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慧梅
随着我国医疗体制的不断改革,医疗行业被推向风口浪尖之地,医疗纠纷成了备受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医患纠纷事件的增多以及程度的加大对国家卫生事业的发展、医院的正常运营带来了困难与挑战[1]。据国内研究报道,妇产科纠纷事件中,有62.5%因医护人员态度不良而引发,25%由医护人员工作失职引发[2]。手术治疗是临床多种疾病的常用治疗手段,是外伤、急症、分娩、肿瘤等疾病的重要治疗方式。手术费用、预后、患者及家属的不安情绪等皆是术后发生纠纷事件的影响因素。高强度的临床工作也使得医护人员对待患者不能始终保持良好态度和耐心,加重了患者及家属的不满情绪。现代手术护理在中医学中虽无记载,但也可归属于辨证施治的范畴。遵循“告之以其败,语之以其善,导之以其所便,开之以其所苦”的指导原则[3],向患者告知病情,引导其接受适宜的治疗,使患者能够减少对手术的恐惧感,消除对医护人员的猜忌。护理人员在临床中与患者接触的时间较多,与患者发生不悦和纠纷的频率更高。孙思邈在《千金要方》序中提到对从事医疗人员的要求:“唯用心精微者,始可于言于兹矣。”因此,在高水平的医疗环境下,提高护理人员的服务水准及态度尤为重要。
1.1 一般资料选取2016年8月—2018年6月于接受手术治疗的患者140例作为研究对象,采用随机数字表法将其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每组70例。对照组男性32例、女性38例,平均年龄(39±4)岁,体质量指数(24.2±2.7)kg/m2;观察组男性36例,女性34例,平均年龄(40±3)岁,体质量指数(23.3±3.2)kg/m2,2组患者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均P>0.05),具有可比性。
1.2 纳入标准术前患者及家属均签署知情同意书;患者术前接受全身麻醉;术前无精神疾病史。本研究经过本院伦理委员会同意,所有患者及家属均签署知情同意书。
1.3 护理方法对照组接受常规围术期及术中护理,包括入院后生命体征监测、术前告知、术前准备、术中及术后护理服务。观察组接受围术期及术中中医护理,患者入院后监测生命体征、协助医生进行中医辨证分型,予以入院宣教、心理疏导,术前病房对患者肠道准备,予抗菌药物预防感染。核查患者术中所需药品、器械,根据患者血型配备血制品。进入手术室后,根据患者体质量配合麻醉师准备麻醉药物,于麻醉开始前,确保患者信息、诊断结果的准确和完整。术中由器械护士配合手术医师操作,保证器械传递的准确和效率,并于闭合创口前核对使用手术器械及纱布数量,坚决杜绝器械遗落患者体内。术后与病房护士交接,于病房监测生命体征,更换敷料、留置导管,指导患者进行早期康复训练。
1.4 观察指标观察2组患者本次住院期间纠纷发生率、住院期间护理满意度及不良反应发生率。
2.1 2组患者护理纠纷发生情况比较对照组术后发生护理纠纷8例(11.4%),观察组术后发生护理纠纷2例(2.9%),2组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χ2=2.76,P<0.05)。
2.2 2组患者住院期间对护理满意情况比较对照组患者住院期间总满意人数为58例(82.9%),观察组患者总满意人数为64例(91.4%),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2组患者住院期间满意度比较 (例,%)
2.3 2组患者术后不良反应发生情况比较对照组术后发热1例,切口感染1例,尿失禁2例,总不良反应发生率为5.7%(4/70)。观察组患者术后发热2例,机械性肠梗阻1例,不良反应发生率为4.3%(3/70),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有国内团队发布《2018年全国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大数据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中指出,2018年全年医疗损害责任案件的二审判决书达2866份,全年的损害责任纠纷案例更是高达12849份,导致医方败诉的第一大因素为“未尽告知义务”,病历材料记录不完整、书写不规范等均是影响法院对医疗机构告知义务履行情况判断的主要依据。其中,妇产科、骨科为医疗纠纷案件高发科室,涉及到二者的医疗纠纷案件超过400份,儿科的医疗纠纷数量位居第三[4]。手术治疗在妇产科和骨科临床住院治疗中占比较大,涉及病情复杂繁多,尤其在妇科,涉及到女性生育功能和隐私问题,发生纠纷较为频繁。导致医方败诉的因素为未尽告知义务,病历材料记录不完整、书写不规范等均是影响法院对医疗机构告知义务履行情况判断的主要依据。这为护理人员敲响警钟,高风险的患者尤其应注意做好知情告知、加强责任心、规范化护理病历书写等。
本研究结果显示,观察组术后护理纠纷发生率明显低于对照组(χ2=2.76,P<0.05),患者住院期间对护理满意度高于对照组(χ2=4.68,P<0.05),观察组在常规护理的基础上,注重对患者术前的心理疏导,住院期间使患者得到更优质的护理,从而减少患者及家属的不良情绪。2组患者术后不良反应发生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一定的安全性。
中医护理是在中医学理念的指导下,根据患者的病情予以辨证施护。依照中医整体观中人与社会环境为一体的概念,加强对手术患者心理疏导,将中医文化注入临床高水平的护理服务,改善患者住院期间与医护人员的关系,减轻患者对医护人员的不信任及术前焦虑感。患者住院手术期间,不可避免存在身心损伤,作为医护人员的服务对象,对待不同程度存在身心伤害的患者,医护人员展现出的家人般的温暖,是患者的精神支撑[5]。护理人员在处理患者时,往往根据医生的医嘱进行处置,在患者进入手术室后,由手术室护士配合医生完成手术,在患者出入手术室这一环节上,往往会出现患者交接不当、延迟,导致病房护士对术后患者病情状态了解的不够详细。中医护理模式在整体观念的指导原则下,应多个部门相互配合,将手术室与病房有机联合起来。
中医护理模式在手术室护理中尚存在不足。“经方之难精由来尚矣”,随着临床诊疗操作技术的不断发展,手术的方式、新型器械也在不断跟新,护理人员常因工作繁忙,而忽略对先进理论和操作技能的学习,出现不能与医生良好配合的情况,造成术中延误及患者的损伤,减少患者对院方的信任[6,7]。《素问·四气调神大论》记载:“病已成而后药之,乱已成而后治之,譬犹渴而穿井,斗而铸锥,不亦晚乎。”手术室中存在的危险因素众多,因此,加强基础技能培训,提高医护人员素质,培养良好的中医护理专业素养,强化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8],完善护理病历书写的同时,督促医生完成患者的住院病志,熟悉各项医嘱的处置与操作,在发现医生下达的医嘱有疑问时,第一时间与下达医嘱的医生交流,杜绝错的药品及操作施加于患者身上。国家加强对医护人员的安全措施保障,社会媒体也应传递正能量,减轻患者及家属对医护人员的偏见与猜忌,从根本上解决医患纠纷,营造和谐的医疗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