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枫, 饶浪, 张晓燕
(三峡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 湖北 宜昌 443002)
环境规制是有效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必要手段,是促进绿色经济的重要举措。目前,关于环境规制学术界主要存在三种观点:波特理论提出,设计良好的环境政策能激发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有助于提高企业生产力,获得的收益能弥补企业进行环境规制增加的部分或全部成本,甚至产生额外收益[1,2];传统经济学理论提出,环境规制产生的额外成本阻碍了技术创新活动的资金投入,不利于企业进行技术创新[3];不确定理论提出,环境规制对技术创新的影响未知[4]。
除此之外,一些实证研究也对环境规制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Wagner(2007)[5]发现环境规制强度与企业专利申请数呈显著负相关;Chintrakarn(2008)[6]发现环境规制与企业的生产效率呈显著负相关,即环境政策的实施会降低企业生产力。王锋正等(2018)[7]以高污染企业为例进行研究,发现政府部门实施的环境规制政策对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的确有明显的促进效果;Rubashkina等(2015)[8]、尤济红等(2016)[9]证明了设计合理的环境政策促进企业的技术进步。Alpay等(2002)[10]、Domazlicky等(2004)[11]通过研究表明,环境规制对技术创新的具体作用并不显著。笔者将以上研究进行了大致归纳,将这些研究主要分成三类。第一类研究发现环境政策的实施不利于工业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开展;第二类研究论证了环境规制对技术创新的积极影响;第三类研究表明环境规制对技术创新的影响未知。
从这些研究结果来看,环境规制与技术创新之间的确切关系尚未形成统一定论。并且,李红松等(2000)[12]指出技术创新是经济增长的基本动力。基于此,笔者认为系统研究环境规制对我国工业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迫在眉睫。因此,本文在国内外学者研究的已有基础之上,以市场化为调节变量,将技术创新活动细分为技术开发和技术转化两个阶段,分别研究命令型环境规制、市场型环境规制和自愿型环境规制对中国工业企业技术开发、技术转化的影响。总之,通过该项研究,本文致力于为我国政府部门更好地落实环境政策、工业企业有效进行技术创新、我国发展高质量经济提供强有力的理论依据。
随着全球环境的进一步恶化,我国逐渐意识到生态环境中存在的危机。为此,政府部门借助一系列的工具来约束企业行为,旨在改善自然环境,寻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成德宁等(2019)[13]按照控制力度,将我国现有环境规制分成以下三类:
a.命令型环境规制,主要以条款、条例、标准等形式存在[14]。命令型环境规制的主要特征是强制性,通过其强有力的管理制度与条例对企业行为进行严格的控制,对环境改善起到重要作用。
b.市场型环境规制,包括生态税、补贴等[15]。市场型环境规制会依据市场具体情况,制定出设计良好的应对措施,并且能引发一定的创新行为,以满足或甚至超出环境政策的要求,体现出较大的灵活性。
c.自愿型环境规制,主要取决于公众的环保意识[16]。自愿型环境规制是一种非正式的环境规制方式,是三种环境规制中灵活性最大的一种。但是自愿型环境规制也是环境规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致力于提高环境质量,寻求经济与环境的双向发展。
环境规制是解决环境恶化的必经之路,是促进技术创新的重要举措。根据创新价值链理论,技术创新活动主要分为技术开发与技术转化两大阶段[17-20],李阳、党兴华(2014)[21]等人构建的模型指出,技术开发阶段主要指资源的投入阶段,通过投入一定的人力、财力,以促进技术成果的产生;技术转化阶段主要指从技术成果向经济绩效转化的阶段。
(1)环境规制与技术创新
随着我国环境政策的实施,笔者认为明确环境规制与技术创新之间的关系至关重要。由于环境规制会直接增加企业的生产成本,企业必须寻找降低总生产成本的途径,以解决环保投资所引起的生产成本增加的问题。因此,企业激发员工的创新能力,利用技术的创新以及工艺流程的简化提高企业生产率。同时,环境规制倡导绿色经济,为了严格落实环境政策,企业通常会引进新的工艺而减少污染物的产生,以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基于以上阐述,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H1a:命令型环境规制对技术开发有促进作用。
H1b:市场型环境规制对技术开发有促进作用。
H1c:自愿型环境规制对技术开发有促进作用。
H2a:命令型环境规制对技术转化有促进作用。
H2b:市场型环境规制对技术转化有促进作用。
H2c:自愿型环境规制对技术转化有促进作用。
(2)市场化与技术创新
从本质上而言,市场化体现了市场这个大环境的诸多状况[22]。我国的市场化程度越高,工业企业的日常运营、资金周转、财务绩效等情况普遍较好,越有助于我国工业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基于以上阐述,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H3:市场化对技术开发有促进作用。
H4:市场化对技术转化有促进作用。
(3)市场化对环境规制与技术创新的调节效应
环境规制对技术创新的促进作用是基于创新补偿效应[23],通过技术创新产生的收益或节约的成本可以弥补环境规制发生的额外成本。技术创新活动的开展不仅与我国环境规制政策设计的合理程度有关,还依赖于我国的市场化进程。融入市场化这一元素后,环境规制对技术创新的作用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市场化程度越高,政府部门会根据我国的生态环境现状开展严格的环境规制工作。然而,环境规制的强度越大,对工业企业的技术创新并不一定是有利的。Rong-hui Xie等(2017)[24]通过实证研究发现,不同范围的环境规制强度对企业生产力有不同的影响。张帆(2019)[25]、石华平和易敏利(2019)[26]通过门槛回归模型得出:政府部门在实施环境规制时,强度不适中,不利于企业发展。另一方面,市场化程度越高时,环保投资产生的额外成本大幅增加,工业企业仍通过技术创新使额外成本得到补偿,但是这种创新补偿能力随着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而逐渐趋于饱和。也就是说,面对高程度的市场化水平,环境规制对技术创新的创新补偿效应逐渐减弱。基于以上阐述,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H5a:市场化在命令型环境规制与技术开发之间有负向调节作用。
H5b:市场化在市场型环境规制与技术开发之间有负向调节作用。
H5c:市场化在自愿型环境规制与技术开发之间有负向调节作用。
H6a:市场化在命令型环境规制与技术转化之间有负向调节作用。
H6b:市场化在市场型环境规制与技术转化之间有负向调节作用。
H6c:市场化在自愿型环境规制与技术转化之间有负向调节作用。
论文主要研究不同类型的环境规制分别对技术开发和技术转化的影响,基于以上理论及假设,本文将构建出以下模型:
环境规制对技术开发的影响:
InPatentsi,t=α0+α1InER1i,t+α2InER2i,t+
α3InER3i,t+α4RDL1i,t+α5RDK1i,t+
α6Sizei,t+α7PGDPi,t+α8FDIi,t+ε
(1)
其中i代表不同省份,t为年份,ε为随机误差项,α0-α8为相关变量的系数值,InPatents表示技术开发阶段的创新绩效,InER1、InER2和InER3分别表示命令型环境规制、市场型环境规制和自愿型环境规制,RDL1、RDK1分别表示技术开发阶段的人力投入、资金投入,Size为企业规模,PGDP为人均地区生产总值,FDI为外商直接投资。InER*MI为环境规制与市场化的交互项。
市场化对环境规制与技术开发的调节作用:
InPatentsi,t=α0+α1InER1i,t+α2InER2i,t+
α3InER3i,t+α4RDL1i,t+α5RDK1i,t+α6Sizei,t+
α7PGDPi,t+α8FDIi,t+α9MIi,t+α10InER1*MIi,t+
α11InER2*MIi,t+α12InER3*MIi,t+ε
(2)
其中MI为市场化指数,InER1*MI、InER2*MI和InER3*MI分别表示命令型环境规制与市场化的交互项、市场型环境规制与市场化的交互项、自愿型环境规制与市场化的交互项。
环境规制对技术转化的影响:
InIncomei,t=α0+α1InER1i,t+α2InER2i,t+
α3InER3i,t+α4RDL2i,t+α5RDK2i,t+α6Sizei,t+
α7PGDPi,t+α8FDIi,t+α9IPi,t+ε
(3)
其中InIncome表示技术转化阶段的创新绩效,RDL2、RDK2分别表示技术转化阶段的人力投入、资金投入,IP表示技术开发阶段的创新绩效。
市场化对环境规制与技术转化的调节作用:
InIncomei,t=α0+α1InER1i,t+α2InER2i,t+
α3InER3i,t+α4RDL2i,t+α5RDK2i,t+α6Sizei,t+
α7PGDPi,t+α8FDIi,t+α9IPi,t+α10MIi,t+
α11InER1*MIi,t+α12InER2*MIi,t+α13InER3*MIi,t+ε
(4)
相关指标的解释同上。
本文以工业企业为例,以我国大陆地区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为样本,时间跨度为2008-2017年,数据来自《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环境统计年鉴》、《中国科技统计年鉴》。其中部分数据由间接计算得到,数据中各变量描述性统计如表1所示,各地区变量的均值统计如表2所示。
表2 各地区变量的均值统计
由上表可知,除了企业规模这一指标,西部地区各指标均值均低于其他两个地区以及全国水平,东部地区除了市场型环境规制强度和自愿型环境规制强度这两个指标,其余指标均高于其他两个地区以及全国水平。关于企业规模这一指标,中部地区的值明显低于其他两个地区以及全国地区的水平。表1、表2间接反映了我国各地区发展不平衡、差距较大,西部地区是三个地区中最落后的地区。政府部门应当加强西部地区建设,促进我国各地区的均衡发展。
(1)被解释变量
创新绩效。上文提到,工业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是由技术开发与技术转化两大部分组成。参照Bao-long Yuan等(2016)[17]的研究,本文分别以工业企业有效发明专利数的对数(InIP)和工业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的对数(InIncome)衡量技术开发阶段的创新绩效和技术转化阶段的创新绩效。
(2)解释变量
环境规制。本文参照Rong-hui Xie(2017)[24]和贾瑞跃等(2012)[27]的研究,本文以工业污染治理投资完成额的对数(InER1)衡量命令型环境规制强度、排污费收入的对数(InER2)衡量市场型环境规制强度、环境来访人次的对数(InER3)衡量自愿型环境规制强度。
(3)调节变量
市场化。由于环境规制对技术创新的影响还可能受到市场化程度的影响,因此本文将市场化作为调节变量引入模型中并参照樊纲和王小鲁等(2011)[28]的研究,以市场化指数(MI)衡量市场化[28]。
(4)控制变量
除环境规制以外,还有一些因素也对技术创新存在一定影响。为了建立更科学的计量模型,更好的阐述环境规制与技术创新绩之间的关系,引入以下控制变量:
资金投入。李阳、党兴华(2014)[21]等人构建的理论模型中突出了资金投入对技术创新的重要性,本文参照Bao-long Yuan等(2016)[17]的研究,以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发生的R&D内部经费投入衡量RDK1,以试验发展发生的R&D内部经费投入衡量RDK2。
人力投入。人力资本也是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的关键因素。本文参照Bao-long Yuan等(2016)[17]的研究,以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R&D人员全时当量衡量RDL1,本文以试验发展的R&D人员全时当量衡量RDL2。
企业规模。在进行技术创新时,需要投入一定的人力、财力,小规模企业在这一点上受到了一定的限制。相反,大规模企业在资源和承担风险方面具备一定的优势,各方面的发展都比较成熟,研发能力较强。因此,企业规模也是影响技术创新的因素之一。参照陈娜等(2019)[29]的研究,本文以各省工业企业资产总计与各省工业企业单位总数的比值衡量各省的工业企业规模(Size)。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由于技术创新活动也需要一定的资金投入,因此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也是影响技术创新的因素之一。经济状况越好,进行技术创新的能力也就越强,因此本文以PGDP代表人均地区生产总值。
外商直接投资。随着我国外商直接投资的规模进一步扩大,外商直接投资对我国技术创新的作用不容小觑。参照Rong-hui Xie等(2017)[24]的研究,本文以外商直接投资总额代表外商直接投资。专利。在研究环境规制对技术转化的影响时,应当注意技术开发阶段产生的成果的影响。参照Bao-long Yuan等(2016)[17]的研究,本文以工业企业有效发明专利数量(IP)衡量技术开发阶段产生的技术成果。
针对以上提出变量的具体指标及其度量方式,现归纳整理如表3所示。
表3 相关变量设定表
本文采用Stata15软件对我国工业企业2008-2017年的省级面板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并运用Hausman检验确定各模型应使用随机效应模型还是固定效应模型。在技术创新二阶段,相关估计结果分别如表4、表5所示。
表4 技术开发阶段的估计结果
由表4可知,在全国范围内,命令型环境规制、市场型环境规制与自愿型环境规制对技术开发都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说明三种类型的环境规制对技术开发活动都具有促进作用,H1a、H1b、H1c得到验证。但是,环境规制对技术开发的影响会受区域差异性的影响,同一种环境规制对东、中、西部地区的技术开发具有不同的作用效果。命令型环境规制与东部地区技术开发呈显著正相关,说明命令型环境规制的强度直接影响东部地区技术开发的效果,强度越大,我国东部地区工业企业的技术开发能力越强。命令型环境规制对中、西部地区技术开发的作用不显著,可能是因为中、西部地区政府部门的规制力度过小,环境规制带来的影响不足以对企业的技术开发活动起促进作用。市场型环境规制与中部地区的技术开发呈显著负相关,对东、西部地区的技术开发活动影响不明显。原因可能是中部地区由于环境规制产生的大量额外支出阻碍了技术开发阶段的资金投入,不利于技术开发活动的开展。自愿型环境规制与东部地区的技术开发呈显著负相关,与中部地区的技术开发无明显联系,与西部地区的技术开发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说明西部地区的环境规制强度可能处在一个合理值,自愿型环境规制的强度过高或过低对技术开发都会产生不利影响。
市场化程度与我国的技术开发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说明市场化进程的加速对我国的技术开发活动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H3得到验证。从不同地区来看,市场化程度会刺激东、西部地区的技术开发能力,但会抑制中部地区的技术开发活动。原因可能是与中部地区的地理位置有关,处于中间地势,向其他发达国家学习新技术、开发新技术的机会有限。也就是说,市场化程度对技术开发的影响还与地区所处地理位置有关。从全国范围来看,命令型环境规制和市场化的交互项、自愿型环境规制和市场化的交互项与技术开发的回归系数不显著,市场型环境规制和市场化的交互项与技术开发的回归系数显著为负,这说明市场化主要通过市场型环境规制这一手段对我国工业企业的技术开发活动起到调节作用,H5b得到验证。根据上表可知,市场化程度在我国中部地区市场型环境规制与技术开发之间起到显著的正向调节作用,对我国西部地区市场型环境规制与技术开发之间起到显著的负向调节作用,这说明市场化对环境规制与技术开发之间的调节效应还与各地区的经济状况有关。发展良好的地区,市场化对环境规制与技术开发之间的调节作用为正向的;发展落后的地区,市场化对二者的调节作用可能是负向的。
由表5可知,在全国范围内,命令型环境规制、市场型环境规制与自愿型环境规制对技术转化都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说明三种环境规制对技术转化都具有促进作用,则H2a、H2b、H2c得到验证。但是,环境规制对技术转化的影响也会受到区域差异性的影响。命令型环境规制对东、中部地区的技术转化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对西部地区技术转化的影响不明显。这说明命令型环境规制的强度直接影响着技术转化的效果,西部地区环境规制强度最小,环境规制对技术转化的促进作用不明显。市场型环境规制对东、西部地区的技术转化具有显著的积极作用,对中部地区技术转化的影响不明显。原因可能是中部地区因环境规制产生了大量的排污收费,使我国工业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的资金投入减少,不利于技术转化活动的开展。自愿型环境规制对中部地区、西部地区的技术转化具有显著的积极影响,对东部地区技术转化的影响不显著。这可能是因为东部地区在第一阶段产生的创新成果过多,自愿型环境规制对技术转化有促进作用,但是单位时间内这种技术转化的数量有限。通俗的说,就是技术开发阶段产生的成果基数过大,导致环境规制对技术转化的促进作用不明显。
表5 技术转化阶段的估计结果
市场化程度与我国的技术转化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说明市场化进程的加速对我国的技术转化活动有显著的促进作用,H4得到验证。从不同地区来看,市场化程度对东、西部地区的技术转化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对中部地区的作用不显著。这可能与中部地区技术开发阶段产生的创新成果有关,市场化对中部地区技术开发的影响显著为负,导致市场化程度对我国中部地区工业企业的技术转化作用不显著。从全国范围来看,命令型环境规制和市场化的交互项、自愿型环境规制和市场化的交互项与技术转化的回归系数不显著,市场型环境规制和市场化的交互项与技术转化的回归系数显著为负,这说明市场化主要通过市场型环境规制这一手段对我国工业企业的技术转化活动起到调节作用,H6b得到验证。根据上表可知,市场化程度在我国东部地区、西部地区的市场型环境规制与技术转化之间起到显著的负向调节作用,对我国中部地区市场型环境规制与技术转化之间的作用不显著。这可能是由于市场化程度在我国中部地区市场型环境规制与技术开发之间起到显著的正向调节作用,而技术转化阶段市场化程度对二者原本存在负向调节作用。在技术创新第一阶段的前提下,市场化程度对中部地区市场化环境规制与技术转化之间的调节作用不显著。
本文利用我国工业企业2008-2017年31个省的面板数据进行实证研究,旨在研究命令型环境规制、市场型环境规制和自愿型环境规制三种不同类型的规制工具在市场化的调节作用下,分别对我国工业企业技术开发、技术转化二阶段的影响,该研究得出3个主要结论:(1)在全国范围内,三种环境规制对技术创新二阶段都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2)市场化程度主要通过市场型环境规制这一手段对我国工业企业的技术开发活动、技术转化活动起到负向调节作用。(3)不同地区,三种环境规制对技术创新二阶段的作用不同,市场化程度对二者之间的调节作用也不同。
通过对上文实证结论的深入分析,本文得出对应的3点启示:
(1)当政府实施严格的环境规制工作时,企业因环境规制产生大量的额外成本。企业为了寻求利益最大化,通过技术创新降低直接生产成本。正是由于这种创新补偿效应,使环境规制对我国的技术开发与技术转化有一定的积极影响。因此,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全面落实环境规制政策,培养我国公民环保意识,引导污染企业通过技术创新这一途径有效解决生态环境问题,鼓励我国发展绿色经济。同时,我国政府还应该注意环境规制类型的多样性,笔者建议命令型环境规制、市场型环境规制与自愿型环境规制三种规制手段并存,以实现规制成效的最大化。
(2)随着我国的市场化进程进一步加速,在保证环境保护与技术创新的大前提下,相应部门应将环境规制的重心放在另外两种环境规制上,因为市场化主要通过市场型环境规制这一手段对我国工业企业的技术开发活动、技术转化活动起到负向调节作用。因此,为实现我国环境状况良好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双赢局面,我国政府在注重环境规制工具多样性的同时,还应考虑到在当前的市场化进程下市场型环境规制对我国工业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消极影响,尽可能地用命令型环境规制与自愿型环境规制代替市场型环境规制。
(3)根据区域异质性这一特点,不同地区,三种环境规制对技术创新二阶段的影响不同,市场化程度对二者之间的调节作用也不同。因此,政府部门需根据我国各地区的经济状况以及发展水平设计符合各地区特征、促进各地区技术创新的环境规制政策,并合理把控环境规制的强度,以树立企业良好形象、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为宗旨。
总之,在我国环境形势日益严峻、经济增长方式过于粗犷的背景下,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该重点解决好环境保护与经济增长的平衡问题,制定严格、符合实际情况的法律规章制度对企业的污染行为进行一定程度的约束。与此同时,企业也应遵法守法,通过环境政策促进技术创新,推动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