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高田
一、档案文化的概念、内涵及其价值
文化为人类社会所独有,是人对其所生活世界的总结和积累。人创造了文化,而文化也创造和发展了人。档案是反映人类社会实践活动的原始记录,是人类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人类文明的所有物质和精神成果几乎都由档案记载和传承下来。档案与文化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档案由文明创造,但同时档案也见证了文明的发展,成为文化传承的重要工具。
(一)档案文化的概念
基于文化概念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学界对档案文化这一概念的定义尚处于探索阶段,并没有形成共识。档案文化是自古就有的,但“档案文化”这一概念出现时间较晚,由马定保于1990年在《档案与文化试析》一文中首先提出。王英玮在《档案文化论》中认为,档案文化是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的:“狭义的档案文化,通常指的是档案实体文化,包括真实记录人类社会创造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档案信息及其载体。广义的档案文化,不仅包括狭义所指的档案实体文化,还包括人们管理和开发利用这些实体文化的活动以及因此而产生的档案事业文化。”这一概念与广义文化、狭义文化的界定类似,具有普适性,但在具体的应用研究上却显得过于宽泛。在此,本文认为档案文化是人类某一特定群体在一定历史阶段所共有的有关档案的物质、精神和行为方式的复合体,其含义如下:第一,档案文化为人类特定群体所共同拥有,这个特定群体可以是国家机构、社会组织、家庭,甚至个人;第二,档案文化总是存在于一定的历史阶段;第三,档案文化可以是有形的物质,也可以是无形的理念、意识和习惯;第四,档案文化是一个复合体,是一个内涵丰富的多维概念。
(二)档案文化的内涵
档案文化有着丰富的内涵,既包括档案实体文化,又包含档案事业文化及档案学文化。档案文化不是简单的档案和文化相加,而是一种以档案为核心的文化,是以人们对于档案表现形式、档案价值及意义所产生的档案观为核心内容的文化。因此,承载着人类全部物质和精神财富的档案文化,涵盖了人们的生活方式、生产行为及价值观念等,包括档案观念、行为方式、物化成果等多方面的内容。
此外,档案文化的丰富内涵还体现在档案的整体性、历史性和多样性上。在某一特定的历史时期形成的档案是一个完整的档案体系。从狭义的档案文化概念来看,这种档案文化属于静态的档案文化,在历史发展中已经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不会随着周围环境因素的变化而变化,保持着一种不变的独立状态而存在。
档案文化在发展的过程中反映出不同时期的社会文化特征,这使得档案文化成为一种在一定时间和空间发展起来的历史范畴。因此,档案文化在历史发展上存在着不同的层次,每一层次都反映着不同时期由各种文化要素所连接起来的平面分布特征。同时,在不同时期、地域的文化生态环境中,也表现出不同国家、地区、民族以及时代的文化特征。
(三)档案文化的价值
档案文化是以档案意识为核心,由档案意识指导下的行为方式和所形成的物化结果构成的文化体系。从档案文化的思想内容来看,任何形式的档案文化都有特定的价值取向,都体现了特定群体的精神诉求。档案是档案文化的载体,而档案文化又孕育出丰富的档案文化价值。粗略来说,档案文化价值包含民族文化价值、文化创造价值、文化教育价值和学术文化价值等诸多价值。这些文化价值的出现是由于档案本身就是人类文化活动沉淀的产物,是人类文化传承的重要纽带,是文化的载体和见证。
二、我国档案文化建设的现状
(一)成果
所谓档案文化建设,简单地說,就是要丰富档案种类(馆藏、家藏),完善档案工作制度,强化档案社会意识。在新时期,我国的档案事业发展迅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第一,档案文化建设基础逐步夯实。根据国家档案局的最新数据,截至2018年底,全国共有各级各类档案馆4136个,其中,国家综合档案馆3315个,国家专门档案馆211个,部门档案馆143个,企业档案馆158个,省、部属事业单位档案馆309个。全国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馆藏档案75051.1万卷/件。
第二,档案专业教育迅速发展。20世纪80年代,我国档案专业教育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根据马仁杰等《档案文化的理论解读和建设探索》一文的统计,时至今日,我国档案学教育已形成了一个由本科、硕士、博士构成的多层次的较为完整的专业教育体系。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已有36所高校设有档案学专业本科,24所高校有档案学专业硕士点,7所高校可以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整个教育体系呈现出欣欣向荣的景象。
第三,档案文化建设相关法规体系日益完善。2011年,国家档案局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国家档案法规体系方案》,将国家档案“法规体系”分为: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档案规章四个层次。也就是说,目前我国的档案法律体系主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为核心,同时还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我国第一部《档案法》于1987年制定,此后又分别于1996年、2016年和2020年进行了修订。
第四,档案文化数字化建设进程加快。最新修订的《档案法》新增了“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监督检查”两个专章,为档案工作变革与转型、创新与发展提供了较为充分的法律保障,也促使档案管理部门不断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确保电子档案、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成果等档案数字资源得到安全保存和有效利用。这一新增内容为档案文化建设增添了新的一笔。
(二)存在的问题
1.主体错位
我国档案事业属于集中式档案管理体制,这就意味着我国绝大部分与档案有关的活动是由各级档案行政机构推动进行的。近年来,我国档案文化建设所取得的成果,重点打造的档案文化体系建设,都离不开档案行政机构在背后所起的作用。但档案文化的建设与档案政策法规的制定不同,不能只依靠档案行政机构单方面的努力,更需要社会公众的参与。档案是服务于人民的,所有基于档案进行的档案文化活动都是为了使档案更好地实现自己的功能,实现“人人懂档,人人用档”。在所有的档案文化建设活动中,主体是社会公众,而作为组织者的行政机构只能是配角。但现实所表现出的情况并非如此,我国档案文化建设活动基本上只有行政机构参与,作为主体的社会公众较少参与,呈现出行政机构“一头热”的现象。这种情况的持续只会让档案文化建设活动成为行政机构积累政绩的手段。
2.公众对档案存在认知偏差
从古至今,我国的档案一直是管理者管理国家和社会的工具,档案的工具属性明显。这种工具属性赋予档案的政治性、私密性和权威性,使得档案在社会公众之中形成了强烈的不可接触的认知错觉。这使得开放档案利用率不如一般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进而导致在各种档案文化建设活动中公众参与度较低。改变这种传统认知是极其困难的。档案真正面向大众开放的时间不长,各档案部门开展的文化建设活动效率不高,再加上普通公众接触档案的频率较低等一系列原因共同导致公众对档案的传统认知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转变。
3.宣传推广方式单一
目前,我国档案文化的推广方式主要是通过档案利用服务工作满足公众的查档需求,以及通过各种关于档案的讲座、宣传等活动普及档案文化,提高大众的档案意识。我国档案文化推广方式单一,以及在这种推广下的公众选择,都成为影响档案文化发展的阻碍。在这种推广模式下,大众只是接触到了浅层次的档案文化,只是通过档案机械化地完成自己的需求,而不能对档案文化进行深层次的思考,这就很难使档案文化观念在社会公众的心中形成一个完善的体系。
三、推动我国档案文化发展的措施
档案文化的发展是一个多元档案文化并存互补、相互渗透、不断趋同和趋近,并逐渐形成一个档案文化共同体的过程。在发展方向上,要符合现代社会发展趋势,更要适应社会的经济条件,推动档案文化事业发展。总之,推动档案文化发展要做到思想认识和行为活动上的同步改变。
(一)更新思想认识,树立与时俱进的档案文化建设观念
在思想认识上,档案机构要充分认识到档案是一个服务于大众的工具,所有档案文化建设活动都是为了服务大众这一目的而开展的。在举行档案文化建设活动时,档案行政机构必须刨除“行政职能主管一切”的思想,让更多社会公众参与其中,形成社会公众了解档案、会用档案、自觉参与档案文化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创新传播方式,自觉适应数字化时代的服务需求
当今时代,数字技术快速发展,人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等都发生了巨大改变,数字化程度越来越高。在这一背景下,档案文化建设也必须适应数字化的大趋势,创新传播方式和服务方式。
首先,进行档案资源数字化建设,按照标准化的要求实现档案资源的信息化,优化档案馆藏,形成可进一步开发的数据资源库,为公众提供更为便捷的查询、访问和应用服务。
其次,适应新媒介时代的传播规律,把档案资源分类梳理后进行数字化开发。例如在传播上,改变传统档案展示只有实物、图片和文字等比较单一的信息符号的现状,借助数字化技术将实物、图片、文字与声音、影像结合起来,使展示的内容更加形象、生动、有表现力。
(三)积极回应群众诉求,调动社会公众参与热情
在档案文化建设的实践活动中,要积极了解群众的文化诉求、文化意识和文化倾向,提高档案机构与社会群众之间的互动频率,调动起群众参与档案文化活动的热情。在档案文化实践活动上,不能为了政绩而举办活动,贴近人民群众的生活去办一些活动更能取得成效。例如,推进与人民生活密切相關的人事档案、信用档案的普及推广。总之,档案部门一定要着眼于群众,走进社会,从群众的角度出发,更新观念,提高档案服务水平,创新服务方式,充分发挥档案部门的职能,促进档案文化繁荣发展。
[责任编辑:张 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