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珏
关键词:非公有制经济;统战工作;挑战及对策
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健康成长,历来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更是我国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一战线工作的主题。从新中国成立至今的七十多年来,党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认识经历了一个漫长而曲折的历史过程,与之相对应,对这一领域的统一战线工作的认识和探索同样经历了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
我国的非公有制经济是改革开放实践的产物。新中国成立之后、改革开放之前的这一阶段,我们经过社会主义改造,逐步消灭了民族资产阶级和城市小资产阶级,整个社会结构简化为“两个阶级,一个阶层”,即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召開,为了搞活经济,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步伐,党和政府对内允许并鼓励个体、私营经济存在和发展,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组成部分。这一政策带来了一系列变化,从而引起了我国社会阶层结构的重新分化,简单说就是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产生并壮大起来。而这一变化在当时也引起了很多人的不安,争论和质疑声此起彼伏。可以说民营企业早期的发展真是磕磕绊绊,困难重重。
全党解放思想,在如何看待非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问题上如何体现?实事求是又应当如何处理?小平同志给出了自己的理解。1979年 6月,邓小平对我国的阶级状况进行了全面分析和阐述 :“我国工人阶级的地位已经大大加强,我国农民已经是有二十多年历史的集体农民……我国广大的知识分子,包括从旧社会过来的老知识分子的绝大多数,己经成为工人阶级的一部分……我国的资本家阶级原来占有的生产资料早己转到国家手中,定息也已停止十三年之久。他们中有劳动能力的绝大多数人已经改造成为社会主义社会中的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我国的统一战线已经成为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广泛联盟。” 邓小平这段话包含了两个重要思想:第一,经过长期的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我国己经不再是阶级对立的社会。第二,鉴于我国社会阶级状况的根本变化,不应当继续沿用阶级对立的思维方式,强调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对立,甚至扩大这种对立,而应当通过统一战线把它们组成为一个广泛联盟。
统一战线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开展工作始于1991年。1991 年 7月,中共中央批转中央统战部 《关于工商联若干问题的请示》,决定由工商联作为党领导下的以统战性为主、兼有经济性、民间性的人民团体,配合党和政府承担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的任务,并且制定了基本政策,要对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进行团结、帮助、引导、教育,在他们中逐渐培养起一支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的积极分子队伍 。中央这一决策的重要意义在于:第一,把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纳入统一战线范围,把他们团结在党的周围,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增添了新生力量。第二,把新生的私营企业主同原工商业者区别开来,把他们当作自己人,制定了团结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新方针新政策。第三,明确了新时期工商联的性质,调整了工商联的主要职能和工作对象,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赋予工商联以新使命,激活了工商联新的生命力,为统一战线开辟了新的工作领域。
为了能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建立一支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同党团结合作的积极分子队伍,经过中央统战部和全国工商联的精心选拔和培养,1993年有23名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担任全国政协委员,2003年有55人首次当选全国人大代表,到2007年10月,共有243人担任全国人大代表或全国政协委员,1730多人担任省级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2人担任省级政协副主席,592人担任市、县两级工商联会长。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统战工作,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作出了重要贡献。
到 2000年,私营企业注册资本金总额 13307.9亿元 ,就业(雇工)2406.5万人 ,投资者395.3万人。2002年,党的十六大正式确认了江泽民同志“七一讲话”提出的新思想,确认了“新的社会阶层”这一说法。2004年修宪时,又把11条完善成为“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2004年 3月,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修正案》,两个修正案分别作为国家根本法和统一战线共同行为准则,把新的社会阶层作为一个整体纳入统一战线范围。
在新理论和新政策的指导下,统一战线工作迅速从非公有制经济人土扩展到整个新的社会阶层。2000年12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决定》提出“将自由择业的知识分子纳入统战工作范围,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对自由择业知识分子的统战工作,把新知识分子群体最大限度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充分调动了他们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我国已经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还需要相当长一段时间。在这个过程中,非公有制经济将 是平等竞争、履行法治等基本规则的直接参与者和积极推动者。
首先,在经历30多年年均10%左右的速增长之后,中国经济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实现了质的飞跃。仅从经济基数上看,2010年中国经济超越日本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GDP已近40万亿,人均GDP已迈入中等收入国家之列。2014年我国GDP达63.65万亿,增长7.3%,一年净增的GDP就达4.46万亿,接近1994年一年的GDP,甚至超过了全球第十七大经济体土耳其全年的经济总量。经济发展到一定规模后增速必然放缓,这是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普遍规律,我国也不例外。由于中国经济过去30多年的持续高速增长,容易让人产生中国经济本就应该高速发展的习惯性心理。因此,有不少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依然用过去的眼光看待中国经济、用过去的思维思考中国经济,不能接受新常态下中国经济减速的事实,认为7%左右的增长是一个很差的速度,以致影响其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
其次,随着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纵观西方“唱衰中国经济”的论调,有这么一个规律:当中国经济处于高速增长时,往往有部分西方学者会称中国经济“虚假繁荣”、“即将崩溃”;当中国经济发展速度换挡时,“中国经济崩溃论”就甚嚣尘上再次回潮。其实,西方有关中国经济即将崩溃的言论不绝于耳原因有二:一是,华尔街有一些人专门选择做空与中国有关的股票和债券,这些人向媒体散布“中国经济崩溃论”,一方面是为了解释其投资策略,另一方面也是希望制造相关谬论,使中国经济受到打压,以便从中牟利。二是,意识形态的因素,高速增长的中国经济引起西方的嫉妒,而嫉妒的心理又容易导致“崩溃论”的形成。尽管这些不负责任的陈词滥调屡屡不攻自破。但却混淆视听,以致部分不明真相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可能动摇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
因此,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加强经济发展规律的宣传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增强其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和制度自信,已成为新常态下经济统战工作的新任务。
随着经济增速的放缓,我国工业生产领域产能过剩问题日益凸显。所谓产能过剩就是社会总生产严重超过社会总需求,导致供求关系失衡。目前我国产能过剩的行业有钢铁、煤炭、平板玻璃、水泥、电解铝、船舶、光伏、石化产业和纺织服装等。从产量情况看,这些行业的生产都处于下滑状态,像粗钢、水泥、玻璃。从效益情况看,这些行业的利润也在不断下降。以纺织服装为例,我国现有纺锭已超7000万锭,比上世纪末压锭时的4500万锭净增了2500万锭,目前,我国纺织服装业中,只有10%左右的生产能力是自主品牌生产,出口加工企业平均利润率仅为3%,企业生存困难。对此,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成为“十三五”期间的重要任务。这意味着“十三五”期间,我国将对过剩产业在政策主导下加速淘汰,新兴产业在市场机制下扶持发展。由于非公有制企业主要集中于传统行业,产能过剩已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一大障碍,由此影响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对企业发展的信心。因此,为非公有制企业自主创新、转型升级,做好引导、协调和牵线搭桥服务,已成为新常態下经济统战工作的一项新任务。
经济增长与就业具有高度的关联性,目前我国就业岗位总量不足,压力巨大。在经济新常态下,一部分非公有制企业退出市场,劳动者必将重新就业,这客观上对就业总体规模产生了挤压效应。再由于上世纪末大学扩招,就业竞争压力达到空前。就业乃民生之本,大量失业人口的存在,可能会影响非公有制经济从业者、新增大学毕业生及海归人员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非公有制经济体历来是吸纳就业的主渠道,“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理念将促进一大批非公有制经济体的诞生。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已成为新常态下经济统战工作又一重要任务。
如何正确认识和对待非公有制经济,尤其是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是长期困扰社会主义国家的一个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回顾改革开放 40 年来我国对非公有制经济政策发展的历史轨迹,从改革开放初期的“看一看再说,等一等再定”,到党的十三大把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作为公有制经济“必要的和有益的补充”;从党的十五大提出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再到党的十九大又次强调“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并明确指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伴随着党的相关方针政策的演变经历了一个漫长而又曲折的过程。
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实现了前所未有的跨越式发展,速度快、规模大、影响深。可以说,非公有制经济在优化经济结构、繁荣城乡经济、改善人民生活、缓解就业压力和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然而,由于短时间内的快速发展,有些非公有制企业存在着诚信缺失、劳资矛盾、歧视员工、环境污染等一系列与社会全面进步和发展相冲突的问题。由此,我们必须要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断更新观念、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和切实改进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统战工作:一方面,调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发挥其在国民经济中的生力军作用,以便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另一方面,发挥统一战线团结、沟通、协调和自我教育的功能,坚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的方针,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在党和国家的周围,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不断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凝聚新的力量。
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的主要任务,就是要深入细致地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培养和建立一支拥护党的领导、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信念的积极分子队伍。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迅速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队伍不断扩大,其在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领域各方面的影响也越来越大。由此,加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不仅必要,而且重要。
新的历史条件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统一战线是做人的工作,搞统一战线是为了壮大共同奋斗的力量”。他在民建、工商联委员联组会上的讲话中,首次用“亲”和“清”两个字定位了新型政商关系。人心向背、力量对比是决定事业成败的关键,统一战线的本质就是大团结大联合,解决的是人心和力量问题。思想政治工作说到底就是做人的工作。一方面,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发展壮大自身企业,创新管理模式,坚持自主创新,提升企业素质,提高核心竞争力,以良心品质和诚信经营铸造企业品牌,以守法清白的企业家形象展示给公众,发挥其在发展生产、活跃经济、扩大就业和方便人民生活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贡献;另一方面,教育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清醒认识政商关系的新变化,主动适应政商交往新形态,合法经营、照章纳税,发扬“致富思源、富而思进,扶危济困、共同致富、义利兼顾、德行并重,回馈社会、造福人民”的光彩精神,真正做到“爱国、敬业、创新、守法、诚信、贡献”。只有这样,才能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成为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才能为党和国家事业提供强大持久广泛的力量支持。
工商联是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的简称。作为党领导的以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体的具有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的人民团体和民间商会,它是党委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和纽带,也是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助手。在我国,非公有制经济成分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存在和发展。由此,亟需有一个党领导的、主要是做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工作的人民团体,对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和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投资者介绍党的方针、政策,进行爱国、敬业、创新、守法、诚信、贡献的教育,并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反映他们的正确意见。而工商联的主要职责就是配合党和政府工作,对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进行团结、帮助、引导、教育,做好他们的思想政治工作,逐渐培养起一支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信念的积极分子队伍。
工商联在贯彻党的相关方针政策,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一方面,工商联把搞好参政议政作为自己的主要职责和任务,发挥了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作用。另一方面,完善商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职能,发挥了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作用。工商联不仅根据形势需要,积极向政府建言献策,及时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政治诉求,维护非公有制经济合法权益,协助政府加强监管非公有制企业,而且还注重发挥作为工商联服务于非公有制经济、影响非公有制企业重要依托——民间商会的作用,在突出以服務、沟通协调为主线,按照行业特点,加快成立同业商会组织的同时,健全商会组织机构,规范其管理制度,提升其服务水平,增强其影响力度,吸引了大批非公有制企业的加入,推动了非公有制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强调:“工商联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和纽带”,要求“统战工作要向商会组织有效覆盖,发挥工商联对商会组织的指导、引导、服务职能,确保商会发展的正确方向”。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统战部必须切实加强对工商联党组的领导,通过继续教育、业务培训及政治学习等方法,不断提高工商联整体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从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