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威
摘要:本文在全面了解田野考古发掘基本方法的基础上,分析了田野考古科学发掘存在的问题,并由此提出了解决措施,从而提高田野考古发掘的科学性。
关键词:田野考古;科学发掘;基本方法
田野考古是20世纪初正式提出的,但当时田野考古多集中在地面遗迹、遗物的勘察方面,主要通过地图进行调查,有时则需要结合调查结果,测绘地图,作为记录的附件。之后,田野考古逐渐转变为发掘为中心,并再次扩大了调查的范围和对象,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发掘技术也愈加成熟。
一、田野考古发掘的基本方法
在田野考古当中,田野发掘是最重要和最常见的基本方法。发掘前期,可结合发掘目的,联系相关学科,与多方人员共同制定切实可行的发掘方案,目前,遗址发掘、基葬发掘是最常见的两种田野考古发掘方法,其一,遗址发掘中,多以“探方”为主,是指将发掘区划分为多个基本相同的正方格,按照土层土质情况、土色情况、结构类型等将探方内的土方划分为不同的文化层,并依据“上一下”的顺序逐一发掘。探方过程中,每层均可能不同的遗迹遗物,如灰坑、房基、窖穴、石器、陶器、骨器、铜器、金银制器等,应按照发掘的先后顺序依次清理及收集。其二,基葬发掘中,要先确定基葬埋葬在哪一层土层之下,事前做好详细的调查工作,了解基葬的形制、结构,随后进行发掘,在发掘当中,要认真清理具、尸骨和随葬品等。
二、田野考古科学发掘的问题
田野考古是否能够做到科学发掘,仅仅依靠传统的衡量标准,是不够的,在传统衡量标准当中只是强调了发掘的方法,换言之,只是强调了具体操作流程的科学性,具有一定局限性。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只做到这一点是远远不足的,必须站在宏观和微观的全局上进行思考,重新审视这一问题,这也是当前衡量田野考古科学发掘的重要标准,因此,应对当前田野考古科学发掘中存在的问题有所了解,具体如下:
1.考古发掘合法化问题。作为一项法律授权的行为,考古发掘需要严格的审批流程,考古发掘合法化是科学发掘的前提条件,要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工作规程和法律法规开展各项考古工作,同时要积极吸取国外先进的经验,成功的案例,在方法上和理论上实现突破。
2.考古发掘方法创新性问题。科学方法是实现田野考古科学发掘的关键一步,发掘对象不同,则发掘方法也千差万别。正确使用通用、常用的基本方法是基础保证,但是积极探索、创新科学有效的方法才是根本,这直接关系到我国考古工作发展的创新程度,关系到考古事业发展的可持续性。
3.考古发掘技术含量问题。科学发掘的前提是“科学”,科学需要技术的支持,提高田野考古发掘技术含量,才能获取更多信息资料,才能提高考古发掘的精准度,才能避免文物被破坏。
4.考古现场出土文物保护问题。一直以来,如何第一时间做好出土文物保护工作都是人们关注的焦点。文物长期埋藏在地下,处于缺氧环境当中,各项因素也将处于恒定状态,如土壤酸碱度、压力、温湿度等。但文物一旦出土后,受外部环境影响,文物将受到很大影响,例如木器漆开裂、起皮,彩绘壁画色泽变化或纤维类文物老化等。因此,做好出土文物保护工作极为重要。只有保护好出土文物的相关信息,才能延续出土文物的寿命,才能做到永久性保存。
三、田野考古科学发掘的策略
(一)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确立正确的考古发掘理念
我国拥有丰富多彩的文化遗产,无论是物质的还是非物质的,它即是我国五千年悠久历史的见证,也是中华民族智慧的结晶。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考古事业也蒸蒸日上,考古并非盗基挖宝,是一项细致、长期的工作,如何保护考古发掘现场对出土文物而言至关重要。因此,我们必须认识到保护考古发掘现场的重要性。首先,必须从思想上加强重视。要充分意识到考古发掘现场的地位与意义,充分意识到这份工作的重要性。
文物是什么?是文化的象征,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承载在一个时期的文明。具有不可再生性,即便是后人复制了一遍又一遍,但赝品始终是赝品,不具备研究价值。保护考古发掘现场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对所发掘出来的文物进行保护。而文物是不可再生的,做好考古发掘现场保护工作,才能保护好文物,才能避免文物出土后被破坏。
(二)与时俱进,完善制度,建立科学的发掘评佑体系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科学技術不断进步,为了全面提高田野考古发掘的科学性,必须加大考古发掘的科技含量,运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推进我国考古事业更上一个台阶。例如,在发掘前,可以采用电子温湿度仪、酸度仪、色度标示卡、电导率仪等检测仪器,获取文物的相关信息。或建立临时实验室,完善文物保护流程和程序,制定文物保护修复方案和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内做好出土文物保护工作,保持其原貌,避免破坏。同时,还要建立完善的科学发掘评估体系,建立一套严密的审批监督评估体制,在考古发掘管理系统当中引入田野科学发掘,并将其作为考古发掘项目检查验收、田野考古奖励的重要内容,严格把关,认真评估。
(三)坚持创新,加强建设,切实做好现场文物保护工作
合法化是考古发掘工作开展的前提条件,不合法的考古发掘行为,是文物犯罪,必将受到法律制栽。为了保证考古发掘科学化,前提是要保证其合法地位,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规则制度等开展发掘工作。创新是一个民族发展的不竭动力,创新在田野考古发掘工作中同样很重要。在正确使用常规方法的基础上,应结合国内外先进的经验,不要局限于眼前,要敢于创新,积极探索新的考古方法,助力考古事业发展。
同时,还要切实做好现场文物保护工作,要充分意识到出土时文物可能面临的诸多问题,尤其是环境突变带来的不利影响,很多文物在出土的瞬间便会发生极大变化,甚至出现毁灭性损伤。例如彩陶器与漆器龟裂、翘起与毁灭,木质文物的脱水、变形与开裂等。要重视含氧量剧增、温湿度改变、微生物增加等情况下如何应对,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好防护和保护工作。最大限度地保护文物。还要提高田野考古发掘人员的专业素养,不仅要以发掘者自居,更要担负起文保员的职责,实现二者合一,边发掘,边清理,边加固保护。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文物保护工作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直接影响着中华民族悠久历史和优秀文化的传承与发扬.田野考古发掘技术在文物保护工作中占据着关键性的位置,需要在研究其特点的基础上,结合文物保护的实际情况,将多种方式进行结合,提高文物保护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参考文献:
[1]李进.关于田野考古发掘的认识--以陶寺文化早期城址发掘为例[J].怀化学院学报,2017(1):2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