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个人所得税和人民的生活是息息相关的,个人所得税也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因此制定合适的个人所得税征管方式成了当前设置改革的重点。在新税制模式下,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在这其中也带来了一定的问题,面对这些问题,要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让个人所得税征管在新税制模式下得到更好的发展。
关键词:新税制模式;个人所得税;变革;措施分析
在2018年我国分别收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税率级距都进行了相关调整,最重要的就是在新税制的模式下,个人所得税实现了分类税制到混合税制的改变,增加了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专项税附加扣除,这样更符合税收相对公平的原则。在新税制模式下,个人所得税征管方式改革需要以税务登记制度为前提,以纳税申报制度改革为重要核心,并配套相关的制度,这样才能更好地完成个人所得税的征管方式变革。
一、新税制模式下的个人所得税征管的变革
在新税制模式下,个人所得税的征管有了新的变化。新个人所得税建立对综合所得税按年计税的制度,在此次改革中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四项劳务性质所得纳入了综合纳税的范围中,在年度计税的基础上实行代扣代缴,自行申报和事后抽查的征管制度[1]。提高了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将综合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从原来的3500元一个月提高到了5000元一个月。并且在此次的新个人所得税改革后,设立了专项附加扣除,在提高基本减除费用的基础上,增加了子女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这样加强了税制的公平性。进一步的调整优化个人所得税设立的结构,降低了中低收入群体的适用税率,保持对高收入群体的调节力度,对个人不按照独立原则而减少本人獲关联方应纳税额且没有正当理由的行为,税务机关要按合理的方法进行纳税调整。同时健全了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制度,打造了全方位的自行申报,制度纳税人识别号,反避税条款,部门信息共享,部门源头协同,管理纳税信用运用等,这六个方面能够有效地帮助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得到健全应用。通过进一步的总结,新个人所得税的改革主要就是对税收的征税科目进行了改革,对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进行了调整,对居民综合收入额确定方法和细则进行了调整。
二、新个人所得税改革落实的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新个税征管变革与传统征收机制之间不协调
当前在新设置模式下,个人所得税的征管的变革,在这样的情况下也面临着一些问题[2]。主要是在新个人所得税落实的过程中,新个人所得税改革政策虽然已经出台,但是在落实过程中由于传统的税务征收机制不健全,导致了个人所得税征管的效率非常低下。主要表现在我国的企业和税收机关在税务征收的过程中,无法全面的了解居民个人财产所有,这样就导致代扣代缴制度难以有效落实,因为在新个人所得税中有一项最重要的变化就是个人收入申报制度,但是因为个人财产登记制度不健全,因此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就很难执行。
(二)缺乏依据判断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标准
新个税改革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我国社会的公平,但是在实施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因为费用扣除不合理而导致税费征收不合理的情况。当前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从3500元上调至5000元,这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当前我国日益拉大的收入差距,但是在个人税征收的过程中,缺乏一定的依据去判断个人所得税,所以就无法真正地实现费用和扣除相统一的效果[3]。这部分的情况主要是出现在很多高收入人群,为了减少个人税费的缴纳,通过分解自己的收入来实现少缴税的目的,例如,一个高收入的人群收入为20000元,因此他就有15000元需要去缴纳税费,但是他通过将自己的收入分为两部分,缴纳的税款就减少了,这个问题就对新税制改革的实施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三)税收机关没有建立相应的个人收入财产登记制度
新个税改革的进行,但是其中所设置的税费征收管理机制,却不健全,这样就可能出现偷税漏税的情况。我国新个税制度在征收标准征收科目上都做出了一定调整,但是在实际现实用的过程中,我国的个人税收机关却没有实现对个人收入财产登记制度,这样的情况就导致了个人的收入并不能被所在企业和税收机关真正掌握,无法掌握个人收入的实际情况,那么就无法让新个税改革真正地得到落实。政府部门未建立相应的个人税收财产登记制度,这样在新个税进行的改革过程中,就无法有相应的财产登记制度与之协调,导致新个税改革无法和现实有机统一[4]。
(四)纳税人纳税意识薄弱
根据我国税法的相关规定,纳税人有五种情况需要纳税人自觉申报税务信息。但是在实际的税务申报中,自觉申报纳税信息的纳税人少之又少,其根本原因就在于纳税人的纳税意识相对薄弱。我国纳税人纳税意识薄弱是由两个后天习惯决定的,一是我国大部分企业都会为员工代扣代缴相应税金,并不需要纳税人直接接触税务机构,导致纳税人对于纳税义务知之甚少;二是税务机构没有对纳税义务进行深入宣传,还一直停留在公民应该要按照收入纳税、要按照真实收入纳税的浅显层面。这样的宣传会导致纳税人只知道应该纳税,但是不知道该怎么纳税、为什么纳税、谁来纳税等一系列问题。使得纳税人不知道纳税的相关要点,缺乏对于纳税的认识,也没有意识到纳税对于自身、对于国家的意义,公民纳税意识的薄弱也非常容易导致偷税漏税的情况发生。
三、新税制模式下的个人所得税征管的变革的应对措施
针对当前我国新个税在实施过程中所遇到的这些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就需要通过以下途径。
(一)明确新个人所得税的定位和主要目标
个人所得税改革主要是为了解决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低收入人群和高收入人群之间收入差距过大,人均发展不平衡的问题,通过个税改革保证我国财政收入的基础上实现和优化个人所得税,因此明白相关的目的之后,要根据新个税的实施制定合适的制度进行保障,这样能够进一步的提高税收的质量[5]。针对当前新个税征管变革和传统税收机制之间不协调,缺乏判断个人所得税缴纳标准的依据,以及税收机关未建立相应的个人收入财产登记制度,这些都是由于没有清楚地意识到新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定位和主要目标,确定好定位目标和改革之后,通过建立合理的制度来提升税收质量。结合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形势,不断地完善新个税落实保障机制,新个税颁布和落实之后,需要做好相应的保障机制,这样能够有效地避免个人税征收没有依据执行标准不统一的情况。因此在个人社征收的过程中,要让企业和税务机关实现无缝衔接,两者之间有效配合就能够实现个税落实中存在的问题,推动个人所得税制度更好的发展。
(二)与时俱进,利用信息平台完善个人所得税的落实
根据个人所得税在落实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要与时俱进,利用大数据系统,建立完善的个人税信息化平台,新个税制度有效落实能够缩小居民收入之间的差距。关键步骤就是要建立好相关的信息化平台,这样能帮助个人所得税更好地落实。在这个过程中,税务机关要和国家的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这样能够准确地了解居民个人财产信息。税务机关还要和银行金融机构等密切联系,这样能够了解居民所有收入的来源,避免出现偷税漏税的现象。一方面企业要对所属员工所填报的个人所得税专项抵扣信息进行审核,避免员工为了出现少交税而导致虚假信息的申报。另外一方面,税务机关通过对个人财产的登记,实现对个人税收信息的二次审查,这样多重的举措有效避免偷税漏税的现象出现[6]。
(三)鼓励纳税人自主申报
如何让纳税人准确又轻松的自主申报纳税相关信息,这就需要从两个方面来进行。一是税务机构要加大宣传力度、普及纳税的常识。税务机关要着重对于一些高收入行业企业单位进行相关的税务普及的现场培训或者网络培训,让纳税人可以随时参加,在培训课开展的同时税务机构也要引发有关个人所得税的宣传资料,让纳税人明白,为什么要纳税、如何纳税和谁来纳税的问题;高收入行业的企业单位也要每周至少开设2-3此的税务知识培训课,要求必须单位的每位员工都要参加,以形成纳税自主申报的社会氛围。二是鼓励个人税务代理服务。在一些发达国家,个人税务代理已经成为一个非常庞大的行业了,我国也可以为了让纳税人更加自主纳税,而发展三个层次的税务代理方式:第一,纳税人的单位为纳税人开设税务代理。第二,税务机构设置代理个人税务部门。第三,应适当的鼓励个人税务代理行业的发展。在改革前期,应该让前两个方式起到主要作用,待纳税人纳税意识有所提升,明白了个人纳税对于自己及国家的重要意义,纳税人的自主申报已经形成良好的习惯和社会氛围的时候,再发挥第三种方式的税务代理服务。
四、结束语
总结全文,在新个人所得税制模式下,個人所得税征管的变革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要应对所出现的情况,不断地完善个人所得税征管的落实和实施,针对所出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分析,提出相应的对策,与现代化的经济特征相联系,利用信息技术不断地完善个人所得税征管的改革情况。通过文章研究发现,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新个税征管变革与传统增收机制之间的不协调,缺乏判断个人所得税的依据信息,税收机关缺乏建立个人税收的登记制度,针对这些情况,要明确个人所得税的定位和主要目标,利用信息平台完善个人所得税的落实。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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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徐笑笑.大数据对税收征管模式的影响及其优化对策[D].江西财经大学,2019.
作者简介:
李灵利,河北建研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