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巷子太深,酒就卖不出去;声音太小,理就讲不明白。
几句闲言絮语,随风遍满东南;
不算文思所及,见笑各位看官。
数卷明窗小字,眼花只有斓斑;
一盏香消茶冷,半生身老心闲。
人常道:有理不在声高。我想说,有些时候,有理就该声高。下面一则新闻印证了我的观点。
日前,救援队救灾返程“滞留”收费站一事再引热议。重庆蓝天救援队在重庆万州区五桥收费站过站时,出示受灾当地政府开具的救援证明,欲免费通行遭拒,“无奈”“自掏腰包”交费通过。事件中,双方一度僵持1小时之久,导致后方车辆拥堵……
不难发现,有几个新闻选题每隔一段时间冒出来一次,每次还都能获得高点击量、高关注度、高讨论度,屡试不爽。简单归纳,只要消防车、救护车、救援车中的一类在过收费站时发生什么鸡毛蒜皮的事,都能上头条,我将其戏称为“三车定律”。
从新闻传播角度来看,“三车定律”反映出一种不健康的宣传导向,它体现了部分媒体人基本功不扎实,对新闻事实缺乏深入了解,为“吸引眼球”哗众取宠的低级趣味。我曾不止一次批评这种现象,因为严格来讲,“三车定律”涉及的事件通常事实清晰,在法律法规层面已有定论,不具备新闻性。但换个角度思考,这样的“冷饭”能一炒再炒,很大程度上还是由于每次相关事件发生后,行业的声音都没能在舆论场上占据主动。
拿上述新闻来说,走高速,付费就过,不付费就过不去,想免费,按照规定办理手续即可,这是常识。我不懂新闻中在交费行为前冠以“无奈”二字意欲何为,“自掏腰包”又何需强调,不然呢?你走高速,谁掏腰包,收费员吗?
新闻中,救援队员感到很委屈,认为自己“手上有救灾当地政府出具的证明,一切合情合理”。不少媒体还用了“春秋笔法”,诸如“经历5小时高强抢险后……这条返家的路却不顺畅”“此时,救援队员已经疲惫不堪了”。网友一听就心疼了,纷纷表示“别让英雄寒了心!”
看着像那么回事,但绕来绕去模糊了两个关键词:一是“当地政府”,二是“合情合理”。不知是广大媒体人“揣着明白装糊涂”,还是功课做得不够,不少媒体都没有针对这张救援证明的法律效力做出说明,大多轻描淡写,一笔带过。
对此,重庆高速集团路网中心果断发声指出,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免收通行费。
所以,救援车免费通行不是没有正规途径可走,要么提前申报登记,要么经过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蓝天救援队之所以不能免费通过,一是因为没提前申报登记,二是因为“当地政府”——甘龙镇人民政府级别不合规。在这样的事实基础上不难认定,看似“合情合理”的事,却不见得合法合规。
当然,交通行业秉承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会全然不讲情理。针对事发突然,没能提前申报的抢险救灾车辆,可先自行支付通行费,救援结束经审查核实后,再予以返还。
这样一梳理,被社会媒体模糊掉的焦点就找回来了。对不符合免费规定的车辆坚持收费,收费站依法依规,毫无过错;待救援车辆补齐相关手续后,可返还通行费,体现政策的人性化。然而,个中来龙去脉,如果我们不大声疾呼,昭告天下,又有谁知道?这样的哑巴亏,公路人吃得还少吗?
这类事件也给行业三个启示:一是科普不到位,导致公众对相关政策理解不到位;二是舆情引导不到位,导致误解、误读常“越位”;三是发声力度不到位,在毫无过错的前提下不够硬气,不想着据理力争,习惯性息事宁人,以致把舆论场上的“C位”拱手让人。
巷子太深,酒就卖不出去;声音太小,理就讲不明白。舆论场上众声喧哗,暗流涌动,必须一锤定音,正本清源:一是一,二是二。理亏时,我们虚心接受,改;占理时,我们不卑不亢,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