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晓 梅
六书是我国最早论述汉字结构原理的系统理论,在汉字研究史上具有承前启后的意义和不可磨灭的功绩。中国的汉字研究,最早可以追溯到周代。六书之名始见于《周礼》。《周礼·地官·保氏》列举了周代宫廷教育的“六艺”的项目,其中包括六书。《周礼》只有六书的总名,没有具体的分名,更没有理论性的阐释。六书之目始见于东汉班固《汉书·艺文志》,其次见于郑众的《周礼·地官·保氏》注,但都有目无解说。许慎《说文解字·叙》首次定义了六书,并列举了实例,对后世影响最大。班固、郑众、许慎分别提到了六书的具体名称,但三家所说互有差异。在《说文解字》中,许慎发展了六书理论,为六书逐一下了定义,并运用它分析了收录的9 353个汉字结构,在汉字研究史上许慎的成就无疑是划时代的。
自此以后的2 000年来,汉字结构的学说始终以六书说为正统,六书成了汉字研究的基本理论和核心内容。在近代以前,对六书的研究基本是对许慎的定义予以解释阐发,并未摆脱许慎的基本观点。由于历史时代的局限,许慎对汉字构造的研究不可能十全十美,他对六书的界说并不明确,六书的一些提法始终是人们讨论的焦点。清代学者明确提出六书中有造字、用字之别,造字手段、原则有4个,用字方法有2个,这就是人们所说的“四书”。20世纪,唐兰、陈梦家、裘锡圭先后提出了各自的“三书说”,王梦华提出了“写词说”(1)王梦华的“写词说”只是对孙常叙先生“六种写词法”的阐述。“造字说”。后世学者虽有分化损益,但依然没有跳出六书理论框架,其影响也没有六书深远,目前也没有任何理论能与六书比肩。
手语是聋人表达思想、进行交际的重要工具,中国手语是“中国聋人群体使用的形义结合的手势——视觉沟通符号体系”。(2)龚群虎:《聋教育中手语和汉语问题的语言学分析》,《中国特殊教育》2009年第3期,第64页。汉字与手语都是表意的视觉符号体系,所以构形中体现了很多相似之处。象形性、空间性、方向性等,这些共性特征是汉字与手语相比较的基础。“拿中国古文字和自然手语比较是恰当的,因为两者都是视觉空间类型的表达系统。”(3)游顺钊:《视觉语言学概要》,北京:商务印书馆,2014年,第24页。一些手语研究者尝试运用六书理论解释中国手语构形(构词)特征。例如,傅逸亭、梅次开把中国手语的构词方法分为象形式、会意式、表音式、仿字式、结合式五大类。(4)傅逸亭、梅次开:《聋人手语概论》,上海:学林出版社,1986年,第28页。赵锡安在《中国手语研究》一书中借用六书对手语构词类型进行了大概的分析,他认为传统的六书理论对于分析中国手语构形结构有很大帮助,大体上可以用六书来分析中国手语的形体结构。(5)赵锡安:《中国手语研究》,北京:华夏出版社,1999年,第54-65页。这些研究的目的是利用六书理论研究手语,而不是利用手语负载的信息去研究汉字问题。
以往对六书的研究多围绕汉字本体进行,20世纪以来有些学者开始运用六书理论对汉字以外的文字符号进行分析,但鲜见以手语为参照的六书研究。本文以手语为参照对六书理论进行再探讨,通过六书理论分析中国手语的构形特征,扩大六书的应用范围,尝试证明“六书有普遍适用性”,同时利用手语佐证六书中象形的重要性、指事位列六书之首的合理性、形声的能产性等,以期从不同的视角加深对六书理论的理解并丰富、发展其理论。
手语作为独立的视觉符号系统与汉字并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手语符号对应的可能是一个汉字、一个词语或者一句话。手语中的六书分析的是一个个能够独立表达意义的手语单位,手语单位由手形(手的基本指式及构形)、运动(手的动作的组合、速度、力量等)、位置(手语打出时所在的位置)、方向(手掌或手臂的朝向)和非手控特征(面部表情、姿势等)等要素构成。
《说文·叙》中曰:“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见意,上下是也。”(6)裘锡圭:《文字学概要》(修订本),北京:商务印书馆,2013年,第102、103页。下文中关于象形、会意、形声等的定义皆出自于此书,不再赘述。简单地说,指事就是看见了就可以认识,仔细观察就能发现意义。像“上”“下”,人们通过长短两横的不同位置,就能知道其意义。许慎没有给指事下定义,只是概括了这种结构的特点,没有指出指事与象形、会意的界限,并且例字较少,导致后世学者对指事的界定众说纷纭,对指事字的判定和收录上差异很大。黄德宽认为,指事就是利用抽象点划的标指与组合来构成字形的方法。(7)黄德宽:《古文字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第48-54页。喻遂生将指事字分为两类:一类是纯指事字,完全由非象形的抽象符号构成;另一类是加体指事字,由表形字加非象形的抽象符号构成。(8)喻遂生:《文字学教程》,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226页。
按照指事手语的构成,可将指事手语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手指指物。就是用手指指示事物,具体说就是将某物指给他人,通过这个指示动作让他人注意进而领会意义。眼、眉、耳、鼻、舌、齿等用手指直接指点相应的身体部位来表示意义,这也符合《说文》中所说的“近取诸身”。第二类是抽象比划手势。例如,“上、下、左、右、前、后”,通过手指或手掌指向身体的上方、下方、左方、右方、前方、后方的动作表示意义。第三类是在象形手语上加指点手势。先用象形手语模仿事物的主体,再用手指指出相应的位置,例如,表示大腿和小腿时,用垂直分开的左手食指、中指代表腿,用右手食指指在左手指的上端表示大腿,指在下端表示小腿。
《说文·叙》中曰:“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诘诎,‘日’‘月’是也。”就是把客观事物的形状描摹出来,随着物体形状的不同利用不同的线条去勾勒它。简而言之,就是对物体作简单的速写。例如,“日”是圆的,就画一个圆圈去记录它;“月”有圆有缺,但月缺的时候多,就画一个半月形去表示它。手语中的象形,是用手的动作、肢体动作等描摹客观事物的形象特征,创造出手语符号以表达意义。象形文字与象形手语有着非常惊人的相似之处,不同的地方是手语可以通过一些动作符号凸显事物的特征。
对于“有形可象”的客观事物,手语多采用象形方式构形,象形是手语构形的重要方式。象形手语并不是按照客观事物的原貌进行描摹的,不追求与表现对象完全吻合,有的甚至与客观对象存在巨大差别。象形手语通过抽取事物的外形特征及突出特点,省去不重要的、没有区别意义的部分物证,以简洁、直观、生动的动作勾勒出对象,只要形似、神似,能够引发人们的联想即可。按照象形程度,象形手语可以分为三个小类:整体象形类,是采取描摹客观对象整体轮廓的方法来构形手语。这类被描摹对象的外形具有明显区别于其他对象的特征,其外形特征就是它的典型性特征,利用外形特征就足以把它识别出来。部分象形类,是通过突出或夸大对象的某一部分的方法来构形手语。每个事物都有它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典型特征,有的事物外形轮廓是其典型特征,有的事物某一部分是其典型特征。关联象形类,是利用对象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凸显表达对象的特征来构形手语。客观事物之间是相互关联的,有些客观事物的特征需要借助这些事物之间的相互关联性得以体现。
《说文·叙》中曰:“会意者,比类合谊,以见指挥,武信是也。”会意就是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字会合在一起,用综合在一起的字的意思表示新字的字义。
《说文·叙》中曰:“形声者,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形声字是指由形符和声符组合而成的一种合体字。在结构上,它分为形和声两个部分。形,是标记词义所属物类或事类的类属形象的,也叫作形符。声,是标记词的语音形式的,也叫作声符。(9)孙常叙:《古-汉语文学语言词汇概论》,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年,第91页。形声字没有专职的声符,声符都是由表形字或形声字充当。(10)喻遂生:《文字学教程》,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211页。
许慎解释的“假借”是“本无其字,依声托事”。裘锡圭认为,“假借就是借用同音或音近的字表示一个词”。(11)裘锡圭:《文字学概要》(修订本),北京:商务印书馆,2013年,第174页。借字与被借字的字音有关,与其字义无关,也就是说假借字只表音不表意。假借手语的特点是借方没有自己的手语表达形式,借用音同或音近的手语形式作为自己的形式。由于涉及到语音的问题,所以假借手语是在聋人掌握汉字及汉语拼音的基础上才形成的一种手语构形方式。假借手语数量较少,一些假借手语在较长时间的使用过程中约定俗成地成为手语中的固定表达形式;一些假借手语则还处于随意性假借阶段,未能被固定下来。已被聋人高度认同的假借手语,例如,“华侨”“精华”中的“华”,与“花”的声母韵母相同、声调不同,因而借用“花”手语表示“华”;“满意”“意思”“主义”“正义”中的“意”和“义”,与“一”的声母韵母相同、声调不同,所以借用“一”的手语表示“意”和“义”。
《说文·叙》中对转注的解释不够清楚,致使学者们对于转注众说纷纭。如果把转注解释为“字形略变、字义略异”,(12)周有光:《比较文字学初探》,北京:语文出版社,2012年,第174页。那么手语中也有转注。“花”的手语为一手五指撮合,指尖向上,然后缓慢放开五指。“菜”的手语为一手五指撮合,指尖向上,然后向上微移并放开五指。“花”“菜”的手形相同,都伴随着放开撮合的五指的动作。五指向上移动的动作,起到了区分意义的作用。“家”的手语为双手搭成“∧”形,如屋顶状。“村”的手语是双手相搭成“∧”形(即“家”手语)并转一圈。把“家”的手语转一圈,所表示的意义有变化,变成了由一家又一家组成的“村”。
周有光提出“六书有普遍适用性”,(13)周有光:《比较文字学初探》,北京:语文出版社,2012年,第166页。这是比较文字学的重大发现。他分析了圣书字、丁头字、马亚字、彝文、东巴文中的六书,并把它们同汉字中的六书进行了比较研究。用“求同”的比较方法发现了六书具有普遍适用性。证明六书不仅能说明汉字构形原理,同样能说明其他类型相同或相近的文字的结构。周有光所说的“六书有普遍适用性”主要是针对世界上存在或存在过的以象形符号为基本符号的表意文字体系。按照他的思路,扩大六书的应用,利用六书原理,把汉字跟手语作比较,用六书理论来解释手语,证明“六书有普遍适用性”。
假借字是世界各种文字中的一种普遍现象,也是文字发展的重要阶段,假借字的本质是依声托事。(14)喻遂生:《文字学教程》,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255、258页。假借手语与假借字的形成过程相似,采用表形的方式构形手语有很大的局限性,抽象概念、虚词等无形可象,只好借用音同音近的手语来替代,便形成了假借手语。人们对假借、转注的定义和界限有不同的意见,尤以转注分歧最大。因此,在上文中仅略举几例分析了假借手语和转注手语,以此说明手语中也存在假借、转注构形方式。
手语与汉字同属于视觉符号系统,在构形创造方面确有共同规律可循。运用传统六书理论也能分析手语构形特征、归纳手语结构类型,总结手语构形规律。因此,传统六书理论不仅适用于说明汉字及其他类型相同或相近的文字符号,同样能说明另一种视觉符号——手语,“六书有普遍适用性”。
六书可以解释汉字和手语的构造,汉字与手语在构造方面也有诸多相似之处。手语中凸显的特征和蕴含的信息,引发了对六书中一些相关问题的思考。下面以手语为参照,对象形在六书中重要地位、指事在六书中的排序、形声是最富有生命力的构形方式三个问题进行再探讨。
象形在汉字构形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是其孳乳、演变、发展的基础,可以说象形为六书之本。后世的学者们多数秉承许慎的定义,认为象形就是通过描摹客观事物的形貌,以形表义。象形字产生之后,不断孳乳新字,使文字体系得以不断壮大。初始汉字的象形字中图画性强,多用符号化的线条勾勒出对象的典型特征。表现整体形象时,用线条勾勒出事物的整体轮廓;表现局部或细节时,用夸张、特写等方法突出局部、细节特征,弱化整体。指事字则是通过纯符号和加符号指事来表意,占比较大的加符号指事字也是在象形字或象形符号的基础上,添加指事符号,点明所指。在会意字生成过程中,象形字以其形体表意的特征直接参与会意字的构成,使以形合意的会意字完全承继了象形字表意的实质。会意构形中抓住了各类客观事物相互关联的本质属性,用形象且富有画面感的组合方式揭示了所要表达的概念。形声字是同时在空间组合中会合了形符和声符而达到部分象形、整体表意的效果。在文字发展过程中,以象形字为基础生成了大量的形声字,形声字作为一种能产性极高的造字方式逐渐占据了汉字系统的主流。由此可见,会意、形声和大部分指事字都是以象形字为基础构成的,象形字在指事、会意、形声构形中起到了基础构件的作用,是汉字系统形成和发展的基础。
象形性是手语的主要特征,象形在手语构形中也占有重要的地位,是手语创造与发展的基础。手语创造之初只是为了满足聋人的基本交流需要,创造出“水、火、吃、喝、田、井”等象形手语,这些手语直接取象于实物、动作、图像等。随着人们创造手语要求的增加,象形手语便成为创造新手语的原材料。大部分的指事手语是在象形手语的基础上或在象形的背景上添加指示动作创造出来的,这些指事手语借助一定的象形物,加上指示动作标示出一定的部分或者位置,从原有的整体或关系中表示出手语意义。会意手语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具有象形特征的手语按照一定的原则组合起来,形成新的形象,表达新的意义。汉语拼音字母的指式加入手语构形之后,形成了在象形构件的基础上加入表音成分的形声手语,为手语创造增添了新的活力。
视觉心理学认为,人类具有透过少数几个突出的知觉特征可见事物全貌的能力。事物的外形特征既是事物的基本要素、外部表象,又是人类视觉器官最容易把握的特征。因此,汉字和手语在创造之初,人们都是通过视觉把握事物的外形特征的,并以视觉接收所描绘的信息。这种视觉上的信息交流使象形成为汉字和手语创造构形的基础,也是其孳乳和演变的基础,对汉字体系和手语体系发展趋势具有重要的影响。由此可见,象形在六书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六书的定义揭示了汉字的结构方式,六书的顺序反映了汉字产生、发展的过程。班固、郑众、许慎三家除了六书名称不同,排列顺序也不同。六书排序问题在一定意义上反映了各家对汉字创始之初不同结构的汉字先后发生的不同观点。直到近代,文字学家对指事与象形孰先孰后的观点也不甚一致,大抵有三种观点:指事为先、象形为先、指事和象形同时出现。指事在《说文》中被列为第一位,象形居第二位。章太炎支持许慎的排序,在他的《小学说略》中说:“惟初太极,道立于一,一之为字,属指事。盖人类思想由简单以至繁复,苦结绳之不足致治,乃有点画以作识记,则六书次第,以指事居首为最合,指事之次为象形。”(15)章炳麟:《国学讲演录》,南京:江苏文艺出版社,2007年,第5页。从“人类思想由简单以至繁复”的观点来看,许慎将指事排在六书之首,是有道理的。唐兰指出,“指事字原来是记号,是抽象的,不是实物的图画,这些记号可能在文字未兴以前,早就有了,在文字发生时,同时作为文字的一部分。”(16)唐兰:《中国文字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第70页。说明由纯粹符号组合而成的指事字的来源是将一些早已存在的原始记号移植到文字之中。
基于手语比较的视角将为六书中指事和象形孰先孰后的讨论提供借鉴和启发。首先,从指事手语的创造上来看。手语体系是在聋人约定俗成的手势的基础上形成的,一些指示符号必然会连同其他的手语进入到手语体系之中。例如,用伸手指的方式来表示数字,用手指指向上方、下方来表示上、下的方位概念,这些指事手语以“原住民”的身份成为手语体系中的一分子。同理,一些与原始人生活息息相关的表示数字及方位等概念的记号,也已经具有了与汉字的符号性相吻合的特征,在文字创建之时自然会进入到文字体系之中并且成为正式的文字符号。由此可见,那些从记号衍化吸收而来的纯符号指事字产生的时间可能很早,将指事排列在第一位显示了文字符号产生的原始逻辑。另外,从手语表达中首选指事方式来看。手语交际时使用指事手语十分方便,只需要一个指示动作,指出事物关键之所在、指出需要注意的地方,另一方目光追随而至就可以完成。手语交际过程中还会使用一些临时性的指事手语。例如,在手语交流中提到“笔”,恰好身旁就有一支笔,只需用手指一下笔,而不需要打出笔的手语。聋人创造及使用指事手语的过程与幼儿在语言发展前期经常使用以手指物的方式相似。从幼儿语言发展过程来看,在没有学会有声语言之前使用指点式的手势表达他的需求。目前,没有人能够说明以手指物在个体发展上从何而来,比较合理的假设是他们天生自然而然就会,是一种非社会性的启蒙行为。(17)迈克尔·托马塞洛:《人类沟通的起源》,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年,第78页。幼儿以手指物与人类沟通起源中的指点手势相关,这是一种指示思维的体现。这种指示思维也渗透到了手语及汉字体系下的指事的抽象表达中。指事手语实质上是人类原始的表达方式在手语中的自然呈现。从这个意义上看,指事手语比象形手语更原始、更自然,也更易于交流,六书中把指事排在象形之前是有道理的。
在六书中形声结构是最能产的,从汉字发展的历史中可以看出形声字的占比不断增加,从甲骨文的27%,两汉时期的82.3%,到唐宋以后的94%以上。(18)彭霞:《论形声字的来源及其产生的层次性》,《华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2期,第111页。从形声字产生的途径和过程来看,绝大多数形声字并不是同时组合形符和声符而形成的,往往是先有形符后加声符或者先有声符后加形符构成。形声字的声义结合的格局形成后,声符不需要准确标音,没有引读作用。声符本来就是用近似的声音来起到别词作用的,经过数千年的历史演变,声符对形声字的直接标音作用更加弱化。因此,占比很大的形声字虽然带有表音构件,但它依旧是表意文字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以上例子可以看出手语的“类标记+区别性特征”构形方式与汉字的“形符+声符”构形方式在表达概念上有相似之处。手语创造中能用一个手语符号界定的就用一个手语符号表示,不能用一个手语符号表示的,就采用两个、三个手语符号组合,手语对概念的界定方式使得手语能够表达任何概念。其中,“类标记+区别性特征”的方式是通过两个手语符号圈定范围来表达概念的,这与通过形符和声符组合创造汉字的方式在本质上是一致的。“类标记+区别性特征”的构形方式具有强大的手语创造能力,这类手语反映的概念十分广泛,涵盖动物类、植物类、人类、事物的动作和特征、事物之间的关系等众多领域。因此,通过音和义两个角度限定表达概念的形声造字法同样具有强大的造字能力。对于听觉正常的人来说,形声造字将形符和声符组合起来,将视觉、听觉信息结合起来,确实是一种符合人类认知规律且有无限发展空间的汉字构造方式。
汉字与手语作为人类传递信息的载体,同属于视觉符号系统。二者都具有鲜明的象形性特征,在构造上有一定的相似性。用传统六书理论对手语结构进行分析,并将手语六书与汉字六书进行比较,揭示手语六书的直观性和合理性。论述汉字结构原理的传统六书理论也可以解释手语的构形规律,扩大六书的应用范围,证明“六书有普遍适用性”,即六书不仅适用于说明世界各地的一些古今文字,还适用于说明手语,由此推断六书大抵是象形文字符号和手语符号创造中所共有的一种思维方法和创造模式,这是对传统六书理论的丰富和发展。基于手语比较,体现了象形字是汉字的基础,一部分指事字具有原始性特征,形声结构具有界定概念的优势等,由此佐证了象形在六书中的重要地位、指事位列六书之首的合理性以及形声是汉字孳乳的主要手段等,从不同的视角加深了对六书的理解。以手语为参照的传统六书理论再探讨,为汉字研究提供了一种新的视角,今后利用手语所负载的信息可以去研究更多的汉字问题,将开拓出更为广阔的研究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