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建彬, 陶建蓉,李丹雯
(东华理工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南昌 330013)
青少年自杀是世界上公认的最为严重的公共社会问题,据世卫组织调查的数据,自杀是造成青少年三大主要死因之一。[1]自杀也是中国人五大主要死因之一,但是对于青少年群体,自杀则是最主要的死因。[2]面对日益焦虑的父母以及竞争日趋激烈的社会,我国青少年需要承受的压力越来越大,心理负担越来越重,导致出现各种心理问题,自杀成为他们结束这些心理问题的主要方式之一。[3-5]
良好的家庭关系有利于家庭成员的心理健康,有助于他们适应社会;而糟糕的家庭关系,尤其是当家庭关系产生矛盾冲突时,则抑制家庭成员的心理健康发展,容易让他们产生苦闷、孤独、无助等心理问题,社会适应能力变差。[6]目前,研究者对家庭关系冲突的研究,主要聚焦于青少年的心理健康和一般社会行为,对青少年极端自杀行为,并没有深入研究。因此,探究青少年自杀就显得非常必要,本文将研究父母冲突对青少年自杀意愿的影响。
父母冲突是指夫妻之间由于行为习惯、思想观念等存在差异,产生的语言攻击和争执,或是身体上的伤害。[7]情景认知理论认为,父母冲突会引发青少年对事物和事件的消极认知评价,产生较多负性的社会行为和学习行为。[8]实证研究表明,父母冲突频繁的家庭,子女攻击行为以及自伤行为越多,睡眠质量越差,手机成瘾的可能性越高。[9-11]在父母关系与自杀意愿相关性的探索性调查中发现,相对于家庭结构完整的青少年,父母离婚家庭的青少年自杀倾向明显。另外,凝聚力弱的家庭,不论是男性青少年还是女性青少年,都存在绝望情绪和强烈的自杀意愿。[12-13]由此可以推知,父母关系和谐的家庭,青少年的自杀意愿水平较低,父母关系恶劣的家庭,青少年的自杀意愿强烈。因此,本文提出第一个假设:父母冲突正向影响青少年自杀意愿。
情绪安全理论认为,长期处于家庭关系紧张中的青少年,会有更多的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父母冲突会让青少年产生心理痛苦,解决问题时变得更脆弱,本文假设心理痛苦在父母冲突对青少年自杀意愿的影响中起中介作用。
首先,自杀人际理论提出,自杀行为是人际关系需求没有得到满足的结果。因为人际关系需求没有满足,个体容易产生一种挫败的归属感和累赘感,导致心理痛苦。心理痛苦是一种伴随孤独、焦虑、内疚、痛苦、惊恐以及恐慌等有关的精神痛苦,是一种预测自杀倾向和行为的非常重要的心理状态。[14]每个人都有一定的心理痛苦承受能力,但是,如果心理痛苦超过个体的承受能力,自杀便成为结束这种不可承受的痛苦的唯一选择。[15]实际上,在预测自杀行为时,研究者比较过与心理痛苦相近的心理变量,如抑郁和绝望情绪反应,发现虽然抑郁和绝望与自杀存在一定的相关性,但存在一个前提,必须与心理痛苦相联系,而当只用心理痛苦这一心理变量,则可以预测个体5 个月后的自杀行为。[16-17]因此,可以推知,心理痛苦是自杀的根本原因,相对于绝望和无助,可以更好地预测青少年自杀企图。
其次,情绪安全理论认为,当个体面临威胁情境时,个体会立即意识到情境对幸福和个体目标的破坏作用,易于产生惊恐、痛苦、警觉以及敌意等情绪。在父母冲突环境中成长的青少年存在较多的心理问题,容易产生诸如紧张、不安、胆怯或害羞等心理,拥有低水平的自尊和自我概念,对社交产生焦虑和不安全感,伴随着抑郁等疾病,家庭幸福感更低。[6-8, 15-21]因此,可以推知,父母冲突会增加青少年的心理痛苦。综上分析,本文提出第二个假设:心理痛苦中介父母冲突对青少年自杀意愿的影响。
父母权威指父母可以影响子女态度和行为的力量和威望。作为社会心理发展的内容,青少年对父母权威的合理性认知会影响他们处理事情的方式。[22]父母权威认同可以有效地减少青少年的问题行为,增强他们对规则和权威的积极态度,提高他们的社会交往和社会适应能力。积极认同父母权威的青少年,反社会程度较低,对控制容易顺从,[23]但是,如果权威对象与权威形象存在不一致时,个体会产生一种与社会道德的不一致认知,产生心理痛苦。[24]由此可见,当父母产生冲突时,父母权威认同高的青少年,对权威对象与权威形象认知不一致,伴随着巨大的心理痛苦,而父母权威认同低的青少年,则很少有这种痛苦。因此,本文提出第三个假设:父母权威认同会正向调节父母冲突对青少年自杀意愿的影响。
研究对象为中学生,考虑到经济、教育方面的代表性,从省会城市中选取武汉、广州、南京、长沙和南昌等5个城市,每个城市随机抽取1所初中和1所高中,共10个学校,然后在每个学校随机抽取2个班的学生进行调查。经本人知情同意,共有1 238名中学生参加并完成全部问卷,有效问卷为1 210份。其中,初中生占47.52%,高中生占52.48%;男生占36.42%,女生占63.58%;父亲有大学学历的占32.62%;母亲有大学学历的占24.17%。
1.父母冲突量表
该量表由Grych等编制,[25]共18题,有4个维度:冲突频率、冲突强度、冲突解决程度以及自责程度。目前,学者一般选取冲突频率、冲突强度以及解决程度,作为父母冲突量表的维度。按照王明忠等的方法,[26]从冲突频率、冲突强度和冲突解决程度3个方面测量学生的父母冲突知觉。冲突频率(例句如:“我父母经常吵架”)有5个正反向测项;冲突强度(例句如:“父母吵架时都是大吵大闹”)7个正反向测项;冲突解决程度(例句如:“父母停止争吵后,他们没有敌对情绪”)6个正反向测项。7点李克特量表(1表示非常不同意,7表示非常同意),正向测项分数越高,反向测项分数越低,表示父母冲突频率越高、冲突强度越高和冲突解决程度越好。3个维度的ɑ系数分别为0.79、0.79和0.80。
2.心理痛苦量表
该量表共12个测项,由Holden等编制,[27]包括心理痛苦频率和强度2个维度。心理痛苦频率有8个测项,例句如:“我感到我的心很痛”;心理痛苦强度有4个测项,例句如:“我不能忍受心痛了”。所有测项都是正向问题,7点李克特量表(1表示非常不同意,7表示非常同意),分数越高表示学生的心理痛苦越强烈。2个维度的ɑ系数分别为0.95和0.94。
3. 自杀意愿量表
该量表共2个测项,由杨雪等编制,[28]直接询问被试,在过去半年的时间里,是否有过自杀想法。虽然只有2个测项,但在自杀研究中,该量表使用较为广泛,可以获得相对可靠和有效的自杀意愿信息。参照杨雪等的做法,将这2个题项分别编排在父母冲突量表和心理痛苦量表里,这样可以减少被试因为连续出现自杀词汇而产生的不适感,尽可能让被试呈现真实想法。所有测项都是正向问题,7点李克特量表(1表示非常不同意,7表示非常同意),分数越高表示学生自杀意愿越强烈。自杀意愿量表的ɑ系数为0.81。
4.父母权威认同量表
父母权威认同量表由王美萍编制,从具体的学业、家务等方面测量子女对父母权威的认同,[22]共3个测项,例句如“父母应该规定子女的学业”“父母应该规定子女的生活行为”。父母权威认同量表所有测项都是正向问题,7点李克特量表(1表示非常不同意,7表示非常同意),分数越高表示学生对父母权威认同水平越高。父母权威认同量表的ɑ系数为0.82。
使用spss20.0软件进行数据的录入、处理、统计与分析,amos20.0软件进行信度、效度和路径系数分析,使用Bootstrap方法进行中介分析。
研究结果显示,初中生和高中生在父母冲突、心理痛苦、自杀意愿和父母权威认同的得分没有显著差别。女生在心理痛苦频率(t=6.44,p<0.001)、心理痛苦强度(t=7.26,p<0.001)、自杀意愿(t=5.91,p<0.001)、父母权威认同(t=3.67,p<0.001)的得分要显著高于男生,在冲突强度(t=-5.09,p<0.001)和冲突解决程度(t=-3.11,p<0.001)的得分要显著低于男生。父亲有大学学历的学生在父母权威认同(t=2.06,p<0.05)的得分要显著高于父亲没有大学学历的学生,但是在冲突频率(t=-3.25,p<0.01)和冲突强度(t=-3.07,p<0.01)的得分要显著低于父亲没有大学学历的学生。母亲有大学学历的学生在冲突强度(t=2.04,p<0.05)、冲突解决程度(t=5.94,p<0.001)和心理痛苦频率(t=1.70,p<0.05)的得分要显著高于母亲没有大学学历的学生。具体表现为:女生对感知的父母冲突水平低,但是感受到的心理痛苦以及产生的自杀意愿较高,父亲有大学学历的学生感知的父母冲突水平低,但母亲有大学学历的学生感知的父母冲突强烈,见表1。
表1 一般人口学特征与父母冲突、心理痛苦、自杀意愿和父母权威认同
信度分析常用的指标有组合信度(CR)和平均萃取方差(AVE)。
CR也称为建构信度,由多于一个变量的总和做成的新变量的信度,要求CR值要大于0.7。表2显示各变量的CR最小值为0.80,高于0.7的最低要求。
平均萃取方差(AVE)表示收敛效度,用于解释指标变量变异量的比值,AVE越大,指标变量被潜变量解释的变异量百分比越大,相对测量的误差就小,要求AVE值要大于0.5。表2显示各变量的AVE最小值为0.51,高于0.5的最低要求,说明所有研究变量内部一致性良好。
效度分析主要是比较变量间的相关系数值和AVE平方根的大小,要求变量间的相关系数值要小于AVE平方根。表2对角线字体加粗的数字为AVE平方根,对角线左下方为相关系数值,很明显,对角线左下方的相关系数值要小于对角线字体加粗的数字,研究变量有良好的区分效度。
相关分析显示:冲突强度、痛苦频率、痛苦强度和自杀意愿显著正相关;冲突频率与自杀意愿无显著相关性;冲突强度、冲突频率与痛苦频率、痛苦强度显著正相关;冲突解决程度与痛苦频率、痛苦强度和自杀意愿显著负相关。
表2 CR、AVE、AVE平方根与相关系数
运用amos20.0软件,对研究模型的路径系数进行检验。首先是模型的拟合度检验,几个重要的拟合指数:2/df=1.96,RMSEA=0.02,GFI=0.92,AGFI=0.83,CFI=0.93,NFI=0.85,这些拟合指数值,都在最低适配标准范围内,说明模型拟合的很好。从图1的影响路径检验结果可知,父母冲突频率对心理痛苦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影响路径系数β=0.33,p<0.05;父母冲突强度对心理痛苦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影响路径系数β=0.39,p<0.05;父母冲突解决程度对心理痛苦有显著负向影响,影响路径系数β=-0.23,p<0.05;父母冲突频率对自杀意愿没有显著的影响,影响路径系数β=0.07,p>0.05;父母冲突强度对自杀意愿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影响路径系数β=0.35,p<0.05;父母冲突解决程度对自杀意愿有显著的负向影响,影响路径系数β=-0.26,p<0.05;学生心理痛苦对自杀意愿有显著影响,影响路径系数β=0.69,p<0.05。另外,控制变量学生的性别、受教育程度、父母的受教育程度对自杀意愿没有显著影响。
图1 路径系数检验结果
前面可知,冲突频率对自杀意愿的影响不显著,不存在中介效应。因此,接下来主要分析父母冲突强度和冲突解决程度对自杀意愿的显著影响是否会通过心理痛苦的作用。使用Bootstrap方法进行检验,样本量选择为5000,置信区间为95%。从表3的中介效应结果可知,心理痛苦在冲突强度对自杀意愿影响中的中介效应值为0.05,p<0.05,95%CI[0.01,0.07],95%置信区间没有包含0,表明冲突强度对自杀意愿的影响会经过心理痛苦的作用;心理痛苦在冲突解决程度对自杀意愿影响中的中介效应值为-0.11,p<0.05,95%CI[-0.17,-0.05],95%置信区间没有包含0,表明父母冲突解决程度对自杀意愿的显著影响会经过心理痛苦的作用。
表3 中介效应结果
通过父母权威认同与父母冲突的交叉相乘,使用回归分析方法,检验父母权威认同正向调节父母冲突对自杀意愿的影响。为了减少多重共线性的影响,我们对父母权威认同与父母冲突的交叉相乘之前的数据做了中心化处理。表4为父母权威认同的调节效应检验结果。父母权威认同与父母冲突强度的交叉相乘对自杀意愿的影响显著,影响系数β=0.16,p<0.05,说明对于认同父母权威的学生,父母冲突强度越高,自杀意愿越强烈。父母权威认同与父母冲突解决程度的交叉相乘对自杀意愿的影响显著,影响系数β=-0.18,p<0.05,说明对于认同父母权威的学生,父母冲突解决程度越差,自杀意愿越强烈。
表4 调节效应检验结果
已有研究调查发现近几年青少年有自杀倾向的比例不断提高,[3-4]青少年自杀不仅仅是一个家庭的悲剧,更是引发人们深思的社会问题。因此,迫切需要研究青少年的自杀原因和自杀心理,本文研究了父母冲突对青少年自杀意愿的影响,检验了心理痛苦的中介作用和父母权威认同的调节作用。
父母冲突对青少年自杀意愿存在直接影响,该研究结果与之前学者提出家庭关系是影响青少年学习和社会行为的关键因素相一致,[7]也与桂华和贾洁提出的家庭内部关系剧烈变化所产生的矛盾会影响家庭成员自杀意愿相一致。[29]家是社会的基本单元,家庭内部关系,不论有多复杂,都可以简化为“父—母—子”基本三角的关系。依恋理论认为,与重要他人的关系状况会影响自我态度和行为,进而影响社会适应能力。父母是青少年最重要的依恋对象,家则是青少年最重要的心灵依恋港湾,父母冲突将减少青少年对父母以及家的依恋,降低他们的归属感,让他们产生一种“家破人亡,无家可归”之苦,容易社会不适,进而采取消极行为,如自伤、自暴自弃以及极端的自杀行为。
在父母冲突的二阶因子中,父母冲突强度和解决程度对自杀意愿的直接影响显著,而父母冲突频率对自杀意愿虽然存在影响,但不显著。冲突频率是一种数量,而冲突强度和解决程度是冲突质量,质量互变规律认为质变推动了事物的最终发展,量变到质变,事物内部的主要矛盾运动形式会发生改变,对事物的发展也会产生根本性的影响,说明家庭关系矛盾在父母冲突数量到冲突质量的变化过程中不断激化,最终影响青少年的自杀意愿。[28]
父母冲突对青少年自杀意愿存在直接影响的结果扩展了前人有关父母冲突的研究。首先,本文检验了父母冲突的3个维度对青少年自杀意愿的不同影响,对于青少年自杀意愿,要特别关注父母冲突强度和解决程度的影响作用,同时启示父母们尽量避免激化冲突矛盾,减少对子女造成社会不适,消除他们的极端行为。其次,前人研究了父母冲突对手机成瘾、自伤等行为的影响,本文在中国青少年群体中,建设性地研究父母冲突对极端自杀行为的影响,丰富了青少年自杀行为的理论研究。再次,父母冲突对青少年不良行为影响的研究结论在不同情境下重复次数越多,说明该研究结论越可靠,[28]外部效度越高。最后,在验证父母冲突作用的过程中,控制了青少年自身因素,父母教育等可能会对自杀意愿产生影响的因素,凸显父母冲突关系对自杀意愿影响的独特效应,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本研究的内部效度。
心理痛苦是预测青少年自杀倾向和行为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心理状态,[14]个体在实现目标过程中受到阻碍,无法实现,会心理痛苦,当这种痛苦程度超过他的最大限度承受力时,他将会选择自杀行为作为结束这种痛苦的唯一方法。[15]本研究结论验证了心理痛苦是父母冲突影响青少年自杀意愿的心理机制。自杀人际理论认为青少年会因为感知到的累赘感和受挫的归属感而产生心理痛苦,而当青少年不能承受这些心理痛苦时,便产生自杀念头。因此,消极的心理状况是一个导致青少年产生自杀倾向的重要因素,而青少年心理状态与青少年的人际关系有着密切的关系。家庭关系作为青少年首要的人际关系,和睦的父母关系对青少年心理健康产生了积极的影响,而冲突的父母关系则会导致青少年苦闷、自卑、焦虑、孤独、内疚和恐慌等诸多心理问题。[6]
心理痛苦的中介作用证明了心理痛苦具有人际关系属性,积极的父母关系可以有效降低青少年的心理痛苦。父母冲突关系会对青少年的人际关系产生负向溢出效应,影响青少年的社会适应,造成心理痛苦。另外,该研究进一步证明了心理痛苦是青少年产生自杀的最直接的心理因素,间接说明相对于抑郁、沮丧,心理痛苦可以更好地预测青少年的自杀倾向。
权威认知研究表明,父母权威认知会影响子女对父母的依恋,导致他们独立决策差,容易接受控制和遵守道德规范。[30]认知失调理论认为,先前一贯的认知与现实情况不一致时,青少年的心理舒适感降低,愉快情绪减少,严重的产生抑郁、沮丧、苦闷等心理问题。因此,青少年对父母权威认同与父母冲突会共同影响青少年的心理痛苦,对父母权威认同程度高时,父母冲突容易导致他们的心理痛苦,自杀倾向明显;反之,对父母权威认同程度低时,青少年容易独立决策,对父母依恋程度低,容易隔离父母冲突的影响,降低心理痛苦,自杀倾向不明显。该研究结论证明父母冲突对青少年自杀意愿的影响存在条件,只有当青少年对父母权威认同和依恋程度高时,父母冲突对自杀意愿的影响强烈。另外,该研究结论也说明父母关系和亲子关系之间的存在相互作用,对单独研究父母关系或亲子关系的影响作用,做了一个很好的补充,启示父母或学校不要忽视父母关系和亲子关系双重的影响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