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燕
两个半小时。只需两个半小时,你便从中国的岭南来到了中国的陕北。这是2019年仲夏。南泥湾机场坐落在一片黄土台上:只有一条跑道,一架飞机。虽然延安市的柏油路也很平坦,道路两旁的路灯也很挺拔,镶嵌着玻璃幕墙的楼房也很壮观,但那时不时闪现的、深眼窝般的窑洞提示你:这里和别处不一样。
你曾唱熟了那首歌——“我家住在黄土高坡,大风从这里刮过……”,但其实,你根本不了解什么叫“黄土”。现在,当你穿行在从宝塔区到延川县,再到延长县的乡间小道时,你才明白了什么叫“崖、塬、梁、峁”,什么叫“沟、壑、纵、横”。大地原本是个椭圆磁盘,在这里却被失手打碎。从一个县到另一个县,黄土之美迎面而来,汹涌呈现,令你的脑海止不住浮现出“悲怆、苍凉、决绝”这样的字眼。
虽然你目力所及的山坡上也有绿草坡,柏油路旁也有绿树苗,但你知道,这里的绿都是以黄土为底色而存在的。黄土地高高低低,任性而无章法,和你曾熟悉的、被白杨树护卫着的、长达数百亩的新疆大条田完全不同。你盯着那些从土里挣出身的植物——无论是茄子、辣椒、丝瓜或黄瓜,还是葫芦、豇豆、番茄或番薯——每一棵都矮小稀疏,叶片谨慎,果实紧凑。你想起你刚刚离开的岭南——那里有树冠硕大的榕树,枝叶恣肆的棕榈树,那里的土地从来不缺绿色藤蔓,整个世界都好像陷落在绿色的摇篮里。绿啊绿,绿简直要从人们的眼眶里溢出来。
童年:一切从饥饿开始
路过文安驿时,你不禁多看了那地方两眼——那是条古人留下的道路,也是少年路遥曾走过的道路。1957年深秋的一个早晨,路遥跟随父亲从榆林市清涧县出发,走了两天两夜,来到延安市延川县,终于到达郭家沟村的大伯家。这是他一生中最早的一次长途跋涉,也是他永生难忘的一次伤心之旅——因为家里实在太穷,他被过继给大伯家。这是件多么尴尬的事:亲生父母尚在人间,自己却成为别人家的养子!在村童嘲笑声里长大的路遥让你心痛,因你自己亦是同样身世。
那尊雕塑就立在“路遥故居”前。那男人戴眼镜,穿西装,微胖,目视前方,左手夹着香烟,眉头紧缩,嘴唇紧闭。他就是路遥,是中国读者极其熟悉的作家。进入“故居”后,你发现那座山坳上的土窑洞素朴内敛,虽模样普通,但并不平常。这里的一切都让你胸怀鼓胀——那低矮的院墙多像你童年时的老屋,那黄泥色的大炕多像你童年时睡过的那张大床;你知道那木柜是用来装粮食的,那些黑色的坛坛罐罐可以腌咸菜;你不仅看到了盘着大铁锅的灶台,还看到了正在往里塞柴火的少年时的自己。你知道茄子杆冒出的烟最刺鼻,而玉米杆最容易点着;你摸了一下炕上的山羊毛毡,感觉比绵羊毛毡硬很多。也许就是这张不起眼的毡子,被路遥带到学校,饿到难受时,便蜷缩其上吞咽口水?
整个求学阶段,路遥经常饿得发疯,绝望地飞奔到野外去寻找野雀蛋或能吃的野果子。这种刻骨铭心的饥饿感和匮乏感像一个巨大的黑洞,需要他用整个一生去填补。他深刻地知道自己“起点太低”。若想改变命运,成就大事,他就得付出比常人多数倍的努力甚至牺牲。写作时,他总像是要拼命——将近十三万字的《人生》,他只用了二十多天就完成了初稿。由于长时间伏案,胳膊被磨得红肿,他便找了块石板,捧在怀里写。
当你与那张照片劈面相逢时,心里一惊——这是罗中立的油画《父亲》的另一个版本啊!那位陕北妇女——路遥的养母——有着一张黝黑而枣红的面庞,眼角和嘴角环绕着刀刻般的皱纹,细眼里的目光平静而隐忍,花白头发下是深蓝大襟。她坐在黄色的窑洞前,周身被日光照亮,像一尊铜像。在这个家最艰难的时候,这位妇人鸡不叫便起身,步行五十里到邻县沿村乞讨干粮,以接济上学的路遥。你终于明白了什么叫“一贫如洗”——你的养父母也是土里刨食吃的农民,但你家至少还有八仙桌、写字台和葡萄园。眼前这孔窑洞根本就是座“寒窑”——除了最基本的日常用具外,别无他物。你是到了这间农舍后,才真正理解了那些文学人物——无论是高加林,还是孙少安或孙少平,他们都是路遥的变体,都是另一个路遥,他们都是“饥饿的儿子”(虹影曾写过一本《饥饿的女儿》)。“人不能穷一辈子!”孙少安在如此怒吼时,是路遥在怒吼,也是“一茬子农民”(《人生》中的用语)在怒吼。
你看到了路遥的手迹——写在《延河》编辑部的方格稿纸上,字迹很大,几乎每一个字都试图从格子里突围出来。和他的作品一样,他的信读起来流畅而真切,细腻而热烈。在末尾签名时,“遥”字显得十分特别:走车旁最上面的一点和底部的一捺融为一体,而这一捺又陡然从上面斜插下来,形成一条坡道般的长线,线上和线下标注上了月和日。从这个签名里,你看到了路遥的果断和不拘一格,他充满自信,有股掩饰不住的豪情。在他与朋友的通信中,他不客气地指出对方的作品“简单和粗糙一些,缺乏文采,只是急急忙忙说明白一个事,细部及语言都苍白无力”;在他看来,“要想取得成功,就要收心务正,只有保持庄严的心境,才可能进入庄严的工作。这一切都是统一的。”在路遥短暂的一生里,一直被一种压抑感和沉重感所追逼。是贫穷让他生出了改变命运的勇气,但在他的身上,却从来没有穷酸气,相反,因为理想的卓越,心气的高傲,精神的雄健,这个衣衫寒碜之人在举手投足间,不失一种高贵之气。
路遥的性格具有典型的双重性——他既自尊又自卑。因長期处于被贬低和被排斥的状态,他养成了吃钢咬铁的硬汉性格:好强,不服输,坚韧。困窘而屈辱的童年,让路遥深刻地意识到普通人生活的艰难,而若想战胜这些艰难,他便必须让自己变得更雄性、更强硬,更具有创造性。路遥在公共场合彬彬有礼,博学多才,挥洒自如,但遇到愤怒的事总是无法遮掩情绪。有时,他沉稳老练,像个政坛高手,但有时,又像个孩童,唱起信天游时热泪盈眶。
站在离郭家沟村不远的乾坤湾前时,你理解了路遥的刚强。在陕北,黄河与黄土一直处于强烈的对峙状态,相爱相杀。黄河的黄不是清浅的淡黄,而有着一种粘稠的厚度。黄河不像珠江那样蓝绿,清清爽爽,相反,它浑浊而任性,孤身奔跑在荒凉的北部中国。到了乾坤湾的黄河突然心性大变,陡然改变方向,颠倒乾坤,转个圈后朝反方向奔去。这视觉奇景着实令你震撼——那条黄带子,真的,甩出一个妥妥的圆!也许是因为离得太远,你根本看不清河面上的波涛在怎样涌动,反而觉得河面几乎处于静止状态。然而奇怪的是,那如海市蜃楼般的画面,却有股可怕的魔力,将你内心潜藏的力量被唤醒——连黄河都可以大转弯,那人的命运呢?
“喝上一口黄河水,唱一曲信天游”。如果长江边多是文人,珠江边多是商人,那黄河边则多是农人。人活一世,谁不是终日都在不甘心?而这不甘心之于路遥,却那样强烈。这个穷出身的后生,内心里揣着一团狂妄的火焰,试图通过个人奋斗,令既定命运有个乾坤大挪移。贫瘠的土地更加让人有奋斗精神,而陕北人吃苦耐劳、克己坚韧的品性,最终让路遥上演了一出强者的人生大戏。
但实际上,路遥是个深度自卑的人,有着内向而柔弱的一面。他喜欢穿风衣——他让孙少平也穿上了铁灰色风衣——风衣像一层盔甲,让他与现实世界间有了一层隔膜。所有来自外界的东西,都是在先经过这层风衣的过滤,再进入到他的内心。他太知道自己出生底层,故而目光的深处总带着一股忧郁之色,这也让他注定无法与周边环境和谐共生。他不善与和陌生人相处,只有和朋友呆在一起才感觉自在;他不愿融入当时文人的那些小圈子,常会陷入思想者所特有的孤独与寂寞中;他在文学上的发奋,有一个很大的原动力,便是要通过个人奋斗,彻底摆脱苦难与贫穷带给他的屈辱感。在写作中,他常会陷入不自信的漩涡——当朋友去延安宾馆看望正在创作《平凡的世界》中的他时,他对着桌上几丈高的稿子说:“也许会是一堆废纸吧。”到了柳青墓前,他扑通一声跪到,放声大哭,对着墓碑喃喃自语一个多小时。他总是比一般人想得更深更远,故而他的灵魂总处于痛苦的游荡中。他是一个孤独之人——在现实生活里,几乎没有人与他同行,也几乎没有人能真正地理解他。
然而,弥漫在路遥作品里的,并不是一种男权主义的、霸道而偏狭的腔调,而是一种具有慈悲和怜悯精神的、如大地之母般的腔调——他笔下的柔软恰和强硬的外表成反比。路遥描述苦难,但他主要描述当人们遭到苦难时面对苦难的态度,以及在苦难中所凸显出来的人的伟大品格,而不是简单地对苦难进行控诉。他笔下的人物,大都是经历了经各种苦难才获得了幸福——如孙少平、郝红梅、田润叶——而那些幸福对另一些人看来,平常得根本不值一提;他对自己描述的每一个人物,无论是主要人物还是次要人物,都给予深深的同情——这种同情并非廉价的同情,而是通过扎实的人物形象,凝重的情感以及人物自身的命运反射出来的同情。他当然最喜欢孙少平,但对于像王满银这样地处空间劣势和社会地位低下的人,他亦给予充分理解。
陕北:农耕与游牧的交界
路遥从不掩饰对艾特玛托夫的热爱与赞美——他坦言自己喜欢艾特玛托夫全部的作品。你揣测路遥一定是从吉尔吉斯斯坦作家身上嗅到了股自己熟悉的气息——那种质朴而野性的游牧气息。在创作完《平凡的世界》后,路遥曾准备创作一部新作品,内容与成吉思汗有关;而钦吉斯·艾特玛托夫中的“钦吉斯”,暗含“成吉思汗”之蕴义。
2019年仲夏,你从陕北返回岭南后,第一件事就是重读《人生》和《我的包着红头巾的小白杨》。你發现这两部小说有一个共同的特点——虽然讲述的都是一个简单的故事,但故事里却暗含着深刻的道理和充沛的情感。在各种现代派的手法悉数演尽,网络文学喧嚣而上的今天,从事严肃文学创作的人也许应该进入反思——小说的终极目的是写得足够复杂,把读者侃晕,还是写得好看而生动,让读者在阅读中体味深意?
艾特玛托夫所着力描述的故事,大多发生在天山西部的草原,而在天山东部长大的你,看到那些熟悉的场景被精准描述后,不禁拍案叫绝。路遥的生活场域虽远离天山,但从陕北再向北,便很快进入内蒙古大草原,故而游牧生活的各种元素在陕北都能找到影踪。《我的包着红头巾的小白杨》创作于上世纪六十年代初——那时正是中国文学最荒芜的时期,故而很多中国读者被这部作品感动得热泪横流;《人生》发表于1982年——那时中国虽已进入改革开放,但整个文坛依旧充斥着高、大、全的人物形象。《人生》像一缕清新的山风,与当时的多数作品面貌迥异,没有被各种现实语汇所羁绊,着力描述了一个具有寓言性质的故事,直抵人心。
在《人生》中,高加林的头脑中总是挂着一幅俄罗斯油画——有一片庄稼地在一条小路旁,有一个美丽的姑娘一边走一边朝远方张望,而她的头上戴着条鲜艳的红头巾。对比《人生》与《我的包着红头巾的小白杨》,不难看出这两部作品的相似之处——它们都出现了“苦艾发出新鲜刺鼻的味道”“那戴着红头巾的女子,身材像白杨树一般可爱”之类的语句;而在人物对话上,两位作家都有意识地吸纳民间文学的营养——“马踩旧蹄印要踩一千回,我们以后也许还会再见面的。”“我死不了,她就活着!她一辈子都揣在我心里。”
虽然路遥从艾特玛托夫那里学到了不少创作秘密——不要简单地图解政治,要将笔定格在普通人身上,要描述面对苦难不妥协的精神——然而,路遥是位艺术细胞极度活跃的人,悟性高,富有创造性,他并未停留在对他人作品逐字逐句的简单模仿上,而是进行了创造性的转化。他善于挖掘他人作品的含义,从中抓到要点和本质,再和自己的经验融会贯通,最终融化成自己的血肉,走出了一条独属于自己的道路。
由于民族文化心理的差异,艾特玛托夫更强调“天山”,而路遥则更强调“黄土”——“伊塞克湖”成为艾特玛托夫的主人公不断返回的心理疗伤之所,而“黄土高原”则成为路遥的主人公最不能丢舍的精神根系;相较于艾特玛托夫的温情与细腻,路遥更为严肃与冷峻——艾特玛托夫似乎在用小说构筑起一座人间天堂,让受苦的人通过救赎获得新生,而路遥的作品是一孔人间的窑洞,生活其间的人有矛盾,有痛苦,但他们从未失去对生活的热爱。路遥总是能把看起来根本不可能融合的东西放置在一个特殊的语境中——他的人物因为身份的改变,不断地穿插行走在乡村、都市和工厂中,让人物关系网有了一种交错感,形成审美上的张力——从而构筑起一个打着“路遥”印记的艺术世界。
陕北之于路遥,何止是一个地方?这片贫瘠的黄土,见证过他的翻江倒海,也见证过他的穷酸落魄,更见证过他的拼搏奋斗。这里是他的出生地,也是他少年和青年时的活动场域,最终,他又埋葬在了这里。路遥的一生都无法摆脱“陕北人”这三个红字。当青年路遥空心穿着一件棉袄,在黄风肆虐的山顶上掏地时,他突然感叹地说,“生在这个鬼地方,把人都糟践了,有朝一日,咱也到平原上吃几年细米白面。”
无论年轻时的路遥多么想逃离陕北,但事实上,他是陕北文化熏陶出来的地道陕北人。路遥性格中有进取、担当、大气和决绝的基因,而他的作品亦有种辽远而忧伤的气质,这些都和陕北特殊的地理环境及文化特点分不开。路遥是从陕北开始创作的,而他的作品所涉及的主题,几乎全部都是家乡的人和事。从某种意义上说,路遥作品中的陕北民俗文化,是他对黄土高原特定地域内民族文化心理长期积淀的记录。路遥曾称自己为“北狄后人”——从商周时代起,陕北先后出现了鬼方、白狄、林胡、义渠戎等少数民族。在政治失意后,他曾穿白衣白裤为自己的青春吊孝——白狄有尚白之习俗。虽然后来路遥在西安居住了十多年,但他一直没能融入到那个四方城中。
“羊肚肚手巾三道道蓝,咱们见面面容易,拉话话难。”“走头头的那个骡子呦三盏盏灯,戴上了那个铜玲子呦哇哇的声;你若是我的哥哥呦招一招手,你不是我的哥哥哟走呀走你的路……”只有到了陕北,你才听懂了这些你曾听过多次的歌,你才明白那歌声里隐含着的小放浪多么可贵。这里的人们日子过得太煎熬,所以他们便纵容自己陷溺在歌声里的自由中。那歌声是暗黑天空里的一点星子啊,一眨一眨地放着亮光。
陕北因地形破碎,沟壑纵横,天气干旱,农耕条件差,故而人们有放羊的传统。在这里,人们吃羊肉,穿羊皮,铺羊毡,把羊作为一种财富的来源,也作为一种美食,更作为一种文化符号和文化意象。你记住了宝塔区冯庄乡的“冯庄味道”,因你在这里吃到了极美味的炖羊肉。迁居岭南十年,你最大的遗憾是再也吃不到美味的羊肉。作为一名资深的“羊肉专家”,你不禁感叹——“陕北的羊肉真是香啊!”不用说肉质多么鲜美,口感多么芬芳,汤水多么丰沛,单是咀嚼到那第一口肉,你便为柔软的内在,细微的甜美,考究的馥郁所折服。陕北的羊肉也是现宰、现烹、现熟,大块炖熬,大盘盛装,但不像新疆人用山泉水炖煮后加少量的盐,而是加入本地产的地椒和红葱,出锅时又放葱末和香菜末。
当一个人赶着一群羊的时候,他所看到的天和地是移动的,他的内心是粗犷而狂放的,他充满了野性与原生态的冲动,而这种心理构成与长时间耕作的农民完全不同。在游牧的世界里,人们的情感大开大合,炽烈极端,人们更自由率性、无拘无束,而这种文化基因,深刻地影响着路遥。显然,到了陕北,一切都变得不一样。这里不仅和中原、江南不同,甚至和同为陕西地界的关中、陕南也不同。中原是浩大辽阔,江南是小桥流水,关中是四方四正,陕南是南方景致,而陕北则是黄土高坡。从陕北再向北,便是浩瀚的沙漠,辽阔的草原,到处都流传着成吉思汗的故事。在这个农耕与游牧的交界之地,自古便形成蒙、回、汉等多民族混居状态,自古便充满征战杀伐、英雄响马。
在苍茫辽阔的黄土高原上长大,路遥的性格里有种海明威式的硬汉精神,他不仅在作品中描述硬汉们的人生追求,还对具有野性特质的生命给予膜拜与崇敬。在他那格外炯锐的眼中,那些貌似狰狞与粗野的沟沟塬塬,坎坎峁峁,都是像父亲一样的坚实存在,养育了一代代陕北人。然而,路遥对陕北的审美,并不止于浑厚粗犷、豪放悲怆,他还看到了黄土高原雌性的一面——他從生母那里学到了很多花儿;他经常会听五叔弹三弦儿,吹梅笛;他喜欢陕北说书艺人张俊功,说他的叙述语言是大师级的,简洁明快。
在延长县张家滩镇下盘石村,当延长梆子敲起时,你发现自己的耳膜受不住那种爆炸般的震颤。当大鼓小鼓一起敲,三面锣一起打时,你在椅子上根本坐不住——你从未被如此铿锵有力、劲爆热辣的声音震撼过,整个人似乎都随着鼓点在颤抖。那些表演梆子的人都是本村村民,男人们白衣白裤红腰带撑花伞,女人们红衣红裤黄腰带打粉扇。他们的脸色黝黑,伸出的双手像是套了双棕黑色长手套。你陡然间生出幻觉,好像看到新疆南部叶尔羌河畔的一间农民宅院里,一群刚下地回来的维吾尔族老人跳起刀郎麦西来甫。都是刚烈至极,都是暴烈至极。那些为刀郎麦西来甫伴奏的老人,因直着嗓子往上吼,甚至都吼出了疝气。而此刻,你的耳膜火辣辣地燃烧着,整个身体如沸水锅。你终于迈开步子跑了,和那些大鼓小鼓拉开了距离。
你在下盘石村看到的泥塑,身形很小,面庞硕大,眉毛上挑,牙齿暴突,脸颊上挂着两滴泪珠,完全是一种夸张而变形的手法,充满了游牧文化中的诙谐与率性。在陕北的历史上,几乎每一次社会动荡变迁,都为民族的交往杂居提供了条件,也使不同的文化能取长补短,重新组合,这让陕北文化中有一种天然的包容之气。陕北的民间刺绣,其图案及花边装饰具有明显的蒙古族文化特色;在陕北的民间剪纸、面花等作品中,不难发现原始图腾崇拜的遗痕;陕北人在迎亲时,大多是用马、驴等牲畜驮嫁妆和新娘,而北方少数民族的通行工具多为马、驴、骆驼等。
写作:另一种救赎
是到了陕北,你才理解了“王卫国”为何给自己取名“路遥”——前者是长辈给予他的姓名,而后者,是他为自己选择的笔名。因为有了这个笔名,他便让自己有了拥有第二次人生的可能性。对这个出生贫寒又天资聪慧的人来说,他太需要第二次突围了。于是,他在光明的“王卫国”的底板上,又涂抹上了一道浓深而晦暗的“路遥”之色。
在创作出《平凡的世界》后,1991年初冬至1992年初春,路遥奉献出一部难得的非虚构作品——《早晨从中午开始》。这六万多字,是路遥在其生命后期留下的一部佳作,真实地反映了他在创作《平凡的世界》时的心态,以及整个的创作过程,还包括他对文学的理解。这部作品是作家在人生最后时刻迸发出的生命强光,绚烂而夺目,是一把打开路遥创作之谜,探索路遥内心世界的钥匙。从这部作品中,读者不仅能感受到作家的创作与时代息息相关,还能深刻地感受到作家这种独特职业所面临的特殊困境——他要与整个世俗世界抗争,要与既定的生活规范与时间规范抗争,还要与日渐衰老的身体抗争,更要与精神上的懈怠与同行们的狂妒抗争……这本书简直像是一本囚徒自语,生动地描述了在创作牢笼中打转转的作家内心,每一个字都滴血滴泪。
路遥是一位既关注政治又酷爱文学的人。他似乎更加看重社会地位和社会身份,而不是财富的积累与增加——虽然他也描述了像孙少安这样的农民企业家,但他心头最爱的,还是田福军这样的政治家。也许在那个时代,权力在城乡现实中所显现的无往而不利的实用属性,以及底层劳动者对它的膜拜,已深深根植于路遥的精神内里。他极关注国内和国际的时政变化,故而早在大学期间,他就已经拥有了许多同龄人所不具备的政治判断能力。在他看来,一位优秀的小说家既是一位作家,又是一位社会活动家,还是一位思想家。路遥那些貌似土气的作品具有强大的感染力,主要原因是他的作品具有思想的超前性,总能准确地把握大时代的脉搏。他所描述的,绝不是一个人的小别离,而是一代人甚至整个人类所面临的困境。
路遥何以成为路遥?路遥并非出身名门,又无名师提点,他的成长全靠自我顿悟。在阅读上,路遥像一位饥渴症患者——他既读中国作家的作品,也读国外作家的作品。他对喜欢的作品常进行重点研究,大拆大卸。在创作上,路遥像一位幽闭恐惧症患者——非要躲到一个没人的地方才能动笔。他对文学抱着宗教般的牺牲精神,既有着清教徒般的殉难意识,又遵循苦行僧般的严格戒律。他是用整个生命去体验和创作的——“每一次走向写字台,就好像被绑赴刑场,每一部作品的完成都像害了一场大病。”他将手中的笔作为武器,对外是和加诸于身上的痛苦作斗争,对内则是给自己一个剖析和记录,企图通过写作来挖掘潜藏的能量,完成一个簇新的自我。
他在创作时那种“拼命三郎”的状态,会对身体造成极大的戕害,他并不是不知道,但他认为,“对某一种人来说,一旦献身于某种事业,就不会顾及自己所付出的代价。这是永远无悔的牺牲。”创作时的路遥就像一团燃烧的火,充满了澎湃的牺牲激情,也充满了自我折磨式的勇气。他将写作视为“劳动”——像父亲在黄土高原上掏地——他认为只有在无比沉重的劳动中,人才会活得更为充实。他在遣词造句上非常用心——对每一个段落,每一句话,每一个词和字,都要反复推敲,找到最恰当、最出色、最具有创造力的表现。这个时候的他,又像是一位完美主义症患者。在他看来,一座建筑要成功,不仅在总体上要有创造性和想象力,其间的一砖一瓦都应一丝不苟。
“三部,六卷,一百万字,时间跨度从一九七五年初到一九八五年初,力求全景式反映中国近十年间城乡社会生活的巨大历史性变迁,人物可能要近百人左右”——这是《平凡的世界》还没有落笔前,他为自己定下的框架。路遥的创作和很多人完全不同,他并不是因萌发了灵感,再滚雪球般生发出主题和故事框架,他的创作是“主题先行”——先有明确的主题,再搜罗材料,最后形成框架。这种倒置式的创作方式,注定了他的作品充满了沉重的使命感。在构思作品时,他常常先以终点为开始,而不管起点。在他看来,终点是全书的题旨所在——只有找到了终点,才有可能梳理出各种纵横交错的渠道。
当中篇小说处女作《惊心动魄的一幕》获“全国优秀中篇小说奖”后,路遥算得上一举成名,那年他二十八岁;让他具有广泛影响的,是此后的《人生》。创作这部作品时,他每天工作十八个小时,昼夜不分,浑身如同燃起大火,五官溃烂,大小便不畅,深更半夜在招待所里转圈圈行走,以致别人怀疑他神经错乱,怕他寻“无常”。1982年,《人生》一经发表便掀起轩然大波——不仅读者反响激烈,更令写作同行们大吃一惊,感觉他已从既定窠臼中突围而出,形成了独属于自己的特色。路遥的作品具有苍凉而沉郁的悲剧风格——他将男人的骨干和女人的风韵融合在一起,形成了一种雌雄同体的感觉;在他的作品中,既有农耕世界的坚韧,又有游牧世界的不羁;在创作方法上,他既使用素描般的写实笔法,又使用诗意的写意笔法。
路遥看重“城乡交叉地带”,并视它为独属于自己的生命体验区位。上世纪八十年代初的陕北高原,虽然城乡二元结构的社会框架稳如磐石,但改革开放的春风已然吹动,农村的生活方式与现代观念之间的冲突,农村青年的出路问题等,都已尖锐地呈现了出来。在《人生》中,高加林不仅仅是在两个女人之间选择,而是在两种生活方式之间选择,在这种选择错位中,他最终痛失了“金子”般的爱人。当路遥在批判户籍制度时,不是简单地说教,而是通过文学的方式,将不公平与不合理呈现出来,帮助读者建立起一种怀疑精神。在那个时候,他已敏锐地洞察到,一个新时代即将到来。
在路遥身上,既有深刻的乡村烙印,又充满了现代的城市意识。一方面,他是乡村伦理秩序的赞美者——他歌颂刘巧珍式的田园美德,歌颂父慈子孝、长幼有序、用情专一;另一方面,他又是城市生活的向往者——他歌颂高加林的叛逆,歌颂新的生活方式和自我实现,然而在这两者之间,注定无法融合。最终,无论是《人生》还是《平凡的世界》,他都采用了开放式的结尾。高加林和孙少平最终会做出怎样的选择?他将答案留给了读者。
虽然在《人生》之后,路遥向长篇小说挺进,并自信自己“有驾驭长篇小说的能力”;虽然耗时六年,《平凡的世界》长达一百万字,远远超出《人生》十三万字的长度,但在你看来,这两部作品在创作风格与审美趣味极为相似,《平凡的世界》像《人生》的加长版,而孙少安和孙少平,像是高加林的一分为二。路遥并不是不熟悉现代主义,不,他对马尔克斯、卡夫卡等作家的作品相当熟悉,然而,当他进行长卷本创作时,他变得谨慎了起来。最终,他还是选择了现实主义的文学表达——在他看来,他不能冒险,他要用一种中国读者更容易接受的方式创作。他说,是生活和题材决定了作家采用的表现手法。
在《平凡的世界》里,路遥重点描述了一个叫“双水村”的小村庄,然而,这个村庄绝不是一个纯粹的、完全闭合式的乡村,它还和县城、省城甚至北京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这部长篇小说里,路遥不仅描写了乡村的动荡,还描写了县城的喧嚣,煤矿的風云,政坛的变化,以及各种人物在相互交织间的矛盾与冲突,从而凸显出一幅陕北的《清明上河图》。
人生:一半是海水,
一半是火焰
近三十年来,对路遥其人其作的评判和评估,一直处于两极分野的状态——很多读者认为路遥是“伟大的作家”,而《平凡的世界》几乎堪比“人生圣经”;但在专业人士那里,路遥却一直遭到冷遇,其作品长期缺席当代文学史重要教材。
路遥有特别强烈的读者意识,他反对艰深的形式主义,强调文学的社会教育功能,这也使他为1980年代后期日趋精英化的文学提供了反例——路遥的创作在当时看来,是“手法传统”和“文学性不强”。然而最终,路遥的作品因读者人数众多——毫无疑问,路遥是中国严肃作家中拥有读者最多的作家之一——而逐渐走向了经典化,既打破了精英集团的经典垄断,也对学院经典化构成了一定的压力。当初给《平凡的世界》低评的一些评论家,在读者持续高温的阅读中,开始逐步矫正自己的观点。
很多读者在阅读《平凡的世界》时,不仅是在阅读一部文学作品,更像是在阅读一本励志作品。路遥对普通人的认同非常强烈——他很早便发现了个体意识的觉醒之美。在他笔下的乡村社会虽然贫穷,但却充满了劳动者人性的美和人情的美。他笔下的年轻人,大多身处社会底层——既类同周星驰电影《喜剧之王》中的小人物,亦类似《红与黑》《了不起的盖茨比》中那些像于连、盖茨比一样的边缘人——他们的身上充满了野性的、躁动的、不安的成分,立志要改变父辈憋屈的命运,创造自己的人生,哪怕输了也毫不后悔,而这种不妥协、不放弃、不懈怠的向上的精神力量,具有灯塔般的效果,感染了一代代的读者。
到2019年,贫瘠荒凉的陕北高原已变得郁郁葱葱。农民们种植作物时,可通过监控系统,让每一颗果实都能得到镜头的关注;在苹果地里,那些通过套袋、反光等技术打理过的苹果,如女孩的面庞般光滑靓丽;在番薯田旁的山坡上,一个个白色储水罐静静伫立,像纽约市以世贸1号为背景的水塔装置艺术;在乾坤湾旁的民宿里,炕上摆着雪白的枕头,而在雪白的床单下放的是水暖养生垫——和炕一样可发热,但却更干净;在一户路边普通的农家,新箍的石窑内已看不到任何泥色——墙壁和顶棚皆嵌着白色扣板,沙发、电视、洗衣机和冰箱一应俱全。
那个夏夜,在炫目灯光的烘托下,话剧《人生》正在上演。一位中年男子在座位上泪流满面。演出结束后,他用了很大的内力才将自己平复下来。他红着眼睛哽咽地说:“这么简单的故事,为什么这么感人?”转眼,《人生》也已问世三十七年,而路遥也已去世二十七年。对读者来说,路遥是一个谜,因众说纷纭,让作家路遥和普通人路遥之间,总有那么一些不贴合。其实,要想探索路遥隐秘的内心非常简单——只要打开他的书,关于他是什么人,什么性格,完全一目了然。世俗之人会感叹路遥的生命如此短暂,但对于作家路遥而言,他的生命将会随着作品的流传而延续下去——他已拥有了第二个“人生”。