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忻继青
学校强调依法办学、依法治校。作为一名基层学校的教师代表,我觉得全面学习、宣传普及民法典,对依法治校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特别是民法典中的合同编、人格权编、侵权责任编等内容,都将为我们的日常工作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在此次民法典专题讲座中的部分案例也涉及我们校园生活的方方面面。例如,侵权责任编的第三章: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第1199—1200条中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学校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如果学校或教育机构能够证明自己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就可不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在为学校实施开展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维护校园安全提供法律保障的同时,也为学校开展校园法制教育、安全教育、行为规范教育提供了具体的教育内容。
还有四个月,民法典就将正式施行。加大全面宣传,确保全民知晓非常有必要。我建议:在宣传教育上根据学校的特点,采取小手牵大手,营造家庭普法氛围,共同学法、守法、用好法。同时学校也可邀请法律界专家学者进校,对学生、教师乃至家长开设有针对性的专题讲座,为大家讲述具体的生活案例,以此为戒,杜绝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