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韵颖 林林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一法则不仅体现在生物进化方面,也同样体现在文化层面。任何文化,若是不想在历史长河中成为渐渐被人遗忘的一部分,它必定需要根据所处的外部环境进行适度地变化,如语言的使用、文字的变迁等方面。在音乐中,这一变化也是必不可少的。
调适一词,从字面意思上看,“适”即适合,“调”即调节,因此该词的含义应是根据情况进行调整、变化。任何文化都处于不断地发展与改变之中,为了适应不同的环境而进行调度。“一个机体通过获得某些文化特征和取得各种资源来克服苦难,就是为了适应其存在环境的变化,这样一种对所处环境进行有益调整的过程叫做文化调适,也就是说文化的主体改造和适应环境的过程叫做文化调适。”[1]
为了继续存在与发展,文化的各个组成部分都根据需求进行不同程度的调适,任一部分的变化将导致部分文化与整体文化的变化,从而影响着文化变迁。其中,鲁西南鼓吹乐在文化变革的影响下也进行了不同程度的调适,此后笔者以鲁西南鼓吹乐作为研究对象,通过梳理其不同环境中的文化调适现象,由此探究鲁西南鼓吹乐文化调适的原因与意义。
鲁西南鼓吹乐是山东鲁西南地区特有的器乐合奏形式。有关鲁西南鼓吹乐的史料,最早见于的东汉时期武氏祠[2]的石刻画像中。在武氏祠的左石室第三石的画像中,记载了完整的鼓吹乐演奏场面;在五老洼第十六石中刻画了汉代鼓吹乐的乐队编制——排箫、鼗鼓、埙、笙、笛;除此之外,还有少许类似的乐队图像。但有关鲁西南鼓吹乐最早的文字记载为明万历十年,以京城著名的唢呐演奏家赵庭音随户部员外郎张纶来嘉祥大张楼于庙定居为标志[3],唢呐由宫廷流入民间,此后唢呐成为了鲁西南鼓吹乐的主奏乐器,也使得鲁西南鼓吹乐成为了较早使用唢呐为主奏乐器的鼓吹乐形式。
(一)功能用途之转变
汉代宫廷中的鼓吹乐主要用于宫廷礼仪、宫廷宴饮、车队仪式,早期属于民间性质的鲁西南鼓吹乐也应当运用于礼仪、宴饮、车队的仪礼活动中。鲁西南鼓吹乐以其声音庞大、音调高亢、气势十足的特征,在过去多用于婚丧嫁娶、节日庆典、喜庆活动、家族祭祀中,演奏人员多是半职业化的农民,在非农耕期进行演出。现如今,由于国家提出“移风易俗”的政策,大大缩减了鲁西南鼓吹乐的演出活动与用途,鲁西南鼓吹乐除在丧事中演奏外,仅鲁西南西北部的乡镇地区在婚礼活动中仍在沿用,除此之外还有少量贺庙活动、家族祭祀中也在演奏鲁西南鼓吹乐,但数量较少。
2020年4月,笔者到山东省济宁市嘉祥县黄垓镇考察鲁西南鼓吹乐时,发现了一件极其有意思的仪式活动——“拿天鹅”。每家的丧事活动中几乎都在使用,近似于哭灵。在出丧前(或者马上出丧)举行,即在办理丧事的家门口摆放一个纸做的“鹤”,以对应“驾鹤西去”这一说法。在这一阶段内,由鼓吹乐的演奏者合奏《拿天鹅》一曲,采用曲牌连缀的形式演奏。由此可以看出,现如今鲁西南地区对于丧礼的仪式仍极为重视,也正是由于这类仪式的存在,才保证了鲁西南鼓吹乐的存活。
(二)乐器运用之差异
根据武氏祠的石刻画像显示,早期的鲁西南鼓吹乐所用的乐器主要有排箫、鼗鼓、笛、箫、笙、竽,有时还加以琴、瑟等乐器,与当时汉代鼓吹乐的所用的乐器如出一辙。明代随着唢呐的广泛使用,这件乐器逐渐引入魯西南鼓吹乐中,由于其独特、明亮的音色特质,这一时期逐渐以铜杆唢呐作为主奏乐器。由于铜杆唢呐制作成本高,一旦损坏难以修复,加之演奏中气息较难控制,于是逐渐出现了木杆唢呐。其制作成本低,便于携带,个人即可实现乐器的拆换,音色更为明亮、清细、动听,深受演奏者和观众的喜爱,至今仍是鲁西南鼓吹乐的主奏乐器。在演奏中,曾采用鲁西南独特的乐器——串鼓,类似于拨浪鼓,由五面鼓组成,从大到小依次排列,用一根木棒串起,摇晃发声,但目前的演出活动中,这一乐器几乎销声匿迹。
(三)乐队编制之变革
武氏祠五老洼第十六石中展现了汉代鼓吹乐的一个完整的乐队编制,共有十三人,左五人,中间三人,右五人。左边五人中,由两人左手持鼗鼓,右手持排箫,余下三人分别演奏埙(也有人认为是唢呐)、笙、笛;中间三人手舞足蹈,似在表演杂耍;右侧五人中,有两人在演奏乐器,余下三人似在唱歌。新中国成立以后,鲁西南鼓吹乐受到了国家的广泛关注,多次在乡镇举办演出活动,此后鲁西南鼓吹乐的基础乐队编制逐渐固定下来,四人乐队规模——两件木杆唢呐、一件云锣、一件小镲。近十年来,四人基础乐队的构成规模逐渐转变为一件木杆唢呐、两件笙、一件小镲,笙作为旋律伴奏乐器,为乐曲具有旋律性,演出也不再如之前那样单调。
在此基础上,乐队的规模随着用途的不同发生变化。以黄垓镇为例,鼓吹乐在丧事中的运用是最为居多的,一般家庭的丧事活动中多采用四人乐队的标配模式进行演奏;若是喜丧活动,常在此基础上加入鲁西南地区特有的乐器串鼓、铜鼓。
喜事方面,鼓吹乐在鲁西南地区的西北部,特别是在黄垓镇占有重要的地位,但在其他地区的喜事中少用,几乎不用。一般家庭的喜事活动常常采用六人规模的乐队形式,即在原有的四人乐队基础上,加入笛子、云锣;少数注重婚事活动的家庭,乐队规模及乐器运用常常较为完整,除标配的四件乐器外,依据不同的价位和选择,不定性地加入板胡、二胡、笛子、电子琴、琵琶等乐器。
除此之外,家族祭祀是黄垓镇的一项重要的特色活动,由于明朝洪武移民活动,从山西引入了山东大量的人口,因此有些家族开始进行大型认祖归宗的祭祀活动。在祭祀活动中,鼓吹乐的乐队规模最低为十人,所用乐器常常为两件木杆唢呐、两件大号、一件小镲、一件竹笛、一件铙钹、一件大锣、一件二锣、一件小堂鼓、一件竹笛、两件笙,有时加入云锣。
(四)曲目使用之变更
《中国民族民间器乐集成·山东卷》中收录了鲁西南鼓吹乐曲谱共六十二首。笔者认为鲁西南鼓吹乐的曲目来源主要分为三类:一为源于元、明、清流传下来的时调小令,如[凤阳歌][山坡羊][朝天子][叠断桥][锁南枝]等;二为地方戏曲的器乐伴奏曲牌,如[将军令][一枝花][拿天鹅][到春来]等;三为咔戏、吹戏的曲目,多是演奏地方戏的曲牌和唱腔,如山东梆子、柳子戏、大弦子戏、四平调等。以上为九十年代左右鲁西南鼓吹乐常用的曲目,现如今的演奏中,曲目大不相同。
现阶段,鲁西南鼓吹的常用曲牌为二十到三十个左右,由于“口传心授”的教学方式,演奏统曲牌的老艺人年事已高,甚至已去世,大部分不常用、未记谱曲牌逐渐失传,常用的传统曲牌主要有[一句半][到春来][朝天子][四合四][抱王牌][快欠场][慢欠场][天下同][五字开门][六字开门]等。由于时代的需要,演奏曲目不再仅限于演奏传统曲牌,有时演奏乐曲,有时演奏唢呐独奏曲并配以其他乐器伴奏,如《拜鼓曲》《落子》《穗子》等。
综上所述,鲁西南鼓吹乐的演化与变革主要体现在功能用途、乐器运用、乐队规模、演奏曲目方面。功能用途方面,由婚丧嫁娶、节日庆典、喜庆活动、家族祭祀逐渐转向以婚嫁、丧礼为主;乐器运用方面,逐渐从铜杆唢呐转为木杆唢呐;乐队编制方面,逐渐由十几人的乐队组合转为以四人为基础的乐队规模;曲目方面由演奏传统曲目转变为传统曲牌、新型曲目并用的方式。
随着时代的变化、文化的迁移,鲁西南鼓吹乐也在不断地更新着自身的内容。只有经过适当的文化调适,选择最佳的生存方式,才能使得鲁西南鼓吹乐不至于在悠悠长河中无一立足之地。造成鲁西南鼓吹乐必须进行文化调适的原因,笔者将其归于三类:文化观念的转换;职业性质的变化;国家政策的影响。
(一)文化观念的转换
现当代,由于西方音乐文化的影响,年轻的一代人不再像上代人一样追崇传统音乐,而是更愿意接受符合他们审美需求的流行音乐文化、西方古典音乐文化,从而失去了对本国传统音乐文化的热衷程度。再者,鲁西南鼓吹乐的运用范围主要是婚丧嫁娶,年轻人将其称之为“土气”,不再对其保持欣赏的眼光,而是持有排斥、厌恶的情绪,甚至认为电子音乐可以代替这一类传统音乐。由此,一些演奏者决定跟随新一代年轻人的脚步进行更新、改革,选择符合当代文化观念的表演形式,选择更具即兴性、技术性的曲目,以此吸引年轻人,这样才能使得这一音乐形式得到发展与传承。
(二)职业性质的变化
最初鲁西南鼓吹乐的演奏者大部分都是半职业化的农民,除去农耕期的繁忙时刻,他们都积极地参与到演出活动中,这一类表演多在邻里乡亲间进行,以互帮互助的形式进行演出,但大部分是娱人、娱己,并不以赚钱为根本目的,有时也能从中赚到一些钱财。目前,演奏人员大部分为专职化的演奏艺人,专门组建鼓吹乐班,开设专门训练班,教授唢呐、笙等乐器,通过中间人介绍到鲁西南各地进行演出,以赚取费用为目的,体现出极强的利益关系。所以这一时期的乐队规模,不再是之前即兴、随意的乐队组织,而是形成了四人的基本乐队,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三)国家政策的影响
国家政策是推动鲁西南鼓吹乐进行文化调适的直接原因。由于国家政策对于民俗活动、礼仪形式的把控,提倡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由此乡镇间减少了民俗活动的举办,城市的婚丧活动中也不再选用人工演奏鼓吹乐,而是采用了音响播放音乐的形式,杜绝过于奢侈、铺张浪费。由于这一原因,导致鲁西南鼓吹乐的生存环境与范围越发不完整,许多演奏艺人也开始改行换业。而继续从事这一行业的演奏者,就要寻求生存的另一方式,即缩减活动规模,减少演奏乐器,削减演出费用,只有这样才能使得这一音乐文化形式得到保护与传承。
任何音乐文化都逃不过文化的变迁,在发展变革中根据文化的需要不断调整自身的变化,由此适应文化的需要、适应社会的需要。鲁西南鼓吹乐作为鲁西南独特的一种音乐文化,也应当需要跟随当地的文化变动进行转变,将自身原有的音乐形式随文化进行适度的调整,创造吸引观众的方式,寻求最优化发展模式,由此得到更好的传承与发展。
注釋:
[1]孙本文:《文化建设与物质建设》,《中国社会》,1935年第4期。
[2]杨艳:《“民族村”东道主文化调适的社会学研究——以贵州省西江苗寨为例》,贵阳:贵州民族大学,2013年。
[3]鲁西南鼓吹乐。http://www.wutongzi.com/a/257673.html.
[4]赵立彬:《“文化”的“译”与“释”:思想史背景下的概念引进和学科建构》,《史学月刊》,2012年第6期。
[5][美]哈维兰:《文化人类学》,瞿铁鹏译,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
[6]李宏斌:《转型期社会冲突的文化调适研究》,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
[7]黄晶晶:《嘉祥“鲁西南鼓吹乐”班社的传承与演变》《天津音乐学院学报》,2009年。
[8]刘勇:《中国唢呐历史考索》,《中国音乐学》,2000年第2期。
[9]刘勇:《中国唢呐艺术研究》,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05年。
[10]郑祖襄:《中国古代音乐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
[11]王希彦:《鲁西南鼓吹乐初探》,《齐鲁艺苑》,1982年。
[12]杨红:《民族音乐学田野中的音乐形态研究——鲁西南鼓吹乐的音乐文化风格探析》,《中国音乐》,2007年第1期。
郝韵颖 浙江音乐学院音乐学系研究生
林 林 浙江音乐学院音乐学系主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