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全媒体时代,各种信息将以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在舆论场上传播,事件真相怎能有谎报、瞒报的空间?本文以湖南浏阳一烟花厂发生爆炸事故为列,分析公共安全事故舆情传播的特征及舆情复杂化原因分析,并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角度提出舆情应对的措施,以期提升政府公信力。
关键词:公共安全事故;舆情应对;全媒体时代
2019年12月4日,湖南浏阳一烟花厂发生爆炸事故,“企业相关人员伙同公职人员谎报、瞒报”“转移藏匿遇难人员遗体”等信息的曝光,将该起安全事故及当地政府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新浪微博实时搜索“湖南浏阳烟花厂爆炸”新闻,首页显示截止2019年12月30日,该话题阅读量达到2.3亿,讨论1万。 实时搜索“浏阳花炮厂爆炸瞒报死亡人数”,阅读量为1.5亿,讨论1.1万。
截止2019年12月30日,央视网抖音官方账号(粉丝数量为1024.6万)、中国经济网抖音官方账号(粉丝数量为1192万)发布的关于“湖南浏阳烟花厂爆炸瞒报谎报”视频,关注人数分别为13.1万、12.6万,转发数量分别为1117次、3666次,网友评论集中在“顶风作案”“严惩不贷”等词语上。然而,在信息传播如此快速的全媒体时代,为什么还有人敢去瞒报谎报?其背后的原因值得深思。
1.突发性公共安全事故网络舆情的传播特征
突发性公共安全事故一直是舆情高压区,因为安全稳定的外部环境和秩序是老百姓关注的重点。所以,一旦发生公共安全事故,极易引发集体焦虑,带来网民热议。
1.1影响具有两面性
中国应急管理报2019年8月31日刊文指出,在敏感舆情中,生产安全事故与自然灾害类事件占比高。[1]公共安全事故与其他事故不同的地方在于,其危害性更大更广,涉及的责任主体、历史“问题”更多更复杂,极易引爆社会舆论。如果政府和相关企业注重对舆情的引导,则能事半功倍,若不能及时、准确的将信息公布于众,则会对政府和行业的形象和信誉带来负面影响。湖南浏阳烟花厂爆炸事故中的谎报瞒报行为,既不利于危机事件的处置,也不利于地方政府公信力的构建,最终必然在舆论场中酿成信任危机。
1.2存在次生舆情的隐患
突发安全事故具有突然性,任何一则信息、一点进展,在网络的放大效应下,都可改变舆情的走向,衍生出次生舆情。次生舆情一旦出现,其揭丑、放大的作用就更加凸显。湖南浏阳当地企业与政府官员谎报事故死伤人数,会影响整个事故的调查结果和真实性,从而带来“次生事故”,而谎报死亡和受伤人数,则会导致部分死伤者难以得到本应获得的补偿金,进而给死者亲属带来“次生伤害”。“次生事故”和“次生伤害”一旦具备了高关注度,次生舆情就会出现。由此可见,这些自以为特别“机灵”的对策,绝不是回应舆情的正确打开方式,搞不好还会引火烧身。
1.3反思“反思”成为舆论的一个重要议题
公共安全事故发生后,除了对事故本身的反思之外,反思“反思”也成为舆论的一个关注点。搜索中国知网,2019年就有50多篇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文章,足见大众对此类事件的关注。近些年来,浏阳当地烟花爆竹重大安全事故从未间断过,每一次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发生,相关部门和地区都会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打击非法生产、强化安全监管。但是,为什么无数次深刻的反思还是不能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这与当地对支柱产业的偏愛不无关系。所以,安全事故发生后,该反思总结的主体是政府部门,而不是媒体和大众,正如中华网评论指出,谎报瞒报反映了当地官员错位的“政绩观”,不能让反思成为自欺欺人的“游戏”。
2.突发性公共安全事故舆情复杂化原因分析
2.1不长记性的侥幸心理,触发舆论不满
都说“前车之鉴,后事之师”,但是从浏阳烟花厂爆炸事故来看,永远不要低估个别企业和政府工作人员的侥幸心。浏阳“12·4”事故留下的教训不可谓不惨重,但让人不解的是,早在3年前,浏阳就有过谎报瞒报的“前科”。[2]上次瞒报事件被通报后,“亡羊补牢”的补救措施为什么没有效果,反而让“羊”又丢了一次?这说明在一些地区,谎报瞒报依然有生存的空间。《光明时评》2019年12月25日刊文指出,政府工作人员和企业伙同谎报瞒报,只会让大众更加怀疑“猫”和“老鼠”平日里究竟是什么样的关系,这种做法更会加剧负面舆论聚集。
2.2官僚化手段推进舆情维稳,舆情出现“焦点”转移
通过对湖南浏阳爆炸事故“慢松口”式瞒报时间线来看,12月4日中午,浏阳市政府通报称,爆炸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这是最早的官方通报,引来舆论质疑。12月4日晚,长沙市政府通报称伤亡情况为7人死亡,13人受伤,这是官方通报死亡人数的第一次变化。直到12月23日,国务院安委办通报,才最终核定浏阳烟花厂爆炸事故实际死亡13人,瞒报6人。[3]从1人到7人再到13人,跨了一个怎样的坎?随着死亡人数的不断变化,整个舆情焦点出现转移,从对安全事故的关注转移到对安全生产责任和违纪违法行为的关注,在越描越黑的过程中,让民众对最早通报的出台过程产生质疑。
2.3在全媒体时代还有人敢谎报瞒报,引发舆论愕然
2000年前后,安全生产事故频发,不少个案中都存在隐瞒死亡人数的情况,例如2001年,广西南丹的特大透水事故,81名矿工死亡,隐瞒事故超半月,事后处理有关责任人128名,震惊全国。面对各类安全事故中瞒报现象,2006年就已通过《刑法修正案(六)》第4条新增设“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4]此后,安全生产事故中的不报、谎报几乎绝迹,但是这次浏阳却又出现隐瞒死亡人数的情形。如果说18年前,互联网尚不发达,发生在偏僻地区的事情可能被瞒住。但18年后的今天,在整个舆论场的注视下,任何地方发生的事情通过网络发酵,快就会引来大量网民的关注,用老观念中的“瞒、盖、 压”等招数来应对网络舆论,只能说过于“天真无邪”了。
3.全媒体时代突发性公共安全事故网络舆情应对之策
3.1事前:摒弃“限制、管控、隐瞒”的舆情应对思维,主动适应舆论格局传播方式新变化
古斯塔夫·勒庞在《乌合之众》里谈到:“影响大众想象力的,并不是事实本身,而是它扩散和传播的方式”。在全媒体时代,传播模式正在显著发生着变化。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第4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9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8.54亿。“知微事见”互联网平台对“湖南浏阳烟花厂爆炸事故”数据分析得出,该事件在微博的影响力指数为64.8,高于76%的事件,在网络的影响力指数为61.2,高于63%的事件。
在全媒体时代,传播方式的改变让信息传递的周期大大缩短,舆情应对“第一时间”概念,从以前的“黄金6小时”“黄金4小时”,再到蒲红果教授提出的“钻石1小时”原则。面对网络舆情事件,各级政府部门需树立科学的舆情引导观,摒弃传统的“瞒堵封”的做法,要把群众的知情权放在首位,争取第一时间应对和处置,最大程度避免虚假消息在坊间的传播,减少社会负面影响,抢夺舆论引导主动权。而不是等到媒体的强烈追问时,才像挤牙膏一般慢慢逼出来。
3.2事中:“监管、应答、奖惩”机制落实到位,提升舆情管理水平
首先,监管机制是否到位?谎报瞒报事件给大众带来最直接的启示是,谁来监督监管者?监管者接受了公众的委托,本应利用手中的权力为人民保驾护航,但当事故发生后,公权力却被用来涂抹真相。如果这些不合格的监管者不能得到及时的清除,只会犯下更大的错误,只有监管者自身坦荡荡,监管制度阳光化,才能防止危险因子的发酵。其次,政府舆情应答机制是否畅通?网络舆论危机的实质是,“提问者”与“应答者”之间通道淤塞,政府应答机制缺失导致的溃坝效应。政府应明确自身在网络世界的职能是治理而不是管制,是建章立制、明确底线,而不是删帖及控制舆论。另外,舆情应对考核奖惩机制是否完善?对于舆情应对较好的单位和部门,应给与物质和精神嘉奖,树立典型示范学习,对于舆情应对不力的事件,要给予一定的惩罚,引以为戒。通过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实现政府官员对舆情应对的重视。
3.3事后:确保问责落实到位,提升政府部门在群众中的公信力
在各种舆情事件中,有的“问而不责”,让群众寒心,有的“不问而责”,难以服众,还有的干部被问责只是暂时隐退,舆论关注消退后又悄然复出。凡此種种,必然引发舆论质疑和批评,最终带来的是对问责“套路”的质疑。问责如何到位?首先,要严格问责的细节和举措,特别要重视因问责处置不当带来的舆论反弹。从湖南浏阳烟花厂爆炸事故事故的处置结果看,后期问责的力度还是很大的,总体态度诚恳,调查处理得力,减少了被质疑、炒作的可能;其次,要重视问责的尺度是否恰当,正确理解中央提出的容错纠错机制,既要推动工作落实,又要激励干部干事创业。
注释:
[1]中国应急管理报新媒体中心舆情组.大数据解读:应急管理舆论场关注啥?[N].中国应急管理报,2019-08-31(007).
[2]西坡.光明时评:浏阳瞒报有前科,上次为什么没能亡羊补牢[EB/OL].http://news.gmw.cn/2019-12/24/content_33427075.htm,2019-12-24.
[3]环球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约谈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政府[EB/OL].http://baijiahao.baidu.com/s?id=1653710810448666252&wfr=spider&for=pc,2019-12-23.
[4]百度百科.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EB/OL].https://baike.baidu.com/item/%E4%B8%8D%E6%8A%A5%E3%80%81%E8%B0%8E%E6%8A%A5%E5%AE%89%E5%85%A8%E4%BA%8B%E6%95%85%E7%BD%AA/10471879?fr=aladdin,2006-6-29.
作者简介:
李春勤(1988-),女,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党校教务讲师,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政府社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