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庆龄,汪惠玉,刘 超,孙宇辰
(安徽财经大学 会计学院,安徽 蚌埠 233030)
会计信息透明度作为企业信息质量的直观反映,一直是广受关注的议题。2019年8月康美药业财务舞弊事件的曝光,再次将会计信息透明度推上风口浪尖。企业公开透明的会计信息披露环境有利于投资人和利益相关者了解企业经营现状,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决策损失;也有利于企业美化声誉、提升企业价值[1]。但由于企业内控制度的不完善,公司内部员工存在大量寻租行为,滋生了企业财务舞弊和造假事件。从美国安然公司破产[2],到中国银广夏事件,再到2016年日本东芝公司深陷造假漩涡[3],事实表明企业会计信息透明度的提升刻不容缓。
迄今为止,文献研究主要对管理者特征、审计质量、内部控制环境[4]等因素与会计信息透明度的关系进行探讨,很少涉及高管行为带来的影响。高管在企业战略制定与决策执行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直接影响企业会计信息披露程度。作为企业的一项重大事项,高管更替意味着企业原有的社会性契约关系被打破,利益相关者之间资源进行重新配置和结构重塑,易造成管理层的不稳定性。高管更替不仅影响企业对会计信息披露决策的长期战略实施,同时影响公司业绩与内部控制质量。继任高管为了在短期内展示自己的能力,更倾向于通过调增利润凸显业绩的提升。相较于常规更替,非常规更替更易给外界造成企业经营业绩差的负面形象。企业为了树立稳定的企业形象,往往采用降低信息披露程度的方式,美化企业经营业绩。然而,高管更替类型的差异对企业带来的影响是否存在差异?高管更替对不同产权性质企业的影响是否相同?
基于此,本文利用2015—2018年A股上市公司经验数据,研究高管更替对会计信息透明度的影响,并进一步区分更替类型、产权性质对该影响进行深入分析,比较差异,以期为企业营造良好的会计信息披露环境、制定高管更替选拔制度提供理论依据和有益借鉴。
会计信息透明度的高低取决于企业的会计信息披露程度,即企业的财务报告能否充分真实地反映企业经营绩效。财务报告的制定离不开管理层的战略需要,高层管理人员作为“领头羊”对战略实施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利益相关者理论下,企业体现为多方利益关系人组成的“一组契约”[5],高管更替对企业中原有的社会关系网络造成冲击,不利于管理层的稳定。
大量的研究表明,企业高管离职前会依据自身利益最大化作出相关决策。当公司的业绩不佳时,高管更替现象愈加频繁。离任企业高管为了掩饰其寻租行为,会增加会计信息的不透明性。而接任的高管为了弥补前任高管的虚空利润,提高下一年的业绩,往往通过操纵应记项目、研发费用等减少当年盈余,掩饰财务报表中的缺陷和漏洞。
此外,根据社会网络理论,位于社会网络中心枢纽的成员享有更大的信息资源优势。高管在企业网络中扮演着“结构洞”的角色,是企业与投资者间价值交换的桥梁[6]。而高管的变更会打破企业原有网络的稳定性,继任高管面临的潜在竞争者压力更大。为了在短期内向外界证明自己的能力,高管倾向于通过降低会计信息透明度的途径提高经营业绩。同时,高管变更往往向市场传递着企业绩效低下、内部治理薄弱的负面信息,影响投资者的长期投资决策。企业为了减小不利影响,存在很强的美化经营现状和企业绩效的动机,使得真实的会计信息难以通过财务报告反映,降低了会计信息透明度。基于以上分析,提出假设1。
H1:上市公司当期高管更替对当期会计信息透明度高低有负向影响。
高管更替通常分为常规、非常规两种类型。非常规更替往往是为了改变企业经营业绩较差所采取的手段[7]。一方面,高管被迫离职意味着其职业声誉、在职权利等利益的受损[8]。为了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倾向于通过盈余操纵等行为调高企业利润。另一方面,非常规更替更易给外界塑造企业经营业绩差的形象,继任高管面临的压力更大。根据首因效应,非常规更替继任的高管更急于改善公司业绩,快速赢得利益相关者和投资人的信任,降低被更换的风险[6]。因而,非常规更替继任者有更强烈的动机降低会计信息披露程度,隐瞒公司财务漏洞,以维护企业形象。鉴于此,提出假设2。
H2:当期高管更替中非常规更替对会计信息透明度的负向影响更显著。
国有企业受到国家很强的保护和干预,既是经济主体,也有政治身份,国企高管的个人前途与政治使命紧密结合,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要求更高。一方面,国企受到更大的社会舆论压力。国有企业担负着政府宏观调控经济命脉的重要使命,受到社会各界和媒体的共同监督,必须保证公开透明的会计信息披露环境。另一方面,国企制度规章和奖惩机制更加完善。国家明确规定政府企业需定期公开社会责任报告,为国企公开透明进行会计信息披露提供了法律约束。信息披露对于国企来说是一种强制的、法定的义务和职责[9],因而在高管的选拔、信息的披露等方面有着更严格的控制监管制度。
非国有企业内部治理机制监管相对较弱。管理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机会主义行为更强烈。且高管面临着企业自负盈亏的经营压力,倾向于通过操纵企业盈余管理、掩饰虚假财务信息、过度分红等降低会计信息披露程度的手段[10],进行超额利益的攫取。据此,提出假设3。
H3:高管更替对会计信息透明度的负向影响在非国有企业中更显著。
会计信息透明度的高低差异取决于会计信息披露完整性和真实性,而公司业绩是影响会计信息披露的主要动机。所以,若高管更替对业绩差异性显著的代表样本有影响,则可以合理推断对所有公司均产生一定影响。
本文以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中披露的ROA作为业绩衡量标准,从统计的2 119家非金融类、非ST类深证A股上市公司中选取2016、2017两年业绩排名均在前100名和均在后100名的企业,以2015—2017为样本期,剔除3个财务报告缺失样本,19个高管更替情况缺失样本,64个会计信息透明度情况缺失样本,得到3年共513个观测值。企业财务数据、高管更替数据均来自国泰安数据库,会计信息透明度数据来自深交所网站,并进行手动筛选。统计分析软件主要为SPSS和stata15.0。
1.高管更替(Turnover)
高管在西方文献中指CEO,在中国常指董事长或总经理,在公司的重大决策指定执行中起着关键的作用。本文参考陈丽蓉[9]的做法,若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任一职位发生变更则定义为高管更替,赋值为1,均未变更则赋值为0。
CSMAR数据库中对高管更替原因进行了详细分类。本文借鉴史金艳[8]、王雨潇[11]等人的研究方法,将更替原因为健康或死亡、退休、完善治理结构、涉案其中之一导致的高管变更定义为常规更替,其他定义为非常规更替。
2.企业会计信息透明度(Tran)
会计信息透明度的高低直接影响利益相关者和投资人的投资决策。透明度越高,越能满足社会各界的需求。对于信息透明度的衡量,目前主要存在三种测度标准:一是借助权威性的机构测评指数衡量,如CIFAR指数、AIMR报告等[12];二是选择Freq-VD、公司可操纵性利润等反应信息披露质量的指标来衡量;三是研究者自行建立的指标。本文参考李燕[13]的研究成果,利用深交所会计信息披露考核等级评定结果作为会计信息透明度(Tran)的评价指标,将A、B、C、D四级考核结果分别赋分4、3、2、1,表示企业会计信息透明度的高低。
3.控制变量
为了控制其他因素对会计信息透明度的影响,本文参考前人的研究,综合选取了企业业绩(ROA)、企业规模(Size)、股权集中度(FSR)、审计意见(Audit)等六个变量作为控制变量,此外,也对年度(Year)、行业(Ind)进行了控制。变量具体定义解释见表1。
结合本文变量,建立面板回归模型
Tranit=cit+α1Turnoverit+α2ROAit+α3Sizeit+α4FERit+α5Auditit+α6BSit+α7SSit+εit
其中,Tranit为企业i在第t年的会计信息透明度,Turnoverit表示企业i在第t年的高管更替情况,其他控制变量含义类似。α1、α2、、α7为变量参数,cit为常数项,εit为误差扰动项。本文利用Stata15.0软件进行回归分析。
设计模型以检验假设1,即高管更替对会计信息透明度存在显著负向影响。进一步将全样本划分为常规更替组和非常规更替组,并区分产权性质进一步研究,对比原模型回归结果以检验假设2、假设3。
1.高管更替的描述性统计
表2整理了2015—2017年样本中高管更替的具体情况。就更替数量而言,企业高管发生更替的比例逐年递增,从2015年的28.57%增加到2017年的36.55%。而非常规更替频率上下波动,并无明显变化趋势。就产权性质而言,国有企业更替比例从2015年的29.41%,增加到2017年的45.83%,增长趋势明显,但发生高管更替企业比例始终低于非国有企业。
表2 2015—2017年各年度变更类型、产权性质样本分布
2.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从表3主要变量描述性统计中可以看出,高管更替(Turnover)的均值为0.3236,意味着在513个样本中,约1/3的企业发生了高管更替行为。会计信息透明度(Tran)均值为2.8655,超过平均水平2,说明我国企业会计信息披露水平较高,但相对于最高值4仍有一定提升空间。在主要控制变量方面,资产收益率(ROA)平均值为0.0504,与最大值0.5981存在较大差异,我国企业业绩有待提升。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FSR)均值33.1535,第一大股东平均占有企业1/3的股权,显示我国企业股权结构较为集中;标准差为15.0490,说明企业间股权结构存在较大差异。审计意见(Audit)均值为0.8635,审计师出具意见多为标准无保留意见,说明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普遍较高。董事会人数(BS)均值为8.2671、监事会人数(SS)均值为3.5244,意味着样本上市公司基本达到我国公司治理基本准则的要求。
表3 主要变量描述性统计
表4显示的是根据高管更替原因差异进行常规和非常规分组总体情况,由独立样本T检验结果可以看出,常规组与非常规组会计信息透明度存在显著差异,这与前文的假设一致,说明分类可行。另一方面,非常规更替往往与较差的企业业绩挂钩。从表中看,常规组与非常规组企业业绩、股权集中度、审计意见等控制变量均存在一定差异,且常规组各项指标均值总体高于非常规组,这与我国上市公司现状相符。
表4 常规与非常规独立t检验
表5为变量间相关性检验结果。其中,高管更替(Turnover)与会计信息透明度(Tran)之间的相关系数为 -0.243,且在5%的水平上显著,表明高管更替对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存在显著负向影响,假设1得以初步验证。此外,本文还对变量进行了VIF检验,结果显示各变量VIF均小于4,变量间不存在明显的多重共线性问题,支持下一步回归分析。
表5 变量间相关性分析
从表6模型回归结果中可以看出,在全样本中,高管更替(Turnover)的回归系数为-0.1785,且通过5%的显著性检验,说明高管更替负向影响企业会计信息透明度,假设1得证。全样本中非国有企业管理层更替回归系数为-0.234,说明对会计信息透明度产生显著影响,但是在国有企业中并不产生影响,假设3得证。
表6 高管更替影响企业会计信息透明度的回归结果
控制变量中,公司业绩(ROA)、公司规模(Size)回归系数均为正,对会计信息透明度有显著正向影响,但这一影响在非常规更替中并不显著,这与刘妍[10]、李晓慧[14]等人的研究一致。说明企业规模越大、经营业绩越好时,会计信息披露环境也更好。股权集中度(FSR)在非国有企业中显著相关,在国有企业中并无明显影响。这可能是因为非国有企业中,股东股权的集中会加大管理层委托代理成本,高管有更强烈的动机掩饰财务报表内容,降低会计信息质量。审计意见与会计信息透明度均正向显著相关,这也与事实相符。董事会规模、监事会规模的影响均不显著。
将高管更替按原因差异进行分类,回归结果如表7所示。其中,非常规更替与常规更替类型均与会计信息透明度显著负向相关,再次验证了假设1。非常规更替组回归系数为-0.3597,在1%的水平上显著;常规更替组回归系数为-0.1939,在5%的水平上显著,说明高管非常规更替对会计信息质量的负向影响更显著,假设2得证。进一步区分产权性质,非常规更替组中高管更替对企业会计信息透明度的负向影响在非国有企业中更为突出;这可能是因为非国有企业中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不够完善、监督管理机制相对较弱。常规更替组中非国有企业回归系数为-0.3345,且在1%的水平上影响显著;国有企业回归系数为-0.0472,但并不产生直接影响,进一步验证了假设2。
表7 进一步分类后回归结果
本文以2015—2017年业绩存在显著差异的上市公司为样本,实证研究了高管更替对企业会计信息透明度的影响。将其分类为常规更替和非常规更替,并进一步对产权性质进行了区分。研究发现:(1)高管更替对当期企业会计信息透明度有显著负向影响。(2)常规更替对非国有企业会计信息透明度影响显著,而对国有企业影响不显著;(3)非常规更替对两类企业会计信息透明度均存在负向影响,对非国有企业影响更为显著。产生该差异的原因可能是:高管更替在企业业绩不佳时发生频繁,继任高管为了掩饰前任高管寻租行为带来的负面影响,同时由于首因效应急于改善公司业绩,往往降低会计信息透明度,改变财务报告中可操纵事项以虚增利润。非常规更替中这一动机更为强烈,因而影响更为显著。非国有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完善、监督管理机制相对较弱,管理层追求利润的压力较大,对会计信息合法公允披露造成影响。
据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1)有关部门应完善对会计信息披露合规程序的监管,重点关注高管更替企业,进行合规审查,减少财务舞弊现象。(2)接任高管应坚守职业操守,采取合规有效的方式提升公司业绩,降低高管更替对企业会计信息透明度带来的负面影响,维护利益相关者的权益。(3)企业应强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完善治理监督机制,以营造公开透明的会计信息披露环境。
本研究对不同产权性质企业提高会计信息透明度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丰富了高管特征数据影响的实证研究,为企业进行高管更替决策的制定提供思考。当然,本文也存在一定的局限和不足。会计信息透明度衡量指标选择的准确性和客观性有待商榷;且高管更替对会计信息透明度的影响是否存在时间的滞后性本文未予以探讨,这也是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