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珺翼 王庄进
摘 要:农业水价已演变为借助市场机制、反映农业水资源优化的关键经济信号之一,同时又是加快农业节水进程的经济杠杆。促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是现阶段深化水利改革的关键组成部分,除了有助于增强农业用水有效性、推进节水集约型农业发展规模的扩大外,也有助于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食品安全。同时有利于农业用水的科学合理配置、增强水资源的生态安全。
关键词: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原因及措施
当下,与农田水利优质发展体制相互匹配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亟待进一步的完善,同农田水利可持续长期稳定发展的实际需求相比,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整体进程十分滞缓。考虑到国内社会经济发展情势的变动,我国的农业水价问题必然会愈发凸显出来。在此前提下,采取更有效的措施推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便演变为当前亟待研究解决的热门问题之一。
一、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存在的基本矛盾
(一)农民水费支出远高于其所能承受的最大限度
尽管我国已经照顾到了农村群众用水费用负担过重的情况,但所批复的农业水价依旧无法填补农业的供水成本,在日常的农业生产环节中,他们的水费负担仍旧非常重。根据有关部门的统计,我国农民人均承担的国有工程水费约为18元,再加上末级渠系水费,平均高达40元。除此之外,依照国家发改委农产品小组的调查显示,国内粮食生产每亩耗用的平均水费约为35元,若遭逢干旱,就至少会增至60~70元左右。近年来,即便国家不断提升着粮食的最低收购价,种粮收益每年均获得一定的增长,然而整体收入水平依旧不高,并且种粮收益上升的基础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同步增加,农民对于水价的负担水平依旧很低,所以,造成了整体种粮收益较低、水费负担能力不强的后果,进而导致农业生产的水费水平远超出批复的农业水价,使得水价改变范围异常狭窄,令形成客观体现供水费用并优化配置农业水资源的农业水价构成体制存在诸多阻力。
(二)农业水费实收率不高,项目运作维护成本过高
众所周知,农业水费征收困难一直是个难题,尤其是农村地区推行税费革新制度后农业水费实收率呈现出显著的降低势头。按照我国水利部门的调查数据,截至去年国内的总体水费征收率不足50%。与此同时,因为水费作为相关项目维护费用的最基本来源,水费歉收会大大干扰相关项目的正常运作。近年来,农业水费实际征收数量逐年递减,并且相关工程的维护费用持续走高,这就造成经费缺口越来越大。根据不完全统计,去年底我国大中型灌溉面积约为5亿亩,平均费用在30元上下,现在的实际水费收入和其相差巨大。水利费用收入的不足导致一部分基层单位生存发展困难,最终会直接影响到灌区水利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工作。
(三)农业水定价较低但供水价格较高
按照《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方案》中的有关内容,农业水价依据补偿供水成本的准则进行核定,而不去计算税金及利润。然而,在实际的农业生产当中,因农民个人的负担水平不足,再加上我国粮食安全等其他一系列非经济要素,价格管理机构所批复的农业水价定价都比农业供水价格低得多。根據水利部门抽样调查显示,15年我国500多个灌区的批复水价只占到成本的三成左右,在提水灌溉的灌区水价问题更为明显。比如说,甘肃地区电力提水灌区的平均水价虽然达到了自流区域的3倍,然而水价对于成本的补偿率依旧不及自流灌区,成本倒挂现象非常明显。除此之外,因为尚未构建起对应的动态水价形成、审价制度,各区域调整农业供水价格通常都很困难。部分区域重新对水价展开了计算,然而因来源于基层政府及农民群众的阻力过大,已经获得批示的水价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也异常困难。总而言之,考虑到水费收入为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的基本保障,农业水价成本倒挂会造成工程项目带病运行、大量水资源浪费等严重后果。
二、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措施剖析
上文中已经提到,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作为一项系统性极强的工程,此项工作的展开首先需要重视能够全面展示中国水资源稀缺现状、迎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兼顾社会公平且有助于水资源配置优化的水价形成机制的建立,全面展现水价在强化水源控制、资源节约等方面的关键效用。因此,应当根据国家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需求,尽快构建起适应本国国情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
(一)始终秉承市场化的价值取向
首先,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方向的判断上,必须始终秉持市场化的基本取向。现阶段,部分专家学者提出:既然成本定价的改革准则因农民负担能力的束缚不容易实现,则需要尊重实际情况,按照可行性原则定价,并对此市场化定价原则进行更加深入的整改。本文观点为:价格作为市场经济最不可或缺的经济信号,同时也是供求规律、价值规律等的载体与外化,价格信号异常必然会造成市场资源配置错乱,进一步动摇市场机制的有效性。农业水价在市场经济体制背景下,最后的革新方向即为市场化,特别是在市场发育充分、社会经济条件优越的地区,要想为以后的水权交易创造更好条件,增强节水有效性,当今农业水价在不能全部回收的前提下,至少需要向需求方提供供水成本的实际状况,向市场传递真实信号,从而为构建起有效连接供需的水资源市场供求机制奠定有力基础。如若不然,后期建立起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虽然短期内能够确保粮食安全,但长远来看并不有利于水资源利用率的提升,也难以有效保障生态安全和粮食安全。谈到当前农业水价无法补偿成本的缺口,我们应当尽快构建起相关的补助体制,并借助供水成本的削减加以规范和解决。
(二)价格管控方面需因地制宜确准终端水价分摊比重
因各地区发展水平、水资源分配状况、市场化经济水平、水资源管控方式等存在巨大差异,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就应当因地制宜确准各地区的定价方法。为此,我们不妨选取基本水费与计量水费二者结合的手段,按照丰水期及枯水期季节分别引入季节差价或者浮动价格制度。另外,还应在全力扶持农村用水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前提下,进一步健全终端水价机制,兼顾农民负担能力与供水费用。对农民无法负担的定额用水,研究构建科学的农业水价分摊制度,在此基础上确准具体的分摊比重,最终实现农民承受得起、项目维护得好、管理运行正常的良性农业水价形成机制。
(三)选择小步快走的推进模式
在当前的市场经济之中,价格无疑是最关键的经济信号,因此市场经济中任何一个领域的价格改革均应严谨对待,农业用水的公益性提高了其综合整改的难度,国内农业领域的发展态势决定了改革方可转变农业模式,最终实现和谐。考虑到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复杂程度和重要程度,此项工作必须主动稳妥地展开,不仅实现改革目标,又切忌操之过急。对此,我们不妨选择小步快走的改革方式,更加主动地吸收农民参与综合考虑供水成本及负担水平制定水价的分摊策略,顺利完成农业水价终端机制。此外,还需要借助民办公助的方法完善末级渠系,最终为水权完整与市场交易提供有力保障。
结束语
综上所述,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作为当前亟待研究解决的热点问题之一,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此项改革工作对于农田水利良性运行机制的建设以及农业生产水平的提升、粮食安全问题的保障、水资源的节约与合理优化配置等均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是现阶段深化水利改革的建设性内容。该作笔者主要针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存在的主要矛盾及推进措施两方面进行了深入全面的剖析,旨在为今后的相关工作提供参考与借鉴。
参考文献:
[1]马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模式路径在灌区中的应用[J].内蒙古水利,2019(04):53-54.
[2]孙亚武.对建立农业水价成本补偿机制的思考[J].陕西水利,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