幼儿忽视将会带来比儿童忽视更严重的消极后果,应提高该问题的关注度及重视度,避免幼儿忽视。
国家政策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儿童忽视。对于产假,英国男性最多可拥有34周的产假,芬兰近期也提出预案,延长男性产假时间,长达七个月,与女性产假时间基本相同。父母同时休产假,会增加与儿童的相处时间,对于儿童的照顾更加的细致,同时,父亲陪伴时间的增加更有助于儿童形成坚毅的品质。一定程度上预防了儿童忽视。同时国家的社会福利政策,经济发展水平都对儿童忽视有所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程度与留守儿童忽视有密切的关系[18]。
国家的基础设施是否完善对儿童忽视也有所影响。幼儿园、中小学等学校的数量和配置,保育机构的覆盖面,针对保育方面医护机构的服务水平,以及是否能满足本国的儿童成长发展需求都会影响着儿童忽视率与儿童忽视程度。同时,上文提到,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历史也都会对儿童忽视产生影响。
教师对于儿童的忽视问题。教师对于被忽视儿童的提问次数与关心次数都比正常儿童要少,一种原因是儿童自身不乐于表现自己,懦弱、退缩,不愿意与教师互动,另一种原因是,教师也在忽视儿童,教师的自我偏好会对部分儿童关注少。部分教师对于儿童忽视问题不重视,甚至意识不到自己正在忽视儿童,提升教师素质有利于预防儿童忽视的产生,同时普及儿童忽视知识,有利于在家校合作中与儿童监护人达成相同的教养方式,共同预防儿童忽视。
家庭环境影响儿童忽视[19]。留守儿童的儿童忽视率高于正常儿童,非独生子女的忽视率高于独生子女。家庭成员所营造的家庭环境会影响儿童忽视。留守儿童父母不在儿童身边,隔代教养难以营造温馨快乐的家庭氛围,且易忽视儿童的情感需求。非独生子女家庭的儿童,对于父母给予的一切都很敏感,会存在攀比心理,儿童的情感需求易被忽视。同时,家庭收入越低,越容易出现儿童忽视[20]。家庭收入低对于儿童的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医疗需要以及教育需要会有不同程度的难以满足的情况出现,所谓经济是基础,经济都没有保障,又何谈情感需求。且低收入家庭中很多儿童父母为了赚钱,忙于工作,没有时间和精力照顾儿童,一部分留守儿童也因此产生,也产生了恶性循环。家庭功能健全有利于预防儿童忽视。研究表明,家庭功能健全的儿童遭受虐待和忽视的可能性就越小[21]。父母离异儿童更易遭受儿童忽视。
家庭中父母的关系是儿童忽视的重要影响因素。父母的关系良好,会营造出温馨和谐的家庭氛围,儿童的成长处在快乐的环境中,会有效地避免忽视,但若是父母离婚或者经常吵架,儿童遭受忽视的几率更大。研究表明,父母离婚的儿童受到虐待、暴力、忽视的可能性更大[22]。父母的文化水平也是儿童忽视的影响因素。父母的文化水平与儿童忽视的关系呈U形分布,父母的文化水平极端的低或者高的家庭,儿童忽视率普遍比较高,文化水平过低的父母,对于儿童的关注比较少,文化水平过高的父母,大多没有时间和精力陪伴儿童,反而中等文化水平的父母儿童忽视率比较低。但是,也有学者认为,不同文化水平的父母对于儿童忽视率并无差异[23]。同时,不同文化程度的父母教养方式也会有差别。教养方式是指父母在抚养、教育儿童的活动中通常使用的方法和形式,是父母各种教养行为的特征概括,是一种具有相对稳定性的行为风格[24]。研究表明,父母由于教养方式不同,对于儿童的偏爱、理解与否认、惩罚、过分干涉都与儿童的虐待和忽视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父母教养方式一致的儿童忽视率比父母教养方式不一致的儿童忽视率低,父母教养方式的统一也会降低一部分儿童的忽视率[25]。也有研究表明,无儿童忽视的家庭中多采用鼓励独立、鼓励成就以及保护担忧的教养方式[26]。
儿童的年龄大小与忽视率有关,其中,0-6岁儿童忽视率最高,儿童忽视现象最严重。儿童的气质也是儿童忽视的影响因素[27],不同的气质类型会引发父母不同的教养方式,直接影响到父母对儿童的接纳程度,对儿童持不接纳态度的父母对儿童关注度低,会进一步引发儿童忽视。潘建平教授提出,具有易养型和难养型气质的儿童是典型的易被忽视儿童[7]。儿童的智力状况、生理状况、性别和性格是否迎合了父母的期待,父母的满意度也会影响儿童的忽视程度。
年龄因素。0-6岁为儿童忽视率最高的阶段,0-6岁儿童与其他年龄段儿童有极大的不同,身心发育不成熟,所处环境也有所差异,故单独分析。0-6岁儿童忽视影响因素最大的是家庭氛围,其次是母亲与儿童的关系,再就是儿童气质特点和儿保机构服务水平对儿童忽视有所影响[28]。
家庭氛围是家庭成员之间所形成的心理情绪和环境氛围,良好的环境氛围有利于儿童心理情感的发展,有利于良好品格的形成,而不良的教养方式和家庭环境氛围会对儿童的心理造成消极影响,也会产生情感忽视,而情感忽视会严重影响到儿童的社会生活能力[29][30]。0-6岁儿童所接触的时间最长的环境就是家庭环境,不良的家庭氛围,会造成儿童有负面情绪,没有安全感,情绪障碍等不良后果。所以,营造温馨幸福的家庭氛围是预防和干预0-6岁儿童忽视的最好办法。
母亲与儿童的关系是影响0-6岁儿童忽视的第二危险因素。0-6岁的儿童在无论在生理还是心理上都会更加依赖母亲,但没有研究能够证明母亲比父亲的影响程度更大。
儿童的气质特点是0-6岁儿童忽视影响因素中排名第三位的,这说明0-6岁儿童被忽视的影响因素中内在因素没有外在环境因素的影响大,应注意儿童的成长环境,有意识的给予儿童关怀和爱护,对于儿童的安全、情感给予更多的关注,为儿童营造好的外部成长环境,有助于儿童忽视的预防。
儿童忽视会对儿童的认知、社会情感和行为产生危害。儿童被忽视后他们的社会技能受到影响,具有独特的特点。行为特点会表现出害羞、懦弱、不合群、不敢表现自己,经常的自我独立活动,很难接受双向交往。被忽视儿童的认知也具有一定的特点,他们把知觉转化为认知策略,他们为了避免失败,就会较少的与同伴交往,久而久之,就会出现不合群的现象,而且,被忽视儿童会在认知移情,对于不同表情解码方面存在困难。被忽视儿童在社会交往中常采用退缩或者依赖的方式,他们很少主动的交往,即使在交往的时候,也更多的选择非言语的方式,同时,他们对于同伴不乐于跟自己交往很敏感,为了保护自己,他们会采用退缩的方式,减少与同伴的交往[31]。被忽视儿童会因为自身的气质和各种行为在人际交往中受到挫折,受到挫折后为了逃避变得懦弱,不愿意主动交往,形成恶性循环[32]。忽视一方面影响了儿童心理的健康成长,一方面也不利于良好行为的养成。
美国健康和人类服务部的官方数据表明,年龄较小的儿童比年龄较大的儿童更易受到忽视,其中婴儿是忽视发生的最高风险群体[33]。2002年Kathryn等指出[3],儿童忽视会对儿童的认知、社会情感和行为发育产生短期或长期的严重有害影响;尤其是发生在生命早期的忽视对儿童以后的发育具有更为严重的危害;它可导致从儿童到成人发育过程中不良的社会或情感反应,造成体格与心理、行为的失常或变态。儿童被忽视与孤独感呈正相关。被忽视的程度越高,孤独感就越高。儿童无论经历哪种忽视,久而久之,都会有觉得自己不受重视的情感出现,日积月累就会产生孤独感,不利于儿童健全人格的形成。
0-6岁儿童忽视现象最严重,且相关研究较少,研究角度多从家长或者研究者角度入手,缺乏教师角度的研究。幼儿教师是幼儿发展中比较重要的人物之一,3-6岁幼儿在园时间为8小时左右,幼儿教师作为3-6岁幼儿生活中的重要人物,与儿童忽视有紧密的联系。对于东北地区,幼儿数量多,班额大,且幼儿园普遍待遇不高,公立园非在编教师工资在1800-2500元之间,实习教师每月工资为800元左右,同时,幼儿教师压力大,责任重,高层次人才不愿做一线幼儿园教师,师资力量短缺,且幼儿教师整体水平不高,导致幼儿教师很难注意到儿童忽视问题,存在幼儿教师忽视本班幼儿问题。应增加教师角度对于儿童忽视问题的研究,教师在日常一日生活中是否存在儿童忽视的现象,幼儿园一日生活中儿童忽视的表现及影响因素等问题是值得探究的。
对于儿童忽视的量表问题,当前主要使用潘建平教授的问卷量表,潘教授的量表比较具有科学性,但量表还应根据研究所在地进行本土化改良,不应照搬照抄。笔者还发现很多学者在调查问卷回收后直接给出数据,给出结果,这样不具有科学性,在问卷回收后,应运用SPSS或者卡方检验等研究工具进行统计分析,保证研究的科学性。
综上所述,儿童忽视问题是一个待解决的十分严峻的问题,值得重视。儿童忽视问题现状研究比较多,但对策研究比较少,且缺乏实证,不具有科学性,未来儿童忽视问题的研究应更有针对性,增加对策研究的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