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中西部农村彩礼变迁及其影响因素分析
——以四川省×村为例

2020-09-23 06:16■赵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0年8期
关键词:彩礼男方女方

■赵 娜

(四川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四川 成都 610065)

近年来,我国各大媒体、报纸不时刊登一些农村地区因彩礼而引发的纠纷和冲突的事件不断增多,彩礼引发的自杀、犯罪事件也屡见报道,引起了社会各界对农村彩礼的关注。彩礼作为乡村“礼治”的一部分,维持着村庄的和谐与安宁。而我国仍有不少农村地区,至今都笼罩在“天价彩礼”的阴影下,彩礼作为一种表达性礼节,也异化为女方家庭向男方家庭索要财富的一种手段,给男方家庭带来了沉重的经济和精神负担,不利于新婚夫妇的家庭和谐,甚至引发社会问题,这使我们不得不去正视、思考这一社会现象。

一、改革开放以来X村彩礼的变迁

×村是位于四川东部的一个以杨姓为主的平原村庄,该村因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被当地政府纳入城市规划范围,村庄中的大量农田被征收用于城市化建设,如今该村村民的房屋也面临着拆迁,这对村民们来说将是一笔不小的经济收益。按照贺雪峰将中国农村划分为低度、中度、高度分化村庄,×村属于低度分化村庄,即村庄中绝大多数一般村民收入差异不大,农户之间缺少分化。

(一)彩礼的数额

通过笔者与村民的访谈了解到,该村在20世纪70-80年代结婚的男女,彩礼的数额大约在20-100元之间,由于当时村庄中外出务工的人员极少,大部分村民都是靠种地来维持家计生活,基本没有什么积蓄,只有极个别村民靠着先辈遗留下来的财产,才能拿出高达100元的彩礼。此时的彩礼主要包括见面礼和办酒席的支出,给新娘父母的彩礼现金较少,甚至几乎忽略。其中,见面礼有20元、100元不等,大都是根据新郎家的家境情况来给与的,并没有“约定俗成”的标准。90年代初,村庄的青壮年纷纷外出打工,家庭的经济条件也随之得到了极大提高,相伴随彩礼的数额也有一定的增加。笔者分别选取了20世纪80年代、90年代、21世纪初的8名结婚的男女作为代表来说明村庄彩礼的大致数额(见表 1)。

从表1中我们可以看出,该村的彩礼数额在不同时期是不等的。21世纪初,虽然有一定的涨幅,但也是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并没有出现天价彩礼等各种“畸形彩礼”情况。同时在这一时期,彩礼也追求含有吉利寓意数字,如9999元,表示天长地久;10001元表示万里挑一。此外,近年来该村有一个不成文的彩礼规定,即按照新娘的学历高低必须支付一笔固定的彩礼费,一般的标准为:本科2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5万元,村民们都将其视为男方给予女方父母教育投入的一种补偿。

(二)彩礼的类型

岳琳鑫按照彩礼一般是否必须支付把彩礼分为刚性彩礼和弹性彩礼:刚性彩礼是指男方家庭必须支付给女方家庭的彩礼;弹性彩礼则是指男方家庭不一定或者说不必一定要支出的彩礼项目[1]。从表1中我们可以看出,该村的彩礼类型从单一变为多元化,2010年后增加了改口费和伴娘费支出类型,改口费即是在举行婚礼时,新娘对新郎父母进行改口,叫“爸、妈”时,新郎父母给儿媳的钱,这也代表新郎父母对新娘的认同[2]。伴娘费即是在举行婚礼前,男方家庭负责在近亲中挑选一个年龄相当的女孩作为伴娘,并为其支付劳务费。在×村中,刚性彩礼包括见面礼、改口费等,是新郎家庭必须支付的;而弹性彩礼则包括三金等费用支出,是根据新郎家庭的经济实力来支付的,并未有强迫之意。

表1 ×村1980-2019年彩礼数额情况

此外,笔者在与20世纪70-80年代结婚男女的交谈中了解到,当时的彩礼类型主要包括食物、布料。80年代后期有自行车、缝纫机等耐用消费品,在那个时期,经济条件较差、粮食紧张,彩礼主要是新郎给新娘家赠送的生活必需品。90年代后就出现了风扇、电视机。而21世纪,彩礼形式就更加丰富。除了表1中的现金外,还包括冰箱、洗衣机、空调等家用电器。在该村,婚礼支出还包括婚纱拍摄、请婚庆公司等,这一部分也是由男方负责,婚宴酒席则是男女双方家庭各自负责,并不会让新郎家庭全部承担,当然这只是婚姻消费的一部分,没有计算在彩礼现金支付内。此外,由于该村没有重男轻女的思想氛围,家中养有女儿的父母,大都会为其准备一套小户型商品房,作为其陪嫁。可以看出,在该村,女儿与儿子一样都能参与父母的财产分割,女方父母更多的是将彩礼以一种隐形的手段间接地转移到新婚夫妇的家庭中。

(三)彩礼的支付形式

在1978年-1990年期间,×村的经济条件落后,村民们仅靠种地来维持家庭生活,普遍贫困,因此当时的彩礼以实物为主,包括服装、棉被和食品。服装的类型有衣服、围巾等,食品有猪、鸡蛋、糖果等。20世纪90年代后,村中的青壮年皆外出务工,经济条件得到改善,每家每户都有些许储蓄,但还是以实物为主,货币为辅,其中实物主要包括电视、风扇等耐用品,彩礼现金1000-3000元不等。21世纪初,村庄的彩礼支付形式发生了质的改变,彩礼货币化的趋势明显起来,男方家庭给女方的彩礼大都以现金支付,若男方家庭经济条件足够好,还会配套一辆价值10万元左右的轿车。

表2 ×村1980年至今的彩礼状况

从表2中可以直观地看出:该村的彩礼支付形式由单一变为多元,这与村民们的收入水平有着密切的关系。该村没有将彩礼实物折现的做法,但若将房子、车子折现,也是一笔巨大的隐形彩礼现金。

(四)彩礼的性质

关于彩礼的性质,学界立足从宏观层面对其进行了概括。婚姻偿付理论视角认为,彩礼是用以弥补女方家庭对女性养育的费用以及劳动力外流的损失,这一视角下的彩礼具有明显的“补偿”性质。婚姻资助理论视角认为,彩礼的最终是流向新婚夫妇,是双方父母对新婚家庭的资助,彩礼具有“资助”性质。刁统菊、熊凤水等学者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姻亲互惠理论,认为彩礼依然具有对新婚家庭的资助色彩,但更重要的是彩礼加强了姻亲双方的纽带连接,具有“互惠”性质。笔者认为,不同时期的×村其彩礼所体现的性质也有所不同。

在20世纪80年代,全国的经济条件较差,×村也不例外,由于当时村民的思想观念不开放,不愿意外出务工来取得收入,仅靠种地来维持生活,并且当时村庄的通婚范围大多为临近村庄,经济条件也相差不大,因此这时彩礼的象征性和表达性较强,是男方家庭对女方家庭一种情感的表达,是感谢女方父母对新娘的养育之恩的一种回报。当时以现金作为彩礼支付的情况较少,多是以生活必需品为主,且这些实物为女方父母所拥有,以此来改善家庭生活。因此,这一时期×村的彩礼呈现出一定的“补偿”性质。21世纪后,×村彩礼开始出现以现金作为主要的支付方式,彩礼的补偿性意义开始减弱,资助性色彩逐渐增强,婚姻资助理论则能很好地解释这种变化。这时男方给予女方家庭的彩礼并不会被女方父母所占有,而是将其作为陪嫁的一部分间接交于新娘,作为对其新婚家庭的资助。

二、彩礼变化的影响因素分析

(一)代际责任感较为薄弱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中国父母的人生第一件大事似乎就是子女的成家立业,因为他们将子女的成家立业作为自己的一种人生任务,若是子女在适婚年龄还未谈婚论嫁,他们就会觉得自己的人生任务还未完成,人生就无法完整。有学者认为,中国父母的这种心理情感会造成严重的代际剥削,子女的成婚会给父母造成较大的经济和精神压力。而在×村中,这种情况并不明显。在与村民们的交谈中,笔者发现,村里大部分适婚男女的父母对子女的婚事抱着一种顺其自然“佛系”心理,较少介入子女的恋爱和婚姻之中,他们更在乎的是自身本体性价值的实现,同时该村不同于那些“天价”彩礼的乡村有着残酷的村庄竞争,村庄里村民们并不会攀比哪家收取彩礼多,女方家庭会根据男方的家庭情况来合理地收取一定的彩礼,若男方实在家庭贫困,也不会有过多的逼迫,女方父母愿意做出让步,甚至会陪送给女儿一大笔现金和实物作为对这个新家庭的支持,这一做法并不会让女方家庭在村庄中丢脸。因此,代际责任的薄弱带来了代际剥削的不易发生,这也是该村近多年来没有一种约定俗成的彩礼数额标准和地方性共识的重要原因。

(二)男女平等观念深入

男女平等观念也是影响该村彩礼的一个重要因素。自新中国成立以来,男女平等就是一个很重要的理念,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它给予了女性和男性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女性也可以和男性一样拥有平等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力。有学者认为,我国之所以出现地区彩礼的不同差异,男女平等观念是其理解该问题的一个视角。不同于华南的宗族性农村,当地普遍认为嫁女儿就应当收高额彩礼,这样才能补偿自己的养育成本。而在×村里这种观念是及其少见的,该村的计划生育政策执行得很好,该村每个适婚青年都是家中的“独子”,父母对儿子女儿都是同等看待,该村的村民都有这样的一种看法,就是如果女方向男方索要高额彩礼会降低女儿在婆家的地位,认为这是一种“卖女儿”的行为。同时在这个村子里,养有女儿的家庭大都会为其准备一套小户型房子作为陪嫁,这也是女方父母为女儿的新家庭所提供的隐形支持,也是新娘对父母财产的继承。即使女方有收取一定的彩礼,那也是女方父母为女儿所争取的,并不会留为私用。正是这种男女平等观念在村庄的深入,使得村庄的彩礼一直处于“低额”状态。

(三)攀比心理较弱

林语堂先生在其著作《吾国吾民》中认为,统治中国的三位女神分别是“面子”“命运”“恩惠”,而国人的印象整饰主要就是“脸”和“面子”。归根到底,“争脸”“争面子”就是一种畸形的攀比心理。在我国很多地区,谈婚论嫁就会涉及到面子和利益,于是就形成了一种“结婚场面越大,越有面子;彩礼越多,越有面子”的这样一种盲目攀比心理,使他们迷失在虚荣中,但背后却是以男方家庭经济和精神受损为结局。而在笔者所调查的×村中,这种彩礼攀比心理微乎其微,村民似乎从未想过要和邻居街坊来攀比自家嫁女儿收了多少彩礼。在与被访者的聊天中,笔者感受到他们对彩礼攀比持一种不屑的态度,他们认为向男方要多少彩礼那是别人家的事,与他们毫无干系,他们也并不会认为收的彩礼越高在村里就越有面子,并且他们觉得自身的家庭经济实力并不需要通过索要高额彩礼来得以改善,他们认为相较与彩礼、车子、房子这些物质性东西,儿女们的婚姻幸福才是最重要的。

三、结语

(一)思考

通过对×村的彩礼习俗现状的考察,该村“低额彩礼”的现象是由地域、价值观等多种因素共同影响的结果。然而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我国部分落后的农村地区,一些农民仍在“天价彩礼”的泥潭中挣扎。我们应该承认婚姻是世俗的,离不开对物质的考虑,彩礼是婚姻缔结的一种礼节,但不是相互攀比的资本,更不代表女方的“身价”和“地位”。彩礼重在“礼”,而不是“利”,是两家结为百年之好的见证,应该在充分考虑双方家庭的经济情况下,量力而行。若盲目地攀比、无尽地索要,只会让这彩礼这一婚俗愈发成为一些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拦路虎”“绊脚石”,成为一种恶俗的乡村风气和一场没有赢家的“零和博弈”。

(二)建议

让我们感到乐观的是,近两年来,部分地区的政府已经开展了治理农村高价彩礼和移风易俗的乡风文明建设工作,提倡文明新婚俗,遏制天价彩礼、盲目攀比等社会陋习,但这不仅仅需要政府的努力,更需要社会多方面的努力,才能让彩礼这一传统习俗更加适应社会的发展,并使其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积极作用。

1.大力发展乡村经济

在我国经济发达的农村,村庄在改革开放等历史机遇前实现了经济结构的转型,农民们通过“半工半农”的生计模式或兴办乡镇企业来增加家庭的经济收入,生活在城市近郊的农民也可能因为拆迁、征地获得了不菲的补偿款或多套房产,他们不需要通过子女的婚姻来为自己的养老“谋取”财富。反观我国一些欠发达的贫困农村地区,农民们没有更多的途径来获取经济收入,养育女儿的家庭更是期盼通过嫁女来获得不菲收入以此改变家庭境况。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大力发展乡村经济并以此带动整个社会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一步。

2.引导形成文明健康的地方性婚俗共识

加强传播新时代的嫁娶观念,在村庄营造良好的嫁娶氛围,进而形成健康的地方性婚俗共识,构建新的乡村文明新风尚是思想层面上的改革途径。陶自翔认为高额彩礼之所以能在农村这片土壤中长期存在,与村庄的面子竞争、地方性共识及传统婚姻模式有很大的关联[3]。这也使得彩礼因村庄的不文明婚俗共识进入到一个无限恶性竞争的循环圈中。因此在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发展背景下,地方政府和村庄中的权威人物应积极地引导乡村形成文明的婚俗共识,以此更好地建设美丽新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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