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彩霞 赵林
【摘 要】本文针对广西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中资助覆盖不全面、认定机制有漏洞、资金监督不到位、心理贫困帮扶缺位等问题,提出建立高校贫困生的有偿资助机制、优化高校贫困生认证机制、建立高校贫困生资助监督保障机制、优化高校贫困生心理干预机制等对策,优化广西高校贫困生资助机制,保障资助机制对贫困生物质和精神方面实现“双脱贫”,使得经济资助、心智培育的功能得到良好的发挥。
【关键词】高校贫困生 资助工作 资助机制 优化策略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20)05C-0010-02
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是高等教育收费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呈多元化不断发展态势。全国各地高校按照国家文件精神,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贫困生资助管理办法,通过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奖助学金、绿色通道等形式,富有成效地开展各项资助工作。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的构建,不仅解决了贫困生的经济困难,激发了贫困生的学习动力,而且还为他们提供参与社会实践的机会,为他们的职前准备打下良好的基础。
广西壮族自治区是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条件相对于东部发达省市来说较为落后,贫困生比重也较大,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据统计,当前广西高校贫困生的比例在30%以上。贫困生问题的解决,事关高校和社会稳定,事关教育公平与和谐社会的构建。近年来,国家、社会和高校高度重视这一问题,积极出台各项应对措施,建立和健全贫困生扶助的长效机制,形成了以“奖贷助补减”为主体的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很大程度上缓解了高校贫困生上学难的问题。在经济社会高度发展的今天,如何准确发现广西高校贫困生资助政策中的突出问题,更好地优化贫困生资助机制,使当前资助体系更完善,具有重大意义。
一、广西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资助覆盖不全面
由于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广西高校贫困生群体较大。广西高校贫困生资助政策中获得国家资助的学生是按照一定规则及比例进行操作的,这仅仅解决了其中一部分贫困生入学难的问题,而对于大部分贫困生而言,依然面临较大的入学困难问题,资助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扩展。
(二)认定机制有漏洞
由于广西现有的贫困生认定机制不够完善,存在着贫困生认定的漏洞,不能有效地将最需要资助的学生筛选出来,从而出现一些鱼目混珠的假特困生,导致资助错位,不仅浪费资助资金,还造成资助认定不公平,给资助工作的公信力带来负面影响。
(三)资金监督不到位
高校贫困生资助的主要目的是解决学生上学难的问题。但现行的贫困生资助体制没有对资金使用提出监督的要求,导致一些贫困生在拿到资助款后没有用到学业上,反而购买高档手机、名牌服装、大吃大喝等。个别贫困生滥用资助资金,削弱了贫困生资助制度的意义。
(四)心理贫困帮扶缺位
目前,广西高校中虽然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资助工作,但基本的落脚点还是经济资助,对于学生因贫困而产生的自卑、帮扶依赖等心理问题关注较少。因为对经济贫困、心理贫困学生的帮扶工作顾此失彼,贫困生精神问题、思想问题时有发生,这部分学生仍然是高校须高度关注的群体。
二、广西高校贫困生资助机制的优化
针对广西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存在的问题,笔者对高校贫困生资助机制优化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建立高校贫困生的有偿资助机制
广西是全国经济欠发达地区,贫困学生较多,而地方政府对于贫困生的政策拨款相对不足。为了缓解经费不足的局面,更好地体现高等教育的公平,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可以逐步降低无偿资助的比例,同时提高有偿资助的比例。一是减少赠予性资助,强化激励机制。设立专项奖学金制度,每学期发放一次,激励贫困生发奋图强,刻苦学习。可依据成绩排名确定奖学金评定等级,作为贫困生资助的重要参考。二是出台助学贷款管理制度。推行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贷款减免、代偿制度,既可以减轻国家资助压力,扩大资助面,又可以极大程度上减轻贫困生的入学压力。三是提供助学岗位,鼓励贫困学生参加勤工俭学。贫困生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取一定的报酬,既可以缓解经济上的压力,又可以培养吃苦耐劳的精神。
(二)优化高校贫困生认证机制
高校可以通过优化贫困生认定机制三个原则,填补认定机制的漏洞,提高高校贫困生认定的准确性以及资助资金使用效率。一是科學性原则。综合学生全面因素,科学制定高校贫困生认定机制。在认定高校贫困生工作中不仅要考虑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困难程度,又要考虑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表现。量化认定因素,避免主观判断。二是可行性原则。这要求认定机制既要在理论上成立,具有理论完整性和科学性,又要应用于实际操作,具有适用性。需要确保相关数据便于查找,数据权重合理,统计分析数据的结果容易确定。三是综合动态性原则。高校贫困生认定机制必须具有综合动态功能。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学生的日常消费也随之变化。对贫困学生而言,一个合理的学习、生活消费标准不可能一成不变。要根据广西经济消费状况、人均收入以及学生在校期间的各类支出等具体情况,定期修改认定贫困生的指标,从而使资助达到合理水平。
(三)建立高校贫困生资助监督保障机制
要建立高校贫困生资助监督保障机制,可从两方面推进:一是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诚信是道德水准,是学生立足社会的一个基本条件。在实际工作中,为了减少乃至杜绝假贫困生的出现,学校在日常应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让学生在申请资助各个环节,诚实自律,不弄虚作假,树立良好的道德标准和正确的价值观。二是优化贫困生认定的监督制度。高校要加强对贫困学生的关注,建立对申请资助者监督的机制。要建立跟踪档案,贫困学生在学校通过申请而成功获得相关资助之后,高校仍然需要定期核查申请资助者的家庭经济状况是否处于贫困状态。对已获得资助的贫困生在校学习生活的消费支出做相应监督,走访周围学生了解其日常资金实际流向,调查是否存在挥霍使用资助金的情况。一旦发现所认定的贫困生与申请时描述的困难程度不符或资助资金流向不符合日常支出,在必要情况下,应追缴资助资金,并予以相应的教育和处罚。
(四)优化高校贫困生心理干预机制
调查贫困学生群体发现,有相当一部分受助学生存在自卑心理、资助依赖心理、信用缺失等问题。这表明贫困生精神上的“贫困”也不容忽视。要达到贫困资助的根本目的,还必须构建和优化高校贫困生心理干预机制,帮助贫困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正确而客观地认识自我,引导他们形成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心理品质,尽快地摆脱因经济贫困等多因素带来的心理障碍,进而增强调控自我、适应环境和自我发展能力。
第一,培养一批专门面向受助学生的心理健康教师。培养专门面向贫困生的心理健康师资队伍,是有效消除贫困生心理贫困的有力保障,也是心理干预机制的重要基础条件。这些心理健康教师不仅要具有专职心理咨询教师资格认证,还必须掌握贫困生普遍存在的心理特征,知晓他们的心理压力,及时把握他们的心理动态,可通过班主任、班干部及时掌握贫困生的各种情况,有针对性地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第二,设置心理咨询机构。成立心理咨询机构是优化高校贫困生心理干预机制的必要条件。建立“院级—系级—专业”一体化的心理咨询机构,设置专门面向贫困生的老师和学生会干部对接咨询中心心理健康师,从而全面把握和跟踪贫困生的心理问题,为有效消除贫困生心理问题提供有力的保障。
一直以來,广西高校贫困生问题是广西各级政府、社会、学校高度关注的问题。作为承担现代化人才培养的高校,要采取一系列积极有效的资助措施,在为贫困生提供物质、资金等方面资助的同时,应加强对贫困大学生心理健康的关注和引导,帮助贫困生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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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2017年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老区精神与老少边地区发展研究中心项目“高校贫困生资助机制优化研究——以民族地区高校为例”(LQ17C03)
【作者简介】肖彩霞(1979— ),女,汉族,湖南涟源人,硕士,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教师,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赵 林(1978— )男,汉族,河北保定人,研究生,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教师,研究方向:计算机技术。
(责编 卢 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