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磊 郭玉坤
摘 要:研究生奖助制度改革是研究生教育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奖助育人又是一项重要的长期工作。当前,我国高校经费来源不均衡,奖助体系有待优化,导致研究生奖助学金制度存在一些问题,体制建设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西北农林院校应积极争取外部资源支持,从政策制定、资金配置、制度完善等方面,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奖助学金体制,促进奖助项目评定的规范化发展,进一步优化研究生的奖助制度,突出和保障研究生的奖助工作,形成合力,奖助育人。
关键词:西北农林院校;研究生教育;奖助制度
中图分类号:G64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6-000X(2020)25-0137-04
Abstract: The reform of graduate student award and assistance system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graduate student education and management, and award and assistance education is an important long-term work. At present, the sources of funding for universities in our country are not balanced, and the award and assistance system needs to be optimized, resulting in some problems in the postgraduate award and grant system. The system construction needs to be further improved. Northwestern Agricultural and Forestry College should actively seek external resources to support, build a more scientific and reasonable award and grant system from the aspects of policy formulation, fund allocation and system improvement, promote the standardized development of award and grant project evaluation, further optimize the award and grant system for graduate students, highlight and protect the award and grant work for graduate students, form a joint force, and award and assist in educating people.
Keywords: Northwest Agriculture and Forestry College; postgraduate education; award system
随着《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颁布,2014年秋季起研究生教育全面实行收费制度,将原本只对公费研究生发放的国家普通奖学金改为普及所有全日制研究生的国家助学金,同时提高资助标准,为研究生的教育管理提供了更强有力的保障,研究生奖助学金制度的改革也获得进一步深化。西北农林院校也响应《意见》规定,构建了由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一辅”岗位补贴及其他奖助学金等组成的奖助制度。然而,西北农林院校由于资金有限、地域偏远以及其他现实问题等的制约,其研究生奖助制度的建设中存在奖助工作不够精准、缺乏个性、育人功能淡化等问题。
一、西北农林院校研究生奖助制度现状及概况
在研究生教育全面开启收费的大背景下,建设健全与研究生收费制度配套的奖助制度是高校研究生奖助制度改革的必经之路。在《意见》的引导下,由于西北各农林院校的基本情况存在差异,奖助制度的改革也各不相同,几乎“一校一个例”。但是总体而言,研究生獎助制度的中枢功能基本相近,构成了以保障基本、资助贫困、奖励优秀与按劳计酬这四个部分为主体的体系框架。以西北某农林院校S大学为例,其奖助制度的改革包括奖学金和助学金两个部分。助学金制度主要包含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三助一辅”岗位津贴、经济困难研究生补助共四项内容。奖学金制度主要包含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热爱S大学奖学金、出国留学奖学金以及其他社会类奖学金等多项内容。
(一)助学金制度
1. 国家助学金
从2014年下半年开始,学校将原有的研究生普通奖学金改革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研究生的基本生活补助。国家助学金的范围定义为“非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的全日制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奖助标准为每人1800元/月,硕士研究生奖助标准为每人1000元/月,均按月发放。
2. 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和辅导员(即“三助一辅”)的岗位津贴制度
学校为档案转入本校的全脱产学习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提供“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助研岗位津贴由导师或课题组科研项目经费支出,原则上不超过1000元。助管、助教每周应承担10-15小时的工作量,岗位津贴由各用人单位承担(具体按实际在岗时间、考核情况发放),正常标准为:硕士生每人400元/月,博士生每人600元/月。辅导员岗位津贴除根据学校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标准发放外,用人单位还应酌情给予补贴。
3. 国家助学贷款
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提供的,面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信用助学贷款。包括生源地助学贷款与校园地助学贷款两类,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筹集学费和住宿费的主要渠道。为此S大学制定了国家助学贷款的具体实施办法,切实保证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能够及时申请并获得助学贷款,全力推进教育精准脱贫,“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4. 经济困难研究生补助制度
针对某些经济困难的研究生的情况,实施临时困难补助、特困补助以及学费“缓交或减免”,用于帮助经济困难的研究生解决暂时性问题,确保经济特别困难的优秀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
(二)奖学金制度
1. 国家奖学金
奖励学业成绩优异、科研成果突出、综合素质强的全日制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博士每生3万元/年,硕士每生2万元/年。
2. 学业奖学金
适用于品学兼优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奖励和支持其更好地完成学业。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每生15000元/年、二等奖每生10000元/年、三等奖每生7000元/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每生10000元/年、二等奖每生7000元/年、三等奖每生3000元/年。奖励人数比例原则上均为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适用于研究生二、三年级学生。(因一年级学生无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等评审指标,故以报考志愿作为评审条件,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学生且符合申请条件按照学业奖学金二等奖进行发放。)
3. 热爱S大学奖学金
旨在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吸引广大考生。仅可由当年入学的第一志愿全日制研究生申请,适用于学习成绩优异、有科研潜力、综合素质好的新生。博士研究生12000元/人,硕士研究生10000元/人。
4. 出国留学奖学金
学校每年奖助一定比例的优秀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出国留学、访学或继续攻读学位。硕士研究生出国留学最高奖学金3万元/人,博士研究生出国留学最高奖学金5万元/人。
5. 社会类奖学金
作为国家与学校奖学金的有力补充,可加强对研究生的经济资助,在协同育人等方面也存在重要意义。
二、西北农林院校研究生奖助制度存在问题与分析
措施是体系的骨骼和肌肉,而具体的实施细则是其血液与神经,是确保奖助政策得到有效落实的灵魂与关键。本文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对研究生奖助制度在研究生综合教育及资助管理的改革进程中的作用机制进行分析与研究。
S大学的研究生奖助制度本身有一定代表性,反映了西北地区农林高校研究生奖助制度的大致情况。总体而言,西北农林院校已经建立了较为合理科学、覆盖面广的奖助制度;但从微观角度探究,西北农林院校研究生奖助制度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一)经费来源单一、不均衡
国家经费支持、地方财政投入、学校自筹资金、研究生学费收入等是西北农林院校研究生奖助学金的主要来源。与其他发达地区的高校相比,地方财政投入与社会企业的捐赠数量相对较少,奖助资金来源渠道较为单一。美国经济学家D·约翰斯通曾经在提出的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理论中指出,国家、社会、企业、学校、家庭甚至学生个人均为高等教育的受益者,高等教育的成本也应由这些受益者共同承担。因而高等教育与义务教育不同,其成本需要社会各界来共同承担。
国外发达国家的高校研究生拥有主体多样的奖助资金来源,且社会资助在其奖助学金中所占比例非常可观;而在我国,除国家及地方政府的财政投入、研究生学费收入这两大主要资金来源外,各大院校的自筹资金与社会捐赠资金的数额所占比例均较低。不仅如此,奖助学金在名牌高校和普通院校、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理工科技院校和人文社科院校间都存在较大差距。这些差距进一步加剧了不同院校在教育资源获取时的不均衡,致使各高校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学术发展、教育管理质量等综合发展水平方面存在较大差距。
(二)奖助制度存在一定的完善空间
西北农林院校已经建立了较为合理的研究生奖助制度,但仍有一定的完善空间。1. 某些奖助学金之间存在重叠内容,导致奖助学金被部分研究生垄断,缩小了其覆盖范围。2. 研究生助研、助管、助教及辅导员等岗位没有得到充分的开发与利用。作为按劳计酬的重要方式,其岗位津贴较低,潜力没有得到充分挖掘,使得研究生的积极性大打折扣,因而“三助一辅”没有成为广大研究生得到锻炼、获得补贴的重要方式,而沦落为奖助学金的补充措施。3. 国家助学贷款存在滞后性,存在不足以支撑某些专业学位研究生高学费的情况,且在现有的奖助学金大普及、易获得的情况下,鉴于手续繁瑣复杂、个人信用调查、后续还款能力有限等各种原因,助学贷款往往不是贫困研究生获得学习资金的首要选择。
(三)奖助标准与评选方式缺乏规范
规范奖助项目的设置、评定标准与评选方式对完善奖助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奖助制度作为高校研究生奖助中最重要的一项政策和措施,在实施中存在着较大的缺陷,对奖助的效果产生了不利影响。1. 当选拔工作放到基层培养单位时,选拔结果往往偏重于科研成果较多的研究生,过度强调科研数量或学生工作贡献,往往忽视了研究生的思想道德状况、家庭困难情况等方面。2. 指标量化不完善,例如研究成果中需量化的指标存在工程大、难度高等问题,涉及到不同学科、等级、类型,而不合理的依据及量化标准不仅无法体现出奖学金对优秀研究生的教育培养,反而会恶化研究生群体间的科研氛围与人文环境。3. 部分评选指标失效,如“道德品质”等评价标准缺乏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且很难具体量化,无法客观地反映出研究生个体的综合素质及真实情况。4. 不同指标的内涵存在较大差异,量化后的加权或总和会凸显它们之间的潜在冲突,把不具有可比性的各个指标放在同一框架内进行评价、对比缺乏合理性,平衡各种关系的制度安排反而增加了评奖难度,激发了内在矛盾。5. 虽然各种奖学金的覆盖范围较广,但还存在提升空间,普通奖学金金额较低、高等奖学金数量较少等原因使得研究生奖助制度所起的作用有限。6. 某些社会类奖助学金的评选方式存在一定的随意性与临时性,缺乏科学个性、精细有效的政策规范和流程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